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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6 05:05:41 公司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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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制造业公司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对现有的协作厂商实施考核及等级评定,依等级的升降,作为外协订制及付款办法的依据。

(二)依协作厂商的要求,对提出申请的厂商重新进行等级鉴定。

(三)对试用厂商实施考核,当试用期间结束时,其考核评分达到70分以上时,则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并划分其等级。

(四)协作厂商交货验收不良率过高时或在本公司生产装配造成重大问题,经通知亦未能有效改进时,则予以重新考核评定等级。

第二条 目的

(一)掌握协作厂商的经营概况,确保其供应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公司的需要。 (二)了解协作厂商的能力和潜力,提供外协管理单位选择的依据。 (三)协助协作厂商改善质量,提高交货能力。 第三条 考核及等级评定小组的组成

须由质检部、生产部、仓库管理、生产车间负责人等单位会同进行。 第四条 考核及等级评定的项目与标准 (一)项目

1.质 量 45% 2.交货期 20% 3.价 格 15% 4.管理及其它 20%

(二)对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每月考核,考评质量、交货期、价格三项。对试用厂商试用期满,协作厂商每年进行一次其内容包括考核质量、交货期、价格、管理及其他等全部项目,并考核结果划分其等级以及升等、降等。

(三)考核表格式说明:

(2) 逾期日数:每逾期一日扣一分

公司名称

仓库管理制度

1 目的

使物料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品质之功效。

2 范围

公司所有物料之储存状态管理。

3 职责

仓库管-理-员负责本职责范围产品和工作环境的管理。本着帐、物、卡、证一致的原则在实施库房管理。

4 储存区域及环境

4.1储存条件:仓储场地须通风、通气、通光、干净,白天保护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窗,以保证物料干燥,防止受潮。

4.2仓库内物料以常湿常温(5-35℃,相对湿度45%~85%)环境储存。

4.3易变质物料在仓储期,要采取封保鲜纸、消毒等适当措施,防止产品变质。 5 储存规定

5.1 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5.2 物料上下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

5.3 易受潮物料,严禁直接摆放地上,应放货架或者桌板上进行隔离。

5.4 呆滞料必须分开储存。

5.5 不允许有火种进仓,晚上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电源。

6 安全

6.1 对危险化学物品须遵守“三远离,一严禁”的原是,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

6.2 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品要进入指定区域,并有专人保管。

6.3 仓内严禁烟火,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4 执行“十二防”安全工作: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磨、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

6.5 定期检查电线绝缘是否良好。

6.6 消防设施齐全,按标准配备,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确保使用功能。 7 保管

7.1坚持每日巡仓和物料抽查制度,定期清理仓库吊滞料和不合格品。

7.2 对仓库内保存期满的产品,应及时通知IQC重验。一经发现物料变质,要书面呈报上级。

7.3 所有物料必须建立完整的帐目或报表。

7.4 每一物料应建立一张物料卡,表明名称与储存位置,必要时划分重点与一般类别。

7.5 贵重物品要入箱入锁,并有封保管。

7.6 严格执行“5S”活动。 查出变质物料及时隔离或处理。

8 收发

8.1 送领物料的手续不全或缺损时,无特殊批准,严禁收发。

8.2 遵守货仓收发料的时间规定,严禁私自收发料。

8.3 严禁收发已经确认的不合格品(特殊情况需征得主管或质检部门的书面同意)。

8.4 未经QC检验或无标识的物料不准入仓。

8.5 严禁私自使用货仓物品。

9 搬运

9.1 搬运时,重物放于底部,重心置中,并注意各层面之防护,堆放整齐于桌板上。

9.2 严禁超高、超快、超量搬运物料。

9.3 物件堆叠,以不超过厂区规划道路宽度为限,高度不得超过200厘米为原则。

9.4 人力搬运注意轻拿轻放,放置地面应平稳。

9.5下雨时应对搬运的物料进行防淋措施。

公司名称

计量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计量检测设施的管理原则和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册(用和停用)计量检测设施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质检部归口管理计量检测设施合理使用、检查、监督和考核。

