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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时间:2022-04-05 21:58:12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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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1 、目的: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1 、弘扬江顺科技诚信、和-谐、勤奋、卓越的企业文化,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打造江顺科技品牌。

2 、规范江顺科技员工行为,推行“6S ”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 、内容与适用范围:

1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提倡与反对的内容、仪容仪表、行为举止、工作态度等。

2 、本制度适用于江顺科技公司全体员工。

3 、提倡与反对:

1 、工作态度方面

1.1 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1.2 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1.3 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1.4 提倡绝对服从,反对自由主义;

1.5 提倡学习进步,反对得过且过;

1.6 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1.7 提倡长远利益,反对短期行为;

1.8 提倡做平凡事,反对眼高手低;

1.9 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1.10 提倡主人翁精神,反对打工仔意识;

1.11 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及部门利益放在首位;

2 、工作方法方面

2.1 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2.2 提倡当面沟通,反对妄自揣测;

2.3 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2.4 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2.5 提倡深入实际,反对官僚主义;

2.6 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2.7 提倡正面言行,反对歪风邪气;

2.8 提倡权责对等,反对无监督的权力;

2.9 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2.10 提倡工作的高效率,反对工作复杂化;

2.11 提倡分清主次,反对大小事情一把抓;

2.12 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2.13 提倡今日事今日毕,反对工作拖拉低效;

2.14 提倡多提合理化建议,反对冷漠与忽视;

2.15 提倡主动思考解决问题,反对将问题上交;

3 、为人处世方面

3.1 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3.2 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3.3 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3.4 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3.5 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3.6 提倡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狂妄自大;

3.7 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3.8 提倡正当的人际关系,反对一团和气;

3.9 提倡纯正的工作态度,反对假公济私、以权谋私;

4 、仪容仪表:

1 、在工作时必须保持健康、饱满、乐观的精神状态和谦和、高雅、自信的风度气质;

2 、员工进厂必须穿厂服,不得穿拖鞋、短裤,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男员工不得留长发或剃光头,着装要求整洁、干净,不穿戴有损公司形象、有碍雅观的怪异服饰及发饰;

3 、上班见面主动问好,工作时间应做到举止端庄,态度和蔼;

4 、女员工要求化淡妆,佩戴饰物大方得体,不涂有色指甲油,不留长指甲,忌用过多或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

5 、与人接触时要友好热情、风度优雅、不卑不亢,不得因工作或私人原因流露出极度兴奋或厌烦、冷淡、愤怒、僵硬、紧张或恐惧表情。

6 、在工作场所或以公司名义出席大型活动,员工必须佩带厂牌,厂牌挂在胸前。

5 、行为举止:

1 、站姿:站立时自然挺胸,不倚不靠,不插兜插袖、翘首搔姿、勾肩搭背;

2 、坐姿:两腿自然平放,不翘二郎腿,不用脚踏拍地板或抖动。女士如穿短裙应注意用双手将裙子向前轻拢,以免坐皱或显出不雅;

3 、动姿:行走时步伐要适中、稳重,急事小跑,忌大步奔跑,也不可脚擦着地板走;

4 、在任何地方遇到客人,要主动让路,不可抢行,给客人做向导时,要走在客人前两步远的一侧,以便随时向客人解释;

5 、讲话时要经常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用语。上班时间员工之间应相互称呼职务,或称呼“先生”、“小姐”、“女士”;

6 、接听电话一般须在响铃三声内接听,接听电话须使用普通话,语调亲切,规范用语:“您好,江顺科技XX部,请问…… ”。如对方要找的人不在,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转达;

7 、在听他人讲话时,不可整理衣装、头发,摸脸,挖耳朵,抠鼻孔,搔痒,拍桌等;如要咳嗽或打喷嚏应侧后转身;如需打断他人谈话时,应先讲“对不起,打扰一下”,事后说“谢谢”。

8 、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与同事争执或使用不文明语言谩骂。

9 、员工在员工餐厅就餐,必须遵守公司食堂管理有关规定;

