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书

时间:2022-04-03 13:52:47 保密协议 我要投稿

关于保密协议书汇编8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书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密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保密协议书汇编8篇

保密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均会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保密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软件,产品方案,产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及技术情报,财务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以及乙方依约或依法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资料、设备和软件,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三、甲方应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保密期限等作出规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维护其于受雇期间所知悉或持有的商业机密。除职务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转移给甲方(包括甲方之关系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保证不私自保留、复制和泄露任何商业秘密资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职;保证不私自从外部将任何有侵权可能的`信息和资料携人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则,乙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离职后1年内,保证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甲方竞争;甲方为此支付乙方保密费用元。

  六、乙方离职时,应立即将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软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员,并办妥相关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八、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协议书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 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第二条 保密内容

  1、双方交流的口头言语信息;

  2、甲方的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

  3、向乙方提供的.相关的文字资料;

  4、关于产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间的代理合同、代理价格。

  第三条 保密范围

  1、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保密期限

  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 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仍需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再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有关待遇;

  2、如果乙方违反本保密协议,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为或保密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第六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协议书 篇3

  甲方:广州市 企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曾于 年 月 日签订 设计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双方签订的合同及之后签订补充协议等文件资料。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提交给乙方的所有文件、数据、图纸等资料,及乙方获悉的甲方的有关信息。

  3、有关合同履行的进度、过程及相关信息。

  4、乙方在原合同期限内按甲方要求从事产品设计与开发,乙方的设计开发成果及所有资料。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上述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利用上述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任何企业设计类似产品。

  2、当乙方结束在甲方工作时将所有与甲方有关的经营活动资料、记录、材料、文件、数据交给甲方指定人员。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并按该所有合同的总价的2倍金额,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本条上述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另行赔偿;

  四、其他约定

  1、本补充协议未涉及部分均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甲方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协议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保密协议书 篇4

  立协议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缘乙方可能成为甲方相关计划(「本计划」)之协力厂商,甲方可能将有关之机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为保护甲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约订如下:

  第一条、机密信息

  1、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许乙方知悉或取得之关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厂商或客户之任何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其是否以书面或电磁记录形式储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为进行本计划,于洽商过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关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厂商之业务内容、营销及产品开发计划及构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与其合作厂商合作之事实及其合作内容等,均视为甲方之机密信息,不论该等信息系以何种形式表达或附着于何种媒介之上。

  3、本协议书所称之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软硬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设计、及与产品制造有关之技术信息。

  4、本协议书所称之商业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价格、业务计划、营销计划、合作厂商数据、客户数据、人事数据、财务数据、以及双方为本计划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5、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项信息:

  ⑴、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已为乙方所知悉或成为公开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⑶、经甲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⑷、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甲方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信息。

  ⑸、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人应在法令所许可之范围内,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均仅得为评估或将来执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乙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职员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乙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后另有其它人员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亦准用上开程序办理。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者,甲方得随时取消、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间之合作关系、订单或契约,无庸对乙方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请求本协议书规定之违约金及其它损害赔偿。

  2、乙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时,应担保该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乙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乙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3、乙方同意,对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应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书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机密信息。乙方应采用下列两种注意义务之较高标准,并采取必要且适当之措施,维护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或

  ⑵、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义务。

  ⑶、如乙方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机密信息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当使用之机密信息,或防止不当使用之情形继续存在。

  第三条、本协议书之效力、权利归属

  1、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计划、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计划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亦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

  2、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其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标、专利、以及其它知识财产权等,仍为甲方所有。该等机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成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机密信息之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之权利。甲方并不因本协议书之签订而将甲方专有之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电路布局)权或其它知识财产权授权予乙方。

  3、非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制或影印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乙方应依甲方之要求,至迟于确定本计划不进行、合作关系完成或合作关系终止后、或于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之次日起10工作日内,由乙方负担费用,返还所有甲方机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制本及节录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将机密信息销毁或删除;乙方并应于销毁或删除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结书予甲方,叙明其已完成该事实。

