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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工作内容交接
工作交接书
原出纳员丁艳松,因工作变动现将工作移交给 接管。现办理如下交接:
一、交接日期:
2015 年 月 日
二、具体业务的移交:
1.库存现金:X月X日帐面余额xx元,实存相符,月记帐余额与总帐相符;
2.银行存款余额xx-x万元,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
三、移交的会计凭证、帐簿、文件:
1.现金日记帐、银行卡、存折日记帐;
2.银行日记帐;
3.空白现金支票XX张(03634294号至03634300号);
4.空白转帐支票XX张(14928501号至14928525号);
5. 服务行业专用发票十万元版两本(已验);
6. 服务行业专用发票百元版一本;
7. 服务行业专用发票千元版一本;
8. 服务行业专用发票万元版一本;
9.工行业务委托书一本(01749115-01749125)。
四、印鉴及其他:
1.法人章两枚(大小);
2.财务章一枚;
3.公章一枚;
4. 合同章一枚;
5. 增值税专用章一枚;
6.开票U盘、金税卡;
7.支付密码器一套;
8.建行消费卡一张(500元);
9.工行网银电子证书卡一张。
10.矿泉水押金卡一张。
11.189电话卡一张(IBM)。
五、证照:
1.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 组织代码证正本、副本;
3. 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交接前后工作责任的划分:2015 年 月 日前的出纳责任事项由丁艳松负责;22015 年 月 日起的出纳工作由 负责。以上移交事项均经交接双方认定无误。
六、本交接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分,存档一份。
移交人: (签名盖章)
接管人: (签名盖章)
监交人: (签名盖章)
出纳工作交接程序
(一) 移交前的预备工作
1. 将出纳账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
2. 出纳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
3. 在出纳账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4. 整理应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5. 编制“移交清册”,填明移交的账簿、凭证、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资料、印鉴和其他物品的具体名称和数目。
(二) 做好交接前的预备工作
1. 接交人员在交接前应做好接替预备,保险柜特别是刻好自己的印鉴,以做好印鉴更换预备工作。
2. 移交人员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 将出纳账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
2) 出纳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
3) 在出纳账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4) 整理应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5) 编制“移交清册”,填明移交的账簿、凭证、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资料、印鉴和其他物品的具体名称和数目。
(注:“移交清册”包括移交表和交接说明书两部分。移交表有“库存现金移交表”、“银行存款移交表”、“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移交表”、“核算资料移交表”、“物品移交表”等。)
(三) 出纳工作交接
1. 监交
为了保证交接工作顺利进行,防止交接过程中出现违游记为,明确责任人员与接管人员的责任,会计工作交接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由上级主管部分派人会同监交。
2. 移交
出纳员的离职交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接交人员移交清楚。移交人员在办理交接时应根据移交清册内容逐项移交,yonex 羽毛球拍移交时必须交好工作、交好经验;接交人员应认真按移交清册当面点收,接交时认真仔细、积极听取移交人员的建议和经验。具体操作发下:
1) 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由移交人向接交人逐一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必须与会计账薄记录保持一致,如有不符,移交人员必须在限期内查清。
2)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在核对时如发现疑问,移交人和接交人应一起到开户银行当场复核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 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的条件下,移交有关票据、票证及印章,同时由接交人更换预留在银行的印鉴章
4) 出纳账簿移交时,接交人应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明细账与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总账的账账相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先将账页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后,再进行交接。
5) 出纳凭证、出纳账簿和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6) 工作计划移交时,为了方便接交人开展工作,移交人应向接交人介绍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今后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7) 移交人应将保险柜密码、钥匙、办公桌和办公室钥匙逐一移交给接交人,接交人在接交完毕后,应立即更换保险柜密码及有关锁具
出纳工作交接注意什么
《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出纳交接要按照会计人员交接的要求进行。出纳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是出纳员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责任的重大措施。办好交接工作,可以使出纳工作前后衔接,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
出纳工作交接要做到两点:一是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要办清手续;二是交接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交。交接要求进行财产清理,做账账核对;账款核对,交接清理后要填写移交表,将所有移交的票、款、物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按册向接交人点清,然后由交、接、监三方签字盖章。移交表应存入会计档案。出纳交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交接准备。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将出纳帐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2)出纳帐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核对相符,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无误。(3)在出纳帐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4)整理应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5)编制“移交清册”,填明移交的帐簿、凭证、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资料、印鉴和其它物品的具体名称和数量。
第二阶段,交接阶段。出纳员的离职交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接交人员移交清楚。接交人员应认真按移交清册当面点收。(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出纳帐和备查帐簿余额进行点收。接交人发现不一致时,移交人要负责查清。(2)出纳帐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由移交人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3)接交人应核对出纳帐与总帐、出纳帐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对帐单的余额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由移交人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并负责处理。(4)接交人按移交清册点收公章(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和领导人名章)和其它实物。(5)接交人
