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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5 04:02:23 人事档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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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一、用人申请

私人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1.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用人需求情况,填写《用人申请表》,上报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配置,核实是否需求,确认有无内部横向调职的可能性后,写出复核意见,并上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后,行政人事部按用人需求实施招聘。

4.新增用人岗位,用人部门填写《增岗需求申请表》,详细填写新增岗位编制、新增岗位职责描述和增设新岗的理由,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审批。

5.岗位需增设新编,用人部门填写《增编需求申请表》,详细填写增编理由、增编数量等,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审批。

二、招聘

1.招聘准备。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需求,拟定《招聘简章》,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基本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公司待遇,以及其它要求。

2.确定招聘渠道。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岗位人员要求特点,确定招聘渠道,选择科学有效的招聘办法。

3.招聘接待。招聘接待由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身素质、求职意向等进行初次筛选,确定招聘意向岗位合适人选,并上报行政人事部经理。求职人员需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

4.确定初试人选。行政人事部经理根据应聘人员条件,确定初试的人员以及初试时间、地点,人资专员通知应聘人进行初试。

5.初试。初试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从应聘者的形象仪表、语言表达、求职动机、工作经历、前职表现、受训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确定复试人选,并在《求职人员登记表》签署意见。

6.复试。应聘各部室普通工作人员的复试,由各部室经理负责,主要从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经验等几方面进行考评,并在《求职人员登记表》签署意见。应聘部门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进行复试。

三、七天试岗

1.试岗审批。求职人员经初试、复试合格,还须经总经理审批方可上岗试用。

2.试岗通知。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负责试岗通知,要求试岗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办理试岗手续。试岗人员需交纳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张和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同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生产工人入职前要求提供县级以上(含)卫生防疫部门检验的健康证明。

3.到职确定。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为试岗人员办理试岗手续,填写《到职通知单》和《备品领用通知单》,并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字确认。

4.七天考评(即周测评):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门对新进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技能水平等要进行综合测评,填写周测评表。

5.周测评合格,行政人事部下发《薪金通知单》,报送财务部。

6.试岗时间是七天。7天试岗本人感觉不胜任或考评不合格被辞退的,无薪资。

四、背景调查

试岗期内,行政人事部对拟聘人员身份、履历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对部门经理、销售、保安、财务、库房管-理-员等重要岗位的拟聘人员,行政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直属领导要深入到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进行调查和家访,了解其家庭生活环境,以及家庭成员的工作、生活状态等,并填写《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表》,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确认,上报总经理签字审批。

五、担保

销售、保安、财务、库房管理等与公司物资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岗位以及户口在外地的求职人员,必须经过担保,方可入职。担保人须持有本地户口和正式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并和被担保人一同签署《特殊岗位担保书》。

六、上岗培训

试岗人员在试岗期间,行政人事部和职能部门将对其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等知识的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1)行政人事部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岗位描述、行为标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进行初步的考试测评。

(2)部门经理安排相应负责人对新进员工进行业务技能、操作流程、岗位规范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进行简单测评。

七、正式试用

1.新进员工通过7天试岗,经考评合格正式试用。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时间从七天试岗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2.试用期工资执行公司《试用期工资管理规定》。

3.对于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高于拟聘岗位要求,并且有相同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特殊优秀人才,经七天试岗考核成绩特别优异的,可免于试用,但需经总经理审批。

八、转正考核

1.员工在试用期间,所在部门要对其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跟踪考评,并填写《试用员工跟踪考核月测评表》上报行政人事部。

2.试用员工试用期满前,行政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还须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业务技能、操作流程、岗位规范等知识的深入测评;行政人事部负责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标准等知识的深入测评。

4.根据周测评、月测评的考核结果,员工成绩优秀,表现良好,能够掌握胜任本职工作,可免一个月试用期。

5.员工在第一个月试用期内考试测评未能通过,但通过日常表现跟踪测评考核,有发展潜力,可以继续试用一个月。如果第二个月仍不合格,可辞退。

6.经考核合格的试用期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九、录入存档

1.对于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行政人事部要为其建立健全的员工档案,分别建立员工电子档案和书面档案。