  第四条、其它约定

  1、甲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负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机密信息予乙方之义务,亦不担保其因本计划所提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确性或合目的'性。乙方并明了机密信息必然会含有诸如印刷错误、计算错误、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错误。基于此,乙方如发现上开错误应主动通知甲方,以维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确性。

  2、于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书面之通知径行终止本合约:

  ⑴、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之任何约定。惟甲方如认定该违反系属轻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无法支付其日常费用、停止进行其惯常业务或申请进行破产或类似程序。

  ⑶、乙方将其现有资产超过50%部份,转让予第三人。

  ⑷、乙方为第三人并购或与第三人合并。

  ⑸、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二条第1项之规定者。

  ⑹、乙方或上开第二条第1项乙方在职务上或业务上知悉机密信息之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因涉及诈欺、虚伪陈述、妨害秘密或其它类似犯行而经司法机关追诉者。

  3、基于乙方充分认知甲方保护相关机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发现乙方或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有泄密情事,而拟透过财产保全、诉前责令停止侵害行为等保全程序或先于执行程序获得实时救济时,乙方同意免除并抛弃甲方预供担保之义务,甲方得仅以释明请求法院准为上开裁定。

  4、本协议书中任何条款倘相互抵触或与法令相抵触时,视为无效;其无效仅限于与法令相抵触部份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书之其它部份。

  5、双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具有合伙、雇佣或相互代理之关系。除就本计划正式签署采购、委托或合作合约外,双方为洽商本计划所为之任何讨论及机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释为双方已就本计划达成合意或承诺。

  6、本协议书权利义务之免除、限制、转让、增删、修正或修改,应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权之代表人以书面签署之文件为之。非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亦拘束任一方之继受人或财产管理人。

  7、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于生效日起5年内有效,乙方应依约负保密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业务关系之解除、终止、撤销、无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时,除应依法负损害赔偿责任外,并需支付甲方违约金计:人民币100万元整,乙方并应当承担甲方因执行本协议书之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9、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释及补充之;双方因本协议书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争议,应本诚信原则尽力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书于双方签署时即生效力。

  2、本协议书壹式贰份,每份皆为正本,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立协议书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为甲方公司员工。为做好甲方保密工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在任期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密标的

  (一)公司秘密(指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

  (二)甲方已经或即将交付给乙方、向乙方揭露或乙方知悉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面印有密件、保密、字样或其它同义之文字者);

  (三)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或主要利用甲方方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职务和成果;

  (四)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五)乙方对具体保密标的不能确认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查证,否则乙方应对所知悉的公司信息、资料等承担保密责任。

  二、乙方充分认知并同意甲方就上述秘密、信息资料及职务成果具有下列利害关系之全部或一部:

  (一)甲方对第三人依本协议具有保密必要或义务;

  (二)具有知识产权之价值或商业利益。

  三、除外规定

  下列情形乙方不负保密责任:

  (一)已公开为众所周知之文件或资料;

  (二)甲方书面同意公开者;

  (三)基于法律规定或法院的`判决、裁定而揭露者,但乙方应于揭露前告知甲方。

  四、使用限制

  基于上述之认识,乙方同意保密标的应仅限于为甲方工作或业务之目的于甲方之营业场所内或甲方同意之场所始得使用,不得使用于约定目的范围外或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而使用保密标的。任何未经甲方事前同意即向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揭露保密标的之行为,都将造成甲方严重损害。

  六、保密责任

  (一)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合理之措施维护资料之保密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交付或告知他人,如经甲方同意交付或告知他人时,应事先由甲方与该他人签订务款与本合约实质相当之保密合约。

  (二)乙方如发现保密标的遭受不合法的使用、泄密等事由或有发生上述情况之可能性时,应立即??甲方,并配合甲方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止措施。

