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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时间:2022-08-24 11:07:49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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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通用9篇)

  为了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进行,应制定规范的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通用9篇)

  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建立“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四全安全管理模式,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保障公司安全、稳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于临沭公司各部门、车间(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安全综合量化考核,各单位参照本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安全环保部依据本规定对公司各单位及员工进行考核。

  第四条 相关单位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的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班组和个人。

  第三章 奖惩内容

  第五条 安全环保责任履行

  1、相关人员安全环保职责履行不到位,经督促后仍未落实到位的,每次给予责任人5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2分。

  2、因安全环保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按《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第六条 劳动纪律管理

  1、厂区内未在吸烟室吸烟者给予辞退处理,并扣单位考核分5分/次;各分管卫生区域、工作区域内有烟头,给予责任单位50元/个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发现外来人员吸烟,每次给予对所在区域的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2分。

  2、酒后上班或班中喝酒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并扣单位考核分5分/人,同时责令当事人退出生产厂区。

  3、工作时间打盹、睡岗者每人次罚款200元,并扣单位考核分2分。氨站、锅炉、DCS岗位、危险化学品岗位、空压站等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人员打盹、睡岗给予500元的罚款,并扣所在单位考核分5分/人。凡在当季度违反第二次的,对当事人给予辞退处理。凡在垛顶、设备顶部、设备内部、配电盘后等危险部位睡岗者给予辞退处理。

  4、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

  5、工作时间无故脱岗、串岗,每人次罚款200元,凡在当季度违反第二次的,对当事人给予辞退处理。并扣单位考核分2分,氨站、锅炉、DCS岗位、危险化学品岗位、空压站等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人员脱岗、串岗,给予责任人转岗或辞退的处罚。

  6、未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的,或点检记录不及时(不真实),每次罚款50元,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

  7、工作时间打游戏、打牌、玩手机、织毛衣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每人次罚款200元,凡在当季度违反第二次的,对当事人给予辞退处理。并扣单位考核分2分。

  8、严禁车间内部替班、跨车间替班,如出现替班现象,对当班班长罚款2000元,连带车间主任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由当班班长、车间主任按2:1的比例承担全部事故损失,同时给予班长免职处理,车间主任降级处理。

  9、车间内部人员换班,必须经过车间主任签字审批后,方可换班,审批单要交生产部备案。如未经审批就换班,对当事班长罚款1000元,车间主任连带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由当事班长、车间主任按3:1的比例承担全部事故损失,同时给予班长免职处理,车间主任降级处理。

  10、生产中心内部人员借调到其他车间生产,调入方负责人必须对借调人员进行岗前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借调人员需无条件服从调入车间管理规定。未进行岗前二级安全培训便上岗,给予调入方负责人1000元处罚;未培训造成事故的,由调入方负责人承担全部事故损失,同时给予免职处理。

  11、车间各班组在开班前班后会时,必须全员参加。不准出现计件工提前上班不参加班前会、提前下班不参加班后会现象。如出现以上情况,将对责任人考核500元/次。

  12、班中禁止提前下班,如发现一人提前下班,将对责任人考核1000元,连带班长500元,连带主任300元。如有特殊情况班中请假,必须经班长签批,携带签批的出门证方可出厂。在19:00至次日8:00期间,如未有出厂手续出厂的,给予当班保卫人员100元的处罚。

  13、以上未涉及到违纪行为,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处罚。

  第七条 会议管理

  1、安全环保部组织的会议及其他活动中,出现迟到、早退的给予当事人50元的处罚,无故不参加的给予当事人100元的处罚,(有事必须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人向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请假),不遵守秩序的给予5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人次。

  2、车间和班组未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或班前会的,给予车间主任或班长50元

  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

  3、会议材料不齐全等其他不符合会议管理要求的给予责任单位50-1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

  第八条 培训教育管理

  1、新入厂员工、试用人员、转岗人员、外来实习人员、新工艺、新技术从业人员、工伤复工人员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私自安排上岗的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人次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2分;二、三级教育完成后,未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卡》的,给予培训负责人50元的处罚,未按时交回《三级安全教育卡》的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

  2、没有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单位,考核单位负责人200元,并扣单位考核分2分;培训计划不符合本单位实际需求的且拒不整改的给予责任单位1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

