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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医师工作制度

时间:2023-08-10 08:40:46 晓丽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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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医师工作制度(通用11篇)

  为加强值班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提高医师工作质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值班医师工作制度。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值班医师工作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值班医师工作制度(通用11篇)

  值班医师工作制度 1

  一、为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进行,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班、交接班制度。

  二、各科室值班、排班工作由科秘书负责。科室排班周安排,也月安排。排班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科室,一份送医教处。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个人私自换班。

  三、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和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试用考核合格后,由科主任审签后报医教处审核,获得处方权后方可独立值班。

  四、临床科室值班原则上应实行二线医师负责制。一线值班医师由住院医师或以上资格人员担任,二线值班医师由主治医师或以上资格人员担任,一线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二线医师实行在院听班制。

  五、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患者,应于床前交接。

  六、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患者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薄,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薄。交接班内容包括:危重患者、新患者、手术患者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患者。

  七、值班期间急诊入院患者,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补写病历。

  八、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九、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珍视。

  十、接班人员未及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应将情况报告科主任,等待接班人员到位交班后方可离开病区。

  十一、值班医师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患者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十二、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若患者病情由变化时应立即诊查患者。

  十三、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进行的医疗处置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医疗文书记录,值班情况按规定扼要记入交接班本,各级值班人员在当日交班记录上签字确认,次晨早会上进行集体交班。

  值班医师工作制度 2

  为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明确各级值班医师的职责,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日常值班一、二、三线医师及周末、节假日值班医师的交接班。

  一、 各临床科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临床科室围绕患者医疗工作,必须设每日一、二线值班医师,根据临床工作需要设三线值班医师。

  二、 试用期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期医师不允许独立值班,不允许独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不允许本院三年以下资格的住院医师独立值急诊一线班。二线值班由住院总医师或主治以上职称的医师承担。三线值班由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承担。

  三、 各级值班医师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脱岗,不得外出就餐。一、二线值班医师接班后必须巡视病房。

  四、 一线医师值班期间负责本病房新入院病人、在院病人的诊治,遇危重或疑难病人的处置,必须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并在其指导下救治病人。

  五、 二线医师值班期间负责全院各科病人的会诊及治疗(包括手术),科室或接到下级医师的请求,必须到达现场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

  六、 三线医师值班期间负责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包括手术),同时负责院外会诊。

  七、 急诊值班医师交接班,必须将上班次接诊及留观病人当面交班,并对急危重病人床边交班。

  八、 值班医师交接班,普通病人病情进行口头交接,危重病人必须床边交接,交接班医师必须当场诊查病人,并书面记录病人的病情变化、救治经过及当时的生命体征(神志、血压、脉搏、呼吸),分别在各自记录内容相应的位置签字。危重病人的病情必须在《危重病人交班本》中记录,并由记录者签字。

  九、 二线值班医师必须听取上一班次二线值班医师的交班。一线值班医师必须听取上一班次一线值班医师的交班。对危重病人必须床边交接班,必须仔细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诊查病人,查看病人的最新检查结果,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 二、三线医师值班期间接到下级医师请求会诊时,必须亲自诊查病人后进行诊治,不允许电话医嘱。

  十一、 各级值班医师必须做好每日交接班,遇尚在抢救中的病人,必须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进行交班,并做好本班次病情变化的交接班记录。

  十二、 值班医师每晨交班时,负责将前一天24小时病房重点患者病情口头交班,并做好书面记录。

  值班医师工作制度 3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二、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人交班薄,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人值班日记志。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人院病员及时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七、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八、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九、管床医师要坚持节假日查房制度。值班医师负责全科的.临时医嘱、急症手术、急诊会诊、重症病人的观察治疗和病程记录,对新人院病人进行初步检诊,下达医嘱、书写病历。

  十、值班医师要做好病房管理工作,晚10:00时协助护士清理探视人员、准时关灯,保持病区安静,睡觉时间不得早于晚11:00时,午休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按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十一、日间行政班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人交班本。24小时值班医师应将全天新人

  值班医师工作制度 4

  一、凡需昼夜有人值班的临床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要安排值班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值班人数,并配备适当的技术力量,以保证医疗工作的连续进行。