2.2 质检部指定专人负责计量检测装置的校准、检定及管理。

2.3 使用人员负责对计量检测装置的合理使用、维护及保养。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建立计量检测设施台帐,统一编号,做到帐物相符。

3.2 对于只作指示,不作计量,又无安全防护要求的计量检测设备,如管道压力表、一般电箱电流表、电压表等,只作一次性检查和检定后登记入帐即可。

3.3 量值稳定、性能较好的万能量具、衡器以及生产中使用频繁的通用计量检测设备,特殊工序使用的计量检测设备应确定检定或校准周期,以确保其满足计量检测要求。

3.4 对已建帐的计量检测装置的检定校准周期由按国家有关标准确定。

3.5 及时提早编制周检计划,组织实施周期送检或自我检定。

3.6 计量检测装置的使用者应具有一定的技术素质,能依据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

3.7 使用计量检测设备应做到“三不用”,即无合格标识的不用;超过有效期的不用;有明显缺陷的不用。

3.8 计量检测设备的搬运要轻拿、轻放,不得磕碰划伤,贮存时要做合理放置,防锈蚀和防磁化。

3.9 严格禁止擅自拆卸、擅自修理。

3.10 计量检测装置的购置,需根据实际需要,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购置。

3.11 新购置的检测计量装置经检定或校准后,登记入帐方可投入使用。

3.12 计量检测装置的领用和报废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3.13 计量检测设备失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交专职人员维修后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公司名称

设备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设备维护保养的职能分工及考核。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使用的所有设备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设备管理由生产部归口管理,负责检查、监督、考核。

2.2 设备的使用部门和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的维护保养。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设备的购置必须由总经理批准、验收要保持记录。

3.2 生产部建立设备台帐,并保管好设备的有关文件资料,如说明书。

3.3 根据设备的当前状态周期性编制设备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3.4 经修理后的设备,发生零配件更换时应填写维修记录,计划检修应有使用人签字验收。

3.5 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设备操作要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具有相应的资格方能上岗。

3.6 设备使用与保养的一般要求

3.6.1 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各项标准,认真执行开展“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保养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润滑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五项纪律”(一、凭上岗证使用设备,遵守设备、工艺、安全操作规程;二、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按规定加油,合理润滑;三、遵守交接-班制度;四、管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五、发现故障立即停车检查,自己不能处理应及时通知检修)等活动。

3.6.2车间对具体设备要定人定机,多人操作的设备有指定负责人监视设备状态。

3.6.3严禁超负荷,拼设备及带病运转行为。

3.6.4 对有日常设备保养要求的必须按时进行保养。

3.7 设备技术档案

3.7.1 必要时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验收的各种手续,随机文件资料,设备检定报告,重大维修记录等。

3.7.2 生产部应妥善保管设备技术档案。

3.8 设备事故的处理

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生产部,重大事故迅速报告总经理,事故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同时积极组织抢修。

3.9 设备的报废

3.9.1 设备因故必须作报废处理的,应由生产部组织对设备进行鉴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3.9.2 报废设备应及时清出现场,不能及时清出现场应进行“报废”标识。

3.9.3 设备报废后应及时注销台帐,并报财务部停止折旧。

3.10 检查与考核

3.10.1 生产部负责对设备使用部门实施不定期考核。

3.10.2 检查考核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报财务部门实施经济挂钩。

机加工质量规定

1 目的:监控机械加工各工序的质量,确保产品质量

2 范围:适用于机械加工各工序的检验

3 总则

3.1 检验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且能具备先行对产品检验工作的各项要求了解的能力。

3.2 检验人员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计量部门检验合格并在规定的检定周期内。

3.3 检验人员验收产品前熟读相关图样和技术文件,了解零件的关键尺寸及装配关系要点。

3.4 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图样和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对零件进行判定。

3.5 检验人员应对车间在制品规定进行标识。

3.6 检验人员必须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和接受先进的检测方法,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4 检验制度

4.1 首检制度

对关键工序加工的第一个零件,应进行自检\互检\专职检验合格后方进行批量生产。

4.2 巡检制度

对工艺文件规定的关键零件或关键工序实行巡检制度,确保关键零件加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4.3 转序检验制度

对即将转入下道工序的零件,公司采用GB2828.1-2003标准,规定AQL=2.5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检验内容包括:

a.

b.