  3、未按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进行培训的,考核单位负责人50元/次,并扣责任单位1分;培训学时及内容达不到要求的,扣责任单位1分/次;无培训记录、考试成绩及培训实施方案的,扣责任单位1分/次;安全培训及相关记录弄虚作假,经核实后给予责任人200元的处罚,扣责任单位2分。

  4、安全培训教育台帐不齐全,每少一项扣责任单位1分。

  5、未按照安全专项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冬季四防活动、夏季四防活动等)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每项次扣责任单位2分。

  6、安全环保部组织的考试出现不及格的,每人次给予不及格者50元的处罚,并扣责任单位0.5分。

  7、未按时上交本单位安全工作总结、安全工作计划、经济责任书签订等相关材料的,一项扣责任单位1分;上述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或严重失真的一项扣0.5分。

  8、各单位对上级或公司安全文件、会议内容等有关精神,未按时传达的,一次扣责任单位1分;经查出每人次不了解的给予当事人50元的处罚。

  9、未按规定要求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的给予班组长2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 2分/次,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记录不全的给予班组长50元的处罚。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而独自作业的,给予当事人2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2分。

  2、特种作业人员未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的,每次给予当事人200—5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2分。

  3、特种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或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给予当事人100—2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

  4、到期未按要求参加复审或培训未通过考核的,个人承担复审费用。

  第十条 检查与隐患整改

  1、安全环保部所查出的隐患,每条扣责任单位1分;收到《检查通报》或《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不按时进行整改的,扣单位考核分2分,并给予责任单位200元的处罚;整改完反馈不及时的,每拖一天扣单位考核分1分。

  2、各单位自查安全违章违纪并按公司制度做出经济处罚的,每考核100元,加1分。

  3、安全环保部所查隐患已整改完毕,事后又重复出现的,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扣单位考核分2分。

  4、各单位未按规定次数和规定内容组织检查的,每少一次扣单位考核分1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敷衍了事的一次扣单位考核分0.5分。

  5、相关人员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的,一次给予当事人1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

  6、各单位需配合各类安全生产检查,车间DCS室、操作室窗户严禁遮蔽、门禁止反锁,违者考核当事人200元/次,扣单位考核分1分。

  第十一条 现场作业管理

  1、现场作业未办理有关票证的,每次给予作业负责人200元的处罚 (作业时票证不随身携带的视为无票证),存在违章指挥的直接罚违章指挥者500元;作业票证代签、空项、潦草的,每次给予作业负责人50元的处罚;作业票中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每少一项给予作业票证审批人100元的处罚,给予作业负责人200元的处罚;未设监护人,给予作业负责人200元考核;出现上述情况每次扣单位考核分2分。

  2、移动式电动工具未按规定使用漏电保护器等安全保护装置,给予责任人2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2分;现场检修设备未采取停机、断电、挂牌等安全措施的给予当事人辞退的处罚,给予班级负责人1000元的处罚,给予车间安全员及车间负责人5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0分。

  3、进行动火作业时,氧气、乙炔瓶间距小于5米的,或氧气、乙炔瓶距离明火小于10米的每次给予作业人员1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使用无防震圈的气瓶或无阻火器的乙炔瓶,每次给予使用者1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移动气瓶时使用滚动方式的、使用车辆转运时未固定的、氧气乙炔混放使用或转运的、乙炔瓶放倒使用的、气割管线接口处未捆扎的、气瓶放在烈日下暴晒或放在靠近高温源处作业的,考核当事人100元,扣单位考核分1分;压力表损坏未及时更换的,给予作业人员1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气割作业中氧气、乙炔气管线禁止出现打结情况,违者给予50元考核,扣单位考核分1分。作业时未清理或隔离周围易燃物的每次给予作业负责人1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

  4、进行高处作业时,登高人员未系或未规范使用安全带的给予当事人500元的处罚,给予作业负责人2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5分,在当季度连续出现两次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使用脚手架未固定的、登高作业时高空抛物的、上下爬梯时未设专人掌扶的,给予当事人100元处罚,给予作业负责人5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对于强度大时间长的作业必须30分钟轮换或休息一次,未执行给予责任人100元考核,扣单位考核分1分。

