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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0 11:29:09 城晴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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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1

  1、运行现状和问题

  变换工序工艺冷凝液返回气化装置,作为气化炉工艺气激冷水和磨机制浆用水,可有效地保护环境,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但这同时也导致工艺煤气中氨积累,使设备管道堵塞严重、腐蚀加剧。为此,现代煤化工中,变换工序大多设置了汽提单元,部分汽提工艺冷凝液,以降低工艺煤气中氨含量。

  我公司汽提单元汽提塔顶产生的含氨水设计流量为11.293M3/h,正常情况下送热电装置作为脱硫补充液,也可作为磨煤制浆水补充到气化装置滤液槽中,通过滤液泵送入棒磨机中。

  20xx年6月中旬系统开车正常后,此部分含氨水送热电装置脱硫事故池及循环槽中。因硫化氢易氧化成单质硫磺,产生硫泡沫,运行一段时间后出现脱硫塔阻力增大,硫铵结晶困难,甚至堵塞内件喷头和管道。9月27日脱硫工艺商江南环保就此给我方正式函件,要求如使用含氨废水,应控制H2S≤8mg/L。

  经过两次脱硫堵塞、停车清理之后,这股含氨水就只好送到气化装置滤液槽中,10月下旬,出现滤液槽及滤液泵进口管道碳铵结晶、堵塞严重的现象。最后只好将此股含氨水直接排入地沟中,通过15单元磨煤水池后进入14单元,最后再作为磨煤制浆水回到系统中。

  含氨水送气化装置而不作为热电脱硫补充液,造成氨损失达60Kg/h以上,同时造成气化系统内氨积累,加剧了设备管道的堵塞和腐蚀,其次由于含氨工艺水的温度高达70℃以上,造成气化地沟进液处氨味、硫化氢味很大,严重影响场地操作环境。

  2、变换汽提流程调查

  现酸性水汽提所采用的工艺流程分为单塔加压侧线抽出汽提、双塔加压汽提和单塔低压全吹出汽提三类工艺,其特点如下:

  2.1单塔低压全吹出汽提工艺

  待处理的酸性水经换热后进入汽提塔,塔顶含氨酸性气送至硫回收装置;塔底得到净化水回用于上游装置或排入污水处理。

  此工艺中塔顶气冷凝分离后,含氨冷凝液分为全回流、部分回流和无回流三种形式,很明显,我厂工艺属于这种塔顶无回流的单塔低压全吹出汽提工艺。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二期的变换汽提原采用单塔塔顶无回流法,20xx年后采用了所谓的“二次汽提法”,即改造为塔顶部分或全回流法,有效降低了气化灰水系统的氨氮含量,一期灰水外排水的氨氮含量由过去的400mg/L左右降低至20xx年1月的270mg/L左右。

  大唐多伦MTP的变换汽提采用了塔顶部分回流,塔顶运行压力0.108MPa(G),110℃,塔顶全回流,暂时还没发现腐蚀现象,曾有过塔顶含氨污水送热电石膏脱硫的想法,但未付诸实施。

  包头神华MTO的变换汽提塔和冷凝器是一体的,塔顶全回流,塔顶换热器和回流管线腐蚀严重,经常出现腐蚀漏点。

  滕州新能凤凰汽提塔和冷凝器是一体的,属于塔顶全回流,腐蚀特别厉害,已经更换了两个新的冷凝器。

  内蒙古伊东变换汽提塔塔顶冷凝器和汽提塔是单独分开的,塔顶全回流,但运行的还行。

  华亭中煦甲醇装置规模与我公司相同,且同为东华院设计,其变换汽提含氨冷凝液流量设计为2610.23kg/h,温度为45℃,送污水处理。实际运行中此股水较大,故实际将塔顶冷凝温度控制在110℃以提高氨提出率,减少含氨水流量。

  2.2双塔加压汽提工艺

  待处理的酸性水首先进入硫化氢汽提塔,塔顶酸性气中氨质量分数小于1%,经分液后送至硫回收装置;塔底污水换热后再进入氨汽提塔,塔顶气经两级冷凝冷却和两级分凝后,得到高浓度的粗氨气,送至氨精制部分进一步处理;塔底得到净化水回用于上游装置或排入污水处理。

