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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4-08 17:23:5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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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档案管理全面数字化的背景下,如何管理会计档案,有针对性地解决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直是档案管理人员思考的问题。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简单的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简单的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简单的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

  一、 会计年度终了, 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 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各类资料整理要求: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 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号的顺序多少,分散装订,做 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 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 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 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 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 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不同规 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 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 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 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 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辅助台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

  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4.电子会计档案。

  (1)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 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2)按月备份:每月末将财务服务器自动储存数据分别 备份在管理员电脑硬盘和独立硬盘中,月度备份不少于两份。

  (3)按年刻录光盘:年终 60 日内,在光盘上刻录上年备 份数据后统一归档保管。

  (4)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 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 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5)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 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 务管理部指定保管人保管一年(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 案) 。

  期满 30 日内, 由财务管理部指定保管人员编制移交清册, 移交公司董事会统一保管。

  三、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 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管理部门应当 会同财务管理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五条 财务管理部和分管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

  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股东指派人员(另设置)批准后,可 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 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一、由档案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 制度并参照集团《档案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 期限一般分为 10 年和 30 年。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 起。

  第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 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七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 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本公司分管档案部门会同财务管理部提出销毁意见, 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 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 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股东指派人员汇同档案管理部门 和财务管理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

  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 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八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 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 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 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项目建设期间的 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九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 的纸质会计档案。

  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 应专柜保管。

  第十条 公司应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 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按规编制完会计档案移 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 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 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 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公司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交接完毕后, 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 盖章。

  第十一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 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二条 未按本制度规定妥善保管、归档会计档案,造

  成会计档案资料损毁、灭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 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本办 法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简单的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

  一、目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保 证会计档案妥善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完善财务档案 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财务部档案的管理。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执行文书 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制度。

  三、管理职责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归档、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 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会计档案范围 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 帐簿; 3、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 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 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有关 的电子数据和相应软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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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会计档案的管理 1、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

  会计 档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 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1)、分类标准统一。

  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 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2) 、档案形成统一。

  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3)、管理要求统一。

  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 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2、会计凭证的装订 会计凭证每月装订一次, 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会计凭证装订前应准备的工 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2) 、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3)、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 避开装订线,以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4) 、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

  检查 附件有否漏缺,如:领料单、入库单是否随附齐全; 5) 、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的印章是否齐全; 6)、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a、 装订时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 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 以便于事后查阅; b、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 账凭证; C、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 3 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7)、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2

  a、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 人员签章; b、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 以便于调阅。

  3、会计账簿的装订 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

  账簿 装订的基本要求: 1)、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 序号排列是否连续; 2)、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 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a、保留已使用过的账页,将账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撤掉账夹,加上 封面、封底,装订成册;b、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 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

  3)、在账本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 (经办人)签章; 4)、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 a、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的现象; b、 封面应齐全、 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为一年一编, 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 c、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 顺序编制卷号。

  4、会计档案的移交归档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3

  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会计部门保管一年。

  期满 之后,由会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2) 、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该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 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5、会计档案的保管 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3 年、5 年、 10 年、15 年、25 年、共 5 类(详见附表一),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 天算起; 2) 、会计档案室的要求: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 围应备有防火器材;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保持通风 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并防止潮湿; 3)、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4)、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 和泄密; 5)、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来的纸质会计档案,使 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

  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 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6、会计档案的借阅 1)、会计档案为本公司所用,原则上不得借出。

  本公司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 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2)、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公司领 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 制度; 3)、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日期、数 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4

  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 制原件)。

  7、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销毁: 1)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 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注明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 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意见,报 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2) 、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在销毁前清点所要 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已 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 份报公司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3)、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 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 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中列明; 4)、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六、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财务部。

  简单的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财务档案是公司一切商事经营活动在财务核算管理的最终归集。

  是一 个公司档案管理的核心。

  财务档案保存是否完整直接关系到公司长远的经济利益能否得 以保全。

  财务档案的完整也是公司主要相关负责人最重要的经济法律责任之一。

  第二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和财务监督, 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 《中 根据 华人民共和国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在公司内使用、取得和保管档案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档案 第四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第五条 会计档案和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 部分。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 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 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 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 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 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 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 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

  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 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等。

  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 管理。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第六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 卷。

  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的办法是: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 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一) 分类标准统一。

  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 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二) 档案形成统一。

  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三) 管理要求统一。

  建立财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 成册,报表和文字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第七条 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 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

  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

  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 月妥善保管。

  第八条 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一) 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二) 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加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三) 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 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四) 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

  再检查附 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五) 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第九条 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一) 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 于事后查阅。

  (二) 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 证; (三) 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 3 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第十条 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一) 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 签章; (二) 在封面上编好卷号, 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 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

  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第十一条 会计账簿和装订。

  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 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

  基本要求是: (一) 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口是否相符,账页数 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 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二) 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1 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应分别装订,应按同类业务、 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并按会计科目编号顺序依次排页。

  2 在账本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经办人) 签章 3 计算机打印的账页应在左侧留出装订线,不得以打印纸原有道孔穿线装订。

  第十二条 账簿装订后的其也要求。

  1 会计账簿应该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加空白纸的现象。

  2 会计账簿的封面要严密,封面处要加盖有关印章。

  3 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 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类明细账等。

  4 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 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第十三条 会计报表的装订。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

  (一) 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 压平,防止折角,如果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 (二) 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种会计报表按会 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三) 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二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 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案移交档案 管理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

  (二) 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三) 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十五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 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 火器材。

  (2) 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 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 咬。

  (4) 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 并防止潮湿; (5) 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 泄密; (6) 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借阅 第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 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财务 负责人员批准。

  (二) 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 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手续。

  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 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 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点可分为永久 性和定期性两类。

  (一) 凡是在立档单位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会计核算的,对工作总结、 查考和研究经济活动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会计档案,应永久保存。

  (二) 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 3 年、5 年、10 年、15 年、20 年和 25 年等种类。

  会 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为了全面反映会计档案情况,立 档部门应设置会计档案备查表及时记载会计档案的保存数、借阅数和归档数,做到心中 有数、不出差错。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档案保管期限 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15 年 ⑵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5 年 ⑶日记账 15 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 年 ⑷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15 年 ⑸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 5 年 ⑹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 年 ⑺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5 年 ⑻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永久 ⑼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⑽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第六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十八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 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 予以销毁。

  第十九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 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应单独抽出, 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 不得销毁。

  第二十条 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 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 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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