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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超促销员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3 07:26:04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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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超促销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市场部、各门店、配送中心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大型商超促销员考勤管理制度

1)苏宁市场部(包括原行政部、谈判部、财务部)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行政部签考勤卡,员工到岗后应及时签到,到岗后未签到者按未到岗处理。(午休时间无论是否休息,必须签卡)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总部人事主管负责。

2)配送中心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办公室签考勤卡,签卡方式与总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负责。

3)门店在严格执行<<卖场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两部分组成。促销员执行考勤卡签卡制度,其他员工(包括业务人员、库管员、收银员)执行打卡制度。签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项同上,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门店人事主管负责。

二、违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处罚措施如下:

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30元。

2)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上者(含半小时),按当日旷工处罚,扣除5倍的日均工资。

3)不按规定签到、打卡者每次扣罚30元。任何员工不得拖人、代人签到或打卡,否则对双方各处以50元罚款。

4)各部门负责打卡、签到的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保安人员)必须严格自律,市场运营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考勤管理进行检查,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操作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各处以50元罚款。

三、各部门员工应自觉遵守青百公司<<员工手册>>和苏宁电器<<卖场管理制度>>,对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上述两制度中的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须将当月考勤上报市场运营管理部,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的员工,罚金将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审批程序:员工请各种假(含存休),均应写出请假条,先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再按审批权限审批,经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擅自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严禁电话请假。)

二、请假内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否则将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有公立医院证明,具备医院建休证明、病历和收费单据(三者缺一不可),方可办理病假手续,手续不全者按事假办理。

五、其它请假按<<员工手册>>和<<卖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审批权限:

(一) 对促销员请假的审批权限:

(1)  半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柜长批准。

(2)  1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经理批准。

(3)  2天至5天由门店店长批准。

(4)  5天以上的请假不与批准。

(5)  促销员2天以上的请假,必须逐级审批,严禁越级审批。同时门店部门经理必须通报厂家经理,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批准。

(二) 对其他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

(1) 3天以内(含3天)总部、门店、配送中心分别由市场运营、门店店长、配送中心经理批准。(各级管理者请假3天以内的,由直接上级批准)

(2) 3天以上由苏宁总经理批准。

(3) 超过20天者由青百总经理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员工请各种假期间和薪资扣罚标准:

1、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全部日均工资。

2、病假:按请假天数,扣发日均绩效工资。

本人月工资×60%

日均绩效工资=( )×请假天数

30天

3、旷工:按旷工小时计算,每旷工一小时,按本人平均小时工资的5倍扣罚工资。

4、其它请假期间的工资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务必认真落实,严格执行。苏宁原有的规章中,如有与本规定相悖者,以本规定为准。

促销员管理奖(惩)条例2015-08-03 18:59 | #2楼

(一)、奖励条例

1、凡在公司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重大贡献的,给以奖 励;成绩特别突出者,并授出题荣誉称号。

2、对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可行的改革方案并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奖励。

3、全年无违纪现象和符合公司管理规定的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4、热情为顾客服务,受到社会媒体和社会公众表扬的,为公司取得良好信誉的,给予奖励。

5、爱护公司财产,防止或避免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和利益免受损失的,给予奖励。

6 、奖励管理权限和审批:

颁发奖金、奖品xx元----xx-x元,由主管提名,店申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二)、处罚条例

1、促销员进场后,应严格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服务规范条例,本公司将根据促销员本人表现进行考评。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扣50元—150元。

2、促销员必须熟悉及遵守我公司的安全规范、卫生规范,并且通过考核后具备上岗资格。违反者扣1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一周内三次违反者作清退处理。

3、促销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着装,带员工卡、健康证上班(酒部、化妆品促销员可着供应商提供的品牌服装)。妥善保管工衣、考勤卡、员工卡,损坏照价补办。违反者不得上岗,并罚款50元---1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一周内三次违反者作清退处理。

4、促销员在岗时不得与人串岗、闲聊、购物、倚货架、坐柜、趴柜、空柜、乱放杂物、区域内化妆、吃零食、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促销员在工作区内发现纸屑、杂物、孤儿商品等必须立即清理,发现商品零乱必须立即整理。违反者罚款20元—50元,并给予警告。

