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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审批制度_采购审批制度条例

时间:2022-04-03 15:41:36 采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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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审批制度_采购审批制度条例

  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明确采购授权范围与审批权限,应制定规范的采购审批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采购审批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采购审批制度_采购审批制度条例

  采购审批制度篇1

  一、 常规生产性物料采购审批

  1.配套件及低值易耗品采购审批

  每日,仓储员根据常规配套件、材料的平均消耗量、供货周期上报缺件情况,形成仓库日报表(含建议库存安全当量),并邮件发送采购运输部采购员,并抄送采购运输部采购副部长(无异议则不回复)及相关部门。

  采购员依据库存少于安全库存的即安排采购的原则,采购员每天根据仓储员提供的缺件报表及亿格系统实物库存量测算出采购量,采购员以邮件形式报采购运输部副部长审批同意后,做为采购合同(采购订单)的下达依据进行采购,形成一定库存量。

  采购员按照销售合同评审内容和制造部提供的.“生产日报”[PP-2.1.1(5)],以及技术组下达的技术规范编制“采购计划表[PP-2.1.1(6)]”。采购员将“采购计划表”以邮件的形式交由采购运输部副部长审批后(如无异议则不回复),

  下发给各采购员执行。

  2.钢材采购审批

  采购运输部采购员在每月的25日前,根据上月的销售量,结合下月订单需求,比较库存数量测算出采购量,制定“钢材(卷板)采购报告。

  采购运输部采购员将“钢材(卷板)采购报告”以邮件形式报采购运输部副部长审批。同意后,需统购采购的,通过电子邮件以“中集集团车辆企业钢材额度申请表”的形式上报集团采购管理部。每月的25日至次月10日报下个月的采购计划(如1月25日到2月10日报3月份的采购计划)。

  二、非常规生产性物料采购审批

  1、设备、工装组需采购设备工装用物料时,如可使用公司常背物料代用的,首先代用,如不能代用,应按《物资采购程序》填写《采购申请单》,将申报的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到货时间写明清楚,报分管部长和分管总经理助理及财务部审批。

  2、制造部需采购特殊物料(如五金工具等),应按《物资采购程序》填写《采购申请单》,将申报的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到货时间写明清楚,报分管部长和分管总经理助理及财务部审批。

  3、工程部设计开发新产品时,应由项目负责人编制《采购申请单》,将申报的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到货时间写明清楚,对首次采用的配套件,应特别注明询价需求。由工程部部长和分管总经理助理审批。项目负责人编写采购技术文件,报工程部部长审批。

  采购审批制度篇2

  第1条目的

  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明确采购授权范围与审批权限,规范公司的采购审批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常运营发展所需所有物资的采购作业,包括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

  第3条公司执行采购各相关部门及岗位责任制

  1.采购部是公司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物资需求信息的汇总、提出采购申请、制订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与管理、价格谈判、参与采购验收及结算付款申请等工作。

  2.物资需求部门填制物资需求单,经部门主管审批签字后报采购部汇总审核。

  3.质检部负责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出具验收报告等工作。

  4.仓储部协助开展物资验收工作,办理物资入库手续及进行物资登记与保管。

  5.财务部负责按采购合同进行采购付款审核、办理付款作业并做相关账务处理。

  第4条采购作业需明确各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原则,以达成有效的采购制约与监督。

  1.请购与审批岗位分离。

  2.供应商选择与审批岗位分离。

  3.采购合同或协议的拟定与审核、审批岗位分离。

  4.采购、验收与记录岗位分离。

  5.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第2章采购申请审批

  第5条年度采购计划的制订与审批

  1.各部门必须在每年12月底之前做好采购部下发的.第二年度物资计划申请表填报工作。

  2.在填报第二年度物资计划申请表时,各部门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制订出全年运营发展所需的物资用量计划,确保本部门计划符合运营和发展的需要。

  3.各部门物资需求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提交采购部。

  4.采购部汇总和审定各部门的年度需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提交主管副总进行审核。

  5.年度采购计划经主管副总审批通过后,采购部将其作为最终采购计划反馈至相关部门。

  第6条月度采购计划的制订与审批

  1.各物资使用部门于每月25日前根据次月工作计划填写《物资需求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采购部。

