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请假制度>《学校请假及公休制度

学校请假及公休制度

时间:2022-04-20 18:04:25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学校请假及公休制度

为了完善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利于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职工素质,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宝山实验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

学校请假及公休制度

1.教师请假半天以内且不涉及课务由教导处审批;班主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请假半天且不涉及课务由政教处审批;后勤人员请假半天且不影响工作由总务处审批;教职员工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同意后及时告知相关处室负责老师,并报校长室备案。请假单一律先交教导处,再由人事干部存管,不交者按无故缺勤处理。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口头同意可以补办请假手续。行政干部(包括财务等特殊岗位人员)请假由校长审批。

2、教职工请假:病假每天扣20元,事假每天扣50元,每月缺勤在四天以上(含四天)者扣除当月全勤奖,扣完每月 全勤奖为止,不实行倒扣。

3.无故缺勤一天(含一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4.一学期请假累计10天以上,属病假的扣除1/2学期考核奖,属事假的扣除学期全部考核奖。

5、学校大型活动、各教研活动、政治学习、寒暑假返校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6、教师外出看病须有医院开具病情证明,请病假教职工应及时与学校联系,以便教导处做好课务安排。教师外出看病时间,原则上区内每次不超过半天,区外每次不超过1天,每次看病应该先向教导处请假,准假后必须要有当天看病的病历卡,并把复印件交给教导处(特殊病情可以把挂号费或付费凭证作为病历卡)。看病的老师一般自行调好课务,离校前将调课安排报教导处负责人。看病未提供病历凭证的按事假处理。

8、持有病假单仍坚持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后,可回家休息。

9、教师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对不超过2小时且不涉及课务的请假,在征得教导处同意的情况下可不作事假或病假处理。请事假不填(或不自觉补填)请假单的,对其进行批评,并扣除当月全勤奖,情节严重的以旷工论处。

20xx.xx

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2015-11-19 8:45 | #2楼

为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 考勤制度

教学人员与教辅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各有特点,考勤要求各不相同,但都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上下班,履行岗位责任制,接受学校考勤。

1. 出勤要求

(1)各处室、部门员工实行坐班制时间为上午7:45—12:05,下午14:30—17:30;教学人员坐班制时间为上午9:00——12:05,下午14:30——17:30,并按学校作息时间表和周程表安排,参加各种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校医室、生活部等岗位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规定。

(2)教师要严格按课程表上下课及下班辅导、开展课外活动,不迟到,不拖堂;按周程表依时参加业务学习,参加教研活动以及学校、处室、年级组、科组会议;

(3)级组长、班主任按职责要求检查学生出勤两操和其他情况,以及负责周日晚修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校,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4)教师及教辅助人员都要依时参加值周工作(进行早读、午休、晚上巡校等)和假日值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外,一律参加周一(早7:30)的周会(升旗仪式);教学和管理人员按规定依时参加晚自修值班和双休日留校生管理工作;

(5)鉴于学校有寒暑假,教职员工的探亲和结婚应尽量结合寒暑假妥善安排,因特殊原因必须在工作期间结婚的,原则上只准假三天;产假期满的女教职员工应按时回校上班;

(6)无特殊原因,不得利用学期内的工作时间赴外地旅游探亲;

(7)学期末由学校安排提前考试的科目,考试后该科教师按坐班要求回校上班,具体工作由科组长事先提出计划,作好安排。

2. 考勤管理

(1)全体教职员工上下班,一律按规定进行考勤,每月底各处室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将教职工考勤表报办公室;

(2)教师上下课、下班辅导、级组会议、业务学习等由级组长考勤;

(3)教师的集体备课、教研活动、课外活动辅导、科组会议、升旗仪式由科组长协助年级长考勤;

(4)值周值日、假期值班及双休日留校生管理工作分别由总值和学生处、办公室考勤;

(5)教辅人员分别由办公室及处室的主管考勤;

(6)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秉公办理,如不负责任者给予批评,因考勤不严出现责任事故,对当事人和考勤人各罚款50-200元;

(7)造成责任事故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500元,不计发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当事人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2015-11-19 22:32 | #3楼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覆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明),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3、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己婚女24周身岁生育第一胎者),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本人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请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登记,方可离岗。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日均工资,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除扣发工资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评模,评优,晋升职称。

以上条模,评优,晋升职称。款,望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学校请假及公休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请假制度11-03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06-07

学校考勤请假制度05-18

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01-04

公休请假申请条范文03-03

学校请假制度3篇12-20

学校请假制度14篇11-08

单位公休请假条范文05-06

公休假请假条大全05-06

企业公休假制度规定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