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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派挂职干部出差补助

时间:2022-03-29 05:27:49 出差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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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派挂职干部出差补助

  为了严肃干部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制定了出差的管理规定。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下派挂职干部出差补助,希望能帮到你。

下派挂职干部出差补助

  下派挂职干部出差补助

  第一条 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国(境)内出差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部财行[2006]3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省直驻省会以外地区的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出差人员分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 因出差发生的订(退)票手续费和乘坐飞机发生的往返机场专线客车费、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在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内凭据报销。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按财政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的各级别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执行。

  财政部委托各地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出差接待定点饭店后。某一地区(地、市、州)所有的定点饭店中签订的最高协议价格就是当地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第十条 省直机关和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套间;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标准间;事业单位中相当于机关正副厅(局)长的被聘到三级和四级职员岗位的管理人员,以及被聘到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住标准间;其余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财政部委托各地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即为省直机关和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定点饭店。

  出差人员原则上要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出差地所隶属设区市(地、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 省直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及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主动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索取有效凭证,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接待方开具的有效凭证核领伙食补助费;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能发放和领取伙食补助费。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前述规定报销;会议期间的'个人公杂费由所在单位按每人每天10元定额包干。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并负担费用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派出单位一律不再开支;会议主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或虽统一安排食宿但不负担费用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前述规定报销;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只负担部分费用的,参会人员凭主办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在第九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差旅费标准内报销与会议主办单位负担住宿费、伙食费差额部分。

  第十八条 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前述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公杂费每人每天5元包干,不报销住宿费。

  到外地上级单位或外地平级单位挂职锻炼的人员,由原单位比照到基层单位工作锻炼的补助标准发给补助。

  援藏援疆干部援助工作期间探亲休假(每年一次)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前述规定执行;援助工作期间的生活补贴等需省财政开支的有关费用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条规定;援助工作期间因公发生的差旅费由受援单位按有关开支规定执行。

  省直部门一般不得从下属单位借调人员协助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调的外地人员,由借入单位按每人每天6元发给补助费;本地人员,不发给补助费。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因公受派遣外出参加学习、进修、培训,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前述规定报销;在外地学习、进修、培训期间的个人公杂费由所在单位按每人每天5元定额包干发给。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并从相关专项经费中统一开支费用的,学习、进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派出单位一律不再开支;不统一安排食宿或虽统一安排食宿但不负担费用的,学习、进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按前述规定回原单位报销,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20元或10元,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时间段及分时间段的具体补助标准;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只补助部分费用的,工作人员凭主办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在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住宿标准和住宿费标准及本条规定的每天20元或10元伙食补助标准内报销与主办单位负担的住宿费、伙食费差额部分。

  参加超过半个月的以会代训活动的有关差旅费开支,执行本条规定;半个月以内的执行第十七条规定。

  非由组织派遣、自主进行学历教育性质的学习、进修、培训,不执行本条关于学习、进修、培训期间的差旅费报销包干办法。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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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出差管理规定

  一、出勤制度

  1、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布置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夏季作息时间:8∶00—18∶00;冬季作息时间:8∶30—17∶30。

  2、干部职工每天按上班时间到办公室签到上班,不得请人代签或事后补签。下按时签到者视为迟到,中午12点以后仍未到办公室签到并不能说明正当原因者视为旷工。

  3、干部职工当天的外出工作活动,如下乡、办事、出差、开会、学习等,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去向,以便办公室统一掌握登记。如外出未向办公室说明,有事找不到人的给予处罚20元(从三项补贴中扣除)。

  4、凡逢武阳赶集日,各部门必须安排人员值班,不得关门。如赶集日部门无人值班的,给予通报批评。

  5、双休日或节假日值班,必须按值班表严格执行,值班干部必须负责处理一切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原则上不准请人代班,确须请人代班者,须经带班领导同意,无故不值班者,每天罚款50元。凡属值班人员缺岗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的,按《公务员暂行条例》和行政监察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值班人员的行政责任。

  6、凡双休日休息的,每周星期五下午5:00以后方可离岗,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星期一上午9:00必须上岗,违者每次罚款20元。

  7、每个干部职工全年出勤必须在260天以上。

  8、干部职工出勤情况由党政办公室每天负责登记,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和组织委员负责督查,每月张榜公布一次或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一次。

  9、干部出勤情况列入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直接影响干部职工的评先评优。

  二、请销假出差制度

  1、干部职工离岗外出非工作原因必须请假,回单位后销假。请销假凭请假条为准,切实做到先请假,后离岗,坚决杜绝“先斩后奏”,口头请假,电话请假等行为,凡属此类行为一律视为旷工。

  2、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请假须经党委书记批准;党委书记不在单位里,由镇长批准;一般干部和职工请假,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再经组织委员批准后方可离岗。

  3、经批准准予请假者离岗前必须持请假条通知办公室,请假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无特殊情况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30元(从三项补贴中扣除)。