10 、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入住安排,否则公司可取消入住资格;

11 、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业余文娱活动的管理制度,共同营造业余文化生活良好氛围;

12 、不得在公司宿舍从事任何有违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活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 、爱护、节约公司资源是每位员工应尽的义务,每位员工必须养成节约用水、用电和节约使用其它易耗品的良好习惯;爱护公司的公共设施,节约使用原材料及其它耗材品,文件资料应该小心处理、严格保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设备为个人办事;

6 、工作态度

1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不骄不躁、求实创新、严守纪律;

2 、视公司为家、以事业为本,艰苦创业、团结拼搏、共同发展;

3 、有令则行,令行禁止。正常业务按程序操作,不阳奉阴违或敷衍了事;

4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和培训教育;

5 、勇于自我批评、承担责任。敢于批评和制止损害公司形象、利益和员工团结的言行;

6 、正直忠诚,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和思想;

7 、积极进取,谦虚好学,开拓思维,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8 、开动脑筋,充分发挥能动思维,及时发现本职工作中的不足,努力解决问题。

7 、 检查与处罚:

1 、各部门、分公司有责任对所属部门员工的行为规范进行培训、教育、检查与监督;

2 、行政部负责员工行为规范的日常检查与监督工作;

3 、对于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员工,情节轻微者处以20 —50 元罚款,其他按员工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4 、对违反行为规范员工的处罚程序及权限见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2015-05-02 9:45 | #2楼

第一条目的

《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条例》的制定与实行,将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竟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公司工作的全体人员(包含劳动合同制员工、聘用人员、借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等)。

(一) 原则和方法

1) 行为规范管理条例的原则:明确职责、逐级负责、纵横结合、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2) 管理方法:纵向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按日常逐级管理的方法进行;横向实行公司行为规范管理主管部门与各部门相互配合制,按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育、督促和考核等方法进行。

(二) 管理职责和权限

1) 行政部是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和检查的主管部门,负责教育、检查、督促公司全体员工遵守行为规范,有权依照本《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员工进行表扬、嘉奖、教育、处罚。

2) 各部门经理作为本部门员工行为规范管理的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经常检查和督促员工遵守行为规范,并依照本《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表扬、嘉奖、检查、教育、处罚。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三条 品德言行

(一) 忠于公司,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二) 同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三) 根据公司有关着装规定着装和佩戴胸牌,仪表整洁。

(四) 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不大声喧哗吵闹。

(五) 爱护公司财物,保护公司环境整洁,节约公司能源。

第四条 工作纪律

(一) 工作时服从安排,恪尽职守,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 工作时间不得闲聊、串岗、吃零食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 公司内严禁大声喧哗、争吵、谩骂、斗殴、酗酒和赌博。

(四) 严守公司机密,非工作需要,不打听、不讨论也不泄露公司事务。

(五) 遵守公司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在规定时间、规定场所吸烟或休息。

第五条 入职、转岗和离职

(一) 拟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不得瞒报、虚报。入职上岗前与公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下岗、协保等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应签订聘用协议),员工的各项信息(通讯地址、电话、家属、婚姻状况、教育程度、职称证书)等发生变化应在5 天内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如因通知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二) 员工应在劳动合同约定的用工之日报到,并在报到后7 天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劳动手册、退工单、社保(公积金)转移文件、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外来人员居住证(暂住证)等相关资料,以便公司办理录用和社保手续。如员工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公司未能及时办理录用或社保,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三) 员工转岗应在接到调令单后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移交工作,并按调令单规定的时间到新岗位报到。

(四) 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

(五) 合同期满前无论由公司或员工提出续签的,均应于 合同期满前五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合同到期即自然终止。

(六) 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归还借款、工具、办公用品、劳防用品、考勤卡、更-衣箱钥匙等所有公司物品后,至公司行政部门结算工资并办理退工手续。因员工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完毕上述手续,致使公司不能及时办理退工的,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第六条 考勤