  二、各科室(组)经治医师下班前,应将需值班医师处理的'事项,特别是危重病儿的病情、重点观察项目、可能发生情况等进行交班。

  三、值班主治医师负责当日全面工作(包括全科医疗和行政管理),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四、各级值班医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下级值班医师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值班医师。上级值班医师也要主动深入第一线,指导下级医师。

  五、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接班医师未到,不得擅自离开。

  六、值班医师不得随意换班,因故不能值班需经科领导批准,安排同级人员替班。

  值班医师工作制度 5

  一、值班医师准入资格: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包括注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经科室业务考核合格的进修医师。

  二、临床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数可根据科室大小、床位多少由科室自行决定,可酌情增设二线值班。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意找人替班,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调换。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住宿,护理人员呼叫时应立即前往诊视病员,各级值班人员参与院内会诊或手术时,必须向科室留守值班人员或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离岗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科室不得对各级值班医师安排与其职责无关的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抽调值班医师做其他工作,须安排合适的医师顶替其工作。

  五、值班医师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各项临时医疗工作和病人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如病人需抢救时,抢救结束后,值班医生应按“抢救记录”格式,在病程记录中认真书写抢救记录。二线值班医师应作好指导并亲自参加危重病人抢救处置。

  六、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必要时应逐级请示,并将执行情况如实记录在病历中。

  七、值班医师每日在管床医师下班前,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工作,交班时交接班医师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一对一交班。

  八、管床医师在下班前应将需值班医师处理的有关事宜按科室交接班本要求记入科室交班本,值班医师接班时应认真查看交班本并签字。

  九、值班医师应重点巡视新病人、危重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处理病人后,应将处理情况记入该病人的病程记录中,并在次日清晨交班时进行交班。特殊情况必须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向管床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接班医师应提前15分钟到岗,因特殊原因不能准时接班者,应及时与交班医师联系,交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在接班医师未接班前离岗。

  十一、科室每日晨8:00集体交接班,病房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由值班人员报告病区病员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的病员病情变化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危重病员应进行床旁交班。

  值班医师工作制度 6

  一、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优质、高效为社区群众服务。

  二、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立足于社区、家庭,主动提供服务,密切与社区群众之间的关系,负责全程医疗保健服务。

  四、实行防治与保健一体化,提供整体性医疗保健服务。

  五、加强业务学习,系统地掌握全科医生所需的知识和技术,团结合作,扎实工作,不断进取,勇于探索。

  值班医师工作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我省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临床医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有关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科医师培训是指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之后,在经过认定的培训基地中,以住院医师的身份,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规范的培训。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达到某一临床专科所需要的理论、知识、技能和态度等要求,成为能独立从事某一专科临床医疗工作的专科医师。

  第三条

  专科医师培训过程分为普通专科培训和亚专科培训两个阶段。普通专科培训按临床二级学科进行分类(含全科医学科),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亚专科培训按临床三级学科进行分类,由卫生部组织实施。

  第四条

  专科医师培训对象是指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拟从事临床专科属于卫生部公布的专科医师培训范围。全科医学科可招收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本办法所指本科和专科学历均为符合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

  第五条

  专科医师培训的经费实行政府、单位、个人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内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

  四川省毕业后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全面指导试点工作。

  成立四川省卫生厅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毕教委”)。其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卫生部毕教委和四川省毕业后医学教育领导小组有关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省专科医师培训规划;

  (三)制定全省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四)组织开展专科医师培训师资和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的认定,对培训基地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全省专科医师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公布相关信息,组织研讨与经验交流活动;

  (七)负责普通专科医师培训的结业考试考核,对申请办理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资格进行审验;

  (八)承担卫生部毕教委交办的任务,接受卫生部毕教委的指导与监督。

  省毕教委下设办公室,执行四川省毕业后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和省毕教委的各项决定和交办事项。

  第八条

  市、州卫生局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当地的专科医师培训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毕教委的政策、文件精神,接受省毕教委的指导与监督;

  (二)研究制定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

  (三)积极协调、整合本地区卫生资源,创建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推动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对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公布相关信息;

  (五)负责组织本地区专科医师师资和管理干部的培训;

