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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管理规定

时间:2022-03-28 07:20:3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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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管理规定

  实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企业如何知道实习期员工的管理规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实习期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实习期管理规定

  实习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驻外机构及事业部的所有试用期员工。

  第四条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用途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培训时间)。

  第五条 实事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六条 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绩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七条 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以日常的月度考核与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八条 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第九条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两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期终评议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条 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分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项。

  1、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合作性、主动性、纪律性、自我提高的热情、基本行为准则等内容。

  2、作业能力:主要指业务能力,含学习理解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用创造能力、协调能力等岗位必需的能力。

  3、工作绩效:员工是否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布置的工作或学习任务,并达成每月的改进目标。

  第十一条 期终评议结合岗位标准,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具体实施办法及考核用表可由各人力资源部(处)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第三章 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经理、主管和员工共同承担考核责任,原则上经理为一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性负责;员工的主管为二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若二级考核者修改了一级考核者的考核结果,应向一级考核者反馈,共同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 一级考核或主要考核责任人必须就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正式的面对面的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同制定下一步学习、工作目标或改进计划。反馈是双向的,考核者应注意留出充足的时间让被考核者发表意见。考核者与被考核者负有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沟通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反馈时,被考核者无论是否认可考核结果,都须在考核表上签字。签字仅代表知晓考核结果,并不一定代表认可。

  第十五条 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投诉。投诉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

  第四章 操作程序

  第十六条 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操作步骤。

  1、由考核办确定各部门考评小组人员名单及考评日程安排。

  2、考评办负责布置考核任务,讲解考核要求,下发人事考核表等。

  3、员工填写自我评价卡,填后移交考评办。

  4、考评时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先由被考核者陈述个人季度工作表现,考评小组依据陈述内容及每月的工作记录卡填写人事考核表。

  5、考评办对每人的资料进行汇总,并与计划处、总裁办及有关人员组成综合评议小组,负责对考核用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考评结果将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对不合理的地方,被考核者可填写考核意见卡,考评经分析后,提出考评调整建议。

  6、考评调整建议将及时通知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本人。

  7、考评办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协调,包括组织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面对面地交流等,考评办协调不了的,将进入特殊考核程序。

  第五章 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第十七条 经理、主管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主管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历次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主管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不论是月度考核、期终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A、B、C、D)两部分。

  第十九条 考核等级(A、B、C、D)的定义如下:

  A、杰出。相对于调节作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走出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B、良好。各方面超过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C、合格。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D、不合格。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月度考核与期终评议的关系

  第二十条 综合月度考核和期终评议结果决定试用期员工的转正(提前转正、正常转正、延期转正)、定级与辞退。

  1、试用期员工连续两月得“D”者,原则上取消试用资格,不再参加期终评议。

  2、连续两月得“A”,且业绩突出者,可由部门安排,提前参加期终评议。评议“杰出”者,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原则上可给予提前转正定级。

  3、其他情况原则上要求参加试用期结束时的期终评议。根据期终评议和月度考核两方面成绩决定其转正定级。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员工的转正除第二十条规定的提前转正、提前辞退外,其他主要看其综合评定结果。

  1、综合评定为“D”者,原则上取消试用资格,公司不再聘用。

  2、综合评定为“C”者,原则上给予正常转正。如试用成绩接受“D”,在与员协商一致且试用期总长度不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限的前提下,此类员工可以延期转正。延期转正者根据时限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重新评价,评价内容及程序同上述相关条例。

  3、综合评定为“A”、“B”者,公司给予正常转正。

  第二十二条 试用期员工的职位及薪酬级别的决定主要依据对其任职资格的评定结果,参照公司职位说明书、职位及薪酬等级对应表,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的解释、修订和废止权归人力资源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签发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可在本暂行办法的原则范围内进行细化,并组织实施。

  实习期注意事项

  权益不明确

  调查结果显示,46%的学生自述有上当的经历或感受,27%的学生实习时没有签订实习协议。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被列实习大学生权益受损现象前三位。90%以上的大学生在明知权益受损情况下选择“忍气吞声”。