(一)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按规定考勤,不得请人代替考勤或代人考勤。

(二) 因公外出必须事先报请上一级主管书面同意,并说明外出去向。

(三) 工作时间离开公司(无论请假或公出)均应进行考勤,在每月考勤申报时予以注明理由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七条 加班

(一) 因公司业务需要由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由部门统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室批准。但加班时间应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之内,紧急情况除外。

(二) 非上级主管安排,由于员工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提出加班申请报请部门经理同意并提交行政部备案,方可进行加班。

(三) 加班经确认后,可以通过调休冲抵(法定节假日除外),因工作需要无法进行调休的,在次年年初结算加班费,加班费的结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薪酬方案》的规定执行。

(四) 因岗位需要采取特殊工时制的员工,被安排节假日工作的不作为加班。

第八条 请假

(一) 员工享受法定有薪休假(婚假(结婚证领取之日起一年内)、丧假(配偶、父母、子女)、产假等)时,应提前提出休假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复印件等),法定休假应一次性休完。

(二) 病假应提交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如遇急诊在二级以下医院就诊的,可以开具二天以内的病假,之后如需继续请假的仍应提供市二级以上医院的病假单。

(三) 事假应提前一天申请。事假在三天以上的(含三天)应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一个月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十天。如遇紧急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早通知公司并事后补办手续。

(四) 连续事假的批准权限:操作岗位领班权限为一天;主管权限为二天;部门经理权限为三天;三天以上假期一律报总经理室批准。

第九条 争议处理

员工对涉及本人利益的处理决定存在争议的,应在获知处理决定7 天内按以下程序提出申诉:

(一) 员工对直接主管的有关处理不服或有意见的,可以向所在部门或行政部反映。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于7 天内作出答复。

(二) 员工对所在部门或者行政部代表公司所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工会进行申诉,请求工会予以调解。

(三) 员工就争议无法与公司达成调解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仲裁。

嘉奖

第十条 嘉奖类别:表彰、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表彰:

(一) 工作勤奋敬业,业绩优秀,或确有先进事迹的;

(二) 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对“减本增效”确有贡献的;

(三) 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多次(含三次以上)制止不文明或违纪行为;

(四) 及时发现指出(揭露)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窃、挪用、欺诈等),保护公司财产金额在1000 元(含1000 元)以内的;

(五) 对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并被采纳的;

(六) 其它应予以表彰的特殊事件。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予以记功:

(一) 及时发现指出(揭露)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窃、挪用、欺诈等),保护公司财产金额在1000 元以上的;

(二)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少公司经营成本(金额在3000 元~30000 元)确有成效的;

(三)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保护公司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的;

(四) 其它应给予记功的特殊事件。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记大功:

(一) 在工作中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一般金额应为30000 元以上);

(二) 在危急时刻,能够冷静处置正确应对减少公司经济损失的,或挺身而出保护人员生命或财产安全的;

(三)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

(四) 其它应予以记大功的特殊事件。

第十四条 嘉奖方法:

(一) 表彰:通报表扬,给予物质嘉奖200 元/ 每次;

(二) 记功:颁发嘉奖令,通报表扬,给予物质嘉奖500 元/ 每次;

(三) 记大功:颁发嘉奖令,通报表扬,给予物质嘉奖1000 元/ 每次。

第十五条 嘉奖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

由所在部门提出嘉奖令申请,阐述需要嘉奖的事迹,经行政部审核后,报请总经理签发嘉奖令。

第四章 处 罚

第十六条 处罚类别:黄牌警告、红牌警告、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黄牌警告处分:

(一) 工作时间吵架、相互谩骂,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 代人考勤或请人代考勤的,经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再犯的;

(三) 工作时间未请假私自外出,或外出登记与实际去向不符,经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再犯的;

(四) 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条例经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再犯的,或由此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3000 元~10000 元)的;

(五) 工作失误、延误,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3000 元~10000 元)的;数额可设置低些

(六)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打瞌睡、擅自离岗、串岗、闲聊、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计算机游戏、在网上观看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等),达到三次的;

(七) 在非规定时间内洗澡、就餐或不按作息规定进入更-衣室、浴室、餐厅、班车,达到三次的;