  (六)负责本地区普通专科医师培训的考务组织工作。

  第九条

  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以下简称“培训医院”)应成立专科医师培训指导委员会,明确院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职责,承担培训任务。

  (一)设置专科医师培训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建立健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管理、学员管理及考试考核等相关制度;

  (三)负责本医院专科医师师资的培养和管理。

  (四)承担专科医师培训年度考核工作;

  (五)建立培训学员的技术档案,并妥善保存;

  (六)按照认定的招收规模,组织面向全社会的'专科医师培训招收工作;

  (七)将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对培训基地所需经费、设施、设备、人员等给予支持;

  (八)向培训学员提供以下支撑条件:

  1、对社会化招收的学员(即“社会人”),委托四川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档案代理;

  2、积极协助培训学员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3、将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年限计入档案,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为培训学员提供基本的学习生活条件;

  5、对招收的“社会人”,给予本单位同类同级别聘用人员同等待遇;属单位送培人员,其基本工资及各项保险由原单位承担,工作津贴、值班补助等有关待遇由培训医院提供。

  第十条

  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

  (一)在培训医院的领导下,承担本专业各项培训任务的全过程组织管理;

  (二)成立专科医师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负责培训人员的出科轮转考核,协助完成年度考核;

  (三)配备专兼职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组织具备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负责本专业的日常培训,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培训基地管理

  第十一条

  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是指住院医师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规范化的培训场所,是对医学毕业生进行毕业后医学教育的主要场所。

  第十二条

  培训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原则:以临床专科为单位,由医院统一向省毕教委申报,一家医院可同时申报多个专科的培训基地。

  由三级医院牵头,每个培训基地可联合不超过2家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共同申报。牵头方需达到培训基地条件的2/3比例;需对联合医院实行统一的教学管理,负责联合医院师资的培训,统一培训计划、教学安排、轮转考核和年度考核等。

  全科医学科培训基地由三级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构成,由综合医院统一申报。

  (二)申报材料:申报医院应认真填写《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

  培训基地的认定:

  (一)自评:申报培训基地的科室及其所在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文件和《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组织对培训基地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填写《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申报表》,报省毕教委。

  (二)形式审查:省毕教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单位,确定实地评审时间。

  (三)实地评审:省毕教委组织专家,依据普通专科分类目录和《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对申请单位培训科目和规模进行实地评审。

  (四)认定:培训基地经省毕教委评审后,向省卫生厅提交评审报告,由省卫生厅认定、公布,并报卫生部备案。

  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评审周期为5年。培训基地应在本周期结束前1年提出申请,省毕教委组织评审,于本周期结束前作出再认定。

  第四章培训管理

  第十四条

  培训学员招收方式:

  (一)省毕教委将各培训基地当年的招收计划和规模进行统一公布,由市、州卫生局组织其它医院住院医师的送培工作。

  (二)培训医院应依据核定的培训规模,制定招收条件和程序,面向全省公开招收培训学员,严格控制招收规模。

  (三)招收程序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同时填写《四川省专科医师培训报名表》。

  核定:培训医院根据网上报名资料核定报名人员资格,结合本院培训基地招收要求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由医院专科医师培训指导委员会组织统一面试。

  录取:招收的“社会人”经医院录取后,由培训医院与学员签订合同,明确学员的待遇、权利和义务。单位送培学员应与培训医院、送培医院共同签订合同。

  每年9月30日以前,各培训医院将学员名单报省毕教委注册,未经注册者,不得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

  第十五条

  培训方式:

  普通专科医师培训以参加相关科室轮转的临床实践为主,按住院医师身份对病人实行24小时负责制。

  第十六条

  培训内容:

  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包括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等方面的培训任务。

  第十七条

  培训时间:

  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专科培训的时间为3-4年,其中本科毕业生为3年,参加全科医学培训的专科毕业生为4年。已取得学位的研究生在录用前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对其临床工作能力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

  各基地医院应对送培住院医师的临床技能进行测试,根据工作年限和测试水平,进行1-3年的专科医师培训。

  (一)在三级医院临床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工作三年以上的可直接参加全省专科医师统考,工作两年的要在培训基地接受1年专科医师培训,工作一年的要接受2年专科医师培训。

