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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考勤制度管理

时间:2022-03-28 22:54:15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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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考勤制度管理

加强机关考勤制度管理(第一篇)

加强机关考勤制度管理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 :30 以前,下午3 :30 (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 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 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 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加强机关考勤制度管理(第二篇)

关于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办法的实施意见

各办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机关干部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经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平乐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内容

平乐镇机关考勤制度包括:上下班制度、外出登记报告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以及会议制度等五项基本制度。

二、目标督查

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目督办自制度下发之日起,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每月底将本月基本情况汇总,按制度规定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交镇机关干部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每周机关干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通报,并由财政所遵照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当月兑现。

三、严格奖惩

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由目督办牵头遵照制度规定,对全年违反本制度规定事项的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由镇机关干部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严格兑现奖惩。

四、其他

镇政府招聘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无下村补助的人员,按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扣发工资待遇。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办公室加强组织各办工作人员学习,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各事项。原有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上下班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为:上午 8 : 30 上班, 12 : 00 下班;下午 14 : 00 上班, 18 : 00 下班。

(二)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打卡)制度。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记为迟到;在下班之前未执行外出报告、无外出登记的记为早退。

1 、上班迟到或早退 1 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 10 元;每月个人迟到或早退累计 3 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2 、全年个人迟到或早退累计 10 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所有签字领取奖金的总额,下同)的 20% 。

3 、以办公室为单位,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总次数在 10 次以上,扣减分管领导当月下村补助 50 元,扣减办公室主任当月下村补助 30 元。

(三)旷工 1 天,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 50 元;每月旷工 2 天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旷工累计4 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20% ;全年旷工累计 6 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40% ;全年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30天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14-4-27 )规定办理。

(四)严肃上班纪律,上班时间不得喧哗、嬉戏、串岗、打毛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不得在上班时间使用电脑下载电影,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坚持佩证上岗、举止端庄、文明用语,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不得在机关内吵架、斗殴。

1 、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毛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以及使用电脑下载电影的,每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 10 元;每月累计 4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2 、全年累计 15 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10% 。

3 、以办公室为单位,累计上述情况总次数达到 10 次以上的,扣减分管领导当月下村补助 50 元,扣减办公室主任当月下村补助 30 元。

4 、在机关内吵架、斗殴,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待岗学习 3 个月,待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学习期满后视情况再作处理。

(五)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到旅游景点、农家乐、茶楼、宾馆等游玩、打牌等被查处的,除按市上相关部门处理外 , 扣发全年目标奖。

(六)坚持“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或咨询有关事宜人员,要主动热情询问,认真负责引导介绍或办理,不得推诿和回避躲闪。若有意回避躲闪或推诿,影响我镇形象的,扣发当月下村补助;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20% 以上。

(七)各部门工作人员要自觉服从组织决议和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工作调动的,自调动通知生效之日起中层正副职干部就地免职,一般干部停发工资。凡拒不执行党委、人大、政府决定和工作安排的,是班子成员的向报告,是中层干部的一律免职,一般干部实行待岗学习一年,待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八)迟到或早退、旷工以及违反上班纪律情况比较严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况予以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理。

外出登记报告制度

镇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外出(指离开镇政府机关,下同)工作以及在节假日离开邛崃,实行外出登记报告制度,并在外出公示栏注明。

(一)正常上班期间因工作外出的,均须在《平乐镇机关干部去向公示栏》上按规定项目进行登记,同时按要求上报。

1 、一般干部因工作在邛崃范围内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知晓;外出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知晓。

2 、中层干部因工作外出半天以内且在邛崃范围内的,须报分管领导知晓;外出半天以上或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知晓。

3 、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因工作外出半天以上的,须报镇主要领导知晓;离开邛崃范围的,须报镇党委书记知晓。

4 、若各办 ( 所、中心 ) 全体干部因工作全体外出的,事前由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报告,经镇党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将书面报告交党政办备案。

(二)节假日期间外出到邛崃以外的,均须作出书面说明交党政办备案,同时按要求上报。

1 、一般干部在节假日外出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知晓。

2 、中层干部在节假日外出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知晓。

3 、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在节假日外出邛崃以外的,须报镇党委书记知晓。

4 、节假日期间,严禁各办 ( 所、中心 ) 未经党委书记同意自行组织集体外出到邛崃以外。

(三)外出未履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按照规定严格兑现奖惩。

1 、外出未在《平乐镇机关干部去向公示栏》上登记且未返回镇政府机关的,按早退处理。

2 、未履行外出登记报告制度的,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 10 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组织、纪律责任。

(四)全体干部要确保通讯畅通,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原则上应使用手机,尽量不要使用通信信号覆盖范围小的电话。外出工作超过通信信号覆盖范围的,应将电话呼叫转移到能联系上的电话,并向党政办报告备案。

