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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恒嘉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轩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共同提高的宗旨,为了进一步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经相互协商双方就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为对方提供业务上的便利,包括业务咨询、介绍有关法律知识及提供法律援助等。
2.甲、乙双方在各自的业务活动中,任何一方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声誉。
3.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资质、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4.甲、乙双方一方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有权将对方作为业务协作单位,用于对外业务的合作推广。
5.双方对各自的经营信息、公司内部电脑软件及其他重要的文件资料互相承担保密义务。
6.甲方在收到乙方商标申请文件后,保证在1—2天内报送商标局办理注册申请,文件送达官方后当日通知乙方,并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文件寄送乙方。如因甲方延误申请时间造成的客户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方保证将乙方的商标反馈文件(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证)在2个工作日内寄送乙方,乙方收到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8.甲方负责全程协助乙方办理工商及相关登记事宜。
9.甲乙双方互有忠实于客户利益并为客户保密的义务,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由造成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 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作为业务合作伙伴,在保持各自业务独立的前提下,利用业务协作的横向联合优势开拓相关业务。
2.乙方承接有关双方合作项目的业务后,应及时委托甲方办理,并指定专人联络,甲方对乙方承接的业务应建立单独档案管理。
三、 收费标准
1. 如以甲方的名义递交文件的话,甲方收取费用RMB1300元/件计费,若有图形另加图形查询费200元(其中包括查询费、公告费、申请费、领证费、邮寄费、监测费)。
2.今后合作中,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注册委托后,双方以电话方式确认总价,先由甲方出具正规发票(以快递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当日即向甲方汇款并将汇款证明单以传真形式交甲方确认,经电话确认后,甲方予以立即走案。
四、 操作程序
1.乙方接到合作项目的业务后,必须及时同甲方联系,并委托甲方代理相关工作。(关于业务方面的确认工作应以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为准)。
2.甲方确认收到合作项目款汇款单(传真件)后,立即办理承接业务。文件送交官方后,当日通知乙方。在甲方接到官方受理文件二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文件寄给乙方。乙方收到后,应及时告知甲方。
3.在官方处理案件过程中,如发出的处理意见(包括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授权或驳回通知书等),甲方在收到该文件的二个工作日内寄出或传真给乙方,并提出答复参考意见。
4.乙方收到甲方传送的官方处理意见后,当日告知甲方,同时立即通知委托人,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
5.甲方或乙方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由造成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五、 本协议履行期间,上述条款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协议履行的期限为一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 方:年 月 日
商标,代理合同2017-04-24 21:43 | #2楼
甲方: 经办人: 手机:电话:地 址: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公司账号:开户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 。
申请人地址: 。
2、甲方就商标(粘贴商标标识),此商标在国际分类的类及 第 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
第二条 代理权限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 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商标代理人。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人,应当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 费用
1、甲方应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其中:代收商标局/商评委规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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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费:元。
2、上述费用支付方式为本合同签订后 七 个工作日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相关资 1料。
2、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资料后,应在 五 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应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不得就代理事项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4、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商标局/商评委审查意见或相关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委托目的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后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2篇二:商标代理服务协议书
商标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达成以下协定:
一、 服务内容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以下事项:
?商标注册 □商标变更 □商标转让 □商标续展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商标撤销□商标补证 □商标注销 □商标复审 □商标异议 □商标答辩 □商标监测
注:以上属中国国内商标事项
2. 事项申请人(执照注册号):
商标申请人:
所属个体执照:
3. 委托事项的详细内容:(商标申请资料及商标样版见协议附件)4. 乙方工作内容: ?代理报送 ?代写文书 ?代发文书
5. 乙方服务投诉电话:
6. 申请流程:商标查询—递交申请—下达商标受理书—实质审查通过---商标公告— 公告三个月无人提出异议---下达商标注册证
(注:若实质审查不通过导致驳回商标,客户可以提出复审,复审成功可取证,复审不 成功不下证,不复审则以商标局裁定为准。商标公告三个月内若有人提出异议,客户可 以提出答辩,答辩成功可取证,答辩不成功不下证,不答辩则以商标局裁定为准。复审 及答辩的费用另计,下达驳回复审通知书及异议答辩通知书的时间以商标局审查进
度为准。
7. 申请时间:下发商标受理书、商标注册证等官方文件以商标局审查时间进度为准。
二、 服务期限