  (二)在二级医院临床工作的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工作四年以上的可直接参加全省专科医师统考,工作三年的要在培训基地接受1年专科医师培训,工作两年的要接受2年专科医师培训,工作一年的要接受3年专科医师培训。

  第十八条

  考试考核:分日常考核、轮转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

  (一)日常考核:由培训指导老师负责。对培训人员日常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例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专科医师培训登记手册》中。

  (二)轮转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完成规定的三级学科轮转培训,出科前由基地专科医师培训与考核小组对培训人员进行日常综合测评和出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专科医师培训考核手册》中。包括专业理论知识、临床技能操作、临床思维能力、病历和处方书写、病程记录、查房时的表现、疑难病例讨论、参加院内外学术活动、出勤情况、医德医风、敬业态度和团队精神等内容。

  (三)年度考核:完成每一年度的培训后,医院专科医师培训指导委员会组织全院统一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各基地专科医师培训与考核小组组长主持,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采取审核培训登记手册和轮转考核结果、临床技能考核、笔试等多种方式,并将综合评定结果记录在《专科医师培训考核手册》中。

  (四)结业考核:包括实践技能考核和笔试。

  普通专科培训阶段结束后,由省毕教委组织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参加结业考核的住院医师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通过相关的考核资格审查。

  每年4-5月份组织临床技能考核,6-7月份组织专业理论和公共科目的笔试。

  第五章学员的义务与权利

  第十九条

  学员的义务:

  (一)培训学员在未取得执业资格之前,履行见习医师的工作职责;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执业意识;

  (三)遵守医德医风规范,培养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尊敬指导老师;

  (四)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院的管理规定和诊疗流程,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及时、如实、准确地完成培训手册的填写工作,并交由上级医师签署意见,完成规定的科室轮转;

  (六)积极参加专科医师培训机构组织的临床理论考试、基本技能考核或其他相关考试考核,并及时完成临床带教效果评价反馈。

  第二十条

  学员的权利:

  (一)学员与医院签订合同,享有医院同类同级别聘用人员的同等权利;

  (二)学员的档案按照医院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办法,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有工作单位的学员人事档案由原单位管理;

  (三)培训期间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享受培训医院或送培医院的各项待遇;

  (四)参加医院专科医师培训的各项活动,使用医院提供的临床技能培训器材;

  (五)对医院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时,可向医院提出申诉;

  (六)培训结束经考试考核合格者,获得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经注册后称为普通专科医师。

  第二十一条

  培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培训医院可解除合同:

  (一)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

  (二)培训期间发生严重医疗事故,培训学员负有主要责任的;

  (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严重干扰临床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本人申请停止培训的。

  对培训学员的停训处理,由医院专科医师培训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停训手续并出具停训通知书送交本人,同时报省毕教委备案。

  第六章学员的结业

  第二十二条

  完成普通专科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厅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名单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单位送培人员结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社会人”结业后自行择业,或申请到卫生部认定的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进行亚专科阶段的培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民族自治地区暂缓执行。

  值班医师工作制度 8

  一、全科医生

  (一)负责服务团队的诊疗、健康体检和健康教育,团队考核,双向转诊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并指导农村卫生全科诊疗、农村护理、农村康复、农村健康教育、农村精神卫生、农村慢性病预防与管理、农村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农村营养指导等农村卫生服务工作。

  (三)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肿瘤、意外伤害、死因分析调查,开展农村精神卫生服务;

  (四)根据本地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评价;

  (五)开展农村卫生服务科研与教学活动;

  (六)承担农村卫生服务信息管理工作。

  二、团队护士

  (一)参与农村老年护理、农村康复、农村精神卫生、农村慢性病预防与管理、农村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农村营养指导等工作;

  (二)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技术操作,接受双向转诊护理服务;

  (三)根据本地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护理计划;

  (四)完成农村护理科研、教学工作;参与其他农村卫生服务科研工作;

  (五)配合全科医师开展相关的农村卫生服务工作。

  三、公共卫生人员

  (一)承担农村居民和集体单位的预防接种、传染病管理、健康教育及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服务;

  (二)督导卫生室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卫生室建设等工作;

  (三)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以及预防为主的管理工作;督导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控工作;

