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接收函

时间:2022-03-29 12:22:04 接收函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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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接收函范本

  篇一:分居接收函范本

  xxx为我单位员工,其办理夫妻两地分居后,档案及人事关系将由我单位接收.

分居接收函范本

  xxxxx公司盖章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办事流程

  一、政策条件

  在京一方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解决两地分居:

  1.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有突出贡献的

  中青年专家,夫妻分居接收函范本。

  2. 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被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的人员。

  3. 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含副处级)。

  5. 大学本科毕业八年且年满30岁并分居满两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提交《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调配偶进京申请》,并将申请交到人事处备案。

  2.申请人按申报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

  行预审。

  4.申请人向人事处提交所有相关材料电子版,并返回纸质材料。

  三、申请人需提供审核的材料

  (一)京内方提供:

  1.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调配偶进京申请:提交解决两地分居的申请书,申请人应明确承诺

  配偶的工作自行解决,申请人在提交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申请前必须为配偶联系好在京接收单位;

  2.关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调xxx到京工作的请示(主报告);

  3.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拟调(迁)人员办文备案表(一式两份);

  4.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5. 身份证明:是干部的提供派遣证,是工人的提供招工表或劳动合同;

  6. 职工关系证明:派遣证上报到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的,勿需再附其他材料,不一致的

  需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或职务任命文件,注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应在有效期内;

  7. 学历学位(职称、职务)证明:只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即可,证书中出生日期需与户口卡中的出生日期一致;

  8.符合政策条件的材料:依据符合政策条件的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如多项条件均符合,只提供一项即可。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及聘任文件、行政职务任命证书及任命文件、获奖证书等;

  9. 户籍证明:需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属集体户口的须复印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变更事项页。“婚姻状况”、“学历”、“服务处所”、“职业”等项应与申报时实际情况相同,如不同需去当地派出所变更,变更项目需加盖印章;身份证号应为18位,且与户籍卡上一致;随迁人为农业户口的,户籍卡上应注明“农业家庭户”或“农业人口”;

  10. 结婚证书:需附结婚证首页;如系再婚,需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或丧偶证明等,涉及到随迁子女的`,应附关于子女抚养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

  11. 其他:业务考核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12. 报批件和材料清单(由人事处提供)。

  (二)京外方提供:

  1. 结婚证书:要求同京内方

  2. 户籍证明:要求同京内方户籍证明

  3. 身份证明:

  3.1京外方为干部的:毕业时的报道证(派遣证)或转干(录干)审批材料、职务任命

  文件等。

  3.2京外方为工人的: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劳动部门签章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聘用审批表或登记表等(劳动合同)。

  3.3京外一方为城镇无业人员的:街道办事处及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

  4.调入证明材料:

  4.1京外方为干部、工人或有工作经历的城镇无业人员: 按工作调动办理,资料《夫妻分居接收函范本》。需附拟调人员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该单位要具有人事权)、拟调人员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该单位要具有人事权),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存档单位和聘用单位不一致的,存档单位和聘用单位均需开具同意调出(入)函;如工作关系已转移到京,需附工作关系转移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等复印件。

  4.2京外方为没有工作经历的城镇无业人员: 按迁户办理。需附申请人书面申请,需说明随调人在原籍从未正式参加工作,不涉及工作关系转移、工龄计算和保险接续等事宜。

  4.3京外方为农业人口的:按迁户办理。随迁人员户籍卡上注明为农业人口的,勿需开具证明。

  (三)有随迁子女的:

  1.《出生医学证明》

  2.《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提供)

  3. 《二胎准生证》(非独生子女提供)

  4. 子女户口卡(随迁子女户口应与调动人在同一户口本上)

  5. 子女在校证明或待业证明

  6. 涉及再婚人员子女随迁的,应附子女抚养权归属等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

  6.1. 材料排列顺序请严格按照《关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调xxx到京工作的请示》(主报告)中附件清单顺序排列。

  6.2.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是a4纸张大小且单面复印,原件核实无误后返还本人。

  6.3. 国家人事部下达同意申请人配偶户口进京的批件后,申请人及配偶可按北京市公安局人事管理处《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调京工作办理落户手续》办理相关手续。

  6.4. 批件(调函)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附件: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相关表格

  篇二:一些关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问答 关于办理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说明

  1、是干部身份按干部调动办理,有的虽然没有正式意义的工作,总有人才存档机构,也需要按干部调动,如按“迁户”办理,将来养老保险、工龄没法算,可能有的同事认为丢了干部身份现在无所谓,几十年后政策变了,丢了干部身也许会带来更大的问题。另外,有的是干部身份,户口本上还是农村户口也不行,必须先到派出所去变更。

  2、有的同事不清楚爱人是否是干部身份问题,一般讲,统招统分的本科以上的一般应该是干部。但有的本科毕业没转正定级的就不是,有这种情况的同事,建议借此机会,先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确定为干部身份,再按干部调动办两地分居手续。以前的老中专毕业的一般也是干部身份。当然,也有少数没有学历,以工代干,提干等情况。有的'说不清楚是否是干部身份的,请存档部门出证明。我单位人事部门及人社部在审核时,对于统招统分的本科以上的一般不需要出具证明,必要时才请爱人存档机构出具干部身份证明。人社部要求出具京外单位调出函也就是一方面证明是干部,一方面证明对方同意调动了(存在过不同意调动的,是人才不想放)。

  3、人社部经常将工作关系和存档关系不太清楚的材料退回,为此,工作中,我将“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拟调(迁)人员办文备案表》”中的原工作单位和原存档、拟调入单位和拟存档机构,四个单位(机构)都写全了他们就不退回了,所以请大家办理时,都写全。可能原工作单位和拟调入单位都是同一个北京单位,这样写也行,实事求是,就行了。这四个单位(机构)有几种情况:一、京外单位和存档单位是一个单位;二、京内单位和存档单位是一个单位;三、没有京外单位,现在一直的京内单位,档案在京外,需要将档案商调京内存档机构;四、档案和单位都在京内,本质上讲,档案是异地存档 办理条件在京一方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到公司三年以上(公司规定)现仍被聘用的人员,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办理.

  3.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

  3.2.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3.3.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3.4.在京一方年满3年,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系我市急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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