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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安全制度_环保安全制度

时间:2022-04-01 20:50:5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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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安全制度_环保安全制度范文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保护环境,应制定规范的环保安全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环保安全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环保安全制度_环保安全制度范文

  环保安全制度篇1

  (一) 总则 1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 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清洁生产。

  3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清洁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4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5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6 安环办依照本制度对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综合监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环保员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领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部门和岗位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

  7安环办按照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要求,监督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发放,及时购买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确保贯彻执行。

  8 公司实行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安全环保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9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安全清洁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2、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1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清洁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2 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并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2.1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2.2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2.3 保证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2.4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2.5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 公司主管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2.3.1 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3.2 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3.3 提出保证分管部门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建议;

  2.3.4 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3.5 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6 如实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

  2.4 安环办关于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

  2.4.1 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4.2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

  2.4.3 提出保证安环办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4.4 督促检查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4.5 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2.4.6 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4.7 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

  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2.4.8 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4.9 实施对各分、子公司与公司对外出租房屋、出租场地和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负责与各分、子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与各租户和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的工作;

  2.4.10 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2.4.11 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清洁生产负有监督责任;

  2.4.12 负责公司及相关分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审;

  2.4.13 负责对新进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工作;

  2.4.14 建立安全清洁生产检查及处理情况档案。

  2.5 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5.1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制度和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5.2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情况,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2.5.3 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时”。建设项目中安全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5.4 提出保证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安环办汇总,企业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5.5 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配合安环办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5.6 及时并如实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

  2.5.7 申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参加由安环办组织的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特

  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5.8 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环保部门到本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提出的安全环保隐患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环办。

  2.5.9 保护本部门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5.10 配合安环办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由安环办负责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2.5.11 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

  2.5.12 确保本部门作业管理、过程控制、工艺流程、物料流转、工位器具、搬运设备与装置等物流的运行处于受控状态,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杜绝在生产经营全过程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刺激性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及引起内外部投诉,严禁未经处理偷排、丢弃废水、废物。

  2.6 直接主管在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6.1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的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

  2.6.2 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各岗位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直接上级或安环办。

  2.6.3 提出保证各岗位实施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直接上级和安环办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6.4 配合安环办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6.5 及时并如实向直接上级和安环办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

  2.6.6 禁止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6.7 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到各岗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直接上级。

  2.6.8 保护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安全环保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6.9 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并将各项教育培训情况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纪录》卡上。

  环保安全制度篇2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

  2、范围

  本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管理的依据,适用于公司各分厂、车间、部门。

  3、职责

  3.1 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发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法规、规定。掌握企业内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做好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

  3.2 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职工自我防范能力。 3.3 对各分厂、车间专(兼)职安全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及学习培训。 3.4 编制年度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3.5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狠刹“三违”现象,督促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3.6 做好外包工程施工、危险作业,临时用电的资格审查、审批工作。 3.7 定期组织开展对有毒有害工种操作人员的体检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3.8 做好工伤事故的登记、调查、处理、上报、鉴定等有关工作。 3.9 搞好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防寒保暧等的计划,采购发放工作。

  3.10 参加审查工艺布置和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以及“三同时”工作,并组织参加验收。 4 工作程序

  4.1 安全教育:安全保卫部凭人力资源部“安全教育通知单”,进行安全教育,并开出“安全教育证明”,人力资源部凭“安全教育证明”分配工作。

  4.2 安全检查:安全保卫部根据上级布置和季节特点,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公司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安全保卫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向有关分厂、车间、部门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单”,限期整改。

  4.3 事故管理:发生工伤事故的分厂、车间、部门以最快速度口头报安全保卫部,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对伤员的抢救。安全保卫部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向安全保卫部填报“事故报告单”,安全保卫部对事故进行确认后,及时填写有关表格上报劳动部门对工伤人员进行鉴定,并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4 审批手续:安全技术处对外包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填写“外包工施工牌发放通知单”挂牌施工,实行安全监察。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临时用电接线装置申请单”报设备能源部、安全保卫部、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作业。