  2.3单塔加压侧线抽出汽提工艺

  待处理的酸性水分为冷、热进料分别进入汽提塔顶部填料段和塔上部,塔顶酸性气中氨质量分数小于1%,经分液后送至硫回收装置;塔中部抽出的侧线气经过三级冷凝冷却和三级分凝后,得到较高浓度的粗氨气,送至氨精制部分进一步处理;塔底得到净化水回用于上游装置或排入污水处理。

  该流程利用一座汽提塔,根据汽提塔内上下的温差,以及介质中硫化氢和氨的特性,达到分离的目的。首先将原料污水中的二氧化碳和硫化氢从汽提塔上部汽提出去,随即控制适宜的塔体温度,在塔中部形成n(NH3/H2S)大于10的液相及富氨气体,氨气抽出后,采用三级冷凝,逐级提高氨气浓度。

  在压力大于0.5MPa,温度小于40℃的低温条件下,硫化氢的相对挥发度大于氨,而氨的溶解度比硫化氢大38倍,因此在汽提塔塔顶打入冷却水用以吸收氨,绝大部分氨被吸收后向下移动,上行气体中H2S/NH3,的分子比越来越大,硫化氢绝大部分最终被汽提至塔顶,得到高纯度的酸性气。

  吸收了氨、少量硫化氢及二氧化碳的冷却吸收水与塔中部的热进料接触,在这个过程中硫化氢、氨反复受到塔下部上升的高温气流的汽提作用和上部向下部流动的液流吸收作用。硫化氢、氨不断被吸收,又不断被汽提,由于塔盘温度自上而下越来越高,塔底的硫化氢、氨也越来越少,氨则受液流的吸收向塔中部集聚,自上而下NH3/H2S的分子比越来越大。为在塔底获得合格的净化水,需在塔底设置一个再沸器,使其产生蒸汽汽提作用。

  塔中部集聚的氨当达到气液平衡,即液相浓度接近其溶解度时,就随液流向塔底移动。在塔中部开口抽出气体,由于氨被抽出后,降低了气相的氨分压,原料来的气液平衡被打破,液流中的氨迅速向气相转移,这样就为氨在塔中部集聚创造了有利条件。汽提塔内氨浓度分布在塔中部形成高峰(如右图所示),抽出来的富氨气体中(NH3)=15%~20%。

  很明显,在汽提塔中部形成氨集聚,出现氨峰的基本原因是顶部的低温、底部的高温和侧线抽出的作用,这是单塔侧线酸性废水汽提流程能通过一座汽提塔完成污水净化,硫化氢和氨分离的技术关键。

  2.4三种汽提流程的评价

  单塔低压全吹出汽提工艺操作弹性大,适合于低浓度的酸性水处理。具有流程简单,设备投资少的特点。但塔顶酸性气中含氨较高,降低了硫回收率,且气相管线因降温时易于形成碳铵结晶而堵塞;塔顶含氨水(无回流形式)中氨含量不高,且含有几百mg/L的H2S,也限制了氨水的进一步利用。

  单塔侧线抽氨汽提工艺和双塔汽提工艺适合于中、高浓度的酸性水汽提,这两种流程可以得到10%以上的粗氨水,得到较高浓度的`酸性气且氨含量不超过1%,使其进一步加工利用成为可能。

  这两种汽提工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两者的蒸汽消耗差异较大。单塔侧线抽氨汽提工艺的蒸汽单耗通常为180kg/t(吨酸性废水计)甚至更低,而双塔汽提工艺的蒸汽单耗一般在200kg/t以上。

  选择酸性水汽提工艺流程时,应优先选择工艺流程较简单、装置投资和能耗较低的单塔加压侧线抽出工艺。

  2.5附:氨精制工艺

  经酸性水汽提得到的粗氨气进入氨精制塔,塔内温度通过液氨储罐来的液氨进行蒸发降温维持-10~0℃的操作温度,在低温工况下通过低温洗涤(或结晶),氨气中的硫化氢由气相转入液相得以脱除,塔顶氨气中硫化氢浓度一般为100~200mg/m3,脱除率达99%以上,再经过脱硫吸附器以脱除氨气中的少量硫化氢,出口氨气中硫化氢质量分数一般不大于3μg/g,经过氨精制后的氨气,大部分装置采用压缩机压缩并冷凝冷却得到液氨产品,个别装置(如齐鲁石化)通过氨蒸馏塔替代压缩机,塔顶得到氨气,再进入氨冷凝器,冷凝冷却后得到液氨产品。