2.员工书面档案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新进员工到职单》、《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表》,《特殊岗位担保书》、《试用员工跟踪考核周测评表》、《试用员工跟踪考核月测评表》、《员工转正申请表》、《晋级申请表》、培训考核试卷、转正考核试卷、《劳动合同》、奖罚档案等有关资料。

3.员工档案的录入由人资专员负责。

十、调配

1.公司根据员工的自身素质、工作表现及能力,为其选择适合发展的平台,给予合适的岗位变动或职位调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及部门。

2.员工岗位或职位发生变动时,需填写《岗位调动单》。员工原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拟调入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2.职务晋升。员工职务晋升填写《员工晋级申请表》,由总经理签字审批。晋升后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后由本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考核,报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审批。

3.平调。员工在同一级别的岗位间进行调动,需填写《岗位调动单》。新岗试用期为一个月,在公司工作满三年或者有从事新岗工作一年以上经验者可免于试用。员工岗位变动需总经理审批。

4.降职。降职员工填写《岗位调动单》。降职员工可免于新岗试用,直接发放新岗位转正工资。

5.岗位交接。经调整后,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并上报工作交接书面说明,由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监督交接,办妥移交手续方可就任新职。

6.工资变动。单纯工资变动,需填写《工资变动审批表》,经所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工资从总经理审批之日起执行。

十一、外培

1.由公司出资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培训前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2.员工接受培训后,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得提前辞职。

3.接受培训员工因特殊情况辞职,必须符合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离职。

4.未履行服务期限的约定,擅自离职,公司将拒绝为其办理档案关系转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离职

1.员工离职分三种:自行请辞、解聘离职、被公司辞退。

2.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需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擅自离职,无薪资待遇,同时公司拒绝为其办理档案关系转移。

3.离职申请。员工自行请辞,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离职申请,说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到行政人事部。

4.离职面谈。对于自行请辞的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与其进行离职面谈,记录原因,写出意见。部门经理级人员和公司高管人员离职,须经总经理做离职面谈。面谈应深入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对绩效良好、德才兼备的员工应努力挽留;对去意已决的员工,要重点了解其工作进展情况和日常工作流程等,并审查其了解公司机密的程度,以便于公司采取相应的离职应对办法。

5.离职审批。员工离职需填写《离职申请表》,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审批。

6.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离职员工本人、接任人、部门经理等共同办理,离职员工要出具书面《工作交接说明》,详细描述工作职责、日常工作流程、正在进行的工作事项、未完成工作事项、工作需注意事项、工作方法、工作备品用品的存放使用等等,接任人、部门经理要签字确认。《工作交接说明》一式三份,接任人一份,员工所在部门备存一份,上报行政人事部一份。

7.办理离职。离职员工须按《离职交接清单》,办理离职手续。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对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进行签字确认;财务部负责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培训费用状况等进行审核;行政人事部负责计算员工当月出勤天数、收回《员工手册》、审核离职员工接受培训状况等;后勤部负责为员工办理退宿。

8.离职通知。行政人事部要进行离职员工登记,并于每月15日之前将《员工离职通知单》报送公司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员工擅自离职,各部门经理要在第一时间知会行政人事部,未办理离职手续人员工资不予发放。

9.薪资核算。离职员工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上月薪资。若对公司物资财产和社会声誉造成损害,应给予公司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经济补偿从该离职员工工资中扣除。被公司开除人员、擅自离职人员无薪资。

10.离职归档。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须将其个人档案及离职相关资料一同存入离职员工档案中。离职员工档案一般在公司继续存放三年后销毁。

11.离厂。离职员工办理完各项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开具《行李放行通知书》,离职员工凭《行李放行通知书》携带私人物品离开公司,当班保安在《行李放行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2016-01-21 18:15 | #2楼

第一章 总则

(一)使本企业员工的劳动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

规,以及企业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企业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聘用

(三)本企业聘用的员工,一律必须经过考试,面试合格,填写聘用员工登记表、审查通过后,

签定劳动合同,经过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表现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四)试用期内表现不良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按实际工作日发给试用期工资,给单