办理接收后,应在出纳帐启用表(见下表)上填写接收时间,并签名盖章。
第三阶段,交接结束。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必须具备: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及姓名,以及移交清册页数、份数和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移交清册一般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出纳工作交接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出纳交接要按照会计人员交接的要求进行。(与会计工作交接具有同样的形式与同样的效力)
一、要求两点:
①要与接管人员办清手续
②要有专人负责全程监交
二、交接内容:
1.出纳凭证
原始凭证:要写清楚共多少张,金额总数是多少,已支付多少,现金支付了多少,银行存款支付了多少等等。
会计凭证:要写上哪年哪月,几本凭证,每本凭证是从多少号到多少号。
2.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盖名誉章)
注意:交接前的余额,要在余额上盖上自己的人名章,并且在结出余额的下面画通栏的单红线。
在账簿使用登记表上,要注明交接事项。
图示一
3.库存现金--盘点表
图示二
现金盘点表
2015年8月10日库存现金共计人民币壹仟伍佰陆拾贰元捌角捌分(¥1562.88)。明细如下:
壹佰元:12张(89版2张,99版10张)
伍拾元:2张
贰拾元:10张
壹拾元:4张
伍元:4张
壹元:2张
伍角:1张
贰角:1张
壹角:1枚
伍分:1枚
贰分:1枚
壹分:1枚
合计:1562.88元
盘点人:(原出纳人员)
监交人:(财务人员或财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4.支票簿、支票使用登记簿、空白支票、空白收据等等--写明具体名称(具体是什么票证),哪些号用了(X号-X号),哪些号作废了,还有多少张未用(×号-×号)。
5.印鉴--明细,×章、×章,各多少枚。(不包括人名章)
6.会计文件、会计用品、其他会计资料--报表、科目章、戳记等。
7.相关电算化的密码、口令等。
8.保险柜全套钥匙(写清总共几把)、密码。
三、交接方式
1.做好交接前的工作准备
交出人:首先把账簿登记完毕,并且在最后一笔余额上加盖人名章。出纳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在出纳账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人名章。
对所要移交的各种资料,以及未了事项,要写一个书面说明。在编制移交清册的时候,具体的名称和数量需要标明。移交清册包括移交表、移交物品、交接说明书三部分。移交表内容有现金移交、银行存款移交、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移交、核算资料的移交表及物品移交表等。
接交人:接交人员在接交前应该做好接替准备,尤其是做好存款硬件,更换的工作,便于接任后立即开始工作。
出纳人员工作的交接一般是在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出纳人员的离职交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接完毕,向接交人员交接清楚。移交人员在办理交接时,根据移交清册逐项移交。移交时必须做到交好工作、交好思想、交好作风、交好经验。接交人应认真按移交清册当面典收。接交时要做到仔细认真、积极听取移交人的建议,虚心学习移交人的好的思想作风及经验。
注意:在本年度之内,不改变原出纳的工作思路与工作方式,以防出现不明白的事件(原出纳与你的口径不同而记入不同会计科目)或数据因思路不同而不合存档方式、文件格式等。 记录
2015年8月10日×××公司,交接明细如下:
(一)会计账簿
现金日记账一本(至2015年7月31日止,现金余额为1562.88元)
银行存款日记账一本(至2015年7月31日止,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123488.20元。银行对账单多少张,并标明满页的几张,未满页的几张)。至2015年7月31日止,银行存款结账单余额为123488.20元.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多少张。
(二)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多少张,共计金额多少元,已付现金多少元,已从银行转账多少元,已收现金多少元,已收支票多少张,支票的最后存款期限为哪一日。
(三)会计资料、其他会计资料
发票:服务业发票,专用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资金往来发票,收据。
(几本,几张,哪几张作废,哪几张已用,哪几张未用。)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还要写抵扣联的明细交接记录。
(四)其他相关物品、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印鉴:章的名称,几枚。
财务用章:章的名称|,几枚。
资料软盘(U盘),共有几个,多少资料在里面,分别列出资料名称及进入口令。
发票还未开出的有哪几家 资金往来详细说明:应收与应付明细 档案的归置说明 本交接记录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移交人:
接交人:
监交人:
年 月 日
出纳交接工作内容
出纳工作交接要做到两点:一是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要办清手续;二是交接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交。
交接要求进行财产清理,做账账核对;账款核对,交接清理后要填写移交表,将所有移交的票、款、物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按册向接交人
点清,然后由交、接、监三方签字盖章。移交表应存入会计档案。出纳交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交接准备。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将出纳账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
(2)出纳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
(3)在出纳账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4)整理应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5)编制“移交清册”,填明移交的账簿、凭证、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资料、印鉴和其它物品的具体名称和数量。
第二阶段,交接阶段。出纳员的离职交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接交人员移交清楚。接交人员应认真按移交清册当面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出纳账和备查账簿余额进行点收。接交人发现不一致时,移交人要负责查清。
(2)出纳账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由移交人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接交人应核对出纳账与总账、出纳账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由移交人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并负责处理。
(4)接交人按移交清册点收公章(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和领导人名章)和其它实物。
(5)接交人办理接收后,应在出纳账启用表 上填写接收时间,并签名盖章。
第三阶段,交接结束。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必须具备: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及姓名,以及移交清册页数、份数和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移交清册一般一式三份,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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