5 检验方法

5.1 尺寸检验

5.1.1 外径的测量

a.

b. 测量外径尺寸时,至少应在周向两个部位进行测量,两次测量的切点交角应在60℃~当零件同直径长度大于40mm时,应作圆柱度检查,即在同直径长度方向范围内,分120℃之间,最大与最小半径之差即为该外径圆度误差。 别取较大间隔的三个位置进行外径测量,方法同5.1.1a,取其中误差值最大两组作记录并计算圆柱度误差值。

5.1.2 内径的测量

a.

b. 测量零件内径尺寸时,至少应在周向三个部位进行测量。次测量的接点连线交角应在50℃~70℃之间,最大与最小半径之差为该内径圆度误差。 当同直径长度大于40mm时,应作圆柱度检查,即在同直径长度方向范围内,分别取较大

间隔两位置进行测量,方法同5.1.2a,选取其中值较大的两组作依据,并计算圆柱度误差。

5.1.3 长度测量

考虑到端面与轴线的垂直度误差在测量零件长度时,至少应在周向两个不同位置上进行测量,两次测量的切点连线交角应在60°~120°之间。

5.2 表面粗糙度的检测

采用样块比较法进行比较判断,按图样规定的精度等级进行验收。

5.3 径向跳动

采用磁性表座,百分表等专用器具,按图样规定的精度等级进行验收。

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外观质量是否合格。

车间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更好地实施对工作环境的控制。

2 适用范围

企业各车间的工作环境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车间主任负责对员工进行生产教育与培训;

3.2质管部及各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的具体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

4 主要内容

4.1 企业领导应加强法制观念和增强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安全指数。

4.2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5S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对各车间的消防设备,电器,电线等实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提高警惕,以消除火灾隐患。

4.3 企业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过教育和培训不得不上岗。

4.4 各车间员工应严格按照具体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进行安全生产。

4.5严格保护车间的设备和设施,电气设备和线路一律由专职电工统一安装,维修和管理,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一旦发现有 停电停水或其他故障,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报车间主任,设备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4.6 车间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并组织人员定期检查其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7生产场地,车间一律禁烟。

4.8 以上条例,请员工遵照执行,凡违规者,按怀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制造业的管理制度2016-06-26 16:35 | #2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建立和健全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有计划地组织企业经营层、管理层和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提高管理层和员工的职业化水平与岗位技能,实现个性化服务、专业化人才、职业化人生、学习型组织与智能型企业的目标,满足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理念 学习是员工具备持续性价值创造能力的唯一途径,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应为员工创造学习环境和机会,建立学习型组织。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的组织、培训档案的建立。

第二章 培训内容

第四条 培训内容分为技能提升和岗位基础知识培训,根据组织层级展开培训

1、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内容

1)管理技术的培训:岗位技能的要求、部门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公司的通知与文件等

2)管理科学的培训: 管理理论知识、案例分析等

3)管理哲学的培训:企业文化、管理理论与实践研讨等

4)管理信仰的培训:名言名家名传等

5)管理艺术的培训:案例分析、管理实践、沟通技能等

6)培训民间组织:读书沙龙、主题研讨会等

2、岗位基础培训主要内容

1)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企业文化;了解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职能分解;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了解本部门的工作范围和本岗位的工作流程;公司的发展展望、所处市场及公司主要项目产品知识、工艺等。

2)在职培训主要内容:

共 5 页

3、新进员工培训流程

第三章 培训职责

第五条 工作职责的划分:

1、人力资源部是培训统筹管理部门,负责规划与构建公司整体培训平台,整合内外部各级培训资源,具体为:

1)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培训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3)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编撰、修改;

4)部门培训计划的审议;

5)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6)内部师资的选拔、管理,外部培训资源的收集、联系与管理;

