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书

时间:2022-04-04 19:05:18 保密协议 我要投稿

精选保密协议书模板合集八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一般协议书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密协议书8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保密协议书模板合集八篇

保密协议书 篇1

  甲方:公司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5)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部门或分公司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120%)。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人员保密协议书人员保密协议书。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七、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职员):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本人愿意在受雇期间或与公司终止雇用关系后的`任何时间不得泄露本协议规定,将任何商业秘密、保密信息或公司所有的资料不给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必须遵守的保密协议内容:

  一、客户名单、产品价格资料、供应来源、销售体系或计划。

  二、技术信息、程序、成分、系统、开发、设计、计算机程序、研究项目。

  三、工资明细、银行帐号、流动资金、现金状况、税务、海关清单、设备情况。

  四、其他业务上得到的信息。

  如违约以上内容乙方向甲方作为违约金支付10万元人民币,或解雇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篇3

  甲方:XXXX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关键岗位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目标任务、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促销活动、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员工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制度、薪资体系、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管理手册、流程、规则等内容。

  3)财务信息: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4)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C、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D、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E、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4)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然后返还乙方载体,此种情况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部门(主管、内勤、业务、财务、行政)涉及公司机密的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四、竞业禁止

  1、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地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3、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4、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5、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

  6、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虽未从事竞业但仍禁止在离职后两年内泄露在职时掌握的甲方机密信息。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根据不同岗位支付了岗位津贴50-100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和竞业禁止补偿。

  4、关键岗位人员辞职应遵守聘用补充协议有关辞职条款,应至少提前2个月,经理级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在同意乙方辞职后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视情节轻重,乙方支付甲方按岗位津贴10倍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等。

  4)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七、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受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或利用在职期间掌握的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资源,攻击甲方、诋毁甲方、破坏甲方公司形象,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八、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双方: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保密协议书 篇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保密项目: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 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印刷信息:

  包括印刷内容、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款所列。

  3、本条第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1套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A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1%作为损失赔偿额;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秘密信息,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秘密信息

  本协议所称的“秘密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秘密或秘密,并注明秘密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第二条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秘密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人民法院。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签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协议书 篇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证号:

  保密项目:

  项目组成员: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 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

  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 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 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 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 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 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 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7、 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5000 元的违约罚款;

  2、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款所列。

  3、本条第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________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1套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a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1%作为损失赔偿额;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篇7

  立协议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缘乙方可能成为甲方相关计划(「本计划」)之协力厂商,甲方可能将有关之机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为保护甲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约订如下:

  第一条、机密信息

  1、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许乙方知悉或取得之关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厂商或客户之任何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其是否以书面或电磁记录形式储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为进行本计划,于洽商过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关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厂商之业务内容、营销及产品开发计划及构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与其合作厂商合作之事实及其合作内容等,均视为甲方之机密信息,不论该等信息系以何种形式表达或附着于何种媒介之上。

  3、本协议书所称之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软硬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设计、及与产品制造有关之技术信息。

  4、本协议书所称之商业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价格、业务计划、营销计划、合作厂商数据、客户数据、人事数据、财务数据、以及双方为本计划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5、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项信息:

  ⑴、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已为乙方所知悉或成为公开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⑶、经甲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⑷、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甲方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信息。

  ⑸、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人应在法令所许可之范围内,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均仅得为评估或将来执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乙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职员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乙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后另有其它人员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亦准用上开程序办理。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者,甲方得随时取消、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间之合作关系、订单或契约,无庸对乙方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请求本协议书规定之违约金及其它损害赔偿。

  2、乙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时,应担保该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乙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乙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3、乙方同意,对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应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书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机密信息。乙方应采用下列两种注意义务之较高标准,并采取必要且适当之措施,维护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或

  ⑵、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义务。

  ⑶、如乙方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机密信息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当使用之机密信息,或防止不当使用之情形继续存在。

  第三条、本协议书之效力、权利归属

  1、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计划、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计划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亦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

  2、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其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标、专利、以及其它知识财产权等,仍为甲方所有。该等机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成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机密信息之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之权利。甲方并不因本协议书之签订而将甲方专有之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电路布局)权或其它知识财产权授权予乙方。

  3、非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制或影印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乙方应依甲方之要求,至迟于确定本计划不进行、合作关系完成或合作关系终止后、或于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之次日起10工作日内,由乙方负担费用,返还所有甲方机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制本及节录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将机密信息销毁或删除;乙方并应于销毁或删除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结书予甲方,叙明其已完成该事实。

  第四条、其它约定

  1、甲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负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机密信息予乙方之义务,亦不担保其因本计划所提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确性或合目的性。乙方并明了机密信息必然会含有诸如印刷错误、计算错误、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错误。基于此,乙方如发现上开错误应主动通知甲方,以维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确性。

  2、于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书面之通知径行终止本合约:

  ⑴、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之任何约定。惟甲方如认定该违反系属轻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无法支付其日常费用、停止进行其惯常业务或申请进行破产或类似程序。

  ⑶、乙方将其现有资产超过50%部份,转让予第三人。

  ⑷、乙方为第三人并购或与第三人合并。

  ⑸、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二条第1项之规定者。

  ⑹、乙方或上开第二条第1项乙方在职务上或业务上知悉机密信息之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因涉及诈欺、虚伪陈述、妨害秘密或其它类似犯行而经司法机关追诉者。

  3、基于乙方充分认知甲方保护相关机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发现乙方或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有泄密情事,而拟透过财产保全、诉前责令停止侵害行为等保全程序或先于执行程序获得实时救济时,乙方同意免除并抛弃甲方预供担保之义务,甲方得仅以释明请求法院准为上开裁定。

  4、本协议书中任何条款倘相互抵触或与法令相抵触时,视为无效;其无效仅限于与法令相抵触部份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书之其它部份。

  5、双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具有合伙、雇佣或相互代理之关系。除就本计划正式签署采购、委托或合作合约外,双方为洽商本计划所为之任何讨论及机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释为双方已就本计划达成合意或承诺。

  6、本协议书权利义务之免除、限制、转让、增删、修正或修改,应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权之代表人以书面签署之文件为之。非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亦拘束任一方之继受人或财产管理人。

  7、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于生效日起5年内有效,乙方应依约负保密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业务关系之解除、终止、撤销、无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时,除应依法负损害赔偿责任外,并需支付甲方违约金计:人民币100万元整,乙方并应当承担甲方因执行本协议书之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9、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释及补充之;双方因本协议书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争议,应本诚信原则尽力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书于双方签署时即生效力。

  2、本协议书壹式贰份,每份皆为正本,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立协议书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速记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速记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速记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电源插座、桌椅、会议流程、嘉宾名单。

  2.将座位安置在有利于记录的最佳位置。

  3.如现场允许,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4.甲方接到速记文件后,应及时检查文件是否完好。

  5.如会议时间较长应负责乙方速记员的工作餐,市区外应负责乙方的食宿和交通。

  6.若出现变故,应在速记服务开始前一天告知乙方。

  五、乙方义务

  1.保证提供约定数量的服务小组,并按时到达服务现场

  2.根据速记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记,并保证记录质量。

  3.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记录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但乙方尽量避免。

  4.速记结束后,乙方即将内容拷贝给甲方。

  5.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会议现场录音进行重新整理,乙方将无偿进行整理。

  6.对速记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

  六、结算

  1.会议结束后,甲乙双方确认速记服务的时长和费用。

  2.乙方在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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