  (三)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四)乙方因职务所获得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五)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六)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本条约定的单位内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得自行从事与甲方有竞争的经营活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支付乙方元补偿金。(涂黄部分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七、保密期间

  乙方离职之后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无限期的,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鉴于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上述保密义务,双方确认,甲方在向乙方支付薪资报酬中,已包含相应的保密费用,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外付保密费用。

  八、所有权保留

  (一)凡甲方交付予乙方之资料,其所有权仍属甲方,甲方得随时以书面通知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该资料,以及其所有之拷贝本。乙方依前段规定销毁该资料以及其所复制、影印、晒图等之复本时,应出具切结书保证已确实销毁;

  (二)甲方交付乙方之资料上所载专利权、著作权、营业秘密或技术秘窍系甲方或第三人所有;

  (三)甲方交付乙方文件或者资料,如含有任何可申请专利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者,乙方不得据为己有而申请或提供他人申请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四)乙方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九、资料返还

  乙方应于劳动全同解除时,或接到甲方通知时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交付乙方之资料、职务开发资料以及其所有之复制或拷贝本,不论系由甲乙所自行制作,均应返还甲方。无法返还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安装于硬设备之软件程序,乙方应即清除销毁,并出具切结书保证已确实销毁。

  十、非授权之意思表示

  甲方依本合约而交付或告知乙方企业秘密、文件或资料之行为,并非授权或让甲方所有文件或资料上所记载之专利权、著作权、营业秘密、技术秘窍或其它权利。

  十一、合意管辖

  关于本合约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有诉讼之必要,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二、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合同约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三)乙方离职后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作为补偿;违约金不足弥补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增加追偿要求,情况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竞业限制条款和义务的,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外,应向甲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增加追偿要求,情况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保密协议书 篇6

  甲方(项目负责人):王驰堂

  乙方(小组成员):方英军、王永双、孙古楼、刘经纬、崔秀芳、薛美玲、

  鉴于乙方在项目小组工作中,将接触并知悉甲方小组内部秘密,为了有效保护项目小组的秘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权利、维护甲方的小组内部秘密,明确双方的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一、甲方或甲方与第三方拥有的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软件和技术及与这些软件、技术相关的文件、资料。

  二、甲方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市场及销售计划、产品说明、设计、开发计划、竞争对手分析、商业金融规划、不公开的财政信息、客户及雇员资料。

  三、所有甲方认为有保密必要或只供甲方内部使用(不管是否属于甲方独家所有或甲方内部开发)的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公开信息或行业一般信息,以及在其它同类公司工作乙方也一样可以获得的常规知识。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一、本协议提及的“小组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小组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秘密。

  1、本协议所指的小组秘密包括:公司未对外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专有技术、会议纪要、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图纸、新产品开发情况、技术方案、模具设计、工程设计、车间平面布置、制造方法、评审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数据库、技术文档、样品尺寸、财务数据、采购信息、客户信息、规章制度、人事档案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的机密事项。

  2、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生产成本、负债情况、客户投诉、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

  二、乙方应对保守甲方公司秘密负有绝对的义务,并遵守下列各项: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项目小组秘密的秘密性。

  2、乙方不得将小组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确实因业务需要,需将小组秘密介绍给第三方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3、乙方不应到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参股这样的单位,但事先取得小组所有成员同意的除外。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小组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6、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将把全部在项目小组中所搜集的资料归还甲方,包括但不只限于文档、软件、软盘、各种形式的记录、数据、笔记及名片,乙方不能保存或向他人转让此类资料,同时亦不可以用做商业用途,除此之外不可以将本公司开发的项目或本公司认为属于机密的产品制作成光盘或利用计算机进行拷贝、复制、转移、租借或在未经本公司允许下私自开发公布本公司成形或正处于研发的产品或信息公布并透漏给同行竞争企业或非同行。乙方保证在离开甲方之日起一年内不可以任何形制进入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行业企业任职或与该企业发生其它形式的工作服务关系,不利用曾在甲方工作的身份,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在退职离开甲方一年内及甲方相应产品的开发期间,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关于甲方产品的技术信息。

