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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员工考勤制度

时间:2022-05-06 06:18:58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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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员工考勤制度

一、出勤规定

门店员工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早上9:00—21:00点。

2、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前15分钟到达店铺,进行上岗前准备。

3、店铺人员按公司排班方式排班;店长在每月最后一日将上月考勤统计表及下月排班表传真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如因店铺原因需要加班的,对加班人员将给予加班补助或换休。个人原因造成加班的将不予补助。

5、人员出勤情况将作为员工晋升的重要依据。

6、部门经理有3天以内的批假权,3天或超过3天的将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7、如店铺人员谎报或虚报考勤,将给予店长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500元处罚并给予除名。

二、考勤内容

1、不能在上班时间前15分钟到达店铺者,即为未提前到。

2、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3、未到下班时间,未请假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4、工作时间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脱岗。

5、 在上班时间未到岗,同时无任何事前说明者,即为旷工。

三、考勤处罚

1、当月内未提前到二次者,按一次迟到计算。

2、按迟到/早退具体时间,依据5元/15分钟进行扣款,扣款总额不超过当日工资总额。

3、超过60分钟的迟到按旷工计算。

4、旷工:旷工一天者予以警告并扣发当日基本工资及给于基本工资的三倍处罚,一年累计旷工2天解除劳动关系,将作辞退处理。

5、事假:请假半天以上按日基本薪资计算,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请假人必须提前一天(下午5:00以前)认真填写《请假单》,并有店长/主管签字和工作交接人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店长/主管在审批时根据工作情况确认是否许假。请假人并在假期规定时间内及时返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返岗,按旷工处理。

四、奖励

一个月未迟到、未请假者将奖励50元全勤。 五、请假程序

请假必须按以上程序执行,不越级授假。店铺请假或休假人员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附 休/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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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016-06-27 10:32 | #2楼

一、考勤规定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 。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二、考勤异常情况处理

(1)迟到: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2)早退:提前30分钟(含)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3)旷工: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无故不到岗并不予解释,视为旷工,按处罚制度执行并计入工作档案。无故旷工一天不计当日薪金,额外再处罚100元。无故旷工单月累计三次以上,公司考虑作辞退处理。

(4)事假:需提前三天请示店长,经批准后方可,无特殊原因店面周六、周日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可直接向店长报备,请假两天以上需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办好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无任何说明,请假不及时者按旷工处理。三小时以上按事假半天处理,事假不计薪及不享受全勤奖励。

事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

(5)病假: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考勤奖励

每月设定全勤奖100元,一个月除规定的公休假外,无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方可算全勤。

门店员工守则及考勤制度2016-06-27 10:51 | #3楼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二、热爱公司事业、关心公司发展、参与公司管理、维护公司声誉、爱护公司财产、同心同德、争做公司优秀员工。

三、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团结协作、热情待人、互助互爱、体现团队精神。

四、遵循“顾客至上”宗旨,对顾客具有高度负责精神和热忱,提供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信誉,坚决杜绝各种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行。

五、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技术素质,确保工作优质高效性和及时性。

六、为人诚实、表里如一、公私分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禁以权谋私、以职谋私、贪污受贿、贪赃枉法。

七、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接物端庄大方、衣着整洁、积极遵守社会公德。

八、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先请假。工作时间不处理私务,不做与业务无关的事,不擅离职守。

九、关系集体利益勇挑工作重担,见义勇为,与不良现象和破坏公司财务、荣誉的行为作斗争。

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规范处理相关工作和思想问题,加强组织观念,遇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员工考勤制度

为增强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保证公司各部门良好的工作营业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1、门店营业员、收银员实行“两班倒”工作制度,作息时间根据季节确定早晚班上下班时间。机关后勤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店长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周休息一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员工因病、事需请假者,应在假前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准假后方可离岗;病假需凭医疗机构证明请假,事后补办按旷工处理。

3、请婚、丧、产假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审批方可。

4、请假者一律不允许代、捎请假或电话请假。

5、有关国家法定节日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由总经理会同各部门负责人临时给予决定,休息假期均带薪。

6、请假审批权限:

1)病、事假在一天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2)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经理审批。

3)请假超过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4)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假三天以内由主管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7、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按下列条款处罚:

1)迟到在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10元;迟到10分钟至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20元,并进行登记,凡每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视同旷工一天。

2)工作时间内无故脱岗30分钟内罚款10元,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

论处。

3)员工早退每次罚款10元,月累计三次以上视同旷工一天。

4、员工因事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者,应向上一级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者或因未请假而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5)旷工一天扣款30元,旷工每月累计三天只发放150元生活费;旷工超过三天停发全月工资,并予以辞退。

8、凡请假者不论事假或病假均扣除当月工资!