共 5 页

7)公司派外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8)《培训协议》制定与签订;

9)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与申请。

2、各部门(单位):

1)培训计划的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组织实施及效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本部门受训人员的追踪与考核,。

第四章 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体系

第六条 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体系根本目的是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公司的培训体系分为以下三部分:

1、新员工入职训练与发展计划;

2、员工职业能力发展计划;

3、人才梯队建设与后备人才开发计划;

第五章 培训计划

第七条 年度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10号前将《年度培训计划表》下发到各部门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并汇总,12月25日前根据公司需要及部门需求制定出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上报。

第八条 月度培训计划

每月25号前各部门将下月《培训需求表》报人力资源部进行汇总、经审批后编制《月度培训计划》公告并实施。

注:每年3月、4月、5月重点为品质相关知识培训,6月、7月、8月重点为技术相关知识培训。

第六章 培训项目实施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月度培训计划的内容组织实施。

第十条 培训项目实施前通过《通知》的形式下发给参加的培训对象。

第十一条 具体培训项目实施形式包括课堂教学、现场指导、座谈等形式。

第六章 培训效果评估

第十二条 评估培训效果的方式因培训项目而异,培训组织部门须对每次培训的效果作出相应的评估和追踪,依培训项目的特点由浅入深分别采用以下四级评估方式:

1、反应评估:衡量学员对具体培训课程、讲师及培训组织的满意度。课程中进行,培训负责人进行问卷调查《培训效果反馈表》,并形成《培训总结表》报分管领导。

2、学习评估:对学员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进行评估,衡量学员对培训内容、技巧、概念的吸收与掌握情况,课程结束时,通过考试等形式进行。

3、行为评估:针对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其行为或工作绩效是否因培训而有预期中的改变进行评估。1个月或3个月后员工的直接上司负责作相关的绩效评价和指导意见。

4、结果评估:衡量培训给公司业绩带来的影响,3个月或半年后公司绩效评估。由单位负责人对培训转化效果进行评估。

第七章 培训费用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培训负责人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费用预算,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董事办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 员工外出培训须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经审批后实施。

第八章 培训讲师管理

第十五条 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公司人力资源部集中建立内部培训讲师档案。 第十六条 内部讲师由公司各级经理人和优秀员工构成,各级经理人负有培训员工的义务和责任,各级经理人在本职工作同授课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必须配合培训组织部门的工作。讲授课时的数量、培训效果的调查将成为经理人讲师和员工讲师培训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讲师的课酬每小时20元,优秀的内部培训讲师1年派出一次讲师技巧外部培训,并在年度培训总结会上颁发优秀证书。

第十七条 外部讲师是通过培训顾问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外部培训讲师的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第九章 培训总结

第十八条 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所属部门人力资源培训负责人处存档。

第十九条 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向相关人员讲授,有效利用外出培训成果。

第十章 培训纪律

第二十条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对于无故迟到、早退者负激励5元;旷课者给予负激励20元并通告批评。旷课人数一部门超过3人者,部门第一负责人负激励20元。

第二十一条 凡责任部门未按要求指定讲师完成教学任务的,部门第一负责人负激励100元。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公司以前颁布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修订权及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部 2016-01-08

制造业公司薪资管理制度2016-06-26 9:33 | #3楼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则是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员工薪金、奖金、津贴等事项制定。

第二条 薪金给付原则

薪金在给付原则上,应与公司委派的工作成正比。因此,非规定的休假及非公司委派的勤务,不支付薪金。

(二)薪金的分类给付

第三条 薪金的分类

薪金包括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两大部分:

1. 基准内薪金

2. 基准外薪金

(1)提早上班、加班津贴;

(2)深夜津贴;

(3)假日加班津贴;

(4)轮班制勤务津贴;

(5)休假日勤务津贴;

(6)警务津贴(比例分);

(7)值班津贴;

(8)通宵津贴;

(9)调驻津贴;

(10)交通津贴;

(11)春节加班津贴;

(12)临时传呼津贴。

3.缺勤扣除基本额

员工缺勤时,依基准内薪金×1/176×缺勤时数,为缺勤扣除基本额;