  6、启用设备前未进行全面检查,未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给予当事人2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2分,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视情况给予1000-10000元处罚;启用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每次对岗位人员考核100元,扣责任单位2分;设备启用前未将“禁止标志”摘除的一次扣责任单位1分。

  7、进入生产厂区的员工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的每次给予当事人100元的处罚(包括佩戴不规范),在仓库内垛顶或车顶未佩戴好安全帽的,给予当事人1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违章将安全帽当凳子使用的,考核当事人100元。

  8、缝包工、电工、维修工等特殊岗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200元,并扣单位考核分2分。

  9、生产厂区女工留长发且上班期间未盘起的,每次给予当事人1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

  10、车间、仓储部在进行成品和原料码垛时,若码垛不规范,造成垛子歪斜,形成安全隐患的,每次给予码垛人员100元的处罚,并扣所在单位考核分1分;车间、仓储部人员在进行原料和成品扒垛时,未按安全要求进行阶梯状扒垛、顺向扒垛或图省事从垛间抽取肥料袋造成垛子倒塌的,每次给予扒垛人员200元的处罚,并扣所在单位考核分1分。

  11、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罚款500元—30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当事人辞退的处罚,同时可报司法机关处理。

  12、使用≥36∨以上电源临时作业时,电源线未架起或未作保护的,对直接责任人或值班长每次罚款100元,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电源线裸露、用内膜包扎、不用插头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中,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清理检修配。

  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篇2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现场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突显安全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安全网络体系的支撑作用,进而强化装备部生产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装备部业务范畴内以及相关联的外协单位。

  3 、职责

  综合科代表装备部对生产单位安全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 、原则

  4.1本考核办法主要以责任人为主体,但对于单位行为,责任主体为单位集体;

  4.2安全管理过程中处罚的所有金额由部办公室设为独立安全基金管理,奖励可从此处进行发放。

  5 、内容

  5.1奖励

  5.1.1装备部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由综合科按川钒钛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奖励标准规定,将考核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业务部门审定后实施奖励。

  5.1.2装备部继续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工作竞赛。凡当年在安全生产工作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个人,车间在年终予以表彰奖励。

  5.1.3在各检(抢)修工程中,对及时排除事故险情,消除各作业部位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由综合科报请装备部主管领导予以加奖。

  5.1.4装备部当年杜绝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在年终总结表彰时,对装备部安委会成员和各车间行政正职予以一次性奖励。

  5.1.5凡当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装备部在评选安全先进个人、先进生产(工作)者或晋升工资时,予以优先考虑。

  5.1.6以季度为周期,车间未发生任何事故及违章情况的,由综合科上报装备部主管领导后,对车间安全员及车间主任给予奖励。

  5.2文明生产、定置管理检查考核

  有下列不合格情形,考核车间100-200元/项,若引发安全事故者加倍考核。

  5.2.1生产现场、休息室、储物间的卫生情况。

  5.2.2备品备件挂牌、摆放情况。

  5.2.3抢、检修项目施工期间及施工后现场卫生情况。

  5.2.4《安全管理作业文件》当中的其他文明生产相关规定。

  5.3安全管理违章处罚

  5.3.1无安全协议、安全措施、开工通知单、多单位联合施工平面图或未组织员工学习所订安全协议、措施,就催促员工进场作业的,处罚责任人 500 元。

  5.3.2承担突击性抢修(抢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实施前,未及时会同甲方人员向检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制订(含草签)安全协议、措施的,处罚责任人 500元。

  5.3.3开工前虽订有安全协议、措施,经实施发现不能确保作业者的人身安全时,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及时修订,并落实好各项临时性防范措施。凡因安全协议、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类事故,处罚责任人 500元。

  5.3.4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实施期间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与管理有关的人身、设备、交通、火灾事故(含险肇事故),处罚责任人 500元。

  5.3.5经各级安全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验收人)原则进行整改。凡在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应下发“停工通知书”停工整改,并处罚责任人300元。

  5.3.6各临时或固定作业场所出现的“三违”行为(含各种粗犷型危险作业方式),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视而不见、见而不管者,每出现一次处罚 300 元;对“三违”人员处罚200元。