9、考勤实施过程中若有以下情况发生,违反一次扣发考勤监督员(即部门负责人)50元。

1)经检查或审批发现手续不全而准假者;

2)对迟到、早退、脱岗等情况不真实记载者;

3)不秉公办事,假公济私者;

4)企业员工有反映,经核查反映属实者。

本制度是企业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企业管理,计发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负责人及每一位员工应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每月二号将考勤结果核实、汇总上报主管经理。

门店员工考勤管理规定2016-06-27 13:13 | #4楼

一、 迟到早退

员工迟到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月累计三次迟到按旷工一天计算;早退按旷工处理。

二、 事假

1. 员工请事假须提前至少一天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假。请事假2天以内(含),需得到所在店铺店长的批准,事假2天以上,需得到品牌督导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未经批准便自行休假,按照旷工处理。

2. 店长请事假须提前至少三天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假。请事假2天以内(含),需得到品牌督导的批准,事假2天以上,需得到零售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未经批准便自行休假,按照旷工处理。

3. 员工因突发状况不能提前请假,须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相应主管(不接受短信的请假形式),待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后须补齐相关手续。

注:若无紧急情况(指本人患急病看急诊,直系亲属有危及生命的病及意外事件),原则上一律提前一天请假,当日电话请假无效。

4. 员工请事假需要填写《事假申请》,写明请假时间、事由,得到相关主管批准后将《请假申请》随工资一同报送。

5. 在上班时间请假者,未得到相关主管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三、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须第一时间通知所在店铺店长(不接受短信的请假形式),员工病假以医院开据的挂号单、病历本、假条以及相关的医药单据为准,可连续休息3日。

2. 店长因病请假须第一时间通知所在品牌督导(不接受短信的请假形式),员工病假以医院开据的挂号单、病历本、假条以及相关的医药单据为准,可连续休息3日。

3. 员工休病假超出三天,须将实际状况报营运部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继续休假,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4. 员工病假结束后需将医院开据的假条交至品牌督导,如手续不齐,按照旷工处理。

四、工资计算

1. 员工(病/事)假,不计算工资,并且扣除当月全勤奖100元。

2. 员工请(病/事)假月累计达到4天(含),取消当月销售提成及各种奖励措施的资格,店长取消当月的管理奖。

3. 员工、店长连续2周以上(含公休日,即14日)休(病、事)假,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旷工

1. 员工旷工1日,除扣除当日工资及全勤奖外,取消当月销售提成及奖金并且每旷工一日罚款100元。月累积旷工3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 员工空岗,按旷工处理。

如员工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无权参加当年的优秀员工评选。

员工确认签字:

日期:

1

超市 门店 考勤制度2016-06-27 9:59 | #5楼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于各项考勤的具体管理方法以及员工办理各项假事手续的流程,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以保证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总经理:对于本制度具有最终审批权

2.人力资源部:考勤制度的制定、修正及执行部门,对全体员工各项假事进行备案登记。

3.各店长(店长):负责根据本制度对员工加班进行一级审核,对员工事假具有最终审批权,对员工其他各项假事进行一级审批。店面员工考勤实行店长负责制,不受此限制,但所有结果均需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清晰、完整的考勤报备。

4.店面考勤管-理-员:负责店面考勤日常维护、数据采集、考勤数据的统计汇总,并负责确保考勤数据统计的真实性。

四、内容:

1 工作时间:

公司营运系统实行营运工作制,各店面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制定与营运制度相符合的工时制度。 公司总部支持部门实行标准工时,早8:30—晚17:30 周一至周五,各部门根据部门任务的周六日加班记存休。

2 休息时间:

⑴、公休日:营运系统执行营运工时,总部支持系统执行标准工时。

⑵、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家标准假期。

⑶、公司给予员工的带薪年休假福利。

⑷、浮动假:除公共和法定节假日外,公司每年还可能提供其他浮动假日,公司浮动假日需抵消员工的加班调休备案及年休假,公司将保留对公司浮动假日进行调整的权利。

⑸、除上述法定假期及公司所认定的假期外,还可能存在占用工作时间的需要本人亲自办理的其它假事,例如: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除法定假期外,所有假事均必须按照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3 各种类别考勤的说明

迟到、早退:

1

1. 每月迟到或早退2次以内的,每次均在30分钟以内的,一分钟扣一元钱。

2.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一分钟扣2块钱.