1. 本薪

本薪金给付原则,包括下列四项:

(1)本薪依员工的职务及执行能力决定;

(2)本薪包括基本薪金及年资2种;

(3)新进员工的薪金计算方式;

(4)服务满1年以上的员工,“员工年龄最低薪金表”的标准给付。

5.职等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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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试用期满的员工,由人事科评定员工的职等,依“职等津贴表“的标准给付;

6.扶养津贴

公司对于须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扶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亲属津贴给付额表”的标准办理;

7.住宅津贴

住宅津贴乃为贴补员工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依“住宅津贴补助表”的标准办理;

8.调整津贴

员工因调职居住公司宿舍时,可中止住宅津贴,另依“调整津贴补助表”的规定办理;

9.轮班勤务津贴

实行轮班制的勤务人员,依“轮班勤务津贴(定额分)表”的规定办理;

10.警务津贴

凡任职警务勤务人员,依“警务津贴定率分表”的规定办理;

11.福利津贴

员工的福利津贴,依“福利津贴表”的规定办理;

12.基准外薪金

基准外薪金给付标准;

13.薪金计算期间及支薪日

(1)每月薪金计算期间从上个月16日到本月份15日止,为本月的勤务及薪金计算期间,并于该月25日支薪;

(2)遇发薪日为假日时,则提早一日支付。若发薪日遇连续假日时,则于休假后第一天上班时支付;但不可延至27日以后支付;

14.尾数计算

薪金计算时,有未满1元的尾数产生时,以1元计算。

15.支薪方法

(1)薪金发放时,一律以现金直接支薪金员工;

(2)员工死亡时,或因事无法直接交付员工时,可通知家属携带相关证件委任代领;

16.禁止抵消冻结

员工事先借支时,不得以薪金相抵,也不得以此作为债权担保,而予以冻结;

17.紧急时的支薪

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员工的请求,可不依照第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其已工作日数的薪金;

(1)本人或扶养的眷属生产、生病或遇灾害时;

(1)本人或扶养的眷属结婚或葬礼时;

(1)本人离职时。

(三)扣除不支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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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个人薪金所得税及其他法令规定须代扣的事项;

(1)劳保费团体意外保险费;

(1)福利金;

(1)工会协定的会费;

2.假日、请假的薪金

(1)员工缺勤时,每缺勤1天,扣除1天的缺勤薪金;

(2)每一计薪期间,因私人事由请假时,缺勤日数超过16天以上者,以基本薪金的80%×出勤日数,作为该月的出勤薪金;

(3)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时间以30分钟为一单位,在一计薪期间达10次时,则视为缺勤1天;

3.完全缺勤及停职中的薪金

每一计薪期间完全缺勤或停职时,不支付薪金。但因派遣国外而停职时,可支付基准薪金的部分或全部;细节则另行规定;

4.下列情况,不支付该部分的薪金:

(1)在上班时间举行劳工组织活动时;

(2)由公司命令或公司许可下,在上班时间内自他处接受报酬执行公司以外的业务时;

(3)受惩戒处分,减薪或停止上班时;

5.下列情况不视为减薪的对象:

(1)因业务上的伤残疾病,须外出或早退;

(2)行使公民权时(如公民选举及点阅或教育召集令时);

6.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

(1)在计薪期间中途进入公司时的薪金实行按日计算

(2)离职及解雇时的薪金给付,依照已出勤的工作日数乘以基准内薪金和基准外薪金的津贴,为该月的薪金基准;

7.日薪的计算

(1)实行日薪计算的薪金给付的,以月薪的1/22乘以基准薪金,即为日薪的给付标准;

(2)二班隔日勤务制的警务员,其日薪的计算按月薪的1/27计算;

注:日薪计算的标准为[一年(365日)-休假日(101日)]÷12(月)= 22日/月工作。

(四)初任薪金升级

1.初任薪金

新进员工的初任薪金,依“初任基准薪金表”的规定办理。

2.升级

(1)公司原则上,于每年12月31日办理升级;

(2)员工的年龄在升级时达56岁以上者,其升级标准按下列方式处理:

①薪金管理方法 实行薪金基准线的规定办理;

②升级方法 年度升级时,即使已为降级,仍以基准线为标准;

③受降级处分,导致目前基本薪金降低时,应提高至目前的基本薪金水准;若因严重违规而受惩戒处分时,则另行考虑;

(3)奖金及其他

奖金及其他临时性支付,视公司业绩成长情况另行制定;

(4)对试用员工的准用规则

本规则准用于试用员工:(由于表格太多,不能列出来!)

