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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19 10:42:47 招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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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设备招标管理制度

第1条 目的

为确保设备质量,提高设备投资效益,规范招标过程管理,在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在设备采购中组织实施自行招标的管理工作。

(2)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招标工作的职责、组织及实施过程,包括公开招标及邀请投标管理工作。

第3条 依据法律、法规

本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依法对设备招标工作作出规定。

第4条 招标管理的主体

工厂设置设备招标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的招标管理工作,工厂总工程师任主任,小组成员由综合管理部、保障部、财务部、使用单位及党群等部门成员组成。

第5条 招标小组的职责

(1)负责对招标过程中投标方资格的审定。

(2)负责对投标方技术审定、评价。

(3)负责对投标方商务审定、评价。

(4)负责对投标方综合评定,确定中标方。

第6条 在设备采购招标工作中,各部门职能如下。

(1)综合管理部

负责与集团公司的联系;设备招标的商务评标。

(2)保障部

负责组织实施设备招标工作;负责设备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制,负责全套招标文件的汇总;负责设备的商务澄清及答疑;参与设备招标的商务评标;负责设备入围供应商及评标结果的上报工作;负责与中标厂商签订购置合同;负责招标和评标资料存档。

(3)使用单位

参与主、辅机设备招标的调研工作;负责对设备商的技术审查工作,推荐入围的供应商;负责设备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负责设备招标的技术澄清及答疑;参与设备招标的技术评标。

(4)财务部

负责涉及招标工作的资金落实工作,参与设备价格、付款方式的谈判。

(5)党群工作部

负责对投标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第2章 招标采购的范围和依据

第7条 设备采购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由公司设备采购小组统一组织招标工作。

(1)工厂的主要生产、施工设备

(2)重大技改项目及重大科技项目的大型设备、重要辅机等。

(3)进口设备。

(4)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上设备采购。

(5)国家法津及工厂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

第8条 参加招标的供应商应保证不低于三家,因特殊原因低于三家的需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9条 采购招标的依据

(1)设备采购计划

(2)经总工程师审核的技术协议、技术规范等。

第3章 设备招标工作流程

第10条 设备采购小组应按设备采购计划及时拟定设备招标工作计划,招总工程师审批。

第11条 编制招标文件

(1)设备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由使用单位负责编制,并邀请有关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商务部分由保障部

编制,并负责招标文件的汇总、印发等工作。

(2)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12条 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投标方应在投标封上日期前将密封的招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2)保障部根据招标委员会主任的指导下,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邀请有关专家、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评招委员会,邀请投标方代表进行开标。

(3)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答疑程序,并按照招标审定的评分细则进行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对评标办法的制定所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进行综合评分,并提出评审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5)保障部负责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6)保障部负责招标过程上的资料收集及各种文件资料 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13条 合同谈判和签订

(1)保障部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以及商务部分的合同签订工作。

(2)使用单位负责合同中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

第14条 由保障部与原方案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厂家及价格后报主管厂长审批、执行。

第15条 招标工作邀请招标公司代理,双方职责及义务在委托协议中明确。

第7章 附则

第16条 本制度由保障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第17条 本制度自2011年6月30日起开始实施。

设备招标管理办法2017-01-16 12:04 | #2楼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确保煤矿购臵设备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有效降低煤矿投资成本,规范、明确设备招标的管理准则,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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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参照设备招标程序和招标文件范本编制,适用于煤矿工程的主要设备和装臵性材料的招标。

1.3单宗设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上,涉及厂矿安全及生产的关键设备价格可以不足50万元采用招标办法采购,但至少选择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投标。

1.4大型材料及可集中采购的小型材料和配件在价格无大幅度波动的情况下,视情况每半年度招标一次,确定半年度采购价格,具体采购过程中,根据同期原材料价格的涨跌情况,现时在做相应调整。

1.5本企业招标一般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2.职责

2.1招标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财务总监、机电副总经理、供应副总经理

招标管理委员会在招标活动时,负责批准投标人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并负责对入围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审批。

2.2供应部

负责设备招标的组织、实施和商务评标;并对设备招标工作进行归口管理。

2.3相应的专业管理部

配合设备招标资料的落实,提供技术标书、推荐并参与评审拟邀请的投标单位、参加技术评标。

2.4其他部门

参与推荐投标单位,按照公司要求参与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预审,按公司要求,派员参与评标活动。

2.5设计单位

配合设备招标资料的落实,并参加技术评标。

3.工作程序

3.1招标程序

3.1.1招标分三个阶段:招标前准备阶段、招标实施阶段、签订合同阶段。

3.1.2招标前准备阶段

当主要设备具备招标条件后,由供应部向公司领导提出招标 2

申请,经批准后提出具体设备招标计划。

3.1.3招标实施阶段

3.1.3.1组织机构

投标人资格审查小组

投标人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发标前,对所有的推荐单位的业绩、资质、资信等各方案进行审查,最终向招标管理委员会推荐合格的入围单位名单。

投标人资格审查小组由招标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在审查投标人资格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领导小组、商务组、技术组、监标组、会务组组成。评标委员会与开标前,由招标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

评标成员

评标技术组、商务组组成人员由设计单位及外聘专家组成;监标组由审计部人员组成;会务组由供应部与行政部人员组成。 评标技术组组长、商务组组长均由相关专业人员担任。

技术组

根据标的的不同,在招标时可按专业设不同的专业组。

主要职责:负责审阅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整理填写技术参数对比表、差异表、供货范围对比表、进口部(套)件清单等。 3