  5.3.7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含班组长),每出现一次违章指挥,处罚500元。作业者拒绝执行违章指令遭到报复的,公司加倍处罚违章指挥责任人。

  5.3.8在各检(抢)修工程中,凡因管理原因造成水、电、风、气接点失误,导致人身伤亡(险肇事故)的,处罚责任人500 元。

  5.3.9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方面,未经公司主管业务部门、主管经理和川钒钛安环处审查同意,擅自扩大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含低值易耗品)发放范围与标准的处罚责任人 300元。

  5.3.10车间(工段)无正当理由未组织周一安全活动,每缺一个活动日处罚责任人 200 元。

  5.3.11班组长未针对当班检修(施工)任务召开班前会,就催促员工进入现场作业的。处罚责任人 200 元;活动与记录不同步,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 元;公司下发到班组的安全生产通报与安排,班组从收文之日起三日内未组织员工学习和实施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100 元;川钒钛和机制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未及时向员工传达贯彻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100 - 300 元(以班组活动记录为准)。

  5.3.12对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按川钒钛相关要求和机制公司规定的内容进行,并经严格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未经教育或虽经教育不合格就安排下一级教育或上岗作业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300元。

  5.3.13对装备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办证和复审换证工作,必须严格按GB5306 - 85 规定实施。凡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考试不合格就安排上岗者,处罚责任人300元;管理人员未按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换证的,处罚责任人 200元;持证者本人不按期参加复审换证的,处罚 200元。

  5.3.14装备部安全监督检查时,在考核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安全活动“四件事”(即: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检查、违章违纪及隐患登记)和开好班前会的“四句要领”(即:针对当班生产任务,讲具体安全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互保对子)时,被考核者答对不足 80 %的,处罚 100 元;拒绝考核者处罚300 元。

  5.3.15装备部综合科在查处“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人时,凡管理人员(含班组长)为其“说情”者,处罚300 元。

  5.3.16发生事故(含微伤和险肇事故)隐瞒不报者,处罚责任人500 元。

  5.3.17不服从安全人员管理、不听劝阻、野蛮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管理人员指令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单位1000元。

  5.4违章作业处罚

  5.4.1发生一般及其以上违章作业(含重大险肇事故责任人),无论哪一级查处的,都必须停工对其进行安全态度、安全责任、安全技术、安全生产共同守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目标等内容的教育,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三违”人员在停工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期间,不论工资高低,每人每天发给30 元生活费。

  5.4.2发生轻微违章(指员工进入作业现场所戴安全帽未系绳、考核一般安全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答对不足 80 %和未按时参加周一的安全活动等),处罚责任人100元。

  5.4.3发生一般违章(指员工在生产检修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协议和措施,出现了危险作业方式或导致了物的不安全状态)、一般险肇(指可能发生一般人身伤害事故,一般设备、火灾、交通事故而尚未造成),对责任人处罚200 元。

  5.4.4发生严重违章(指员工在生产检修中,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协议、措施的行为)、重大险肇事故(指可能造成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火灾事故而尚未造成),对责任人处罚300 元。

  5.5重复违章处罚

  5.5.1当年内再次发生一般违章或一般险肇事故,处罚责任人 200 元。

  5.5.2当年内出现第三次违章或险肇事故,无论其违章性质轻重,一律按下岗处理。

  5.6事故处罚

  5.6.1工亡事故考核

  发生工亡事故,参照《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安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考核。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须接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5.6.2发生重伤事故考核

  定义:事故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身体部位功能无法恢复,未造成死亡的。

  发生重伤事故,参照《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安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考核。

  5.6.3发生轻伤事故考核

  定义:救治费用在4000元以上,不属于重伤事故定义范围内的。

  轻伤事故指标全年控制在11人以内,其中:炼铁维保车间:≤2人,炼钢维保车间≤2人,轧钢维保车间≤2人,炉料维保车间≤3人,动力能源维保车间≤1人,机修车间≤1人。

  发生轻伤事故,在全年指标范围内的,处罚第一责任人500元/次.人、分管负责人400元/次.人、事故责任人200元/次.人、车间安全员200元/次.人、工段长300元/次.人、班长200元/次.人、其他连带责任人酌情进行考核。超出全年轻伤指标的在上述基础上加倍处罚。事故发生单位应做好信息公示,使被扣款班组员工知晓、理解。