  3、变换汽提运行数据

  3.1设计数据

  我公司变换汽提设计数据如下:

  物料

  平衡点

  项目

  干基湿基

  汽提尾气

  含氨水

  塔顶气水总和

  从上表可看出,塔顶汽提尾气和含氨水总量为13141kg/h,其中NH3总量为116.6kg/h,H2S总量为23.87kg/h。如含氨污水不外排,采用全循环,则可导致汽提尾气中NH3含量由1.30%剧升至16.15%,在塔顶换热器及后续管道中容易形成碳铵结晶。

  3.2实际运行数据

  含氨污水管道没有安装流量计,近一段时间为提高NH3提出率,减少氨积累,塔顶温度操作从设计的70℃提高到100℃以上,这导致气化地沟进液处汽水共沸,表观感觉流量很大。

  汽提分析取样点现仅策划了一个点,三个检验项目:

  序号

  取样点位号

  样品名称

  取样点位置

  分析项目及控制指标

  分析频率

  备注

  V-2107送热电含氨工艺水

  需要时

  实际仅有20xx年10月和11月的分析数据,平均数据如下:

  编号

  样品名称

  取样时间

  取样次数

  检测平均值

  含氨工艺水

  含氨工艺水

  10月份和11月份含氨工艺水中氨含量差别达25g/L,这有可能跟汽提温度有关,塔顶冷凝器冷凝温度越高则氨含量越低。

  以12m3/h的塔顶含氨水进行计算,

  H2S按400mg/L,则每小时含氨水中H2S达4.8kg/h,是设计值1.1Kg/h的4倍多;含氨水中NH3以48g/L计算,则每小时含氨水中NH3达到576kg/h,是设计值108.66kg/h的5倍。

  汽提塔顶含氨工艺水中NH3、H2S远比设计值高,其原因是系统氨积累,但也不排除设计数据问题。

  4、改造初步提案

  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现从易到难提出以下三种技改方案。

  4.1解决操作环境

  此法仅仅解决操作环境问题,但投资最少。

  在现过滤机厂房北侧含氨水进地沟的管线前,增加管道混合器,用灰水槽40-50℃的低温灰水与其混合,降低其温度到60℃以下,可减少进入地沟处的氨和硫化氢挥发量,改善操作环境。如没有合适的低温水可用,可以在地沟下部安装一条6-8米长、开许多5mm小孔的管道,象蒸汽打洗澡水一样给这股水含氨水降温,此段开孔管道腐蚀较严重后及时更换即可。

  汽提塔顶含氨水通过15单元,在磨机水池中形成碳铵结晶混入煤渣中,这也是目前较好的处置办法。

  4.2塔顶回流法

  在现变换汽提V-2107(汽提塔分离器)底部液相管线上增加两台泵,泵出口接在C-2102(汽提塔)进料管线上(N1口,PC-21011-150),达到塔顶部分或全回流。

  如达到全回流,则解决了此股水出处问题,但带来的危害是E-2110(汽提塔冷凝器)及其后设备、管线腐蚀加剧,易产生碳铵结晶堵塞。

  但目前报道腐蚀较为严重的,多是汽提塔和塔顶冷凝器一体化的厂家,值得一试。

  4.3增加H2S汽提塔成为局部双塔流程

  从3.2实际运行数据来看,可认为现汽提塔起预浓缩酸性水的作用,我公司所得含氨水H2S含量约为400mg/L(4.8kg/h),NH3含量约为40-60g/L(576kg/h),与炼油厂原料酸性水相比,氨含量相当,但H2S含量则低了很多。故我们是否考虑将此股水适当脱硫后再送热电烟气脱硫,即只增加双塔汽提工艺中的H2S汽提塔部分,而不考虑H2S的回收,H2S汽提塔塔顶酸性气进现湿酸气火炬管线。

  据青岛科技大学学报20xx年4月份期刊,《含硫污水汽提过程模拟与分析》论文的模拟数据,H2S汽提塔脱硫效率可达98.93%,依此计算,我公司此股含氨水可脱硫至4.26mg/L,从而满足热电烟气脱硫对含氨水的要求。