书面提出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的有关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澄清。负责技术评标,编写技术评标报告。在签订合同阶段,技术组负责技术协议的谈判及形成工作,与中标厂商签订技术协议。参加技术评标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参加技术评分的专家不得少于5人,重要设备以7人为宜。

商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审阅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书面提出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的有关商务问题并进行澄清。分析并整理汇总投标人报价,计算出评标价(含分项报价),并按此提出投标人排序,编写商务评标报告。在签订合同阶段,商务组负责商务合同的谈判。

监标组

负责招标期间的监标工作,接收投标单位的举报和投诉,制止招标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会务组

会务组具体组织安排评标和合同谈判工作,负责招标工作中各种投标、评标文件的接收、发放、登记管理,各种会议文件(如会议安排、通知等)的编写、打印、校对、复印、出版,整理有关会议纪要(如果需要时),负责会议对外联络工作。并负责招标期间的接待、食宿、交通等工作。

4

3.1.3.2招标文件

技术标书由相应的专业管理部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规范进行编制,商务标书由供应部编制。

招标文件的评审

招标文件由相应专业管理部、供应部、设计单位进行评审,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售。

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评审后的招标文件,由供应部统一印刷出版。

3.1.3.3邀请投标厂商名单的确定

项目部、相应的专业管理部、各部门公开推荐,建立初步的供应商名录。

供应部、相应的专业管理部从供应商名录中选择、推荐,由供应部填写《推荐投标厂商一览表》,经投标人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入围单位审查办法》进行评审后,报总经理审批。

特殊或垄断技术设备的邀请厂商不应低于三家,大型设备邀请厂商不应低于五家,一般设备或材料邀请厂商不应低于四家。

3.1.3.4发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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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供应部向被邀请投标厂商发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内容包括: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5

(2)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3)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范围简述;

(4)发标时间和地点;

(5)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和澄清方式;

(6)截标日期;

(7)投标时间和地点;

(8)开标时间和地点;

(9)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3.1.3.5发售标书

供应部向确定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3.1.3.6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采用书面形式答疑。投标人需要招标方澄清和解释的问题,应在截标日10日之前提出,答疑工作应在截标日5日之前完成,答疑时应向所有的投标人发放书面的答疑文件。

3.1.3.7截标与标底

截标与投标原则上安排在同时进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投标文件,并在截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在截标时间后提交的招标文件不被认可。

所有设备招标不设标底。

6

3.1.3.8开标

按招标日程安排开标日期,与截标日期一致,并对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形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文件分技术标、商务标及价格标,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正本保存备查,评标采用副本。 3.1.3.9评标程序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含澄清资料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技术组和商务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阅读,整理填写有关表格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问题。

澄清

各组依据提出的澄清问题,按澄清顺序,与各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澄清文件(做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文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商务澄清须规定最终递交的时间,并要求投标人必须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前送交到商务组,迟于规定时间的商务澄清将不予接受。

开澄清价

商务组在规定的时间截止时,对所有的投标人的商务澄清统

一开封。

评标(评标细则根据设备不同另附) 商务、技术分别评标。 综合排序

根据技术组和商务组的评标结果,由领导小组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并对被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后定标。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技术组、商务组负责编写技术和商务评标报告并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负责编写综合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差异表、投标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推荐意见。技术和商务评标报告由各组参加评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综合评标报告由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签字。

定标

根据招标领导小组的批复意见定标,书面通知投标人。 发中标通知书

定标后,由供应部向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4签订合同

预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签订有关技术和商务合同,合同内容不得与中标状态有实质性改变。

3.1.5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退还中标人和落标人。 3.2保密原则

3.2.1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3.2.2在定标结果被批复前,对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密。

3.2.3评标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3.2.4在综合评标前,商务组和技术组不应互通有关价格和技术评分的信息。

3.2.5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得将投标文件及有关材料带出评标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使用者在评标完成后如数交还。

3.2.6.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相关文件

《合同法》 (1999) 《招投标法》(1999.08)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5.附录

附录A《设备推荐投标厂商一览表》 附录B《开标记录表》

附录A:

山西XX矿业集团有限公司XX项目

设备推荐投标厂商一览表

附录B:

山西XX矿业集团有限公司XX项目

***招标**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开标地点:

拆封人: 唱标人: 监标人: 记录人:

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2017-01-16 12:01 | #3楼

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招标投标活动更加合法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本办法。

2.0办法适用于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备购置,且设备价格在10万元及以上。

3.0设备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0招投标的程序:

4.1根据设备购置计划,设备使用部门提出该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精度等级、配置等技术文件、资料等,同时使用单位可提供两家或两种设备制造厂或设备型号,供选择时参考。

4.2设备管理部门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和文件资料,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符合要求的设备制造厂家或代理商,厂家数量不少于三家。也可参考使用部门提供的设备厂家或设备型号。然后填写招标项目审批表,由部门领导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6以邀请招标方式向经审批的厂家或代理商发出邀标函。

4.7厂家或代理商在作好标书、密封并盖上密封章后交设备管理部门。

4.8设备管理人员在收到标书后,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拆开并报告领导,确定开标时间。

4.9通知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投标厂家或代理商并邀请厂家派人参加。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领导、设备管-理-员、使用部门的技术人员、职工代表。

4.11开标会议,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召开,通过各厂家代表依次向评委介绍设备情况和补充说明,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然后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委员会评标,然后根据评标结果由公司领导宣布中标单位,最后各评委在招投标会议纪要上签字认可。

5.0通知中标厂家或代理商,并择日签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 6.0招投标文件存档,并交一份复印件到财务。

以上办法经审批通过后于二零零九年元月一日起开始执行,由资产物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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