1. 商标注册服务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国家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证书或驳回裁 定之日止。
三、 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相关事项的工作。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确认真实无误,甲方保证申请的事项是用于合法的商业 运作,并承担法律责任。
3. 甲方联系方式(电话)若有变动务必及时告知乙方,否则导致有关商标文件无法送
达,乙方不负任何责任。文件下达从告知日起半年内甲方不理睬,视为已送达。
4. 乙方须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更改商标代理事项。
5.乙方收取的总费用仅指商标本次申请注册费,不含商标重新注册、变更、答辨、复 审、异议、转让、许可、争议、续展等其他项目的费用。
四、 总费用
商标注册总费用为人民币,甲方于签订协
议之日起 4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给乙方。
五、 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未能提供、未及时提供所需材料或未及时付款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乙方 不承担法律责任。
2. 由于商标申请存在一些客观及主观的因素导致无法预测到100%取证成功,甲方商 标受理后若因被商标局驳回申请或者给他人提出异议,导致商标部分商品(服务) 项目申请不成功或全部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不成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 申请总费用不予退回;若在国家审查期限内未下达商标受理书,乙方允许退回甲方 款项,商标申请是否成功最终以商标局的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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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不能归咎于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的,本协议以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六、 声明
1. 甲方故意抢注、刻意模仿他人商标,因此造成商标给驳回或异议后果自负。
2. 甲方注册的商标或甲方公司自身引起的经济纠纷、商务纠纷或违法事件等全部由甲 方自行承担责任。
3. 商标查询存在五个月的空白期(即只能查到五个月前的数据,具体的空白期以国家 商标局为准)。
4. 乙方提供的相同、近似商标或暂无人注册等查询结果是根据乙方自己的判断综合给 出,商标查询结果及建议、商标申请使用方法等仅供参考,无任何法律效力。甲方 不得以乙方查询不准确、不专业、查询疏忽等理由要求乙方负任何责任。
5. 甲方在未取得商标证使用该商标过程中,应该意识到广告、产品等方面的适量投入, 不得随意更改商标样版。
七、 双方联系方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或扫描件有效,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对于本协议有争议的部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商标代理协议书
商标代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地址: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注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商标图案在商品国际分类第 类的部分服务项目提交中国商标申
请注册,具体项目明细见附件1。
2、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甲方商标的注册申请工作,直至甲方商标完成注册。
二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申请事宜的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2、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图样和类别、指定的商品/服务明细)和指定项目联系人,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
3、甲方将符合申请标准的盖章的申请文件交付乙方,缴纳相关规费,支付代理费。
(二)乙方权力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制作商标申请文件并提供给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
2、乙方在收到前款所述盖章的文件及费用后,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交甲方的商标注册申请,并向甲方提供申请文件复印件。
3、乙方确保按照中国商标法律规定的申请程序办理甲方商标的申请事宜,将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收到商标局的相关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寄至甲方。
4、在申请过程中,商标局如有各种审查文件,乙方有责任及时通报甲方,并帮助甲方进行相应修改。
5.收取规费及代理费。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将盖章的申请文件交付乙方,并支付 商标申请费用合计元。 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到乙方指定的如下账号:
2、前款所述费用为正常商标申请注册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商标的查询),但是如果在申请过程中,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办理商标反对、商标反对答辩、异议、复审、转让、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等事项,甲方需要另外支付相关费用,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3、在申请过程中,如因商标局正常审查后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甲方已缴款项(包括规费和代理费)均不退还。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协议规定的代理业务。因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不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履行协议,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因未能及时提供商标代理工作所需资料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获得预期合法权益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因工作迟延或未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以致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承担违约责任。五、保密条款
本协议为保密协议,乙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向与本协议约定商标代理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也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甲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信息。
六、纠纷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委托事项之日终止。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1:
甲方确认的注册类别
签字盖章:
甲方: 签署人:
日期: 年月日乙方: 签署人: 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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