  4、干部职工出差、开会必须到办公室填写出差通知单,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出差和报销差旅费。

  5、凡未经批假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累计旷工15天的,按程序报人事部门予以除名。

  三、学习会议制度

  1、每周一开一次干部职工例会,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参加。开会内容:干部汇报上周工作、领导安排本周工作。

  2、干部职工开会或学习无故迟到、早退者,按迟到、早退计入出勤管理;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学习和参加会议时,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准打瞌睡、交头接耳或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对于严重干扰会场秩序者,给予口头批评。

  4、干部职工开会、学习必须严肃认真,做好笔记,每半年由组织委员检查一次学习笔记和岗位记事本。没有做好学习笔记和岗位记事本的年终不能评先评优。

  四、生活制度

  1、干部职工要团结互助,文明友爱。干部职工之间,家属之间不能打架相骂,不得在公共场合或私下散布诽谤、中伤同志的言论。

  2、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干部职工参与翻豹子、打夹牌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发现一律上报组织部门及纪检部门;除尘滤布 严禁与社会上闲杂人员等打牌赌博;严禁上班时间打牌赌博,违者每次罚款30元

  3、政府院内不得高声喧哗,晚上娱乐活动不得超过12点,违者罚款30元/次。

  4、爱护公共卫生,不准乱倒垃圾,不准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小孩随地大小便。政府院内严禁放养家禽家畜,违者一律捉送食堂宰杀。

  5、积极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大扫除,不得无故缺席。

  6、干部职工住房的水费、电费必须按时结清,不得拖欠。

  7、爱护公共财产。所有公物由办公室造册登记,不得随意转让私占,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干部职工调动时须向办公室交清所有财物,否则财政所不予输工资转移手续。

  8、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时,必须于一个月时间内腾出原住房,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违者,报告组织部或主管部门,对于一意孤行者,采取强制措施。

  五、出车制度

  1、用车一律由办公室管理。因公事必须出车时,须经镇长或书记同意后,由办公室开具出车通知单方可出车。如无出车通知单,领导和干部职工不得私自用车。

  2、压滤机滤布厂家 干部职工下村除偏远的村外,其他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用车。

  六、公务招待开餐制度

  1、来人来客一律在内部餐厅就餐,严禁进酒店餐馆。

  2、公务招待开餐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由办公室开具开餐通知单,再由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后交食堂按通知单的规定开餐。

  3、来客接待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开餐,基本标准8元/人,酒水除外。

  4、陪餐只限分管领导与相应的部门负责人,不准扩大陪客范围。

  5、食堂每月或每季度凭开餐通知单到办公室结算。

  6、凡因公在县城招待开餐,必须经书记同意。

  七、食堂就餐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按质开餐,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停餐。

  2、干部职工就餐标准2.00元/餐,镇政府每餐补助每个干部伙食费0.5元。

  3、食堂的公共财物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干部职工不得随意私占、损坏、丢失。

  八、卫生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卫生由各部门自己负责。其它公共场地的卫生由办公室组织安排。全体干部务必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2、家属楼的卫生由各住户负责,包括走廊、楼梯。各住户务必做到整洁、有序。

  九、财务管理制度

  1、镇属各部门(除计育办外)的财务均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支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镇长审批。镇财政所为各部门设立专账。

  2、各部门日常所需办公用品及各项招待用品,都须经镇长或书记审批后,再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3、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使用正式收款收据。严禁使用非正式票据和打白条,否则按有关财经制度严肃处理。

  4、单位财务开支必须经镇长审核,镇长与财政所长的`发票由书记审核。2000元以上须书记同意后方可开支。

  5、干部出差、开会必须要有出差通知单,办公室电话通知并经批准方能报销差旅费。

  6、一些必须事先支付的开支须经镇长或书记同意后方可开支,严禁经办人员“先斩后奏”。凡属此种开支的行为,由经办人员个人负责。

  7、各项费用支出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财务人员有报销票据时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8、计育办日常办公的开支,5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500元以上的由镇长审批。2000元以上的须经书记同意后方可开支。

  十、干部驻村制度

  1、驻村干部对所驻村的日常工作和中心工作必须加强督促检查,保证落实。如不能及时按要求完成镇里布置的任务的,每次罚款20元。

  2、驻村干部要及时向村干部和群众传达贯彻上级和镇里的有关文件政策,同时要及时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并报告镇党委、政府。

  3、驻村干部下村工作每月不少于10天,住宿农户每月不少于3天。干部职工下村工作和住户情况要记入工作日志,并分别由村支部、村委负责人和户主签字备查。

  4、为了树立驻村干部的权威,加大驻村干部的工作主动权,镇党委、政府赋予驻村干部以下权力:村级人事考察权,班子调整建议权。

  5、凡属驻村干部工作不到位,造成所驻村发生重大事件和集体上访的,按行政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

  6、驻村干部的驻村工作情况列入年终干部考核,直接影响到驻村干部的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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