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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制度

时间:2022-03-29 03:15:23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制度(精选3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制度(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制度(精选3篇)

  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制度1

  为创造整洁卫生的生存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指导,“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改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品位,提高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镇各行政村

  二、考核范围

  各行政村责任区块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责任体系方面

  1、以各行政村为责任区块;

  2、每个行政村要落实责任人员;

  3、按实际需要配备村级专职保洁员队伍,名单登记造册;

  4、建立村级专职保洁员考核制度,试行每月考核。

  (二)环境设施配备方面

  1、垃圾集中堆放点设置合理,明显易见、易日清;

  2、垃圾桶不得私用,不能放置其余无关杂物;

  3、垃圾桶损坏须上报并备注,环境卫生考核小组到实地查看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换。

  (三)村容村貌、环境整洁方面

  1、各村公共场所、道路、街巷路面整洁,道路两侧无垃圾或堆积物;

  2、村内的.河道、水塘、沟渠无漂浮物或堆积物;

  3、公共绿化地带、健身花坛无垃圾或堆积物;

  4、农户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堆放整齐有序;

  5、村内墙壁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乱张贴现象;

  6、垃圾必须入桶,不得乱推放;

  7、村内的公共厕所要有专人管理,每日保持卫生整洁;

  8、根据镇通知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四、考核办法

  1、专门成立松岙镇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邀请相关联村领导、联村干部、各行政村书记、主任参与检查、考核;

  2、考核组每个季度对全镇12个行政村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分为通知后检查和突击抽查两种形式,考核结果每季度将进行排名通报,并向相关村提出整改意见;

  3、每次考核,收齐所有打分表,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该次考核分数;

  4、考核以百分制计分,每项得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全年考核分以每季度考核的分数累计相加为准。

  五、奖惩办法

  1、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抽查、暗查过程中,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当季度考核分另行扣除10分,并取消本年度环境卫生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2、对全年考核平均分排名前三位的村予以通报表扬;对全年考核平均分排名最后三位的村进行通报。

  3、考核成绩以80分为基础分,对达到基础分的村,按村大小分别以8000元和6000元作为村级环境卫生补助资金。(注:1000人口以上作为大村)

  4、对考核优秀的村另外发放资金作为奖励,设一等奖一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二名,每村奖励8000元;三等奖三名,每村奖励6000元;用于奖励相关的管理人员与保洁人员。

  5、对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村书记、村主任分别按10%、20%、30%的比例扣发个人年度考核奖。

  六、本考核办法有松岙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负责解释。

  七、本考核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原推行的村级保洁补贴政策取消执行。

  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制度2

  为切实做好我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定本乡办法。

  一、评比目的和原则

  (一)评比目的。把“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工作向村寨深入,落实市、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求,把全乡“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建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客观评估村寨环境卫生工作成效,激励先进,督促后进,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提升全乡文明卫生创建和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考核评比原则。动态、客观、公正。

  二、评比对象

  13个行政村(居)78个村民组的所有农户。各村按照《安乐溪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方案》(赫委办字﹝2017﹞8号)“2332”分阶段实施比例逐步推进,2017年先在明确的所辖20%的行政村组织实施。

  三、评比方式

  每季度评比一次。每次评比活动由各村组织(居)按评比流程开展,评选出各村清洁户名单后报乡农思办备案,由乡督查组组织抽查。

  四、评比标准

  评比档准分为“最清洁”“清洁”“较清洁”“不清洁”四个等次。

  (一)“最清洁”标准:家庭整洁,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卫生清洁彻底,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经常性保洁。

  (二)“清洁”标准:家庭整洁,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卫生清洁较彻底,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洁较好。

  (三)“较清洁”标准:家庭整洁,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卫生基本清洁,保洁工作一般。

  (四)“不清洁”标准:家庭不整洁,物品摆放混乱,保洁工作差。

  五、评比比例和名额

  各村(居)的“最清洁户”和“清洁户”具体评比比例由各村根据本村卫生总体状况适当调整,原则上各村(居)“最清洁户”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10%,“清洁户”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20%。

  六、评比奖励

  各村申报上来的农户经乡督查组抽查合格后按每季度标准给予,用于对受奖励户进行物资奖励经费。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比办法上报乡农思政办公室备案。

  七、评比流程

  为增强我乡宣传效果,提高整治实效,同时减轻工作量,各村评选工作结合“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工作进行执行。

  (一)农户自评。由村(居)组负责,向农户发放评比检查表,组织农户对照标准为自己评分。

  (二)群众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由村(居)委会发动,以组为单位,组织村民开展相互评议。

  (三)小组审查。各村(居)要成立“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组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村支两委、环卫专职监管员、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组长等热心于环卫事业的.人员组成。负责在本村进行日常检查,同时根据农户自评和互评结果,严格对照检查标准逐条逐户进行审查审定。

  (四)张榜公示。村(居)“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审定结果及时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采用宣传栏和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复议核定。农户对首次公示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由提出异议的农户提出复核申请,村“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在接到农户复核申请十天内进行复查审定,最终审定结果经公示一周后生效。被评为“最清洁户”和“清洁户”的家庭由村(居)统一制作悬挂标识牌。