位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五)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下列表件:

(1)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医院体格检查表。

(2)最后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4)其他必要的文件:学历证明文件、资格证书等。

(六)下列情形者,不得聘用:

(1)体格检查不适合者。

(2)有犯罪前科者。

(3)有吸毒、酗酒及其他不良习癖者。

(4)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

(5)综合能力、体力无法适应工作需要者。

(6)在外兼职工作者。

(7)在校就读学生。

(七)聘用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者,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八)企业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和效益工资三个部分组成,并就其能力、年龄、职务,订立九个职级。具体按照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工作及考勤

(九)员工应切实遵守“员工守则”,不得有任何违反“员工守则”的行为。

(十)员工按照聘用的“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职务,遵照该岗位职务规定的职责进行工作。 (十一) 员工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每天8小时。

(十二) 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增加工作时间,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十三) 所有员工均应接受考勤,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旷工。试用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 超过工作时间到岗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为早退。迟到、早退1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包括1小时)视为旷工,作旷工累计处理。

第四章 休假和请假

(十五) 员工除每周2天休假外,法定假日为每年7天:元旦1天、春节3天、国庆节2天、劳动节1天,工资照付。

(十六) 员工从进入企业连续工龄满一年者,可享受有薪假7天。以后每增加1年工龄,有薪假期延长1天,但最多不超过2周(含公休日)。有薪假期应按请假程序申请,员工需将书

请假报告提前两周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休假日期后,报人事部审批。有薪假须连续休息,不得超年度休假。本年度未休假者,有薪假不带入下一年度。

(十七)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或享受婚丧假、有薪假、工伤假等,超过法定时间的,均应向部

门主管提交请假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和时间,报人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视同旷工处理。

(十八) 休假期满应向部门主管销假。未办销假手续,考勤不予登记。

(十九) 病假

(1) 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息治疗,停止工作,应及时将病假证明送交部门主管。拖延

3日以上者(不含看病当天),视为旷工。因行动困难、住院等原因不能送交假条者,

须向主管领导说明并报人事部备案。

(2) 员工全年病假超过30天,病假期间,按天计算只发基本工资;30天之内(包括30天)

按天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不发效益工资。

(3) 员工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应有区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

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有权根据病假员工病情,与

有关医院及医生联系,了解并进行必要的复查或转院就医。

(4) 员工在连续休息4个月后,凭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工作,并试工2个月。试工期内

不能正常工作继续休息,其休息时间和试工前连续休息时间合并计算。

(5)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内者(半日工作半日休

息的医疗期按两个半天合为一天计算),按规定发给病假工资,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上

时,其数额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6) 不执行职级工资的员工在计发病假工资时,相应扣发固定的收入。

(7) 员工利用病、事假(包括医疗期),从事有收入的活动,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二十) 事假

(1)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请示,经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备案,临时有

事不能提前请假,须在上午10:00以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否则按

旷工处理。

(2) 经过批准的事假,假期不够应及时续假。凡不经续假请示,擅自休

假的,按旷工处理。

(3) 员工上班中途有事离岗,须部门主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

发现一次罚款10元;擅自离岗超过1小时(包括1小时),按旷工

累计处理。

(4)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需经总经理同意,报人

事部备案。

(5)员工事假期间停发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扣发当月效益工资。

(二十一) 婚假:正常婚假休息3天,晚婚增加7天(晚婚指男方25周岁以上,女方23周岁以

上,双方均为初婚)。家住外埠的给予路程假。

(二十二) 丧假: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夫妻、子女(包括养父母、子女)死亡时,按规定

给假3天,家住外埠的按实际路程给予路程假。

(二十三) 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给予90天产假;晚育增加30天(女职工年满24周

岁,生育第一胎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婴儿不满1周岁的女员工,每天给予两次共1小时哺乳时间。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 (二十四) 工伤假:因执行公务受伤,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取得相应医院证明后休假至痊

