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人事资料>员工管理>《怎样管理离退休人员

怎样管理离退休人员

时间:2022-04-07 04:25:31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怎样管理离退休人员

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是归家和军队的一项长期任务。近年来,需安退休干部逐年增加,且呈现出人员数量大、分布地域广、滞留部队时间长、人员流动变化大、年龄呈低龄化趋势的优点。如何从这些特点出发,搞好安置退休干部的教育管理,为保证妥善安置积极创造条件,已成为当前老干部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怎样管理离退休人员

一、端正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思想工作

从部队实际来看,绝大多数单位对待安置退休干部的教育管理比较重视,不仅摆位重要,而且落实到位。但仍有少数单位还没有真正把待安置退休干部的教育管理纳入党委,机关的工作范畴。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偏。有的认为部队各项工作任务重、头绪多,中心工作都忙不过来,哪有精力抓退休干部的教育管理,有的认为这部分同志都离开了工作岗位,吃造谣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管不管无所谓;有的感到退休干部绝地多数是老前辈、老领导、老同事,管理教育说不出口,使不上劲;还有认为带安置退休干部受党教育多年,经历丰富,自控能力强,用不着组织上操心等等。二是标准意识低。满足于出事,不给部队添麻烦就行了,对待安置退休干部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敢较真,迁就照顾。三是职责不明确。一些单位和机关对现行的带安置退休干部教育管理政策不熟悉、职责不明确,对待安置退休干部教育管理如何抓、抓什么不清楚,致使带安置退休干部教育管理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况,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遇到矛盾和问题时都不要。有的机关对待安置退休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互相推诿,认为老干部工作是干部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致使待安置退休干部管理教育挂了“空档”。

加强待安置退休干部的教育管理,是部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和领导的重要职责。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领会胡主席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论述和军委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清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加强对待安置退休干部教育管理,是发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的客观要求,是确保待安置退休干部开始坚定理想信念,保持革命军人政治本色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不对形象,保持部队安全稳定的现实要求。二是要摆上党委议事日程。要坚持把待安置退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机关重要议事日程,在部署工作、分析形势、检查指导、开展行动、总结讲评时不忘待安置退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支持、力量上加强,使教育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要明确管理职责。要建立待安置退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制,师旅级单位要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一名具体负责,政治部门要指定一名干事兼管待安置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真正做到领导有分工、机关有指责、层层有要求。

二、把住“总开关”,筑牢思想防线,确保军队离退休人员的坚定信念

我感到,大多数单位对待安置退休干部的学习教育抓得比较紧,落实的也比较好,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个别待安置退休干部参加学习教育的自觉性不强,思想观念落后,认识比较片面。有的认为学习是职干部的事,自己现在退下来了,一无知二无权,没有必要再学了;有的感到自己受党和部队教育多年,“免疫力强”,即使不学习信念上也不会发生偏移,行为上也不会发生偏差,更不会出什么大问题;有的感到“退休令”就是“休止符”,现在学不学都无所谓了,等等。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模糊认识,既有退休干部自生的原因,也有管理单位疏于教育管理的问题。

因此,必须始终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确保待安置退休干部信念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的基本途径,抓紧抓实。一是教育引导要经常。要利用多种途径充分调动待安置退休干部参加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是他们把加强学习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和终身任务,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二是组织形式要科学。要紧密联系待安置退休干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计划要切实可行,平时部队组织的教育和重大活动,要通知他们参加;内容要少而精,主要抓好创新理论、科学认识、时事政策三个方面教育的学习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要把重点放在启发他们搞好自我教育上,适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三是核心内容要突出。要从新的形势和任务出发,牢牢把握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核心。引导待安置退休干部全面理想接单的创新理论,认识新形势,研究新问题;用新世纪新阶段使命任务引导他们树立新眼光、明确新要求;引导他们正确理解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保持积极支持和服务大局的政治热情,确保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他们政治上不出问题。