  5.6.4发生轻微伤事故的.考核

  定义:事故救治费用在4000元以下(不含4000元),不属于轻伤事故定义范围内的。

  发生轻微伤事故,处罚第一责任人200元/次.人、分管负责人200元/次.人、事故责任人100元/次.人、车间安全员100元/次.人、工段长100元/次.人、班长100元/次.人,轻微伤不列入装备部事故指标考核。

  5.6.5重大险肇事故

  定义: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但未形成人身伤亡不良后果,情节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事故。

  发生重大险肇事故的,处罚第一责任人800元/次.人、分管负责人500元/次.人、事故责任人200元/次.人、车间安全元200元/次.人、工段长300元/次.人、班长200元/次.人。(发生一般险肇事故的,在此基础上减半考核)

  5.6.6对隐瞒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发生事故(含险肇事故)隐瞒、拖延不报,故意破坏或仿造事故现场的,须接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5.6.7事故报告流程

  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员应立即口头报装备部综合科,在24小时内向综合科进行书面申报,需提交工伤事故报告(工伤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纠正预防措施),由装备部综合科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经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装备部办公室进行工伤申报。

  5.7其它处罚

  5.7.1凡川钒钛生产部安全环保科来我部门查处的违章人员,已将责任和罚款落实到人头的,本部门不再处罚;责成装备部处罚的,仍按本标准有关规定处罚。

  5.7.2凡装备部员工,进入临时或固定作业场所,无论领导安排工作任务与否,未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具)者,处罚 100 元。

  5.7.3堵塞施工安全通道或未按综合科指定的时间、地点,倒运备品(件)和清除各作业部位的废物,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或影响了厂容厂貌者,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 300元。

  5.7.4川钒钛生产部安全环保科进行厂容厂貌检查,每扣装备部厂容厂貌一次,扣责任单位奖金 300 元。

  5.8违章处罚管理

  5.8.1无论哪一级查处的违章,均由“三违”人员所在单位书面上报装备部综合科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建立台账。凡属装备部查处的“三违”人员,综合科将处罚通知单报送装备部办公室,在当月工资中体现,划入安全基金。自查“三违”人员罚金由本单位建档,由办公室单独立帐管理。二级单位的罚金一律用于安全生产奖。装备部综合科要定期检查罚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8.2对“三违”人员的经济处罚,罚金必须落实到责任人,不准集体分摊。凡未将罚金落实到责任人的,装备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5.8.3出现的交通违章、肇事,比照本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5.9报告和记录

  5.9.1检查与考核

  (a)综合科每月全面检查考核一次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b)大中修期间每天分别由各级安全、工程管理人员检查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5.9.2接受川钒钛公司生产部安环科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a)由综合科在每月第一周的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考核情况。

  (b)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由综合科书面呈报主管经理审批后执行,并存档备查。

  5.10指令

  5.10.1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按500元/次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10.2对于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不配合检查、敷衍应付的个人,按200元/次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注:以上考核项目中凡涉及相应管理人员的,将对相应的管理人员作连带责任考核。

  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篇3

  1、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3、权责单位

  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定义

  4.1轻微品质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数量不超过3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品质问题。

  4.2一般品质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不良率大于20%,(返工数量大于3件小于5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

  4.3重大品质事故

  (1)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

  (2)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3件/批次)。

  (3)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5000元)。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

  4.4特大品质事故

  (1)因品质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应商资格。

  (2)因品质异常造成对方严重人身伤亡、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5、责任划分

  5.1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品管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调试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5.3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

  5.4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5分管副总负有品质监督权,部门负责人负有品质监督责任。

  5.6送检人应确认产品为自检合格品后,方可送品管部检验,若品管部抽检不合格,送检人承担80%责任。其上级部门承担20%责任。品管部检验合格放行的产品,后工序或客户发现不良,且不良率高于10%,品管部承担80%责任。其上级部门承担20%责任。

  5.7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总经理裁决。

  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篇4

  为使我班学生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本着责任到人的原则四年二班制定了一份班级个人平时表现奖惩制度,以保证班级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细则如下:

  奖:

  1、每天按时完成作业的加一颗星。

  2、作业书写整洁加一颗星,得到老师鼓励性评语的加一颗星。

  3、积极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学习的加一颗星。

  4、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动脑筋,大胆发言,声音响亮的加一颗星。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或值日的,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的加一颗星。

  6、尊敬老师,与同学友好相处,讲文明,懂礼貌的加一颗星。

  7、劳动积极肯干,按时做好值日生工作的加一颗星。

  8、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负责的`加一颗星。

  9、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一颗星。

  10、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二颗星。

  11、文体比赛,个人代表班级参加,为班级争得荣誉状况和个人取得成绩加5颗星。

  12.被教师表扬者,拾金不昧者,做好人好事的,每次加2颗星。

  13.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积极向班主任汇报班级情况者,每次加2颗星。

  罚:

  1、迟到早退同学,每次扣一颗星。

  2、外出学校不请假的,每次扣1颗星。

  3、每旷课一节扣1颗星。

  4、上课不认真听讲,交头接耳,小声说话,接教师话茬、起哄,无理取闹,顶撞任课教师,发生师生冲突等行为的扣1颗星;睡觉、照镜子、吃东西、传纸条、嬉笑打闹、擅自换座位、离座且不服从管理的扣2颗星;

  5、自习课(午间休息、早自习)纪律,值日班长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1颗星,并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酌情加倍扣星。

  6、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扣1颗星。

  7、损坏班级、学校公物、践踏草坪,扣1颗星。

  8. 班干部(班委成员、学生会成员、学习小组长)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星。

  9.教室卫生每天扫3次。卫生区每天打扫3次,未扫干净或者少一次的组上每个成员各扣1颗星。并罚扫一周。

  10.教室或卫生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扣1颗星。并罚扫地一周。

  11.教室或卫生区卫生在学生会检查时被扣分的,相关责任人扣1颗星。

  12.带零食进教室或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的,扣1颗星;

  13. 不按时打扫卫生的,值日迟到。扣1颗星;

  14. 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则扣责任人1颗星,查不出则扣座位人1颗星。

  15.做两操要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每次扣1颗星。

  16.教寝室纪律卫生凡是受到值周老师批评的,口头警告,并立即改正(如果扣分,有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全部人接受处罚)。

  17、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每次扣1颗星。

  18、不服从安排,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的,每次扣1颗星。

  19、上课铃响后还没有就座好的,下课时,未主动让老师先走而自己先出教室者,每次扣1颗星。

  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篇5

  保证产品质量是饲料厂各级领导的`职责。为了加强责任心,在企业内部实行奖惩制度,将产品质量列入考核内容,做到奖优罚差。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产品生产合格率,及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考核办法实行厂部、车间仓库二级考核。

  3、车间必须按泰方人员下达的配方生产,擅自更改,扣车间奖金。

  4、霉坏原料混进仓或原料进仓混料,扣进料管理人员奖金,同时对进料搬运工人进行扣罚工资。

  5、不按规定比例检查化验,扣化验室奖金。

  6、打包计量,进库产品经抽查,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或缝包不合格,扣质检管理人员奖金,同时,由此拆包重新计量缝包所造成的损失,应追究打包责任。

  7、饲料颗粒,颗粒饲料规格不对,含粉量高,各短领班、制粒工、质检人员奖金。

  8、配方搞错:添加剂投错,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9、根据公司以外质检部门抽样化验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厂部车间适当加奖和扣奖。

  10、质量奖全月优胜,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给予(20元—100元)奖励。

  11、当月由于工作失责导致质量事故者,根据经济损失程度,给予(20元—200元)处罚。

  12、奖惩办法详见《附则》。

  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篇6

  1、 确立班级的奖励制度,首先建立好班级的人事安排,如下:

  普通学员——班级管理员——小组长——课代表——班干部

  班级管理员分为:卫生管理员,垃圾管理员,粉笔管理员,财产管理员;

  小组长分为:收发小组长和背默小组长

  课代表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生物、物理、地理和化学课代表,音乐和体育由文娱和体育委员兼任。

  班干部分为: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纪律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和宣传委员;

  2、 德育评比细则:

