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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2-05-08 15:58:14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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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合作协议书

甲 方:张卫国 身份证号:

共同出资合作协议书

乙 方:史 海 身份证号: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经营量贩式KTV,并最终成立管理公司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投资地点位于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经营面积4000平方米,预计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 甲方出资人民币5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5%;乙方出资人民币4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5%,总投资超过预计1000万元的,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

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工程装修进度、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双方的出资应在2011年 月 日或KTV正式开业前支付全部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将资金交由专人管理或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乙方向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房屋产权所有人、财产所有人支付的物资转让费、房屋租金和保证金,计入双方的共同投资。在该房屋物业租赁、转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拥有该房屋产权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乙方应保障该承受或承租物业的正常持续经营使用,甲方给予配合协助。

第五条 经双方一致同意,指定甲方为共同投资事务总执行人,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装修合同、买卖合同、聘用合同等。

1

甲方履行投资事务执行人职责的行为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所获得收益和承担的债务由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 甲方对外签订合同、费用的支出,应例行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原则和宗旨。

甲方或委托代表在履行职责时,因故意、有明显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自签订本协议时,乙方指派1名出纳人员,全权负责投资资金的管理,出纳人员接受甲乙双方的领导。所有费用支付需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经出纳人员处支出。

第八条 第七条 双方确定每 (月、星期、半月)或双方认为必要时召开会议,在会议上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投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乙方有权对甲方执行事务的行为提出异议。

第九条 甲方和出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其中甲方为 元/月,出纳人员为 元/月,劳动报酬列入投资成本费用。

第十条 在KTV正式运营时,成立由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KTV的经营进行管理。所成立公司双方各占股份比例应与本协议出资比例相同,除经协商一致外不得更改出资比例。注册资金与实际资产价值或总投资金额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投资金额或实际资产价值为准。

第十一条 KTV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由 担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监事等等按《公司法》规定办法产生。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甲乙双方的共同出资、形成的财产以及利润为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未经出资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质押。 2

第十三条 一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每年分配一次。

第十五条 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的,双方有义务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吸收其他投资人注入资金。

因亏损就追加投资、引进投资人不能实现的,经协商一致按《公司法》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折价转让。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向守约方承担 元/日的经营损失。

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2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按预计投资额1000万元2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共同投资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的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本协议的附件,以证明双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2016-08-11 20:21 | #2楼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三方一致同意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各共同投资人将各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甲方、乙方、丙方作为共同投资人身份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甲乙丙三方投资人有权相互检查各自所负责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当三方中一方或两方不再参加公司日程事务的管理时,从事公司管理的一方或两方有义务向不再参加公司管理的两方或一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乙丙三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某一方或两方执行共同投资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投票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任何一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任何一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共同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2016-08-11 10:55 | #3楼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投资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合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50%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便利店 (暂定名,以下简称“便利店股份”)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便利店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肆万元 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肆万元 整,占出资总额的_50%_;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_50%_;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各自持有便利店股份股本总额的___50% 。

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_2015___年_03_月__31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乙方工商银行帐号为 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持有便利店股份股本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对便利店共同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便利店股份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便利店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便利店股份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便利店成立后,行使其作为便利店股份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 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便利店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便利店登记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 便利店成立十八个月后,甲方如需单方面撤股, 乙方可以并购方式购买甲方持有便利店股份股本总额的___50%___,甲方出资总额___50%__为人民币 贰万元 整,可协商分期还款。另需加上不低于同期银行利率的1-2%左右作为投资方本金的利息作为补偿。

4.便利店成立十八个月后,甲乙双方需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4. 便利店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便利店正式开业后,即合同生效第七个月起,每月从当月营业额抽取20%净利润作为本金归还甲方,直至十八个月后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手印后即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共同投资合作协议书2016-08-11 11:12 | #4楼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愿意就XXX的改造和装修项目进行共同投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付盈亏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XXX区现行的有关法规、政策制订。

2.释义

1.本协议中的“本项目”指:原有已建成的位于XXX的改造、装修及经营管理。

2.本协议中“合作期间” 是指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宾馆改造、装修以及装饰完毕开始正常经营运行之日起20年。

3.本协议中的“共有财产”是指双方就本项目共同投入的资金和实物总额。

4.本协议发包方为XXX

共 6 页

XXX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第二条 项目概况

1.项目投资地点:

本项目位于XXX

2.具体合作内容:

(1)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本项目的投资。

(2)投资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运营管理单位或个人,就宾馆的运营全权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

(3)自本项目投资完成后20年内,甲、乙双方共同享有就本项目投资产生的收益。

第三条 投资范围及投资额度

1.本项目的投资范围包括:

(1)XXX的改造方案设计;

(2)XXX的外墙装饰、装修;

(3)XXX内部的客房改造和更新;

2.投资额度

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本项目的投资,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为6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甲方以现金的方式投资260万元;

乙方以现金及实物的方式负责投资本项目完成所需的剩余资金。

3. 出资时间

共 6 页

按照发包方要求,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后2天内,一次性将100万元人民币汇入发包方指定帐户,该出资在初始计入发包方的租金,到年底结算时结转计入甲方投资额。甲方余下的16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在本项目正式进场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业主指定账户信息:

户名:

帐号: 。

甲方不再增加投资,余下出资,全部由乙方负责。

双方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4.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本合同合作期满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

第四条 经营方式、盈余分配及风险

1.项目投资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运营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营者)全权进行运营管理,具体经营者由双方另行协商。

2.盈余分配和风险承担。甲、乙双方以该项目的所得收益为基础,以投资总额及经营管理等成本等会计要素,核算净利润,双方按照各50%的比例分配净利润。就本项目投资可能的风险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双方按照对等原则共同承担。

3.结算时间:本项目实行年结算制度,在每一个会计年度12月

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结算。

第五条 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转让

1.共有投资人增加:

(1) 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投资;

(2) 需经全体现有投资人同意;

(3) 承当本项目有关风险及责任

2.共有投资人退出:

(1)任何一方的退出需经另一方同意;

(2)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由退出方负责赔偿;

3.转让:

本项目允许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受让

权;如转让给其他第三人,需经另一方同意,否则按照投资人退出处理。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享有的权利:

(1) 参与合作项目的有关决策和管理;

(2) 检查合作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 按本协议约定取得收益的权利;

2.双方应以本合同约定的出资额度和出资时间完成本项目的投资。

3.维护双方合作利益的义务。

第七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任何一方投资方同意,禁止投资人私自转让、减少投资额;否则,违约一方需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损失额度以实际损失核算;

2.在项目投资建设中,若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其已投入的资金或实物全部归另一方所有,并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 万元。

3. 若由于一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向另一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万元。

4.如果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尽到保密义务,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该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第八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包括:

(1)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

(2)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本项目相关土地被政府征收、征用等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的其他法定事由。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并由第三方参与清

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等额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双方等额承担;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继续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2012年在XXX签订。

各投资方签字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担保方: 担保方:

2012年12月 日 2012 年 1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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