  尽管签订书面实习协议的比例超过七成,但是学生主动要求签订合同的只有28人,签订企业、学生和学校三方实习协议的不到20%。协议内容几乎是企业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大学生一般只知道薪水、基本福利和实习时间,至于实习期间做什么、承担什么工作责任、加班出差有什么待遇,85%左右的学生在实习之前“根本不知道”,而实习工作可能存在的隐患、安全注意事项,发生工伤等事故时双方各应承担的责任更很少写进实习协议中。

  69%的企业人事经理解释,由于实习生与企业间非正常劳动关系,实习生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又没有相关法律可依,实习生该享受百分之几的正式员工待遇很多企业心里没底。不少企业人事经理担心,协议内容过于严谨,会增加管理成本和风险,甚至导致企业名利双失的后果。但是,由于协议对双方约束十分有限,一旦发生情况,常常是双方各执一词,不少学生由此产生“上当”的感觉。

  在调查中发现,不管是企业无意还是有意为之,发生权益受损和实习纠纷时,71%的大学生采取“一走了之”的方法,21%的学生“忍受下去”,只有2%的学生有“据理力争”的经历,还有超过5%的学生选择在网络或其他媒体渠道披露和发泄,告诫其他人不要去实习,几乎没有人选择“对簿公堂”。

  有关人士建议,签订实习协议,特别是三方协议很有必要。这不仅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随着实习现象更普遍,企业和实习学生之间应该签订内容较为严谨的协议,以免日后发生争议时说不清,伤及个人和企业的利益和名誉。同时,实习期间也应注意工作安全。一旦权益严重受损、企业不予解决和弥补时,大学生可以向劳动部门、工商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投诉。

  管理不得法

  需要维护权益的不只是大学生。100%的受访企业向实习学生支付薪酬,其中73%为月薪,27%的以日薪计。55%的人力资源经理表示对管理实习生感到困难,由于实习生与企业间不是劳动关系,实习生的身份仍然是学生,而非雇工,企业无法正常约束和管理实习生,工作连续性和企业信息安全性难以保障。不告而别、效率低下和破坏制度是实习生不受欢迎的三大理由。

  约三分之二的企业提供的实习职位期限在三个月内。由于时间短,企业不可能投入太多的资源,调查显示,只有8%的企业对实习生提供类似新员工的入职培训,直管经理又无心培养,很多实习生按自己的想象工作,致使很多直管经理抱怨实习生对工作的帮助不大,反而“添乱”不少。

  55%的企业表示,关于信息保密程度、资源配备、员工福利等方面对实习生缺乏把握。比如,该不该给实习生办公室的钥匙?员工内部分享的信息该不该包括实习生?员工的福利品该不该发给实习生?甚至该不该给实习生印名片?差异过大,无疑会挫伤实习生的工作积极性,甚至被实习生传播出去影响企业形象。差异过小,又可能造成企业计划外泄,企业利益受损。此外,超过八成的企业对实习学生的自律性表示不满,不少实习生利用企业的资源上网玩游戏、打长途电话、炒股票、打印和复印私人资料等等。很多企业表示,尽管公司并不限制或者禁止员工,但是作为实习生应该对自己要求更严格。大学生“说走就走”的风格,常常导致企业工作进程打乱,甚至影响工作。

  有关人士说,相对于实习生维权,企业的维权更难。对于每年都需要实习生的企业来说,有计划的实习生制度势在必行。实习生制度在很多跨国公司已经实行,包括安排适合实习生能力和素质的工作岗位,提供针对实习生的培训计划和职业规划,使实习生切实承担起工作的责任,自觉学习和提高能力,最终把他们培养成能够在毕业之后迅速融入公司文化的人才。对于那些实习时间不长、无计划转正的实习岗位,企业更要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培训,强调安全事项、企业规章制度和具体的岗位操作规范,并保存好所有相关的培训记录,这是构筑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而对于一些易发生伤害和事故的工作,除明确告知隐患外,可以为实习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防患于未然。此外,企业应预先建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泄密责任追查制度,并书面告知实习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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