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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2)

时间:2020-09-17 11:59:29 停车制度 我要投稿

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 服 务 内 容 服 务 标 准 备 注

  一 住户个人交费项目

  1 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 元/自然间 20.00 清运因室内装修而产生的建筑垃圾 日产日清 如住户自运,不收此项费用。

  2 保洁费 楼宇内公共部位及小区内道路环境的'日常清洁保养。 道路每天一清扫,垃圾每天一清运,楼梯及扶手每天清扫、擦拭一次,院内道路、庭院绿地废弃杂物及时清理。 执行小区所在区县物价局、财政局制定的收费标准。

  3 保安费 元/户·月 3.00—5.00 1、维持小区公共秩序。2、日常巡视。 1、积极与派出所配合,保护小区安全。2、24小时昼夜巡逻值班。3、对小区可疑人员进行查问。4、对小区内违法分子,与派出所配合进行处理。5、巡逻时发现火警事故或隐患、治安事故、交通事故,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必须是封闭式小区雇用专职人员

  4 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 元/户·月 1.00 代为收取水、电、气、房租、卫生费等项费用。 按月查表,记数准确。

  5 车辆存车费(自行车,三轮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 元/辆·月 看管自行车等车辆。 专用存车场所,有专人看管。 执行所在区县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

  6 机动车存车费 元/辆·月 大型车210 小型车150 认真检查停车证。 专用停车场、位收此项费用。收费同时发给车主存车凭证,车辆如发生丢失,收费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赔偿。

  二 产权人交费项目

  1 绿化费 元/m2·年 0.55 小区内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① 植物配置基本合理,乔灌花草齐全,绿地较充分,基本无裸露土地。② 有多种树种,以落叶乔木为基干树种,有一定数量的耐荫灌木、耐荫宿根花卉、草坪衬托美化环境。③ 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杈及病虫害侵害现象。树木缺株率在4%以下。花卉缺株在5%以下。树木基本无钉拴、捆-绑现象。④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 绿地率超过30%的小区,标准可上浮20%。

  2 化粪池清淘费 元/m2·年 0.30 定时清淘,保证正常使用。

  3 管理费(1)一般住宅(2)乙类住宅(3)甲类住宅 元/m2·年 2.402.823.50 1、组织接管房屋及设备2、办理进住手续和房屋更名、换房手续。3计算房租。4建立房屋管理账册、档案。5、组织房屋安全检查,制定房屋修缮计划。6、处理违约,办理房屋撤管手续。7、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期召开代表大会。8、组织物业管理的其他费用。 ①组织房屋设备接管验收工作,保质、按期完成接管验收工作。②健全完善房屋管理的各种基础资料,台账报表、图册等符合要求,完整准确。③组织好小区房屋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回访率每月不低于15%。

  4 小修费(1)一般住宅(2)乙类住宅(3)甲类住宅 元/m2·年 2.363.544.72 按京房修字[1994]第521号通知 ①完成零维修任务指标,零维修及时率均达到100%。②水电维修不超过24小时,土建维修不超过3天。 小修工程:1、凡以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保持房屋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2、综合年均费用为所管房屋现时造价的1%以下。房屋公共部分维修费占维修费的38.7%。

  5 中修费(1)一般住宅(2)乙类住宅(3)甲类住宅 元/m2·年 5.427.068.19 按京房修字[1994]第521号通知 基本保持房屋完好率不降低。 中修工程:1、凡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的规模和结构。2、中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的新建造价的20%以下。3、中修后的房屋70%以上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的要求。4、中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一般损坏房屋。房屋公共部分维修费占维修费的38.7%。

  6 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费 元/m2·年 1.00

  7 电梯费高压水泵费共用电视天线费 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

  注:1、本标准中m2系指建筑面积。

  2、大修费:甲、乙类住宅每年每建筑平方米7.56元,一般住宅每年每建筑平方米5.04元。

  3、高档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临时停车收费

  一、露天停车场:

  白天收费标准(7:00---21:00):

  1、四环路内设置的普通露天停车场

  小型车每小时2元,大型车每小时4元。

  2、四环路外设置的普通露天停车场

  小型车每小时1元,大型车每小时2元。

  3、居住小区内设置的露天停车场

  小型车每两小时1元,大型车每两小时2元。

  4、王府井东单、西单、前门、金融街、朝外大街、崇外大街、朝阳商务中心区、中关村核心区等八处繁华商业区设置的露天停车场

  小型车每小时5元,大型车每小时10元。

  夜间收费标准(21:00---7:00)

  上述停车场不分地区类型一律执行小型车每两小时1元,大型车每两小时2元

  二、地下停车库、停车楼

  1、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

  小型车每小时5元,大型车每小时10元。

  2、居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

  小型车每小时2元,大型车每小时4元。

  上述停车场经营者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3、独立经营的地下停车库、停车楼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远郊区县旅游景点停车场全天收费标准

  小型车每次5元,大型车每次10元。

  长期包租停车收费

  一、露天停车场

  1、按月租用停车位:

  小型车每月150元,大型车每月210元。

  2、按年租用停车位:

  小型车每年1600元,大型车每年2300元。

  二、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按月、按年租用停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部门协商制定,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三、独立经营的地下停车库、停车楼停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特殊情况收费

  1、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停车场停放交通肇事、违章车辆,按照四环内每24小时不超过40元、四环外每24小时不超过20元(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收取停车费。

  2、经有关执法部门指定的停车场停放按照法律法规查扣的非法运营车辆,按照每车每天100元执行。

  3、首都机场停车楼、北京西客站地下停车库收费标准暂不做调整,按照北京市物价局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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