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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内容

时间:2022-04-07 23:17:3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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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内容

  财务档案管理作为企业档案的特殊部分,反映了企业的经济状况,把持着企业的经济命脉,因此会计档案管理水平也能侧面表现出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 材料以及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 序。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会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 后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管理。

  会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管 理,严禁遗失、损毁、涂改、泄密和私自销毁会计档案行为发生。

  2.集团财务部负责督促有关人员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归档要 求将账簿装订成册,凭证装袋,并标明名称、讫止日期、册数、 加盖有关人员印鉴,按档案编号移交档案员验收立卷归档。

  3.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几类: 3.1 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 3.2 会计账簿:即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 记账、银行对账单、调节表、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 3.3 会计报表:月报、季报、中期报表、年度报表; 3.4 会计报告、财务分析、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3.5 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查阅复制登记簿;1

  4.一个会计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按报表、账簿、凭证、资料、 磁性介质或光盘会计数据五大类,分别组成若干案卷,系统排 列,一般不能变动。

  案卷的形成遵循以下要求:账簿原则上按原 卷册封装为基础,填写历任会计一览表,另加封面,对总账、现 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持原来的面貌,不能抽出白页;凭证按时 间和顺序排列、装订加封面,填写清楚。

  会计档案每年要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两份,档案室及财务室 各存一份。

  对以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档案,要定期检查、 定期复制,防止损坏丢失文档。

  5.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并做好防 磁、防火、防潮、防尘、防盗和防鼠咬、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

  6.公司会计档案原则上为本企业提供查询,外单位如需查阅复制 应持本单位介绍信,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查 阅的档案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查阅人员不准在会计档案上作任 何记录、符号和标记,更不准抽换或涂改;对存放的磁性介质会 计资料查阅时应防止感染病毒。

  如有违反追究档案管理人员的责 任。

  7.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 7.1 会计凭证类 7.1.1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 15 年 7.1.2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年2

  7.2 会计账簿类 7.2.1 日记账(明细分类账) 年 7.2.2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 25 年 7.2.3 辅助账簿 7.3 会计报表类 7.3.1 月报、季报会计报表 年 7.3.2 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 7.4 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15 年 7.5 磁性介质或光盘会计数据系统停止使用之 1-3 年 7.6 其它类 7.6.1 会计移交清册 7.6.2 会计档案保存清册 7.6.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15 年 25 年 25 年 10 15 年 157.7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提出销 毁意见,经由公司分管领导、档案部门、财务主管组成的鉴定小 组进行严格鉴定、审查后,对无继续保管必要的保管期限届满的 会计档案,由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 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销毁。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财务档案是公司一切商事经营活动在财务核算管理的最终归集。

  是一 个公司档案管理的核心。

  财务档案保存是否完整直接关系到公司长远的经济利益能否得 以保全。

  财务档案的完整也是公司主要相关负责人最重要的经济法律责任之一。

  第二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和财务监督, 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 《中 根据 华人民共和国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在公司内使用、取得和保管档案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档案 第四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第五条 会计档案和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 部分。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 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 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 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 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 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 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 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

  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 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等。

  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 管理。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第六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 卷。

  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的办法是: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 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一) 分类标准统一。

  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 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二) 档案形成统一。

  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三) 管理要求统一。

  建立财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 成册,报表和文字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第七条 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 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

  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

  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 月妥善保管。

  第八条 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一) 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二) 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加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三) 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 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四) 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

  再检查附 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五) 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第九条 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一) 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 于事后查阅。

  (二) 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 证; (三) 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 3 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第十条 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一) 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 签章; (二) 在封面上编好卷号, 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 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

  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第十一条 会计账簿和装订。

  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 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

  基本要求是: (一) 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口是否相符,账页数 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 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二) 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1 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应分别装订,应按同类业务、 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并按会计科目编号顺序依次排页。

  2 在账本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经办人) 签章 3 计算机打印的账页应在左侧留出装订线,不得以打印纸原有道孔穿线装订。

  第十二条 账簿装订后的其也要求。

  1 会计账簿应该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加空白纸的现象。

  2 会计账簿的封面要严密,封面处要加盖有关印章。

  3 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 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类明细账等。

  4 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 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第十三条 会计报表的装订。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

  (一) 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 压平,防止折角,如果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 (二) 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种会计报表按会 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三) 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二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 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案移交档案 管理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

  (二) 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三) 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十五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 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 火器材。

  (2) 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 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 咬。

  (4) 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 并防止潮湿; (5) 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 泄密; (6) 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借阅 第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 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财务 负责人员批准。

