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人事资料>人力综合知识>《公安民-警调动申请书

公安民-警调动申请书

时间:2022-05-16 16:50:45 人力综合知识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公安民-警调动申请书

一:警-察工作调动申请

公安民-警调动申请书

尊敬的xx-xx:

您好!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同时感谢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报告!

我系本社职工,在领导的关怀下我非常热爱本职工作。自1994年参加工作以来,我先后从事了储蓄员、办公室管-理-员、信贷部营业员、个人金融部业务员等多种岗位,在单位服从领导的安排,工作中兢兢业业,与同事和睦相处,并且积极参加联社举办的各类集体活动。

由于现在住家距离单位较远,每天早晨5点多种就起床,要转车3次才能够赶到单位,在途中耗费了大量的时间,有时交通堵塞就无法准时上班,下班也是很晚才能够到家,感到非常疲劳,幼小的孩子也得不到应有的照料,给工作和生活都带来了诸多困难。所以,希望能够在不影响工作性质的情况下,对工作地点进行适当的调整,尽可能距离住家近一点,这样也有利于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为本系统多做一些贡献。

因此,请求领导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同意我从本社调出至xx-xx为荷。谢谢!

此致

xx-xxx-x

敬礼

申请人:

二:民-警工作调动申请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申请。

我叫xx,男,xx族,生于xx年x月x日,住xx省xx区xx路xx号,2xx年至xx年在xx警官职业学院读大专,毕业后于2012年参加xx省xx市第二批处突中心事业干部招考,现在xx市公安局流长派出所工作,主要工作是协助社区民-警做好网格管理和服务工作,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由于本人性格内向,但办事认真,为人处事踏实,待人热情,对工作适责任心强,应性强,吃苦耐劳方面表现突出,特别是经过三年的警校生活的熏陶和锤炼,各方面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为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参加工作以来,在上级领导的培养和实践工作中,各方面能力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得到了领导和上级部门的一致认可,现由于父母年迈多病,父亲xx现年54岁,由于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现基本上做不了重体力活,母亲xx现年50岁,患有丙肝,骨质增生等疾病,而且常年犯病,生活难以自理,特别是两个姐姐出嫁以后,家中便没有人照料二老了,而身为独子的我却远在千里之外工作,回趟家特别不方便,当家中有急事的时候,无法尽到做子女的责任。古语有云:“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作为人子的我却无力朝夕侍候患疾双亲,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心里十分愧疚。

望组织能为我解决家庭的实际困难,免除我的后顾之忧,以后我能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之中,本人迫切希望调回xx省xx市xx区,就近解决工作问题,调回xx区以后我将不遗余力,发挥自身特长,为xx的经济发展尽绵薄之力,恳请组织批准,如果因工作调动带来诸多不便,望领导谅解,特此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三:民-警工作调动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本人于200x年从警校毕业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到xx县公安局这个大家庭中来,并入200x年x月开始一直在xx派出所上班至今。我很喜欢xx县公安局这个团结向上的光荣集体,也很喜欢在xx派出所担任外勤民-警这份工作。在xx派出所工作的这将近五年时间里,我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兢兢业业,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兢于奉献,用自己的血和汗让青春在基层公安工作中闪光。我加入到公安工作中来,正好赶上了公安工作的春天,我严守“五条禁令”,积极参加大练兵工作,努力参加到“三基”工程建设当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响应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我在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公安工作做出了自

己积极的贡献,无愧于我头上的警徽,无愧我入警时立下的誓言。感谢领导们对我的培养,感谢同事们对我的帮助!

(申请原因)

为了我更好地投身到公安工作当中去,我申请调离xx派出所。

在xx派出所工作的业余时间里,已经在各类报刊上发表与公安业务有关的文章三十多篇,如果领导能够考虑我的特长,调我去与写作有关的办公室之类的岗位,我工作起来将更加得心应手;如果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不能调我去能发挥我兴趣和特长的上述岗位也没关系,我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吃苦耐劳也是我的特长,调我去其他艰苦的岗位我也会欣然接受,我一样会将我的激-情和青春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为公安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切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

望领导能够考虑我的请求,谢谢领导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申请书。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11年04月12日

公安民-警工作调动申请范本2016-11-28 15:50 | #2楼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原则同意省公安厅、粮食厅《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户口迁移管理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户口迁移管理工作的意见