愈,支付因工负伤工资。

第五章 培训和考绩

(二十五) 为陶冶员工的情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企

业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和进行定期岗位考核。任何员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拒绝参加。 (二十六) 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

员工进本企业上岗之前应接受职前培训。

A、企业简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讲解。

B、工作岗位职务说明,工作要求和相应设备性能的讲解。

C、汽车修理的一般基础理论和专职理论的学习。

D、实际操作的训练。

(2)技术培训(在职培训)

根据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和汽车制造业的进步,进行在职期间的技术、业务培训,以提

高员工的业务工作能力。

(3)专业培训

选拔员工参加厂商或专业学校组织的短期学习。

(二十七) 员工考核

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是企业长期的方针。考核内容包括:

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出勤率、操作技能、工作业绩、业务能力、

工作效率等。

(1) 综合考核根据考勤统计、工作记录、奖惩记录,每年度进行一次;

(2) 理论技能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分书面答卷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3) 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每年年终评定、奖惩、职务升降、工薪调整、合同续停

的依据;

(4) 参加考绩工作的人员必须公正无私、严守秘密,一经发现营私舞弊行为应立即予以

处分。

第六章 福利、劳保和保险

(二十八)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福利基金,用作员工福利待遇。

(二十九) 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各岗位实际需要统一发放、定期以旧换新;工作服装企业统一制

作,并定期更换。

(三十) 工作场所装置除尘、三废处理设备,以保证员工工作环境符合国家标准,保护员工身

心健康。

(三十一) 企业统一参加社会统筹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

(三十二) 员工的医疗费直接发放给个人,每年不低于300元,超过部分员工个人承担30%;根

据员工企业工龄,每年医疗费增加20元(最高不超过400元),超过部分个人承担比例逐年递减2%(递减总额不高于15%)

第七章 奖惩

(三十三) 奖励:员工有以下表现者,企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1) 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发明革新、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原材料上,

对企业作出显著贡献者。

(2) 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卓有成效,取得重大效益者。

(3) 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参加抢险救灾,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者。

(4) 贯努力工作,忠于职守、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敬业勤业、技术精良、成绩突出者。

(5) 举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避免企业利益受到损害,事迹突出者。 (三十四) 受奖励的员工除发给奖金外,并将奖励记入档案,作为晋升、加薪、重点培养的依据。 (三十五) 惩罚

1. 有下列表现者属严重违反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严重违反制度,造成严重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斗殴或殴打他人者。

(3)有偷窃行为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赌博、酗酒者。

(4)擅自在外兼任其他职务,损害企业利益者。

(5)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分者。

(6)受贿、贪污或泄露企业商业、技术秘密者。

(7)12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9)次记过处分者。

2.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过处分并停发全年奖金

(1) 擅离职守,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2) 不服从领导,造成企业损失者。

(3) 未经同意擅自操作非本人岗位的设备造成严重后果者。

(4) 擅自改变操作规程,后果严重者。

(5) 工作期间酗酒闹-事者。

(6) 在同事间制造事端,造成斗殴者。

(7) 严重违反员工守则精神,造成极坏影响者。

(8) 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除行政记过,还要根据所造成损失数额,从以

后的工资中扣还。

(9) 警告以上不改正者。

3.警告扣发一个月奖金

(1)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经查确系员工拖延所至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工作、不听劝告者。

(3)因工作疏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4)漫骂可户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厂区者。

(6)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者。

(7)旷工一天。

(8)工作不当,导致用户批评者。

(9)个人过失导致事故隐患,但经他人发现,及时纠正者。

(10)工作期间躺卧休息或串岗聊天者。

第八章 资遣

(三十六) 对于由中心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

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辞退的员工,不发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求照价赔偿。自行辞职者,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员工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十七) 对于因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者,除发给经济补偿金,另按劳动合同约定发给相应

的医疗补助费。

(三十八) 员工辞退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员工在接到通知30天内,可以有2天有薪假,自行

寻找工作;超过2天按事假计。

第九章 抚恤

(三十九) 员工因公致伤、致残、致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 附则

(四十) 本规定若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四十一) 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

(四十二)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企业董事会。

(四十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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