  (四)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根据健康人群、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不同需求,完成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五)履职完成卫生监督与协管工作。

  (六)配合全科医师开展相关的农村卫生服务工作。

  四、家庭医生

  (一)家庭医生在全科团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居民的健康管理工作。

  (二)积极开展为居民签约式服务工作,认真完成签约目标。

  (三)承担农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传染病的诊治,负责院外急救与双向转诊;

  (四)提供日常门诊、预约门诊、家庭病床、上门出巡诊等服务。

  (五)执行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规范和制度。

  (六)提供以人群为对象的护理服务;对患者家属进行必要的护理技术指导;

  (七)建立并按规范进行动态管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农村居民体检。

  (八)适时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农村健康人群与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九)承担农村卫生服务信息管理工作。

  (十)承担传染病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

  (十一)配合精神科专业医生开展农村精神卫生服务;

  (十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农村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值班医师工作制度 9

  一、在全科团队组长的领导和质量监控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条线的考核要求,做好本责任区的.预防保健工作的工作任务。

  二、协助团队成员完成健康档案的资料更新工作。了解本社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热分布特征,与全科医师一道制定相关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区域内适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掌握计划免疫工作规程,及时完成接种补漏工作和季节性有价疫苗接种工作,并完成建册建簿。

  四、认真执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人家访指导,疫源地处理制度和漏报调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五、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提高群策群力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六、掌握本社区慢性病人的基本情况,协助责任全科医生做好慢性病人的随访和健康教育工作。

  七、做好本社区结核病人的管理,指导其合理用药,并完成结核病人的管理及网上直报。

  八、配合完成中心下达团队的其他临行时工作任务。

  一、掌握本责任区的孕产妇(包括高危孕妇)基本情况(妇女数、育龄妇女数、孕产妇死亡数),建立档案,督促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做好辖区内孕产妇及新生儿访视工作,开展母乳喂养指导,协助做好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入户调查。

  二、掌握本责任区的儿童基本情况,及时填写儿童系统管理卡片,按时做好儿童体检。提供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技术的咨询和指导活动。

  三、认真做好妇女更年期保健指导和健康教育,做好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指导服务。

  四、开展社区体弱儿专案调查和科学育儿健康教育,做好高危孕产妇的随访指导。

  五、配合完成中心下达团队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值班医师工作制度 10

  一、在全科团队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责任区的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可及性,综合性、持续性的、优质有效服务。

  二、按时参加门诊及出诊工作,坚持首诊负责制。接到出诊要求,尽快前往病家,询问病史,检查和治疗。参加门诊和病床临床及病区临床值班。

  三、对诊断不明确的病人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协助做好双向转诊工作,必要时做好陪伴护送。

  四、认真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五、规范书写医疗文件,包括门诊病历、门诊处方、转诊记录、死亡登记、家庭病床病历、会诊记录等。

  六、协助做好预防保健等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本责任区的家庭健康档案,负责本责任区60岁以上老人、康复病人,三无、低保等人员等上门访视服务工作,负责本社区慢性病康复保健指导及行为干预计划的.实施和健康档案的维护等工作,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七、做好责任社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发放健康知识宣传单,推广健康教育处方,做好社区健康促进工作。

  八、认真完成中心下达团队的其他临床性工作任务。

  值班医师工作制度 11

  一、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根据团队岗位要求,对本团队成员实行双向选择。负责领导本团队成员认真完成本责任区的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以及本团队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认真制定本团队的工作目标,并有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且有工作目标,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三、领导本团队成员按质保量完成本责任区的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社区卫生工作。提供综合性、持续性、可及性的优质服务。

  四、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工作态度和方法,并督促本团队成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发生,为社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五、做好双向转诊工作,对于条件所限无法处理的病人,及时与中心联系,由中心根据双向转诊协议与上级医院联系转送,重危病人应立即转送,必要时派团队全科医生护送或团队成员陪同。

  六、定期组织召集本团队会议,及时传达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同时将团队在运作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注重团队内部工作的协调,沟通及问题的解决。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七、负责本责任社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核查,报告,临时处置和组织、联络、协调和支援工作。

  八、认真落实布置完成中心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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