省公安厅、粮食厅为使户口迁移管理工作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

需要,促进城乡人才、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与配置,促进经济建设,保障公民合法迁移,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20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以及在常住地登记户口和人户一致的原则,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户口迁移规定作部分调整和补充,具体意见如下:

一、户口迁移的对象和条件:

(一)同一户口性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准予办理户口迁移;

1、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现户口所在地确无依靠的父母投靠子女的;

2、离婚后,当事人及其被抚养的子女确因失去生活基础需回父母所在地一起生活的;

3、军队复员、退伍、转业,出国、出境返回大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等回原籍恢复户口或到其配偶以及直系亲属一起生活所在地落户的;

4、离休、退休、退职以及被辞退的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到直系亲属所在地生活的;

5、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入学、转学和毕业分配的;

6、退学、放弃毕业分配和被开除学籍的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到直系亲属所在地的;

7、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或合法自建房且已入住的房产所有人及直系亲属;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抱养、收养的子女;

9、干部、工人调动办理户口迁移的,按照公安部、人事部、劳动部联合规定执行(公通字(1995)97号);

10、其他理由正当,确需迁移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户口“农转非”:

1、年龄满40岁或结婚登记满10年(晚婚结婚登记满7年)的市、镇职工、居民在农村的配偶及未婚子女;

2、夫妻一方长期病、残、生活难以自理的市、镇职工、居民在农村的配偶及未婚子女;

3、在农村确无直系亲属依靠,且年老(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的父母,确需投靠市、镇职工、居民儿女生活的;

4、市、镇职工、居民按照《收养法》规定从农村收养的14周岁以下子女;

5、市、镇职工、居民寄养在农村的未婚子女;

6、在市、镇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如火葬场工人、野外勘探流动性作业工作、环卫工作等),其在农村且结婚登记满3年的配偶及未婚子女;

7、城市市区职工、居民在农村的妻子所生的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

8、其他理由正当,确需迁移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非转农”:

1、离休、退休干部、职工,本人提出投靠农村配偶、子女的;

2、辞职、退职干部职工及放弃分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投靠农村配偶、子女、父母的;

3、在农村购房、建房且已迁入居住的房产所有人及其直系亲属;

4、城镇居民因婚嫁,本人提出投靠农村配偶、子女的;

5、其他理由正当,确需迁往农村的。

(四)其他

1、开除、除名的干部职工及开除、退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有配偶投靠配偶、无配偶投靠父母处;

2、军队干部的家属的户口迁移,按照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20号文件,农村地区新生婴儿可以随母或随父登记常住户口。农村地区所指的范围是乡、镇所辖的行政区域,既包括县以下农村地区(含城关镇),也包括城市所辖的农村地区(含城市所辖的乡、镇)。

二、户口迁移的审批、办理程序。

(一)属同一户口性质迁移条件第1、2、4、7、8、10项人员的户口迁移,由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报县、市公安局审批后,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属同一性质迁移条件第3、5、6项人员的户口迁移,由申请人提供相应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迁移手续。

属同一性质迁移条件第9项人员的户口迁移按国务院、省政府既定文件办理。

本市内(不含市辖县)、本乡镇内之间以及本市、县乡与乡之间人员的户口迁移,符合迁移条件的,迁出地派出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直接给予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凭迁移证与有关证明材料给予落户。

(二)符合户口“农转非”条件的,由申请人到派出所提出书面报告,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派出所受理核实,报县(市)、地(市)公安机关审批。

(三)符合户口“非转农”条件的,由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报县、市公安局审批,迁入地派出所凭县、市公安局审批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和迁出地的户口迁移证及注销粮食关系证明给予办理落农业户口手续。

三、要统一认识,加强户口迁移管理工作。户口迁移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户口迁移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既要严格审核,又要简化手续,方便群众,要坚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公安、粮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

凡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件为准执行。今后各地不得自行出台与本规定相悖的规定

【公安民-警调动申请书】相关文章:

公安民-警调动申请范本05-19

公安民-警工作调动申请书05-16

公安民-警述职报告05-06

治安民-警述职报告05-06

公安民-警下基层总结05-18

公安民-警辞职报告范文04-16

公安民-警转正工作总结05-17

公安民-警三严三实05-07

公安民-警工作自我鉴定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