  2.仓储部相关人员根据库存情况向采购部提供相关存货数据,并提供相关物资的采购预警。

  3.采购部汇总各部门的《物资需求单》并根据库存对其进行修正后,编制《月度采购申请计划》(如下表所示)报相关权限范围内的领导审批。

  4.审批工作在每月28日前完成。

  5.采购人员根据审批结果实施采购。

  6.采购部及时将各部门未列入公司采购计划的项目反馈到各部门。

  第7条采购相关人员需严格执行采购申请审批权限规定(如下表所示)。

  采购审批制度篇3

  第1章总则

  第1条企业为明确商品或劳务采购的申请与审批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企业内所有部门的请购,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3条责权单位。

  1.采购部负责企业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

  2.财务部负责采购物资的货款支付工作。

  3.物资使用部门和仓库部门提出采购申请。

  4.财务总监、总裁根据权限审批采购项目。

  第2章请购审批规定

  第4条原材料或零配件的请购。

  1.需求部门请购。

  (1)原材料或零配件由需求部门根据采购计划或实际经营需要提出请购单。

  (2)仓库材料保管员接到请购单后,查看材料保管卡上记录的库存数,将库存数与生产部门需要的数量进行比较。

  (3)当生产所需材料和仓库最低库存量合计已超过库存数量时,则同意请购。

  2.仓储部门请购。

  (1)仓库部门在库存材料已达到最低库存量时提出请购申请。

  (2)仓库主管签字的请购单需要通过两方面的审批。

  ①采购员审查请购单,检查该项请购是否在执行后又重复提出,以及是否存在不合理的请购品种和数量。如果采购员认为请购申请合理,则根据所掌握的市场价格,编制采购预算。

  ②经采购员签署同意的请购单交财务部进行审核,如果该项请购在经营目标和采购预算范围内,财务部签字确认后可交采购部门办理采购手续。

  ③采购部应将处理过的请购单归档备案。

  第5条临时性商品的请购。

  1.临时性商品的采购申请由使用部门直接提出。

  2.使用部门需要在请购单上对采购商品作出描述,解释其目的`和用途。

  3.请购单须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并须经财务部、财务总监和总裁签字后,采购部方可办理采购手续。

  第6条经常性服务项目的请购。

  1.经常性服务项目指的是由同一服务机构或企业所提供的某些经常性服务项目,例如公用事业、期刊杂志、保安等服务项目。

  2.使用部门需要这些服务时,提出请购单,由财务部、总裁进行审核、审批。

  第7条特殊服务项目的请购。

  1.特殊服务项目请购是指保险、广告、法律和审计等服务采购申请。

  2.总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

  3.审议人员参照过去的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分析申请人提供的需要内容,包括选定的广告商、事务所及费用水平是否合理等,经总裁批准后,这些特殊服务项目才能进行采购。

  第8条资本支出和租赁合同。

  1.对于资本支出和租赁合同,应该由经办部门提出请购,总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

  2.对重要的、技术性较强的请购项目,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3章

  请购单规定

  第9条请购单的开列和递送。

  1.请购单的开列。

  (1)请购经办人员应根据库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以及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

  (2)请购单分为计划内采购请购单和计划外采购请购单。

  (3)各部门在生产、基建、维护工作中需采购的各类物资、工具、仪器仪表以及房屋装修、维修等各类开支,都必须按计划内采购请购单和计划外采购请购单所列内容填报。

  (4)请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依请购核准权限报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并根据内部管理要求编号,送采购部门。

  2.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商提供的统购材料,请购部门应根据请购单附表,以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3.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中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

  4.材料检验必须经过特定方式进行的,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上注明要求。

  5.物料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出请购申请。

  第10条免开请购单部分。

  1.总务性用品免开请购单,并可以总务用品申请单委托总务部门办理采购。总务用品分类如下。

  (1)礼仪用品,如花篮和礼物等。

  (2)招待用品,如饮料和香烟等。

  (3)书报、名片、文具等。

  (4)打字、刻印、账票等。

  2.零星采购及小额零星采购材料项目。

  第11条请购事项的撤销。

  1.撤销请购事项时应由原请购部门立即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在请购单第1、2联加盖红色“撤销”的标记并注明撤销原因。

  2.采购部门撤销请购时,注意办理以下事项。

  (1)采购部门在原请购单加盖“撤销”章后,送回原请购部门。

  (2)原“请购单”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理部门将原请购单退回原请购部门。

  (3)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

  第4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经总裁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3条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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