三、把握特点和规律,改进工作方法,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待安置退休干部存在着居住分散,不便集中管理;人员差异大,思想情况难掌握;从退休到移交地方安置,时间跨度大,思想变化较为活跃等特点,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管理工作的落实。个别同志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参加学习教育,外出不请假,未经组织批准从事经商活动等问题,在有的单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加强待安置退休干部的经常性管理,既是部队行政管理工作的范畴,也是对安置退休干部政治上的关心爱护。各级要依据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制度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抓好落实。一是要坚持组织生活制度。要发挥党管干部、党管党员的作用,把每个待安置退休干部都要编入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人数在10人以上的,单独成立党支部;人数在9 人以下、3 人以上的,单位成立党小组,编入在职干部党支部;少于3人可在原单位制定联系人负责管理。要推选政治觉悟高、党性观念强、身体素质好,有一定工作能力和经验,愿意为老同志服务的退休干部担任、党小组长。要严格落实党日、听取思想汇报,掌握思想动态;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进行党课教育和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分析思想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思想问题。对长期异地居住的待安置退休干部党员,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联系,掌握情况,并要求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生活和修养情况,切实使每个同志都处于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之中。二是要坚持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制度。师级单位每半年、团级单位每季度要对本单位待安置退休干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动态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单位领导要利用外出开会、检查指导工作等时机,主动走访慰问待安置退休干部,了解他们的生活,关心他们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每年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都要采取登门看望、召开座谈会、联欢会等形式,对待安置退休干部进行慰问,主动征求意见,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三是要坚持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制度。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待安置退休干部外出旅游、探亲、访友,要严格按规定请假,归队后及时销假;因私出国、从事经商活动、受聘到地方单位工作、参加社会团体活动等,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理;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退休干部学习有关规定,要进一步落实制度规定,引导他们充分认识落实制度的重要性,认清自己的重要责任和义务,从而自觉用制度约束自己的言行;要加强检查,提高落实制度的实效,坚持对退休干部执行制度的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克服落实制度的随意性,对不遵守制度规定的人和事,该批评的要大胆批评,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确保待安置退休“人人都在管理中”。

四、主动跟进服务,积极排忧解难,确保“两个”待遇落实到实处

当前,随着计较安置步伐的加快,服务保障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是部分退休干部住房迟迟不能落实,直接影响移交安置进度;二是少数病退干部医疗费开支较大,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三是一些退休干部家属就业、子女入学面临很多困难,自己无力解决。

做好待安置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新形势下维护部队安全稳定的需要。因此,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认真落实好政治待遇。坚持落实阅读文件规定,按权限范围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各级文件精神;每年按照即使位退休干部订阅报刊,重大节日要进行走访慰问;定期召开退休干部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二是要认真落实好生活待遇。要积极为待安置退休干部办实事、解难题,对家庭有实际困难的,要积极筹措经费,及时给与救济;退休干部生活福利、各种补助等要坚持与在职干部一个标准;要在退休干部用车、通信等方面给与全力保障;要充分发挥军区系统的优势,在待安置退休干部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全面协调。三是要抓紧落实好房源。要全面掌握待安置退休干部住房要求,加快住房建设步伐,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房源。部队建设经济适用房,首先要满足待安置退休干部的需求,并鼓励退休干部自购住房。四是要加快移交安置步伐。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退休干部移交安置工作的指示要求,广泛宣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主动协调,下大力做好移交安置工作,努力完成上级赋予的2015 年前退休干部要形成“干部当年退休,第二年审定安置方向,第三年移交政府安置”的目标任务,从根本上解决待安置退休干部教育管理难的问题。五是要积极搞好医疗保障。定期组织待安置退休干部体检,对长期有病的,协调医护人员定期上门巡诊。待安置退休干部住院时单位领导都要到医院看望慰问。对分散居住、远离体系医院的待安置退休干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其办理一地医疗保障手续,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在医疗费上予以倾斜。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加强待安置退休干部的管理,待遇问题的落实,医疗制度的保障。我相信,对待安置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将会更上一个台阶!