(八) 工作时间内非因职务需要饮酒的,经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再犯的;

(九) 一月内累计迟到(30 分钟以内)或早退(5 分钟以内)达到三次或以上的;

(十) 非休息时间或非规定吸烟点吸烟,达到三次的;

(十一) 不爱护环境,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或不爱惜公司财物、浪费能源(资源),达到三次的;

(十二) 故意损毁公物,价值在1000 元以内(含1000 元)的;

(十三) 由于员工在公司外的不良行为而连带影响到公司声誉和形象的;

(十四) 其它应给予黄牌警告处理的行为。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红牌警告:

(一) 在公司范围内或在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赌博或酗酒,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 隐瞒、虚报)或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年龄、工作经历、健康状况、学历、职称等),情节轻微尚未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

(三) 工作中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涂改考勤记录、统计报表等相关记录;虚报谎报加班工时、相关经营数据及工作业绩等),但尚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四) 连续旷工3 个工作日以上(含3 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 个工作日以上(含10 个工作日)的;

(五) 违反消防管理条例,未办动用明火审批手续,擅自在非动用明火区域动用明火的;

(六) 对各种违纪行为或工作差错有意庇护、隐瞒、掩盖或妨碍检查及处理的;

(七) 工作失误、延误或指挥不当,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 在10000 元(含10000 元)~50000 元(不含)的(数额可设定低些);

(八) 受到黄牌警告处分一年以内(含一年),再次有可受到黄牌以上处分的行为的,可直接处以红牌警告处分;

(九) 其它应给予红牌警告处分的行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一) 对外交往中,实施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或泄漏公司机密,或损害公司名誉,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二) 工作中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涂改考勤记录、统计报表等相关记录;虚报谎报加班工时、相关经营数据及工作业绩等),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元以上)的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三)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金额总计在人民币 元以上的;或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元以上的。

(四) 隐瞒、虚报或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A. 年龄、工作经历、健康状况、学历(专业/ 资格证书)等B. 身份证件 C. 曾经接受国家行政(司法)机关行政(刑事)处罚的经历等;

(五)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公安机关拘留,劳动教养或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六) 连续旷工5 个工作日以上(含5 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 个工作日以上(含15 个工作日)的;

(七) 工作失误、延误或指挥不当,造成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0000 元以上(含50000 元)的;

(八) 受到红牌警告处分 一年以内 (含一年),再次有可受到黄牌以上处分的行为的;

(九) 其它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二十条 处罚方法:

(一) 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当月考核工资(结合薪酬制度,不要出现扣除字眼)按80% 发放,有4.2 中第4 )、5 )、12 )项情况造成公司损失的并可要求赔偿;

(二) 红牌警告:通报批评,当月考核工资按70% 发放,有4.3 中第7 )项情况造成公司损失的并可要求赔偿;

(三)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解除与被处罚者的劳动关系,并不予任何补偿。

第二十一条 管理责任:

(一) 员工违纪其中含有直接管理者对本部门员工教育管理不力的因素。因此,凡对违纪员工给予黄牌警告以上处罚的同时,还必须按管理职责、视情节轻重,对该员工的直接管理者给予相应处罚,按当月考核工资的相应标准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二) 如果员工的违纪行为是由其直接管理者发现,同时直接管理者及时尽到指出、教育、纠正等管理责任,则免予追究直接管理者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 处罚程序

(一) 凡发现员工违纪,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部开具《违纪抄报单》,该单上应注明违纪时间、违纪(事实 )及处罚结果。《违纪抄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违纪者本人,作为处罚通知,第二联交行政部作为处罚凭证归档,第三联交违纪者所在部门。

(二) 《违纪抄报单》需经行政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申诉程序

违纪者认为处罚不当或对处罚有疑异,在接到《违纪抄报单》的三天内,可向所在部门或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违纪者所在部门与行政部接到申诉后应及时会同工会复核处罚结果,并在五天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行政部。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经与工会或员工代表大会协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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