  7、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后一年内负有不可泄露德朗能电池有限公司公司任何商业秘密资料和不可接触、使用任何涉及德朗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资料的义务。特别地,公司经理级和总监级以上干部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或辞职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予以立即更换并依法追偿相应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权利。

  2、 由于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为或保密不当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甲方会将乙方交由公司处理。根据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轻重分别采取调离涉密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置措施。

  3、乙方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四条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五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小组成员):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保密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需要保密的信息

  1.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提供给甲方注明为保密的信息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信息、协议、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都是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 保密责任

  2.1为避免泄密,双方应遵守:

  a. 甲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b. 甲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甲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

  c. 甲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

  2.2据本协议规定,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对该信息的保密期限为5年。

  3. 使用限制

  3.1甲方承诺仅把所接收到的本协议指定的保密信息用于作为域名注册和/或虚拟主机代理商/合作伙伴提供相应服务时使用,不能移做它用。

  3.2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

  3.3甲方保证不使用保密信息的`引申义。

  3.4甲方同意任何以软件、数据、或数据库形式传送的信息只能用于甲方所有的计算机系统。

  4. 其他

  4.1本保密协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适用法律管理和解释。签约双方均同意任何有关本保密协议的争议都无条件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XX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本协议不说明甲乙双方建立任何代理和合作关系。如建立代理和合作关系,需另行签定代理/合作伙伴协议。

  4.2本保密协议签定后立即生效,但对于以下情况签约双方都不负担责任:

  a. 乙方在正式书面通知之前发布的信息,

  b. 非甲方错误导致的信息公开,

  c. 在发布之前甲方已知道的信息,

  d. 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条件下甲方独立发现的信息,

  e. 由乙方在对信息发布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公开的信息。

  4.3本保密协议终止条件:违反本协议规定,且在一方(前者)发现并通知另一方(后者)后,后者于三天内没有能够改正。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面的未授权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单。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甲乙双方签定的相关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同时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

  4.4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各自的受益者,继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

  4.5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均有资格寻求针对违约的合法公平的补救措施。

  4.6本协议的条款只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修改稿方为有效修改。

  4.7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如果被认定是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该部分将从被认定时失效。同时甲乙双方应同意:

  a. 谈判确定尽可能接近原有条款含义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条款,

  b. 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4.8本协议包含了签约双方关于此类问题的相互理解和共识。

  4.9针对某一保密信息,本协议所指定的任何责任可以由乙方以书面声明放弃。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该书面声明影响。

  4.10本协议不说明签约双方建立了任何代理或合作关系。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保密协议书 篇8

  本人,于年月日起,受聘于四川中泰龙家具有限公司。任职,身份证号码:

  为保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的经营安全和利益,本人自愿严格遵守及在任何条件下不得泄露

  如下保密条款规定。其具体范围包括:

  一、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暴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经营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询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经营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二、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本人承诺,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上述文件资料,包括人事行政资料、工资资料、考勤资料、财务资料、商业秘密、工程设计资料及其它与公司利益有关的资料,均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打电话、传真、电邮、光碟、磁盘、打印资料等等,泄露给厂外第三方或公司内部的其他无关人员。本人进一步承诺,对本岗位的公司材料和资料及其相关的保存载体,如书面文件,电脑文件,磁盘等作适当的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上锁、加密码、存储于安全的电脑路径等措施以避免其他人轻易获取有关资料;并且在容易暴露在其他人的视线的环境下做适当遮挡或覆盖、在谈论中不向无关人士谈及上述有关资料的内容。

  如因本人泄露上述有关资料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本人自愿承担三万元违约金,如给厂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厂方可进一步追偿刑事及经济责任。

  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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