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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卫生部规章制度

时间:2022-03-21 22:55:55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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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卫生部规章制度

一、组织性质:

学生会卫生部规章制度

----------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学院团委联系学生的桥梁。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学院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三、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四、学生干部应该做到: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同学工作,认真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四)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五)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

1. 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主席亲自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学生会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学生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3.部长服从主席的工作安排,定时向主席汇报其部门的工作,委员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

4.努力维护学生会的自身形象,接受同学监督,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

5.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予以支持。

(二)工作原则性

1.学生会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

2.学生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纪校规。

3.学生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坚决杜绝挂科现象。

(三)工作方法性

1.各每学期初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书。

2.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四)工作成绩

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由秘书长统一记录,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2.各部们在校级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二、例会管理制度:

(一)全体成员例会制度:

1.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二)部长例会

1.每一周举行一次例会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主席团,秘书处秘书长及其他部门部长参加。

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秘书处秘书长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三)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

1.活动前一天举行

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由主席团,秘书处秘书长及其他部门部长参加。

5.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配合工作

6.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7.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四)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

1.活动结束后立即举行

2.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由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其他各配合部门也要进行总结。

4.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五)考核标准

1.迟到:无论因任何原因迟到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四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2.请假:因事无法参加会议,要向主席亲自请假,请假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3.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缺席者三次者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

三、档案管理制度:

1.为确保学生会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制定本条例。

2.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3.学生会档案分类为: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平时发放的文件;调研报告等。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电子版。

4.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各部门应将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制作各部门本学期活动记录文档册。

5.各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计划预算、活动记载、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及音像、活动总结等应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交至秘书处存档。

6.各部将材料交到秘书处后,由秘书处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必须放还原位,并不得有缺损。

7.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如须外借,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留下证件,按时归还。

8.各类档案是主席团、秘书处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秘书处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四、奖惩制度

(一)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秘书处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4.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附则三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奖励: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

2.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

4.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5.一学期例会全勤者

6.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三)惩罚: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

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失误者

5.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

6.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7.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

8.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者

9.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

(四)附则:

1.奖励方式:

(1)个人奖:推荐校学生会优秀干部、先进个人、优秀团员、院学生会先进个人。

(2)集体奖:院学生会先进部门

2.评选时间:推荐校学生会优秀干部、先进个人、院学生会先进个人、院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3.评选比例:部门和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4.处罚等级:

(1)个人处罚:警告、严重警告、除名

(2)集体处罚:警告、严重警告

五、补充管理制度:

1.各部门成员根据安排对办公室进行定期打扫。

2.借出物品需登记(附表),对擅自借出、浪费、损坏学生会财物者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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