因电话关机或无通信信号等原因而造成通信不畅的,第 1 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 10 元,中层干部扣 30 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 50 元;第 2 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 20 元,中层干部扣 50 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 100 元;从第 3 次起,每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 40 元,中层干部扣 100 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 200 元。

同时以上情况出现 3 次以上(含 3 次),年终奖金一般干部扣发 10% ,中层干部副职扣 15% ,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 20% 。

如需更换电话号码的,必须书面报党政办;更换号码不报,造成通讯不畅,影响工作者每次扣发当月下村补助50 元。

值班制度

(一)参加值班工作人员为我镇符合条件的全体镇干部。凡男满 55 岁、女满 50 岁的干部可以不值班。大学生村长助理、抽调回镇上开展工作的社区干部均应按照值班安排开展日常值班工作。

带班领导要督促当天值班人员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二)日常值班时间:值班时间为当日下午 18 : 00 至次日 8 : 30 ;双休日及节假日为当日 8 : 30至次日 8 : 30 。

(三)、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值守值班室及值班电话,最早离开值班室时间春夏季( 4-9月)为 21 : 00 、秋冬季( 10 月 - 次年 3 月)为 20 : 30 。确保值班电话和个人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夜间 23 : 00 至次日 8 : 30 带班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在平乐镇范围内。

(四)、值班时间内不得擅自脱岗或请人代班,带班领导要对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要督促当天值班人员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五)、值班期间发现和发生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按照《平乐镇应急报告流程》上报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

(六)值班人员应及时协调好工作,按时到岗值班。如个人出现重大意外事件等特殊事件临时不能值班的,应自行主动协调好替代值班人员,并在值班前向分管党政领导和当日带班领导报告,经书面审批同意,并自行通告替代值班人员后,才能离开;未经报告审批同意擅自不值班,或替代值班人员未到岗值班的,以值班旷工论;未经报告审批同意值班期间擅自离岗的,视为溜岗早退。

(七)值班迟到或早退 1 次,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值班补助的 50 %;值班迟到或早退 2 次除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外,再扣发当月的下村补助 50 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 3 次以上,除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外,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100 元。全年迟到或早退累计 15 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10%。

(八)值班旷工 1 天,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和下村补助,全年值班旷工累计 3 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50% 。

请销假制度

(一)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的,以旷工处理;其中,病假必须有医院病情证明。

请假前,必须作好工作衔接。

请假 1 天以上(含 1 天)的,经批准的请假条交由党政办公室登记保存。

(二)请假程序

1 、一般干部请 1 天以内假,由部门主任(即:各办、所、中心、下同)签署意见后,分管领导批准; 1天以上 2 天内,由部门主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长批准; 3 天以上(含 3 天),由部门主任、分管领导、镇长签署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2 、中层干部正副职请半天以内假,由分管领导批准; 1 天以内(含 1 天),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长批准; 2 天以上(含 2 天),由分管领导、镇长签署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3 、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请假,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三)请假完毕后,请假人须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并向党政办报告。未销假的超期时间视为旷工。

(四)每月请事假 5 天以上(含 5 天),只发当月下村补助的 50% ,请事假 10 天以上(含 10 天),不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累计请事假 20 天以上(含 20 天),发年终目标奖 90% ,请事假 30 天以上(含30 天),发年终目标奖 80% ;请事假 40 天以上(含 40 天),发年终目标奖 70% ;请事假 50 天以上(含 50 天),不发年终目标奖。

家庭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或家庭出现重大意外事件(重大意外事件需提供情况材料,并经确认),需要协助料理的除外,但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婚丧嫁娶,严格按市纪委监察局规定执行,若有违反,经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属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目标奖的 20% 。

(五)每月请病假 5 天以上(含 5 天),只发当月下村补助的 80% ,请病假 15 天以上(含 15 天),不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累计请病假 30 天以上(含 30 天),发年终目标奖的 95% ,请病假 40 天以上(含 40 天),发年终目标奖的 85% ;请病假 50 天以上(含 50 天),发年终目标奖的 75% ;请病假70 天以上(含 70 天),不发年终目标奖。

患社保部门重大疾病目录规定的重大疾病除外,但仍必须执行审批手续。

(六)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 < 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的通知》(川人发 [1996]7 号)文件规定,在年度考核中,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国家公务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七)公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按照中共邛崃组织部《关于安排干部休假的通知》(邛组通[2014]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劳动局《印发我局 < 关于执行 “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 的实施细则 > 的通知》(川劳险 [1981]23 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丧假问题的通知》(川人福〔 1993 〕 4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制度

(一)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会议期间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交头接耳、不抽烟、主动将手机调为震动状态,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二)会议迟到或早退 1 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 10 元;每月迟到或早退 5 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迟到或早退累计 15 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10% 。

(三)会议无故缺席 1 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 50 元;每月无故缺席 2 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缺席累计 4 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10% ;全年缺席累计 8 次以上的,扣发年终奖金的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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