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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4 13:33:22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为创造干净、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做好单位卫生工作,应制定规范的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篇1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公共场所随意设置标牌,已经设置的,要保持其功能完好,出现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院内各类建筑物顶、楼道庭院及门旁不准堆放物品;住宅阳台上物品不得超长、超宽;楼梯间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搭棚屋。

  3、院内基建、维修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施工期间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施工车辆不得带泥行驶。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院内各类路面严禁堆放物料,确因工程需要在路旁存放物料的`,需在总务处指定区域内堆放,路旁物料必须码放整齐,确保安全。

  5、在院内行驶的车辆,要保持车容整洁;运输流体和散装货物,应当密封覆盖,不得沿途泄漏、遗撒,如有遗撒,由运输负责人及时清除干净。院内禁止随意停放各种车辆,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6、施工单位不得占用路面作为搅拌泥浆现场,确因施工场地狭小,不得不占用路面的,须经总务处保卫部批准划定范围,且须铺设铁板,作业后及时清扫,防止混凝土及其它搅拌物在路面凝结。

  7、院内教学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苗圃、景点环境卫生,以及全院生活垃圾的清运由总务处物业管理部负责。

  8、各办公室、教室、实验楼、图书馆等的环境卫生,依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9、有关单位所在相对独立的院落楼宇的环境卫生,由该单位负责。

  10、院内环境卫生以保洁为主,清扫为辅。路面保洁分级对待,即主干道每日早7:50前清扫完毕。

  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篇2

  1、餐厅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6、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7、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9、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篇3

  一、总 则

  (一)为抓好委机关大院的环境卫生工作,创造干净、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委大院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树立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的新风尚。

  (三)实行卫生包干责任制。大院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由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保洁;各科室内外卫生,由科室负责,各单位必须爱护卫生,树立本单位良好机关形象。

  (四)委大院内各卫生区要坚持天天打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地面整洁干净,环境良好,无卫生死角。

  (五)凡在大院内工作、居住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制度。

  二、行政中心大楼卫生管理

  (一)办公楼内公共卫生区、委领导办公室、大小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清扫。大楼内机关各单位、各科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由本单位和科室负责。

  (二)各单位及个人必须保持办公区域卫生。

  1.不得乱丢烟头、纸屑、果皮、杂物;

  2.不准随地吐痰和吐香口胶;

  3.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

  4.不得在大厅、走廊、通道内堆放各种杂物;

  5.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箱,保持地面清洁;

  6.严禁在电梯内吸烟;

  7.各单位办公室的桌椅、公文柜、报架等办公用具要摆放整齐,保持整洁。

  8.严禁在办公室、过道内或清洗池内焚烧文件或杂物。

  (三)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干净。便后要及时冲水,不得将垃圾废物等倒入水池、厕所,防止堵塞。不得乱涂、乱画、乱刻,禁止用烟头熏烤门板等。

  (四)委大院公共区域的灭蚊、蝇、鼠、蟑螂、白蚁等工作,由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

  三、宿舍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区个人寝室卫生由各人自行负责清扫。

  (二)在区委大院内居住的干部职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加强道德修养,做到“五个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不准在厕所、洗漱间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涂写、张贴字画等。

  5.不准在走道上堆放家具及其它物品。

  四、 环境绿化管理

  (一)机关大院和办公楼四周绿化、美化工作由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大院内规划的绿化地段,按园林绿化、美化的要求做好花木和草地的养护及管理,定期进行修剪、施肥和杀虫,确保整洁美观。

  (二)委大楼五、六楼会议室、大堂、门楼等处,根据需要摆放花卉或常青植物,由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养护管理,适时更换。

  (三)爱护树木花草,不得随意采摘花草、损害树木、破坏绿化设施。

  (四)不得在绿化区内堆放器材、杂物。

  (五)不得在大院停车场内使用公用水源洗车。

  五、垃圾管理

  (一) 大院内设置定点垃圾箱和果皮箱,人人应自觉将垃圾投入箱内。

  (二)大院内垃圾清运由清洁工负责。做到垃圾箱周围清洁,无露天垃圾。

  (三)各单位及宿舍垃圾实行袋装化,统一放在指定地点,由清洁工清运。

  (四)禁止在大院内焚烧塑料袋等有害物质,禁止在垃圾箱内焚烧废物。

  第六章 卫生标准

  (一)室内卫生标准:

  1.办公室、办公桌、寝室、墙壁:要求地面干净无杂物,办公室内布局合理,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墙角干净,无乱堆放物品。寝室内无蛛网,无积尘,无污迹,无乱堆乱放。

  2.门框、玻璃:要求门框边沿无浮灰,玻璃洁净明亮无污渍,无痕迹。

  3.计算机、电器等:要求机身干净,摆放规范,无灰尘污迹,无损坏,保管良好。

  4.楼梯、走廊:要求干净整洁,无纸屑,无痰迹,无果皮等,两边墙壁无污渍痕迹,无乱贴乱画,扶手无灰尘,无损坏,手触摸处保持干净卫生。

  5.卫生间:地板无渣物,通风透气、干净卫生,无臭味、无垃圾堆放。

  6.其它:纸屑、烟头、果皮、废弃物品及时入垃圾箱,并及时清理。

  (二)室外卫生标准:

  1.路面洁净:水泥地面不得有明显尘土,做到无垃圾、无污水、无乱堆杂物、无卫生死角、地面平整干净。

  2.花草洁净:花木保持干净,无杂物,无杂草丛生。草地走道无果皮、纸屑等。垃圾箱和果皮箱摆放规范。

  3.责任区洁净:要求责任区内垃圾必须及时清理,禁止乱倒乱堆。雨后积水必须及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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