  (六)抽查复核。各村(居)评比结束后,核实结果无误后报乡农思办,乡督查考核组对评比结果应进行抽查复核核实。然后,乡党委政府兑现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执行每季度对各村评比工作,将奖励资金划拨到乡镇来,乡镇将购买奖励物资发放。如核实中发现各村工作开展不到位,有弄虚作假的,停发本季度奖励金。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督查组:组长:乡组织委员罗义平担任,成员:汪兰、顾虹、王明忠、李宇。

  督查区域:安乐村、小河村、营上村、平顶村、大茶村、碗厂村。

  第二督查组:组长:乡纪委书记陈耀东担任,成员:郭耀元、何婷、朱家宏、文苑。

  督查区域:高桥村、丰岩村、瓦窑村、甘河村、花秋村、营坪村、青山村。

  八、评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包村干部负责各村(居)环境卫生的评比工作,各村(居)成立相应的评比工作班子,负责本村(居)的评比工作。同时认真组织抓好各村(居)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做到村(居)主干道路整洁平整、村(居)公路两侧边沟、公路两旁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粪土和杂物堆放;村(居)内沟渠完好,通畅,无淤泥、无垃圾,无臭味;村(居)办公楼卫生干净整洁。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加大宣传,结合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做到有声音、有图片、有组织机构,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清洁卫生户”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开展清洁卫生行动,维护村(居)荣誉,共建美好家园。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村(居)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已评定的“清洁卫生户”实施动态管理,对管理松懈、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以促进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

  (四)严格执行标准。“清洁户”评比活动要做到坚持标准,户户过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清洁户”评比活动常评常新,使评选出来的“清洁示范户”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五)确保工作成效。在乡督查考核中,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工作不力,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除停发本季度奖励金外,还将对涉及村级进行本乡通报批评,并按一定比例计入“乡考核办”季度目标考核扣分。情节严重的,同时上报相关部分进行纪律处理,对不作为、乱作为、作为不到位导致工作滞后或出现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信息报送。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将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及时向党政办何婷报送相关信息及资料

  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制度3

  为进一步推动东坝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开展,切实改善村组院落环境的卫生面貌,激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热情,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评比范围

  集镇范围及8个行政村。重点检查集镇所在地、各村村委会周边、沿路沿线、各组居民点及各村所有常住家庭户门前屋后等。

  二、检查评比时间

  三、检查评比标准

  1、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领导小组、整治方案、评比标准等相关资料,定期研究部署;有固定的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奖惩分明。

  2、村委会及组级活动阵地干净、整洁、有序。村内主干道卫生整洁,道路平整,有排污渠道,无垃圾、污物、污水,无乱堆乱放,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

  3、农户房前屋后无“三堆”(柴草堆、土堆、粪堆),无乱搭乱建,无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的现象;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垃圾分类处理,院内农具摆放有序,生产生活资料堆放整齐。家庭后院、住宅与圈舍分离,与农作物秸杆分离,无影响起居生活的.隐患。

  4、农户居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窗明几净,墙壁无灰尘,地面无污物,家具摆放整齐。卧室通风透光,无异味,被褥干净且叠放整齐,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农户个人仪表整洁,勤洗澡,早晚洗脸刷牙,个人精神面貌好,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厨房卫生干净整洁,锅、碗、瓢、盆摆放整齐,使用干净、便捷、卫生的自来水。

  5、农户环卫意识强,有自觉维护家庭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意识和自觉性;积极响应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号召,自觉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四、检查评比方式

  1、实行每周一检查一通报、每月一评比制度。

  2、由镇、村两级分别组成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检查小组,对各村、组主干道、公共场所、居民点及农户室内外卫生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

  3、镇级对各村进行评比排名,村级最各组进行评比排名,组级对农户进行评比排名。同时采用“卫生模范”“卫生较好”“卫生一般”“卫生差”的卫生等级标识牌的方式评定卫生等级。

  4、检查评比中,每次排位后两名的村卫生等级为:“卫生差”,同时作为整改对象,检查评比结果于每月28日前在东坝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评比栏中公示。

  5、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本村及责任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年度内综合评比成绩位于前列的村,在当年镇上评选先进集体时优先考虑。年度内连续两次需要整改的村,其责任人不得被评为当年先进个人,其村不参加当年先进集体评选。年度内三次或三次以上需要整改的村组,其包村领导干部、村主要责任人在镇村组三级大会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评优树模资格。

  五、检查评比要求

  1、加强宣传发动。各村要把检查评比过程变成宣传,做到边评比、边发放资料、边教育、边整改,营造浓厚的环境卫生整治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维护村组荣誉,共建美好家园。

  2、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已评定的“卫生模范”等级农户实施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撤销“卫生模范”标识牌,对改正的“差”等级农户给予褒奖,以促进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争取户户优秀。

  3、严格执行标准。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要做到坚持标准,户户过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农村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常评常新,使评选出来的“示范户”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各村包村领导、干部协助所包挂村完成评选完毕后的资料、照片归档情况,做到一户一表,一户一照片,一评一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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