  依此思路,在现有装置流程基础上改造如下图,图中右侧C-2103、P-2103、P-2104及E-2113为新增的设备,V-2107至新增的H2S汽提塔C-2102之间可能需要增加泵P-2104(H2S汽提塔可能需要在0.5MPa下运行),如设计院核算H2S汽提塔可在0.2MPa下运行则可以取消此泵。

  4.4单塔侧线抽氨

  单塔侧线抽氨,塔顶汽提出酸性气,塔中间产出氨,这在石油行业广泛应用,其流程见下图。

  酸性水分冷热两股进入汽提塔,冷物流(37℃)送入塔顶,用于吸收上升蒸汽中的氨,使顶部得到较高浓度的酸性气。热酸性水进入第44块塔盘,氨富集气自26层塔盘处抽出,经三级冷却、三级分离后的气氨进氨精制塔,在塔的下段与成品氨水逆流接触,由浓氨水洗掉气氨中携带的硫化氢,洗涤后的气氨再经过脱硫剂床层,进一步脱掉气氨后的含硫氨水返回原料水罐中。

  精制后的气氨注入软化水吸收后,形成氨水。氨水经过氨水冷却器冷至40℃后,进入氨水罐,氨水由氨水泵从氨水罐底部抽出,一部分去氨精制塔作贫吸收剂,另一部分作为产品送出装置。

  从上图及工艺描述可看出,此流程较长,需要增加十多台设备,尤其是现汽提塔不能使用。

  中间抽氨的汽提塔至少需要3层填料,最好采用上部一层填料,下部塔板的结构形式,4.3和4.4的改造都需要专业设计院论证和设计。

  其次该装置副产的氨水中,内控指标为NH3≥18%、H2S≤500mg/l,其运行较好时H2S含量也在100mg/L以上,难以满足江南环保要求的H2S≤8mg/L的要求,除非稀释成30M3/h以上,才有可能满足热电烟气脱硫对含氨水硫微量的要求。

  如要将NH3中的H2S脱除的更为干净,则需要更大的投资(见2.5流程叙述),但对我公司来说,每小时回收500kg/h氨增加这么多设备经济上不合算。

  另外,单塔侧线抽氨工艺操作较为复杂,煤化工变换所产酸性水浓度都较低,目前来说,没有采用此工艺的厂家。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2

  一、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即酒店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工作的失误而导致企业名誉、信誉受到威胁,使企业形象受到损害和出现对顾客利益造成危害的所有负面的、不良的反面效应的事件,我们称之为大事故。

  二、出现大事故时的处理步骤:

  1、当营运部门出现大事故事例时,首先由主管立即报给部门的营运经理知晓,部门营运经理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必要时需要厨房和前厅营运部经理共同处理大事故事件,对大事故应积极的配合处理解决,将影响降到最低线,以消除顾客的过激行为,妥善地解决。

  2、大事故处理方法和原则是以将企业的损害利益降到最低为目的,合理运用大事故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具体处理方法可参照企业资料中的《处理顾客投诉》章节内容。

  3、大事故必须于当日及时作出解决,并于第二日十二时前将事故的起因、相应责任人、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详细地进行说明,上报到总经理办公室(或人事部)。

  4、出现特大、重大的事故和投诉时,部门营运经理必须上报总经理处,听取指示,依指示处理大事故或投诉,不得违背指示行事,并将结果及时反馈总经理处。

  三、对大事故上报的拖延、不报、漏报行为处理:

  大事故在当日处理完毕后,将书面的材料进行整理于第二日十二时前上报到总经理办公室(或人事部),出现拖报、不报、漏报时将处以每拖一日按2倍罚款处理。

  四、出现大事故时的责任分配:

  1、未对酒店造成损失的大事故处理:部门营运经理处50元罚款,主管处30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处15元罚款处理。

  2、对酒店造成损失的大事故处理:部门营运经理承担40%责任,主管承担20%责任,相关责任人承担40%责任。

  五、大事故范围:

  厨房:

  1、打架斗殴

  2、发生安全事故(高压锅爆炸、煤气泄漏、烧烫伤、出现医疗费200元以上的工伤)

  3、当天有三道菜品出现头发(含未退菜品)。

  4、吃出蟑螂、玻璃渣、钢丝球、金属类、苍蝇、指甲中的任何一种(含未退菜品)。

  前厅:

  1、打架斗殴

  2、出现医疗费200元以上的.工伤

  3、客人出现意外伤、跌倒、丢失财物等

  4、出现客人服务投诉事故。

  六、避免大事故的出现几率:

  部门的营运经理应切实有效的控制大事故的出现,减少大事故对酒店造成的不良影响,日常的工作中应予以重点防范,对出现的大事故杜绝二次出现。对员工进行有效的处理顾客投诉的应对策略培训,形成有统一的处理方式、方法和处理尺度,对投诉事件及时作出整改、监督。把降低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发挥部门营运经理的潜能和作用,切实为企业质量服务,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校内治安管理,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为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校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落实力度。

  二、对不认真贯彻上级治安管理规定和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治安秩序混乱,事故、事件不断发生的部门,学校将给予严厉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经监督部门检查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提出整改仍迟迟不落实,以至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或人身伤亡事故的部门,由学校给予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以行政或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损失较大金额财物,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发生集体上访、非法游行、罢课、罢教、罢餐行为的部门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得参加各类评比、奖励、晋职、晋级等。

  五、对于人为责任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按上级文件精神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及时报告,对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煤矿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工区、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发现采区、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科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井下工作面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

  确排查地点、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安全科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结合不定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安全负责人、队长、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和其他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督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负责人对井下工作面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科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安全科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四)安全科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劳务分包

  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科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安全科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照整改措施,制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采区工作面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队长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安全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负责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斧子行或其他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内容,整改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进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安全科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账,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安全科对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销项。对不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应请示安全科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五)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安全科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安全矿长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安全科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施工队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八条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安全科自查和公司安监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督查,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安全科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工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

  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上报项目部安全部提出验收申请。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上级安全科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档案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安全科按照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5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文明创建工作,落实负责人等层级管理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禁毒”宣传及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禁毒委、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共青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各级指示精神,制定全县教育系统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责任追究制度。

  一、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责任

  1、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毒品预防知识,努力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2、切实认真做好本岗位职责范围所涉及的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3、认真贯彻并自觉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自己做到不涉毒、不吸毒、不贩毒的同时,要积极利用各种渠道,教育学生不涉毒、不吸毒、不贩毒。

  4、班主任要根据学校的安排和部署,做好“禁毒”宣传工作,举办一次“禁毒”教育主题班会、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参加“禁毒”知识征文比赛、举行一次“禁毒”演讲比赛、刊出一期“禁毒”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等四个一活动,提高学生对吸毒、贩毒危害性的认识。

  5、各任课教师要结合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渗透禁毒知识的宣传教育,教师要在课堂教学中适当渗透各类毒品的特点及危害知识,毒品曾给中华民族造成的灾难,以提高学生对毒品的认识,增强学生“珍惜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6、学生活动场所的'管理人员,要抱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禁毒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毒品预防宣传工作,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值周教师要严禁一切不明身份的人员进入校园,并随时注意进出校门人员的动态,防止毒品从校门进入校园。

  7、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师生涉毒预防和监控,积极主动拓展校内信息流通渠道,有责任及时向学校报告校内的涉毒、吸毒、贩毒可疑迹象,以达到把握查处教育时机的目的。

  二、责任追究

  1、学校与各位教师签订禁毒目标责任书,并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主要负责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条件之一。

  2、在职责范围内若玩忽职守,没有认真履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责任,疏于管理,思想工作不到位,在职责范围内出现涉毒、吸毒、贩毒现象,造成影响的,则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视其承担的责任大小,追究相应的责任。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工区、外协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发现工区、外协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工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结合不定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安全负责人、工区长、

  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督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工区负责人对本工区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负责人对整个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环保部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安全环保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每月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安全环保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工区及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照整改措施,制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工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工区长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工区长或其他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进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账,对项目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安全环保部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销项。对不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项目部每月末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月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安全环保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安全环保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外协施工队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八条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安全环保部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督查,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安全环保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

  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上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提出验收申请。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上级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档案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附后。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7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故的报告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故,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重大事故报告的范围

  重大事件类;重大案件类;重大事故类;自然灾害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类;重大敏感性事件类。

  二、岗位责任人要求

  1.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工作有具体负责人,挂牌明示,各司其事,各负其责。

  2.各岗位责任人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必须尽职尽责,必须履行义务。

  3.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昼夜24小时有专人值班。节假日期间,要有领导值班或在岗带班。主要领导、值班领导和带班人员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重大事故报告程序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