  评比时间:双周星期五

  评比周期:两周一次

  评比范围:每小组

  评比方式:由班长牵头,小组长组织每个组员对每位组员两周的表现进行集体讨论后,根据每位组员在两周内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评定特优、优、良、差、特差五等;(中间如个人有意见的可当面及时提出,如讨论决定后提出,不予受理。)

  评分以十分制起评,零分以下为特差,零——五分为差,六——十五分为良,十五分——二十分为优,二十一分以上为特优;

  每小组根据这个评分结果上报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协同班干部选出每两周评比一次的四位“班级之星”,佩戴标志,张榜公布在黑板上,并选出一位最优生,由宣传委员写出简短事迹出在黑板报上。班长同时评出四位“班级之龟”,公布在黑板报的批评栏中。(“班级之龟”只能从差和特差中选出,没有不选)

  奖励制度:凡获得“班级之星”称号的同学,除张榜公布外,还可得到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班费出,另外年终班级各项先进评比从中间选出最优者当选,入团优先评分前列的同学,班干部由从中择优担任。

  惩罚制度:凡获得“乌龟”称号的同学,罚扫地一周,并要在全班做检讨,必要的通知家长到学校协商解决。

  加分项:

  1、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练习和练习册,加一分。

  2、能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背默任务,并且完成情况良好,加一分,特别好加二分。

  3、能坚持完成好自己的劳动任务,不偷懒,且劳动成果好,加一分;

  4、能保证每节课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得到老师的点名表扬的加二分;

  5、作业完成情况好并得到老师表扬的同学,加一分;

  6、为班级争得校内荣誉的同学,加二分;争得校以上到县级荣誉的加四分;市级到省级荣誉的加六分;国家的加十分;

  7、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的同学,其建议得到班级采纳的,加二分;

  8、每次每科考试80分以上的同学加二分,70——79分加一分,满分加 四分;(期中和期末翻倍)

  9、干部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协助好班主任和班长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加二分,特别好的加三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协商评出)

  10、能关心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融洽,不骂人,不讲脏痞话,不偷东西的同学加二分;

  11、能听从老师安排,尊敬老师,见到老师能主动打招呼的同学加一分;

  12、每两周内不出现学校扣分情况的,全班每人加二分;

  13、全班参加学校活动得奖的,每人加二到五分。

  14、能及时举报班级内的异常情况且举报情况属实无误的同学,视情节加二到五分,

  15、不迟到、不早退并且没有请假的同学加一分。

  16、勤俭节约、不随便吃零食,不大手大脚花钱的同学,可加一分。

  扣分项:

  1、不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练习和练习册,扣二分。

  2、不能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背默任务,并且完成情况太差,扣二分。

  3、不能坚持完成好自己的劳动任务,经常偷懒,扣二分;

  4、每节课不能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得到老师的点名批评的扣二分;

  5、作业完成情况不好并得到老师批评的同学,扣二分;

  6、得到班内处分的同学扣二分,得到校级处分的同学扣五分,为班级日常评比扣了分的同学,扣三分(不重复计);

  7、不能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并经常破坏班级团结的同学,视其情节轻重扣二——五分;

  8、每次每科考试零分的.同学,扣五分,不及格的同学扣二分;(期中和期末翻倍)

  9、干部不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不能协助好班主任和班长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扣二分,特别差的扣三分。班干部起内哄的视其情节轻重扣二——十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协商评出)

  10、不能关心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不融洽,骂人,打架斗殴,讲脏痞话,偷东西的同学二——十分;

  11、早恋的同学一经发现,扣十分,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处理;

  12、凡犯重大失误,经老师和家长劝导不服管教的同学视其情节轻重扣三到五分;

  13、每两周内出现学校扣分情况的,全班每人扣二分;

  14、有迟到、早退现象并且经常请假的同学扣一到五分。

  15、赌博的同学一经发现,每人每次扣五——十分。

  16、每两周内经干部检查,个人卫生没有注意的同学,每次扣一分。

  17、校徽没有佩戴好的同学,每人每次扣一分。

  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篇7

  1目的

  为规范设备及仪表使用,明确公司各级设备仪表管理组织的管理职责,以加强公司设备仪表的管理工作,达到设备仪表全过程受控和安全高效运行的目的,防止发生非正常故障,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设备仪表管理奖惩条例”。

