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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_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3 02:24:50 财务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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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_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进一步合理化、规范化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应制定规范的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_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一、团委、学生会经费的使用程序

  1、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需逐项列出购买用品清单,统一报至办公室,交主席团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购买回后,由办公室清点数目及核价无误后,方可报销。凡自行决定购置者,不予报销。

  2、不可预计的费用,须列出清单,部长须向主席团作出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方可预支或报销。

  3、如需预支,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其用途、经手人、预算各项费用及预支总额。待主席团同意预支后,方可预支。

  4、对于举行一场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者需预算出整个活动的费用,如宣传、联系、评委、奖品、场地等费用。逐项列清,交至主席团审批。

  5、所报销的费用数额在10元以上(含10元)以发票为准;10元以下收据即可。发票的收据背面写明其用途、经手人及主席团审批意见。

  二、赞助金

  凡由学生会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由商家提供的`赞助金,须先到主席团入帐,集中管理。

  1、85%的赞助金用于该项活动评比、奖品、场地等费用,其使用程序同学生会活动经费。

  2、为了给予鼓励15%的赞助金作为提成返还于个人;

  本制度适用于院团委、学生会全体干部,自颁布即日起实施。望各干部依照执行。其解释权归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明晰财务操作程序,实现学生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促进学生会财务状况的健康和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各部门应本着财务独立、科学预算,节约使用的原则,合理高效地使用学生会资金等财产。财务部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财务管理部门及职权分工

  第三条 学生会日常财务工作由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校学生会财务部协助主席团做好财务工作。学生委员会负责监督学生会财务工作。

  第四条 校学生会财务工作实行统一收支。校学生会各部门各项工作的财务支出必须交由主席团并委托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五条 主席团负责各项活动经费和日常工作开支的审核和批准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负责每月向学生委员会做财务汇报。

  1、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担任工作项目负责人时,应将活动策划和经费预算交给分管主席,由分管主席对预算进行审核后,交给主席批准。

  2、校学生会副主席担任工作项目负责人时,应将活动策划和经费预算交给主席审核和批准。

  3、如出现预算金额较大或者主席认为应当提交主席团会议讨论的活动项目预算,应由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批准。

  第六条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及要求:

  1、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记账和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目准确、账目清晰、及时报账,保持资金周转流畅。

  2、按照“购买工作用品与付账分开”的原则,负责各部门购买财务的付账工作。

  3、做好学生会资金的收支记载和汇总工作。

  4、管理学生会固定财产,做好固定财产的借用和收回工作,做好活动结束后的可循环使用财产的清算回收工作。

  5、每月做好财务资金收支状况统计工作,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第三章 财务使用及报账程序

  第七条 预算资金审批过程:

  1、根据活动策划,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中的预算情况表;

  2、将活动策划和《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一并交分管副主席、主席审批。

  3、将审批后的《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交财务部备案。

  4、活动项目成员和财务部对口负责同学一起购买活动所需相关物品。活动项目成员负责采购所需物品,财务部同学负责付账,索要发票,并做好登记工作,由所有相关同学签字确认。活动项目负责物品购买的同学不需要进行任何现金支付。

  第八条 决算资金报账过程:

  1、根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活动负责人填写好《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中的决算情况表。

  2、财务部和活动负责人确认无误后,交由主席审核、批准签字;

  3、持经主席批复决算明细表到财务部进行资金支出备案,在审核处签字;

  4、财务部到校团委老师处审核签字,并在校财务处报账。

  第九条 财务部根据经主席团批准后的预算,如校学生会有储备的固定使用物品或者前期活动中尚有结余的物品可以满足部门活动需要,原则上不购买该项物品或者购买缺额部分。如相关活动负责人与财务部出现分歧,交由分管主席或者主席酌情处理。

  第十条 原则上活动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预算,如出现突发事项等特殊情况需向主席请示。

  第十一条 活动项目负责人应在活动结束后2天内填写好《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财务部应在3天内到校团委和财务部做好财务报账。

  第四章 票据

  第十二条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规定,有效票据为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的“湖北省增值税发票”(有SW水印)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内部结算凭证”(红色),其他票据不予认可;票据内容应与所报项目有关。

  第十三条 发票和收据的付款单位应统一为“华中师范大学”。票据背面应有活动负责人、活动物品购买人、财务部付账人签字。票据背面需要注明款项用途。

  第十四条 票据应当完整,文字清晰,关键数字不得有涂改。

  第五章 赞助资金、物品保管

  第十五条 学生会活动赞助经费除按照规定提成外,其他的经费应纳入到校学生会财务帐户,严禁学生会下设各部门截留收入,私设金库。

  第十六条 各部门取得的赞助经费需及时提交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向付款方开具加盖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印章的收据,并保留存根联备查。