3. 迟到或早退超过1个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4. 员工迟到、早退,主管上级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到2次(含)以上公司将

给予警告处分;每年被警告处分2次以上的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将给予记过处分,并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病假:

1. 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月度请病假不超过5天( ≤2天)以上可提供2级

甲等以上定点医院的病休证明、看病记录及诊断证明的,视为病假。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按事假处理。

2. 员工月累计病假超过5天(>5天)以上者,办理病假手续,必须提供经公司指定的3级甲等

或3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生诊断证明、病历、处方、医院收费证明、假条或住院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 在试用期期间请病假者,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在离职工作交接期请病假者,离职交接期按

请假天数顺延。

4. 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持虚假医院证明的,视为旷工;

5. 病假薪资计算标准:

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 病假期间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当月累计病假时间≤5天(含5天),且当年累计病假时间≤15天(含15天)时,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X 80% ÷当月营运天数

注: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本公司注册所在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事假:

1. 员工不得不占用工作时间请假处理个人或家庭事务的,视为事假;

2. 由于任何请假都将会影响到本人及其它部门的业务进展,因此公司原则上不主张在工作时间内

请事假。确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需请事假者,必须说明请假事由。

3. 在试用期期间请事假者,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在离职工作交接期请事假者,离职交接期按

请假天数顺延。

4. 事假薪资计算标准:

已批准的事假,按日全额工资乘以事假天数扣款;

事假期间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旷工:

1.以下情形视为旷工:

①未按规定履行请假、外出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或拒绝工作者; ②超假未按规定续假者;

3工作时间开始后到岗者,而又未请假者;

2

5因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正常工作者;

2.旷工3小时(含)以内的计旷工0.5天,3小时以上计旷工1天;

3.员工未经批准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而向员工支付的补偿金。

4.旷工薪资计算标准:

1旷工一天按照当事人日全额工资×2倍进行扣款,旷工期间不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2当月旷工达五天(含),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总额,停办当月福利。

婚假:

1本公司正式员工,符合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初婚者给予10天(不含休息日)婚假,不符合晚婚条件的则给予3天婚假。

2.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一次未休完或未休者视为自动放弃;

3因公司原因未休完或未休者,需重新补写申请报公司另行处理;

4员工请婚假需提前1个月递交申请,经公司同意,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5婚假薪资计算标准:带薪婚假

6婚假需提交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不能提交资料者按事假处理 产假:

1.本公司正式员工,符合国家享受产假规定的女性员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含节假日及公休日),男性员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陪产假。

2.女性员工正常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年满24岁已婚女员工初生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育可增加晚育产假30天;

3.女性员工产假于预产期前15天可以开始使用,产前与产后连续计算产假天数;

4.女性员工待产期间进行孕期检查,需出示正式的医院证明,可视为正常出勤。

5.男性员工,配偶分娩,给予陪产假3个工作日

6.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1个月递交《请假申请单》,店长在妥善安排该员工休假期间的职务代理工作后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核查批准后,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7.男员工如需休陪产假应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如因事发突然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应按照紧急事件请假的规定办理。

8.产假薪资计算标准:

女职工产假按北京市相关工资支付规定办理;

男性员工陪产假日工资=日全额工资。

产假需提供资料:结婚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准生证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含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允许申请丧事假;

2本市员工丧假为3天。外省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所必需的路程时间的路程假,路程假薪酬按照事假处理,但其假期时间不计入年终事假统计中。

3丧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4员工请丧事假可随时递交《请假申请单》,店长在妥善安排该员工休假期间的职务代理工作后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核查批准,最终由总经理进行批准后,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5丧假薪资计算标准:丧假工资=日全额工资×丧假天数。