  2职责

  2.1工艺部是公司生产设备及仪器仪表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设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编制统一管理表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对管理制度或要求的执行情况,公布考核结果及追究责任等工作。

  2.2使用部门负责执行“设备仪表管理奖惩条例”制度;负责培训及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调查故障原因与分析等工作。

  3管理要求

  3.0对试验设备﹑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计量器具,必须无条件执行国家政策,按时计量;

  3.1维修设备仪器仪表要按流程.按章办理申请手续,未经工艺部批准擅自送仪表到维修部门属于违法行为;

  3.2属正常使用自然损坏的设备仪器仪表,按流程办理申请维修手续;

  3.3属非正常损坏的仪器仪表,由责任人填写“设备/仪表故障原因调查分析表”,由管理部门按章进行处理;

  3.4经判定属人为损坏的`设备或仪器,由工艺部组织追究责任,若使用部门未对员工实施过培训,由使用部门承担主要责任。若使用部门已对员工实施过培训,追究使用人责任。

  4奖惩条例

  4.1对设备仪表管理员的奖励条例

  4.1.1每年由设备仪表管理部门向公司申请奖励金,专项用于奖励各分公司及各部门的设备仪表管理员;

  4.1.2对使用部门设备仪表管理员.分部设备仪表管理员,若全年完成4.1.3~4.1.8条的目标任务,获满分100分,全额发放奖励金;

  4.1.3全年计量器具.设备.压力容器的计量检定及时率100%;

  4.1.4不发生由于违规操作引起的设备或仪器仪表故障;

  4.1.5不发生安全事故;

  4.1.6不发生丢失设备或仪器仪表;

  4.1.7每月按时上交设备.贵重仪表利用率汇总表;

  4.1.8及时完成对新员工上岗操作及使用贵重仪表的培训。

  4.2对设备仪表管理员的惩罚条例

  4.2.1若发生4.2.2~4.2.8当中的任一条违归行为,每次每条扣部门设备仪表管理员10分(从奖励金扣除);

  4.2.2未按计划对计量器具.试验设备.压力容器联系检定或迟送检;

  4.2.3发生由于违规操作引起的一般性事故;

  4.2.4所管部门全年累计丢失总价值在5000元或以上的设备及仪表;

  4.2.5使用已过检定有效期的计量器具.试验设备.压力容器;

  4.2.6未经批准擅自带仪表外出或把仪表借给公司外的人员;

  4.2.7不按时上交设备.仪表利用率汇总表;

  4.2.8没有对新员工上岗操作及使用贵重仪表实施培训或不能提供培训记录。

  4.2.9若当年分数出现负数后,每次处罚款50元,从工资中扣除。

  4.3对使用人员的奖励条例

  4.3.1使用部门每年评选出优秀设备仪表操作员1~2名,适当进行奖励,评选条件可参考4.3.2~4.3.5条标准:

  4.3.2全年无违章操作设备及仪表或其它违章记录;

  4.3.3能熟练操作主要或多种不同类型的设备仪表;

  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篇8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实行奖励。

  2、年初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学期末奖惩。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学期末的绩效工资中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对安全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6、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7、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8、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篇9

  为了舍务管理制度化、经常化、上水平,创一流。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舍务值班人员必须坚持每天早、午、晚各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必须逐个寝室检查,早、午查寝室规格化,发现规格化不合格的.寝室,按寝室规格化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晚上查就寝情况。

  2.男、女寝分别由值班人员检查房间规格化, 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上午必须在8:30分之前整改完毕,下午必须在2:30分之前整改完毕。

  3.舍务处抽查组成员:主管校长 主任 组长

  4.处理办法

  (1)舍务处抽查,若抽查不合格(时间上午8:30之后,下午2:30分之后),第一次扣发当月奖金的一半。第二次扣发当月奖金的全部,第三次请主动离开舍务处。

  (2)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不合格,第一次扣发主任和当日值班当月奖金,第二次向学校提出辞职,当日值班离开舍务处。

  (3)上述所扣发金,除学校统一扣发的外, 其余作为舍务年底奖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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