制造业企业用工管理制度2016-06-26 23:27 | #4楼

第一条 目的:为适应厂发展对人力资源配置之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规定本厂的人力配置具体管理内容,包括招聘计划、招聘实施、甄试、员工录用、试用与转正、签订劳动合同、异动、离场等。

第三条 权责:本厂的用工统一由厂部管理。

第四条 招聘计划

1.用人部门(车间)因以下原因需要招聘人员时,可向厂部口头提出招聘申请。 ⑴因员工离职造成职位空缺需要补充的;

⑵因工作量增加、产能增加导致的定员增加的。

2.厂部核查各部门人力资源编制、配置情况,检查厂现有人才储备情况,并依“内部调整优先”的原则作如下处理:

若内部调整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进行内部调整。

若内部调整不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第五条 招聘实施

1.厂部根据招聘人员的数量、任职条件、工作要求,作如下处理:

⑴属“内部调整优先”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动调整;

⑵属对外招聘的,应结合人才市场情况,确定招聘渠道:

①大规模、多岗位招聘时,可通过招聘广告、参展人才交流会等。

②招聘人员不多且岗位要求不高时,可在厂大门及附近道路侧发布招聘信息。 ③招聘高级人才时,可通过网上招聘,或者通过猎头厂推荐招聘。

2.厂部根据招聘需求准备以下材料:

⑴招聘广告,包括本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⑵厂的宣传资料如《员工手册》、《产品图册》、产品成果简介等资料。

⑶用于面试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

⑷安排面试的《面试通知》小条纸(外出参加招聘会才用)。

3.招聘时,厂部(或现场招聘人员)收集求职者的应聘资料,并作以下处理: ⑴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步审查、筛选,重点是身份证明、个人工作经验、薪酬要求、简历填写的质量等;

⑵同一职位的应聘简历集中放置一起,便于甄试;

⑶对初步确认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安排其到厂参加面试;

⑷对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应当面致谢或婉言拒绝,并将其应聘资料集中处理或退还。

第六条 甄试

1.甄试一般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结合笔试或操作考试。

2.厂部负责对应聘者的背景进行调查,并对用工基本条件进行把关;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所应聘职位的技术、知识、身体条件进行把关。

3.甄试的操作

⑴工人的面试由厂部与用工部门共同进行;

⑵一般管理人员的面试由厂部初试,然后转呈总经理复试,或由总经理直接面试; ⑶主管及以上职位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直接主试;

⑷涉及操作生产岗位的人员,应加操作面试;

4.认真审查应聘者的相关资料:应聘者填写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个人简历)、证件近照2张、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工程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查验学历、职称证等,技术工种工人还应查验技术等级证或上岗证;

第七条 员工录用

1.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厂部办理录用入职手续:

⑴通知被录用者入职时间、需携带的相关证件资料;

⑵完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

⑶审查核对相关证件与复印件,并收取其复印件

⑷办理临时厂卡;

⑸需在厂就餐者办理餐卡;

⑹需在厂集体宿舍住宿者,办理住宿手续;

⑺职前培训(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一级),培训完毕须让被录用者在培训表上签名确认; ⑻设立考勤卡;

⑼带被录用者(连同考勤卡)到用工部门报到。

2.用工部门在接到被录用者后,应进行第二和第三级安全教育,并让其签名确认;

3.厂部门立即建立被录用者的人事档案,并转财务部存。

第八条 新员工的试用与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个别特殊情形的可另行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未满,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由用工部门书面提出提前转正申请,办理提前转正手续;