  第十七条 开具加盖学生会印章的收据必须得到校团委分管学生会工作的老师或者主席的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活动赞助所获得的物品应由相关部门交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并做好备案登记工作。物品的使用应由相关部门报主席团批准。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藏匿、私分赞助物资。

  第六章 学生会日常打印制度

  第十九条 校学生会与校外商店(老团委打印店、天华广告公司)签订定点打印合同。各部门日常工作材料(包括横幅、幕布等)打印统一在定点商定完成,不需要支付资金。各部门到非定点商定从事打印项目应事先获得主席的批准。

  第二十条 一次性黑白打印页数在50页或者彩色打印在5页以内,可在部长处领取打印单直接打印。黑白打印50页以上,彩色、奖状打印5张以上需到主席或者分管主席处领取打印单。定做横幅、喷绘等到主席或者分管主席处领取打印单。主席或者分管主席应对所批准打印项目的内容进行审核。

  第七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负责保管学生会固定资产。所有借用学生会固定资产的.部门应在财务部处做好登记。原则上应该活动结束当天交还财务部。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负责在活动结束后对可循环利用的物品进行回收和登记。所有属于学生会公共财产的物品均应上交学生会。

  第八章 财务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如发现有关学生干部在财务管理和使用方面确实存在严重违规、失职、渎职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在学生会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现如下情况的,以失职论处,按照一次重大失误处理:部门活动开支项目严重超过已获审批的预算,部门负责人以失职论处;分管部门出现隐瞒收入、私设金库等重大违规行为,相关副主席以失职论处;财务部成员怠于财务管理工作,导致财务管理混乱的,以失职论处。

  第二十五条 在学生会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现如下情况的,以渎职论处,根据程序直接辞退,并追回款项:部门出现隐瞒收入、私设金库、藏匿私分物资等重大违规行为,部门负责人以渎职论处;通过虚开、涂改、分摊发票或收据等形式,虚报、瞒报工作支出,骗取学生会经费,行为已经完成的,相关当事人以渎职论处;财务部成员与部门同学串通做假账的,所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全部以渎职论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日常收支情况进行记录以便核对和汇报。大型活动组委会主任需在《华中师范大学大型活动报告书》中进行详细的财务使用状况说明。

  第二十七条 通讯费等费用采取学期末一次性补助方式,不需要在活动预算中出现。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前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华中师范大学主席团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学院学生会对资金物品的合理提配使用,有效地管理学生内部财务,为学生会工作提供物质保障,是学生会的个小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本着节俭高尚的原则,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宗旨,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路,特制定学生会财务管条约

  第二条、经费管理应本着手续齐全、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一条、系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学生会主席团监督

  第二条、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经费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制度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一切工作、活动经费开支应从“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

  第四条、学生会日常开支由系学生会办公室、及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第五条、学生会资金来源:一是学校拨款;二是学生会外联部拉自创收入,所拉赞助的20%归个人所有,剩余作为学生会流动资金联系赞助的同学应留有赞助商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实

  第六条、学生会所有收支款项纳入转有账户,坚持公开化,透明化的原则

  第七条、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定好活动预算表交到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和收据交学生会办公室,由主席团和人员进行审核

  第八条、学生会日常办公用品购买应向主席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主席签字后交由办公室统一组织购买各个部门不得擅自动用公款购买办公用品

  确有紧急需要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的,应征得主席团口头同意,与办公室联系备案,按预算制度中第7条的紧急突发事件处理。购买后将购买用所有有效票据交至办公室,并填写费用结算单。

  第九条、餐饮娱乐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活动工作餐原则上不予报销。大型集体活动(如双选会、迎新晚会等)确需购买工作餐的,经团总支书记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和虚报金额由主席团和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经费的`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预算金额,以节约高效为预算宗旨,报销时须在发票的背面用黑色钢笔以以下格式填写有关内容:

  用途:(报销活动)、报销部门、经手人(具体经办这笔经费的干部)、审核人、主席的签名、报销日期。如果是收据,是要红色的那一张,应该要有商家的财务章,否则不能够做为报销凭证。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第九条、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的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过预算经费。如活动开展期间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第十条、学生会做的任何活动的账目都必须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学生会办公室审查,并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学生会各项收入与支出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视觉传达系学生会主席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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