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管理2015-05-18 12:42 | #2楼

.哪些军队离退休人员移交地方政府安置 ?

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有四类,即: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 ( 士官 )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落实政策离退休人员。

.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 士官 的程序有哪些 ?

(1) 部队凭省军休办下达的移交安置计划、移交人员名单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

置通知书》,到安置地市 ( 州 ) 军休办 ( 科 ) 商谈移交事宜。

(2) 移交部队提供的“三联单”,由各市、州上报省军休办。

(3) 审核接收对象的档案和生活待遇;

(4) 结算部队移交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当年剩余月份的离退休费和公用经费。

(5) 签订三方 ( 部队、军休干部本人、接收单位 ) 协议:

(6) 接收和办理个人行政介绍信、组织介绍信、供给介绍信;

(7) 办理落户和身份证;

(8) 接收前,部队应对移交人员进行一次体检。

.伤病残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 士官 的接收安置需注意哪些问题 ?

伤病残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移交地方安置,接收时除按正常军休干部接收安置规定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

l 、安置形式一般实行分散安置;

2 、住房保障方式是自理住房,由军队一次性支付建房经费;

3 、下列情况暂缓接收:一是病情较重尚未稳定或在医院住院治疗的;二是精神病未确定监护人;三是无监护人或监护人年龄较大无监护能力的,而当地无集中供养条件的;四是患狂燥性精神病当地无集中供养条件的。

.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

政治待遇主要包括:建立各级党的组织,参加党的生活;能看到或听到与其职级相应的文件;能参加当地同职级离退休干部参加的社会政治活动;党员军队离退休干部逝世后骨灰可覆盖党旗或者是军旗 ( 只能是一种 );为离休干部颁发《离休干部荣誉证》功勋荣誉章;为资历较深、贡献较大,有一定影响的离退休干部安排担任荣誉职务等。

.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

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 ( 士官 ) ,其生活待遇项目和标准均按军队统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除文件明确的取暖费等个别项目外,不执行地方的规定;享受安置地同职级离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

落实政策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就地办理离退休手续,享受地方离退休干部待遇的,按照国务院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调整生活待遇;落实政策后收回军队、由军队批准离退休、享受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移交政府安置后一直执行军队干部生活费标准的,可按军委有关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调整生活待遇,与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一致。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生活待遇分成两部分,其中基本退休生活费执行国家工人 ( 职员 ) 统一的规定,按级别、档次确定退休费,补助补贴部分执行安置地同类人员的规定。

.军队离退休干部异地安置时人员随迁有关手续怎样办理 ?

军队离退休干部异地安置,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军队离退休干部随迁配偶、子女工作调动手续;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军队离退休干部随迁子女的入学、转学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随迁人员的落户手续。

军队离退休干部异地安置后,在部队服现役的子女退伍后可随离退休干部到安置地区落户,与当地城镇退伍军人享受一样的安置政策。

.军队离退休干部病故后丧葬费如何计发 ?

大军区职是干部本人生前十五个月的工资总额,兵团职以下干部是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计发丧葬费的基数离休干部的包括基本离休费和地区津贴,退休干部的是基本退休费。丧葬费由管理单位列支,包干使用,超支部分不予报销,节约部分用于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

.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特别抚恤金如何计发 ?

经大军区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生前被大军区 ( 含 ) 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英模人物或荣立一等功的人员,可享受一等特别抚恤 15000 元。生前在边防、海岛、高原部队或其他特别艰苦的环境工作及在国防科研中从事国家规定的有害工种连续满 20 年,并做出显著成绩者,可享受二等特别抚恤 l 2000 元。生前为师职 ( 含 ) 、专业技术 7 级 ( 含 ) 以上干部或军龄 ( 含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 满 30 年的干部,且事迹突出者,可享受三等特别抚恤 10000 元。

特别抚恤金的领取,是由离退休干部所在县或地区级管理部门填写《特别抚恤呈批表》,送当地省军区政治部审核,报所在大军区政治部审批;由离退休干部家属持审批表到当地省军区后勤部领取。

.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计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标准为:烈士, 80 个月工资;因公牺牲, 40 个月工资;病故, 20 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项目包括基本离退休费、护教龄津贴和地区类别工资。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 35 %;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立一等功的,增发 25 %;立二等功的,增发 15 %;立三等功的,增发 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10 .军队离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的医疗待遇有何规定 ?

