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人事资料>福利补贴>《小产假期的规定

小产假期的规定

时间:2022-04-25 04:32:15 福利补贴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关于小产假期的规定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

关于小产假期的规定

(一)三个月以下的,产假十五天;

(二)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三十天;

(三)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

(四)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女职工的流产假规定2016-01-21 16:13 | #2楼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这里并未区分是否已经生育孩子)

2.劳险字〔1988〕2号《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流产产假规定2016-01-21 19:55 | #3楼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对女职工流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仅原则规定“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为保障流产女职工的权益,这次明确了流产产假。 流产产假工资怎么算?

流产产假工资是职场女性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产假工资怎么算也关乎孕妇的切身利益。来看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原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小产假期的规定】相关文章:

婚丧假期规定04-26

婚丧假期的规定04-26

晚婚假期规定04-26

劳动法婚假期规定04-26

考勤假期管理制度规定05-18

国家规定婚假期04-26

国家规定婚假假期04-26

公务员结婚假期规定04-26

劳动法结婚假期规定04-26

劳动法婚丧假期规定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