6 丧假需提供资料:死亡人死亡证明,请假者与死亡者关系证明。

年休假:

1适用范围: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且仍在职的全日制员工。年假分为带薪年假及奖励年假。

2.休假天数:职工累计进入公司

已满1年,年休假5个工作日; 已满2年,年休假7个工作日;

已满3年,年休假9个工作日; 已满4年,年休假10个工作日;

已满5年,年休假11个工作日; 已满6年,年休假12个工作日;

已满7年,年休假13个工作日; 已满8年,年休假14个工作日;

带薪年假 最多不超过14个工作日。

3.奖励年假:为了奖励那些为公司服务年限长的员工,

凡进入公司满第十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10个工作日。 凡进入公司满第十五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15个工作日。

凡进入公司满第二十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20个工作日。

4.员工如有下列任一情况的,不再享受年假:

1因违反国家法律被刑事羁押不能继续任职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的;

3以年度为单位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

4未经公司批准,年休假不可以用于冲抵其他类型的假期,公司浮动假除外

5休年假的前提是不能影响本人及公司的工作进展。休年假前必须按照公司请假流程及假期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6年休假原则上必须在下一年度的3月31日之前休完,逾期不予延期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年休假未休完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予未休年假的折薪或延期到下一年度。 7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有未休年假,为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从离职申请日至工作交接期原则上不得申请年休假,待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申请补休。离职员工应在补休完毕后再办理离职手续,不申请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离职提前一个月办理交接手续 )

7年休假薪资计算标准:年休假工资=日全额工资×年休假天数。

加班:

1本公司的加班仅适用于店面部门的普通级别员工和业务部门的普通级别职能岗位员工,除此之外的例如店长、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市场销售人员等岗位员工均实施目标考核管理,不做加班考勤统计,不计加班工资(三薪工作日除外)。

2加班,是指公司在员工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营运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如因个人工作效率低下导致没有按时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由员工自行安排,确保公司业务按期进行,此种情况不在加班范围之内。

3员工因公异地外出,如遇国家节假日或双休日,如公司安排在异地进行工作,可视为加班,如公司未在此期间安排员工进行工作,视为异地休息,不做加班处理,但享受因公异地出差补助,具体处理办法参加《差旅管理规定》。

4店面申请加班应设立当次加班带班人,由带班人负责根据加班内容对加班结果、加班时间进行监督和验证,经带班人确认及店长签字后,该次加班审批结果真正生效。

5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有加班备案的,待工作交接完毕后,公司可通过补休的形式予以补偿;离职员工应在补休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不申请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6加班薪资计算标准:

1在每一个日历年结束后次年的3月31日内所备案的加班如无调休,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加班工资的核算:

2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将支付员工日全额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日常营运加班按照员工日全额工资的100%支付加班工资。

4.4假期审批权限:

4.4.1店长的假期审批权限:店面员工的所有假别,店长均有权审批。但年假、产假、婚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店长报批,由店长在不影响营运的情况下进行审批。

4.5请假流程:

4.5.1办理请假事宜的前提:

4.5.1.1所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前提都必须是请假当事人店长已对工作进行了妥当安排,工作已找到其它的代理人,不会因本部门员工请假的事实影响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既定的工作计划;

4.5.1.2所有请假事宜均必须对上级领导说明真实的请假原因,不得以虚假理由请假;

4.5.1.3除病、产、丧假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假期外,当个人假期会影响到公司或部门整体目标实现的情况下,个人的利益必须服从于公司利益;

4.5.2以上情况如店长未按流程报备总务部人力资源处则每次扣款200元处罚。

4.6考勤执行方法:

4.6.1员工上、下班均应及时报考勤,每月月底店长应将统计完的考勤经员工签字确认后,于下月5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4.6.2未经店长或负责人批准实施的加班,不算做加班考勤

4.6.3在核算当月工资时,当月考勤以经签字确认的考勤表为准

4.6.4 店长在报送考勤时,请一并提供员工请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的提交资料,无资料者,人力资源部一律按事假处理,后果由店长承担。

4.6.5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其店长负完全责任,公司会视情节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理。

5.其它:

5.1如本制度与现行考勤制度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如本制度与其他制度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5.2本制度2011年9 月 1 日开始执行。

5.3本制度中所有假事薪资计算口径均为全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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