5、促销员不准私自调动商品陈列。不准写、移动POP牌。不准乱放价格牌。违反者罚款20元—50元,并给予警告,如情况严重者将给予清场处理。

6、促销员进入店内不得携带手袋、手提电话,不允许在卖场内打电话如发现罚款50元。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店内电话。违反者罚款10元—50元,并给予警告。

7、促销员需准时上岗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促销员出勤应严格遵守门店安排不得私自调动,如有情况特殊者,须出示公司证明。促销员吃饭一小时规定时间,上班期间除吃饭时间外不得离开店,如确需离开必须得到主管同意,凭主管签名考勤卡离开店。违反者罚款10元---50元,并给予警告。

8、促销员不盗窃店内商品,不得将商品当赠品,不得私自拥有赠品,不故意损坏店内任何物品,不得擅自扔掉商品,违者按偷窃处理,促销员清场并处以厂商1000元—10000元的罚款。不爱护责任区样品,如出现样品损坏、遗失,追究其责任并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100元,并立即清退处理。

9、促销员不得诋毁他人商品,不得怠慢、侮辱顾客,不得与人争吵、打架、聚众,不得在顾客面前大声喧哗、和顾客讲话声高或指手划脚,不得对比较挑剔的顾客表现出不耐烦。违反者或受到投拆者作立即清退处理。

10、促销员必须服从门店及其所属部门安排,如对安排有疑义,应先服从安排后向店长或其上级主管反映。

11、促销员损坏店内任何物品均照价赔偿。

12、如有携带赠品进入店内,按公司赠品管理条例办理。

13、促销员应谨记促销期限,促销期未到,不得擅自退场或与其他店面促销员换场。促销期到,必须自觉办理退场手续。违反者立即清退,永不录用。

14、促销员服务态度差,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接待顾客不使用礼貌规范用语,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或其它杂物。违反者罚款10元---50元,并给予警告。

15、促销员责任区卫生及样品、商品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价签不规范,不得擅自使用其它柜台的任何物品。如有违反者罚款10元---50元,并给予警告。

16、促销员工作流程未按要求做到清楚、仔细;如有特批情况,报主管级以上同意,如违反操作流程,罚款10元----50元,并给予警告。

17、促销员上下班必须按规定由员工通道出入,不得拒绝接受管理部门监察和监督,不得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区域逗留,违反者罚款10元----50元,并给予警告。

18、促销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刑事拘留,严重影响损害公司声誉及社会形象,渎职、贪污及侵占公司财产,故意造成经营款项流失和商品流失,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其出场外,有权拒绝其再次进入本公司任何分店进行任何促销活动,本公司有权对所属供应商要求相应经济赔偿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民事责任的权力。

19、促销员不服从管理和顶撞、辱骂上司,人为因素导致客户累计3次,品行不端,散布不满情绪,制造混乱的行为,扰乱工作经营秩序,素质低下,不愿接受批评及屡教不改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其出场外,有权拒绝其再次进入本公司任何分店进行任何促销活动,并罚款100元---500元。

20、促销员在经营场院所范围内吵架、斗殴及与顾客发生争执,造成恶劣影响,偷窃公司财物、商品及他人财物的,连续旷工3天或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在经营场所吸烟,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带来后果的。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其出场外,有权拒绝其再次进入本公司任何分店进行任何促销活动,并罚款100元---500元。

21、促销员工作懒惰、不负责任,经指导后仍未改正的,不服从综合管理部门检查与监督,干扰、侮辱综合管理部门人员执行公务的,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其出场外,有权拒绝其再次进入本公司任何分店进行任何促销活动,并罚款100元---500元。

22、促销员利用个人业务关系,进行私下销售业务的,利用公司条件与客户达成私人业务往来的,主动向客户索要钱、物和主动收受贿赂的,一切隐瞒事实真-相的不诚实的,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其出场外,有权拒绝其再次进入本公司任何分店进行任何促销活动,并罚款100元---500元。

23、对超出促销协议期,促销员未按规定退场,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在场促销人员,所属供应商除需补签促销协议、补交延期促销费用外,处以每人次500元罚款。

24、对未与公司采购部签订促销协议,私自派驻促销人员进场促销的,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在场促销人员,对所属供应商处以每人交1000元的罚款。

25、本处罚办法适用本公司签订促销协议及在本公司所属分店进行促销活动的供应商及其促销人员和店面临时促销员。

26、公司有权对本制度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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