  4.5 劳保发放:每月初各分厂、车间向安全保卫部填报“劳保用品领取单”,安全保卫部根据生产需要严格把好采购质量关,并按标准发放。

  4.6 奖惩考核:安全保卫部将各单位安全、环保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相关细则进行奖惩兑现。 5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向上级或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入厂新工人、实习、代培、换岗、复工、临时参加劳动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生产和单独操作。电气、起重、蒸汽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切割)、司机等特殊工种均应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操作。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安技部门进行安全教育。

  4、上班前不准饮酒,要保持有充沛精力上岗。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不准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赤膊、敞衣、露胸、戴头巾、围围巾、腰巾工作;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进入车间要把发辫卷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作业;检查设备和工作场所,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所有设备要凭证操作,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开机前必须将罩壳固定牢固。各种机具不准超限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严禁说笑、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搞好文明生产,保证厂区、车间、库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不准将加工件等物堆放在人行道上。工作场地不得长期放置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用后应及时送走。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汽)源、及能源供应管道总阀,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8、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中、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9、工件、毛坯材料堆放整齐。堆放的宽:高为1:2,其高度小件堆放不得超过1.2米,大件堆放不得超过2米,重心平稳。

  10、厂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贪走便道跨越险区;厂区内车速度10公里/小时,出厂门、车间门、库房门车速5公里/小时,转弯、车间、库房车速3公里/小时。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厂区内不准存放自行车。厂区路面施工,要设安全栏和标记,夜间设红灯。 11、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12、检查修理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标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折除或非法占用。

  13、一切电器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移动电器设备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非电器人员不准装修电器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提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行车、机床、钳台、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抛工具、材料等物件,严禁在石棉瓦上面行走。

  15、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厂区禁止吸游烟,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16、变、配电间、氧气瓶库、乙炔气瓶间、空压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理化室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入内要进行来人登记。

  17、各种消防器材工具,不准随便动用。发生火情先切断电源,在积极扑救的同时报告领导。(火警电话119)。

  18、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19、严格执行“三同时”,未经验收合格的设备不得启用。

  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每个职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公司为了达到安全生产目的,把企业的安全和生产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到生产活动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企业管理各个环节中去,必须遵循“一明”、“二准”、“三严”、“四教”、“五奖罚”的原则。 “明”:就是制度简单明了,易懂、易记、一目了然。 “准”:是规定切合实际,做到可行。

  “严”:是一旦公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执行。

  “教”:是对制度反复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懂得了利害关系,才会有贯彻制度的自觉性。

  “奖罚”:是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经济奖罚挂钩,表彰好的,处罚差的,做到奖罚公明。结合公司近年安全管理工作实践,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定期组织由公司领导参加的全厂性安全生产检查二次,公司领导轮流值班对安全生产进行日查,查出不安全隐患下指令单,机关中层管理人员每日安排两名轮流值班。分厂车间进行周检查、日点检并做好检查记录。班组、个人日检查。

  2、安全大检查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措施为主要内容,在检查中要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依靠群众,做到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

  3、安全保卫部、设备能源部应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进行防雷击、防署、防汛、防寒、防火等重点的安全检查。 4、节日前后,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

  5、安全保卫部定期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着重对特种设备(电气、起重设备、厂内运输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设备等)和剧毒、易燃、易爆等要害部位、危险场所的安全检查。

  6、依靠分厂、车间(部门)发动群众加强安全检查。分厂、车间每周进行一次,由分厂、车间领导、专(兼)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自查一次;个人应在班前、班中、班后经常进行检查。

  7、安全保卫部加强安全巡回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8、通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及时整改,本着“三定四不准”的原则,对因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采取临时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9、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安全保卫部,进行分类排队,建立整改计划登记台帐,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并下达限期整改单,对延期不改,直接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限期不改而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触犯刑 法者,则依法办事。

  环保安全制度篇3

  一、实验室各类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美化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障”的思想,切实重视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工作。

  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负责清扫整理,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

  二、 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三、 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每次实验前必须向学生宣传讲解有关安全及劳动保障和操作事项。

  四、 认真落实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

  五、 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

  六、 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关窗、封门,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七、 每个实验工作者必须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被盗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八、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

  九、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

  十、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一、以上各项由科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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