  告主管领导,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向分管领导和值班室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四、重大事故的处理程序

  1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

  2.主要负责人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3.主管负责人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4.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员工大会上公告。

  五、对末履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人员的处理

  1. 对重大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政府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 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3. 对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到位造成延误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8

  1、医务处、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缺陷、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缺陷、事故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缺陷、事故或可能是医疗缺陷、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处或护理部报告。发生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处、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缺陷或医疗事故登记本。

  3、缺陷、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缺陷、事故发生后,医务处、护理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处、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

  7、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派人向家属做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做解释。必要时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9

  严格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地方相关部门规定、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严禁隐瞒不报。

  (一)事故报告

  (1)凡发生因工一次轻伤3人及以下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下事故,应在48小时内报项目部、公司安质部;同时报告监理部、业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凡发生因工一次轻伤3人以上或重伤、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项目部、公司安质部;同时报告监理部、业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项目部、公司安质部;同时报告监理部、业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事故调查

  凡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1)发生一次轻伤3人及以下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下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项目安质部在10日内向项目经理部写出书面《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项目部结案。

  (2)发生一次轻伤3人以上、3人及以下重伤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20万及以下事故,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或由其指定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项目部在30日内向公司写出书面《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公司结案

  (3)发生一次因工亡3人及以下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事故,由项目部经理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负有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权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4)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事故,由公司领导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负有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权限的事故调查组、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调查组要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调查组工作。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10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建立科学完善的事故统计分析制度,总结教训,预防事故。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事故统计报告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职责

  4·1安技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要点的制定和实施。

  4·2发生行车事故后,驾驶员等从业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同时,迅速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警部门、道路运管机构及车辆所属单位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统计类

  5·1·1事故等级划分

  按后果严重程度,将行车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1)轻微事故

  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0元以下的事故(当事故涉及多方时,包括多方车物损失,下同)。

  2)一般事故

  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及以上;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0元至30,000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30,000元至60,000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及其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及以上;或车、物损失折款60,000元以上的事故

  5·1·2行车事故类别

  按发生要素,行车事故分为翻车、坠车、碰撞、刮擦、运行伤害、爆炸、失火等七个类别。

  5·1·3事故责任划分

  按责任人过失程度,行车事故划分为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等四个等级。

  5·2行车事故报告

  行车事故报告分为内部事故统计报告和上报事故统计报告。

  5·2·1报告界定

  1)内部事故统计报告指当车辆发生轻微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自车辆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开始,24小时内填报《行车事故报告》上报公司安技部;未造成人员受伤的行车事故须及时填报《行车事故报告》,每起事故一份。各车队填报《事故(登记)月报表》,于在当月底25日前汇总上报安技部。

  2)上报事故统计报告为一般报告和紧急报告两种

  5·2·2一般事故报告范围

  1)一次死亡(失踪)1—2人;

  2)一次重伤3—9人;

  3)遇险人数1—4人;

  4)无人员伤亡但经济直接损失50—100万元以下行车事故或车辆火灾事故。

  5·2·3一般事故报告程序

  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4小时内(依基层单位接到报告时计算),按《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内容填写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2·4紧急报告范围

  1)一次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事故;

  2)一次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3)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5)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或易引发其他事端的,或其他需及时上报的重要情况。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幼儿园内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幼儿园之中,对在园教职员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幼儿园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三、任何人对幼儿园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教职员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园长报告;幼儿园应当在发现的1小时内向丹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和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可能致人 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园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园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园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五、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幼儿园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教育局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教育局进行汇报。

  六、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24小时内,有关人员应当向园长进行全面汇报。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12

  1、发生事故后,现场第一责任者,必须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汇报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3、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事故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报告事故的真实性承担领导责任,事故汇报人对事故汇报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4、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伤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5、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6、对于迟报、不报、大事小报、重伤轻报或隐瞒事故真相的,一切后果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追究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

  7、发生事故后,本单位领导必须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8、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明显的.标标记,详细记录,并责成有关人员绘制现场示意图,以便于调查处理

  9、对于认为破坏事故现场或故意制造、伪造事故现场的,一切后果由现场责任人承担,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0、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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