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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4-11 11:52:1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发票是经济活动参与者在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接受服务或劳务等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凭证,是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稽查管理的重要依据。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

  一、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帐,由领用人签字。

  二、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四、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五、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六、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七、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八、增值税发票的有关特殊规定,按有关相应的规定执行。

  九、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

  1、发票是财务收支的合法凭证之一,凡需领用发票的专卖店,必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2、发票只限在本公司合法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准转借、转让和为他人代开发票。

  3、负责管理各类发票的员工,按各使用部门建立登记册,严格领用,保管和缴销手续。

  4、对已经用过的发票存根,应按顺序保管,如有错开、错写,必须作废,并保持原发票的完整内容。

  5、未使用过的发票如果有遗失,必须认真查明原因进行严肃处理,报有关部门和税务局备案,同时登报声明作废。

  6、管理发票的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清理数量以后、移交清单由交接双方签字后方可有效。

  7、使用发票时需检查有无缺号、缺联,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填写发票后,必须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的签字或加盖印章。

  8、管理和使用发票的'人员,必须认真遵守规定,不许伪造、买卖、涂改、撕毁和弄虚作假,凡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店面销售人员需在顾客购货前征询其是否开据发票,如开据需在货款中另加4%的税金,具体情况由店长控制。

  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发票开具管理,明确发票相关人的责任,保障各种税务发票的安全完整、填开合法合规。

  2、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所有部门。

  3、含义

  本制度所指的发票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由我公司对外开具的法定收款凭证,该凭证上必须印有税务机关监制章。

  4、内容

  4.1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名称(章)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及税务登记号等。

  4.2 我公司目前使用发票由经营和纳税范围决定,由公司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发票领购。

  5、发票的领购和领用

  5.1 公司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从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5.2 公司的发票填开人或保管人负责本公司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的'领购。

  5.3发票领购人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时,要携带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领用簿”,同时也要单独建立自己公司的发票领购台帐,及时与发票领用簿上的发票开具管理制度 1

  记录核对。

  5.4 公司领用发票时应建立发票领出备查簿,领出时要记载领用日期、数量、发票起止号、经手人。

  5.5 公司应定期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在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同时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6、发票的开具

  6.1 公司只有在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与本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活动时,才能向付款人开具发票。发票只限在本单位合法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得对经营业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

  6.2 公司发票开具人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认真审查发票开具内容,对于不符合要求和情况不明的应拒绝开具发票,并及时向财务经理反映情况。

  6.3 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应整本回收,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同时与领购税务机关联系解决。

  6.4开具发票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公司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6.5 各种发票开具完成后,发票存根要单独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特别对机打发票存根更要认真核对,按编号装订保管。

  6.6发票开具应在公司财务部,开具人为公司指定财务人员,不允许委托其他人员代开发票;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的财务人员应该保管好自己的发票软件系统密码,除正常工作交接外,不得告诉他人。

  6.7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和虚开发票;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扩大公司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

  6.8开具发票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做到项目填写齐全、书写规范、字迹

  清楚、不得缺联填写,加盖印章时应印迹清楚。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加盖“作废”印章。

  6.9 发票开具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时,必须及时收回原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以及其他符合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发票要求的有关资料,同时在退回发票加盖“作废”印章。

  6.10 因税务机关启用新版发票而禁止旧版发票时,公司发票专管人员应携带税务机关的发票领用簿核销,旧版发票应缴回税务机关或加盖“作废”印章妥善保管。

  6.11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要根据销项税额合理估算,使应交税金与公司资金情况相结合,做好纳税策划,避免税金大起大落,造成公司资金紧张。

  6.12 发票开具流程:

  6.12.1 业务部门发票经办人填写《发票申请单》及附件(销货清单需要的填写,不需要不填),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再交财务部财务经理进行复核,财务经理复核无误后,交发票管理人开具,盖章后交由经办人。

  6.12.2 业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申请单》及附件,应附销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及出库单,以及其他有关销货证明凭证(如运费凭证等)。

  7、发票的管理

  7.1 公司发票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各自空白发票实物,不得丢失,如发生丢失应及时报告直接财务经理;财务经理得到发票丢失的消息后应主动和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尽力减少损失。

  7.2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发票开具人和发票保管人为同一人,对发票的管理、使用负有直接责任。因此而造成税务机关罚款或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保留进一步采取措施的权利。

  7.3 发票存根应随时装订成册,年末装箱归档,便于以后查询。

  7.4公司发票管理人要保管好与发票相关的台账和备查簿,例如: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领用簿、发票领购台账、发票领出备查簿、发票开具明细登记台账等,如果公司发票业务小,以上资料可以合并设立;与发票相关的台账和备查簿应视同财务档案管理,不得毁损或丢失。

  8、其他

  8.1 公司要建立发票开具明细登记台账,按照发票开出的流向逐份登记,分别记录发票号、开票客户名称、金额、业务经办人和开票人。

  8.2 本制度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以前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废止,具体业务按照本制度执行。

  8.4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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