3.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对试用者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合格者,如期办理转正手续;

4.试用期表现不佳,已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工部门提前通知其办理离场手续;

5.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据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辞退;

⑵达不到上岗要求的延长试用期,但延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⑶达不到上岗要求但却符合其他工种(岗位)录用条件的,变换工种(岗位)另行试用。

6.试用人员转正时,应办理正式厂卡;属管理职位的员工,在转正的同时,由总经理签发所任职位的《任免通知书》;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凡入职者,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第十条 异动

1.异动包括员工的调岗、升职、降职、免职等。

2.调岗

⑴员工在部门(车间)内部一般工种间的调岗,由各部门(车间)自行办理,既可临时的,也可固定的;

⑵员工在部门内部由普通工种调为技术工种,应报厂长批准;

⑶员工跨部门(车间)调岗,由厂长统一安排;

⑷部门(车间)不得随意将生产工人调为电工、机修工、司机、管理人员等,如确需要,应报厂长批准。

3.迁升、降职、免职

⑴员工的升职、降职、免职由以下情形决定:

一是由厂领导决定起用、降职、罢免的;

二是经厂奖惩制度和有关制度考核符合升职、降职、免职条件的;

三是参加厂管理职位招聘考核获得录用而升职的。

⑵员工的升职、降职、免职由厂部按规定填写《员工异动审批表》,及《任免通知书》,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异动中跨部门调岗、升职、降职、免职等,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清单》: ⑴调离者,应将自己原职位的工作移交给接手者;如一时没有合适的接手者,则该岗位的上级领导作为该岗位的代理人来接手。

⑵调入者,应接手原任职者移交的工作;如原岗位空缺,其工作由该岗位上级领导代理的,代理者应将该岗位工作内容如数移交给调入者。

第十一条 离场

⒈员工离场分为辞工、辞退、除名、开除等,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辞工

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辞工:

试用期内的;

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

符合国家规定的;

⑵员工因其他原因要求辞工的,应提前30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厂。

3.辞退员工

⑴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可以予以辞退:

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厂规章制度符合《员工奖惩制度》辞退条件的;

劳动合同期已满,厂不须继续聘用者;

⑵厂因其他原因辞退员工的,将提前30日用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者。

⑶厂辞退员工,由厂部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经厂相关领导批准后。

4.除名

⑴员工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或当年累计旷工10天者予以除名;

⑵厂对违纪员工的除名由厂部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报厂领导批准。

⑶厂对违纪员工的除名,将用文字形式在厂内予以公告。

5.开除

⑴员工有触犯国家法律及严重违反厂制度达到开除条件的,立即予以开除。

⑵开除员工,由厂部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报厂领导批准。

⑶厂对违纪员工的开除,将用文字形式在厂内予以公告。

6.离场手续:

⑴工作移交:由离场员工所在部门、车间主管的监督下进行,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文件图纸资料、文具用具、工作工具、电脑、及其他相关内容,并由接收人和主管签名确认。

⑵仓库的清退:并由仓库管理人员签名确认;

⑶财务部清退:欠款或借款清退,并由财务人员签名确认;

⑷厂部清退,并由厂部经办人员签名确认:

技术资料、图纸、书籍、

《质量手册》、质量文件、质量资料

厂配给的通讯器材退还

《员工手册》退还

厂卡退还

宿舍领用品退还

宿舍住宿费用(电)费结算

考勤情况及工资结算

发放《离场放行通知》

第十二条 审批权限

1.增补人员,在定编内的空缺补员厂长审批;新增编制的增员,由总经理审批。

2.《新员工录用审批表》由厂相关领导按职权审批。

3.《员工异动审批表》由厂相关领导按职权审批。

4.《任免通知书》由总经理签发。

5.《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由厂相关领导按职权审批。

第十三条 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相关表格:下列相关表格在填写完整后,一律由财务部存档。

《增补人员申请单》

《新员工录用审批表》 《录用通知书》 《员工异动审批表》 《任免通知书》

《工作交接手续清单》 《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 《离场放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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