军队离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的医疗保障办法,参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 ([2004] 后字第 8 号 ) 有关规定执行。经组织批准的随军无经济收入的军队退休干部家属、遗属的医疗费用,由军队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由于全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政策差别较大,难以统一,我省将制定具体补助标准和办法的权限下放市 ( 州 ) 一级。

11 .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的生活补助如何计发 ?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军队离休干部遗属;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且领取定期抚恤金的军队退休干部随军遗属,可享受遗属定期生活补助。

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军队离休干部无固定工资收入遗霜的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为:离休干部生前职务为团职以下的每人每月 700 元,师职 800 元,军职 900 元。已故离休干部或遗霜本人为红军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补助费再增发 400 元。离休干部遗霜有固定工资收入,其收入总额低于上述标准的,补足差额部分。既是随军遗孀又是建国前入伍、 1955 年前后复员女同志的,在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 400 元。

离休干部遗属中,未满 16 岁或已满 16 岁仍在校读书或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经批准投靠离休干部生活的无固定收入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其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 450 元。

军队退休干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遗属,符合上述享受生活补助费条件的,在领取定期抚恤金后,参照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费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另外,军队离退休干部去世后,继续发给其遗属 6 个月干部生前离退休费作为生活补助,符合享受遗属定期生活补助费条件的,从第七个月起发放遗属定期生活补助费。

12 .军队离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遗属丧葬怎样补助 ?

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去世后,除发给当月应领的定期生活补助外,一次性发放生前 6 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作为丧葬费,包干使用。

13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如何保障 ?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由军队负责。按照属地政策参加军队住房制度改革,采取租住、购买现有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住房补贴与货币补差相结合的办法。原单位有可出售的现有住房或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保障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购买;原单位没有可出售住房的,可购买配偶所在单位或地方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其住房补贴及补差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 ( 撤销的,由其撤销前的上级单位 ) 和个人合理负担。

14 .政联 、 号文件规定哪些军队离退休人员可以参加房改 ?

已移交政府安置、执行军队离退休生活费标准的正师职 ( 含 ) 以下离退休干部 ( 不含 1999 年 9 月 20日以前去世的 ) 可以参加房改。

15 .享受维修补助的人员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

1999 年 9 月 20 日以前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住房,其个人享受的购房面积未达标货币补差,低于以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购房可得货币补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 不含 1999 年 9 月 20 日以前去世的 ) 可享受维修补助。

16 .按规定建筑面积计领建房经费自理住房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如何核算购房款和住房补贴 ?

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时,按规定建筑面积标准计领建房经费自理住房 ( 含自购、自建、维修私房 )的,可按经济适用住房计算自理住房应付的购房款,享受住房补贴。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按原计领建房经费的面积计算。住房实际售价,以部队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为准,享受住房成新折旧,成新折旧的截止时间为 2000 年;在地级城市以下的,以所在地级城市驻军经济适用住房价为准。

17 . 1999 年 月 20 日前去世军队离退休干部的配偶如何购买现有住房 ?

可按规定以房改成本价方式购买现有住房,并给予折扣优惠。

18 .军队离退休干部夫妇双亡的。子女能否购买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现有住房 如何办理 ?

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配偶均去世,其子女确无其他住房 ( 福利房 ) 且属于中低收人家庭的,经市级军休安置部门批准,可以以社会人员身份购买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住房,其购房价格、折扣等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军队离退休干部有多个子女的,应先到相关公证部门共同公证购买人后,方可购房。

【怎样管理离退休人员】相关文章: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02-09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04-24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01-24

公司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12-22

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01-25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10篇02-22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10篇)02-22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8篇02-24

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8篇)03-23

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8篇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