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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8 21:08:32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关于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关于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

关于车间员工管理制度2015-10-23 20:27 | #2楼

为规范车间管理,严肃厂规厂纪,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发展,并结合本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车间制度:

一、 员工进入车间工作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保底工资 1200 元,试用期未满而辞职的不得保底,试用期满后同公司签订劳工合同的,则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保底工资为 1500 元 / 每月。

二、 员工进入车间必须佩戴厂牌,不得穿拖鞋、赤膊。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

三、 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不得代人打卡或委托别人打卡,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10 元,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下班的,须经车间主管同意,否则,如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 10 元。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 5 次以上的,则本月不得享受公司保底待遇。

四、 员工有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交由车间主管批准,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当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 50 元,三天以上则作自动离厂处理。公司不给予发放工资。

五、 员工必须服从车间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与调动,认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怠慢的、不服从安排与调动的罚款 50 元一次,顽抗的、或漫骂管理人员的则给予辞退并取消保底待遇。

六、 员工进入车间不得大声喧哗、嘻戏打闹。以免影响他人工作,违反者罚款 10 元一次。

七、 车间工作中必须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与工友拉家常或谈论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得骂人,更不能吵架、打架。吵架者双方各罚 20 元,打架斗殴者,双方各罚 100 元,并立即辞退,情况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八、 不得带小孩或厂外人士进入车间玩耍,如有违反者,罚款 20 元一次。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九、 不得在车间内抽烟、饮酒、食零食、玩打火机,违者罚款 20 元一次。

十、 在工作中不得随意串岗、随意离开岗位,不得玩手机(如:上网聊天、听音乐等)发现一次,罚款 10元。

十一、 员工必须按照工艺要求及质检人员的要求严格生产,不得自作主张,而由此造成产品损坏的,则按产品价格处以 5 倍罚款。

十二、 工作台上的物料、元件等要摆放整齐,经常清扫自己岗位,保持车间的清洁整齐,掉在地上的合格原材料要及时捡起,次品及废品归类放好,交由仓管人员处理,要爱护公司的一切物品,随意浪费或故意破坏的,一经发现,则处以 2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则按实际情况处以罚款。

十三、 操作机器或其它电器设备的员工,在生产前必须检查是否能正常工作,如有问题,要及时上报车间管理人员,不是本人操作的机器或其它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违反者处以 50 元罚款,如造成损坏或发生其它事故的,则由本人承担责任。

十四、 员工下班前要关好电、电器、或其它用电设备。关好窗,以防车间安全,违反者每次罚款 5 元。

十五、 员工必须洁身自好,不得偷盗公司的一切财物,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则处以 10 倍罚款,扣发工资,并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员工下班后的一切活动均与本公司无关。

十六、 员工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礼貌待人,相互尊重。不得恶意取笑,污辱或歧视他人,做个有素养的员工

十七、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辞职,交由主管人员审核批准,在辞职期间必须按时出勤,期满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离厂手续。

十八、 为表扬先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秉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车间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1 、在生产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品行优良的员工,公司给予 20~50 元奖励。

2 、遵规守纪、服从安排、满勤的员工,可享受 20~50 元奖励。

3 、积极配合车间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能使公司减少成本,节约能源,有实效的员工,公司给予 20~100元奖励。

4 、员工发现有偷盗现象,并举报,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的,公司给予 50~200 元奖励。

5 、公司的正式员工每月可享受 2 日休息假期,休息时间由车间主管结合车间实际生产情况灵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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