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人事资料>人力综合知识>《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2-05-16 18:35:29 人力综合知识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财产保全申请书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XXX,性别:男,年龄:43岁,民族:汉,籍贯:河北,住址:北京市本城区大二条胡同80号

被申请人:XXX,性别:女,年龄:40岁,民族:汉,籍贯:河南,住址:同上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存款和其名下的房屋一套。

申请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离婚一案,为了保障离婚财产的合理分割,也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足额的资金担保,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保全的财产范围如下:

1.冻结被申请人XXX在建设银行帐号:009551832 400 300 1784 323全部存款;

2.房屋:位于通州新华大街5号平房三间90平方米;产权证在被申请人XXX名下;

申请人提供同产担保为自己名下的婚前财产,商品房屋一套价值100万元(见房产证) 。

此致

XXX人民法院

XXX(签字或盖章) XX年X月X日 申请人: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范本格式写法2016-11-29 14:20 | #2楼

范文:所有当事人姓名、机构名称均为化名,其它信息均为虚构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海县支行,住所地昌海县昌海镇万寿街中段。负责人郭武山,行长。电话:7689999(办电)

被申请人:昌海县通大摩托车有限公司,住所地昌海县昌海镇。法定代表人董德中,董事长。电话:7685666

被申请人:董德中,男,1957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昌海县昌海镇。电话:1389999999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位于昌海县昌海昌海红旗街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建房字第140695号)予以查封。

事实和理由

2015年7月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昌海县通大摩托车有限公司发放贷款50万元,到期日为2015年7月9日,贷款以被申请人董德中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昌房字第20159号)抵押。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均未按期清偿。现该笔贷款抵押房屋处于建凌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范围内,其周边房屋已经拆除,申请人的抵押物处于极不稳定和不安全状态之下,风险极大。

现申请人已对被申请人就该笔贷款向你院提起诉讼,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利不受损害,保证本案裁判的有效执行,特向你院提出保全申请,同时申请人依法提供相应担保。

此致

辽宁省昌海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海县支行

2015年1月28日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2016-11-29 22:29 | #3楼

申请人:罗雄,男,1987年5月19日出生,侗族,贵州省天柱县人,住天柱县凤城镇龙泉巷31号。

被申请人:蒋文才,男,1966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住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凤城字第A300696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5年7月23日,被申请人蒋文才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天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蒋文才应偿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2011年11月28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蒋文才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蒋文才的房屋。

此致

天柱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罗雄 2012年8月13日

申请人:曾垂贵,男,1955年2月24日生,汉族,住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10号。

被申请人:蒋文才,男,1966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住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凤城字第A300696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5年7月23日,被申请人蒋文才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天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蒋文才应偿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2011年11月28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蒋文才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蒋文才的房屋。

此致

天柱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曾垂贵 2012年8月13日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相关文章:

诉讼财产保全续保申请书05-16

诉讼前财产保全申请书05-16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05-16

财产保全诉讼书范文04-02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12-14

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05-16

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05-16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离婚05-16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11篇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