  (二) 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 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手续。

  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 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 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点可分为永久 性和定期性两类。

  (一) 凡是在立档单位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会计核算的,对工作总结、 查考和研究经济活动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会计档案,应永久保存。

  (二) 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 3 年、5 年、10 年、15 年、20 年和 25 年等种类。

  会 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为了全面反映会计档案情况,立 档部门应设置会计档案备查表及时记载会计档案的保存数、借阅数和归档数,做到心中 有数、不出差错。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档案保管期限 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15 年 ⑵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5 年 ⑶日记账 15 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 年 ⑷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15 年 ⑸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 5 年 ⑹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 年 ⑺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5 年 ⑻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永久 ⑼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⑽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第六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十八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 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 予以销毁。

  第十九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 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应单独抽出, 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 不得销毁。

  第二十条 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 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 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

  1 目的

  2 范围

  3 会计档案的定义和分类

  3.1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几类:

  3.1.1 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

  3.1.2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1.3 财务报告: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3.1.4 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收款收据。

  3.1.5 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领料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补助项目申报资料,工商年检资料等。

  4 会计档案的整理

  4.1 会计凭证:

  (1)每月完成会计结帐后,于次月下旬将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每本凭证2.0cm厚左右。

  (2)会计凭证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凭证起止号、凭证册数、装订人签章等。

  4.2 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于次年3-4月份打印,分类装订存放档案室。

  (2)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3)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4)会计账簿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账簿名称、加盖装订人印章等。

  4.3会计报表:

  (1)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按月留存报表,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申报完成后于次年2月前按年装订成册,统一归档保管。统计报表申报完成后于次年3月按年装订成册,统一归档保管。

  (2)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报表名称、加盖装订人印章等。

  4.4 财务报告:收到报告后,统一编号入档,编号为签发单位第一位字母缩写(XX)—年度(XXXX)-月(XX)-流水号(XX),项目审计报告按补助项目申报资料整理。

  4.5发票:

  (1)出口发票存根联:每本开完后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内容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发票起止号、

  开票起止日、开票人、装订人签章。

  (2)增值税发票抵税联:按发票认证月份,于次月25日前每100份装订一册,统一归档保管。按开票日期先后顺序装订,装订顺序:封面—认证结果通知——认证清单——发票——封底,封面内容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发票认证所属年月、份数、汇总金额(按同类税率分类汇总)、册数、装订人签章。

  (3)收款收据、作废、红冲发票:按年整理,于次年2月装订成册,统一归档保管。按开票日期先后顺序装订,装订顺序:封面—目录—发票(收据)—封底,封面内容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年份、份数、装订人签章。

  4.6 其它会计资料:

  (1)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按年整理,年度对帐结束后,按月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保管,装订顺序:封面—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封底,封面内容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年、资料名称、装订人签章。

  (2)出口备案资料:正式申报后,按凭证多少装订成册,每本凭证3cm厚左右,统一归档保管。装订顺序:封面—目录—备案资料—封底,封面内容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年月、资料名称、装订人签章。

  (3)物资盘点表:按月装订整理,封面内容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年月、资料名称、装订人签章。

  (4)领料单:每月封箱存放档案室。

  (5)补助项目申报资料:按项目分类整理归档保管。

  (6) 工商年检资料:按年整理归档保管。

  4.7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

  5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5.1 财务部设专人保管会计档案,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5.2 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装订成册,编制《档案管理台帐》,移交至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5.3 保存期限15年以上的档案。会计年度终了后,3年内存放在档案柜(标识:年份、起止月份、档案名称),3年满后放入纸箱封存保管,封箱标识:年份、起止月份、档案名称。

  5.4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文件(记录)移交销毁申请单》,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6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6.1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参见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6.2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6.3 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制度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7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7.1 会计档案不允许随意借阅、复制,不得自行借出、复制,需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且借阅资料不可转借。

  7.2 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会计资料时,应事前由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7.3 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总监批准。

  7.4 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档案中标画,不得拆卸,更不得抽换,归还时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无损。

  7.5 归还档案时需经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无误后才可入档,并填写归还时间,保留备查。

  8 会计档案的销毁

  8.1 每年9月份,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对保管期满会计档案进行整理,提出提出《文件(记录)移交销毁申请单》报经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档,由档案保管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8.2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文件(记录)移交销毁申请单》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

  8.3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应当在《文件(记录)移交销毁申请单》签名盖章,《文件(记录)移交销毁申请单》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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