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合同

时间:2022-04-27 20:34:54 合同书 我要投稿

顾问合同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顾问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顾问合同8篇

顾问合同 篇1

  甲方 :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技术总顾问,全权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时间。时间总计为期三年,自 年 月 日开始起算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 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技术开发成果奖励,按照每提供或研制开发一项符合市场推广标准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在根据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销售 个月后,确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按照双方在投入生产之前商定奖励金额支付。乙方不再要求该技术生产推广的利润中有任何分成或奖励。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 等技术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技术成果的标准要求及开发时间、验收。

  六、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乙方在 期间的生活费用,如电话费、住房费、生活费自己负担,因公出差费用由公司负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十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顾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全面推行零缺陷管理模式,兹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质量管理咨询顾问;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质量管理顾问单位,为甲方提供方案型的质量管理咨询和培训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年签订一次,到期可续签或终止。

  二、在签约期内,甲方享有_________ 企业会员的所有待遇。

  三、乙方提供质量管理顾问服务的程序是:

  1 、甲方现场的调研与诊断

  2 、制定整体辅导计划(其中针对关键过程实施改进的“专案咨询计划”另定服务协议)

  3 、协商制定全年跟踪辅导议程

  4 、实施顾问服务

  四、乙方提供质量管理顾问服务的内容包括:

  1 、现场的调研与诊断;

  2 、现场的培训与辅导;

  3 、免费的公开培训名额若干;

  4 、免费培养中国质量督导师;

  5 、免费的_________ 企业会员的待遇;

  6 、享有乙方其他服务的.优惠。

  五、甲方如因故变更双方已确定之“全年跟踪辅导议程”,应提前1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要求得到乙方的书面形式的确认;乙方须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按时完成所确认的咨询辅导项目,并出具书面意见。

  六、乙方将根据甲方的企业特点和咨询项目的需要安排合适的顾问团队开展相关工作,甲方应为顾问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协助乙方对其工作质量做出书面评估。

  七、乙方信守一贯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同意,绝不向第三方评价甲方。

  八、甲方为乙方开展各项咨询与培训活动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相关的信息资料,以便乙方为甲方提供量身定做的方案;甲方应安排专人加入到团队中,负责必要的沟通、联络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九、甲方尊重并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使用乙方的教材、书籍与软件中的任何内容,或用于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并愿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对于双方在签约期共同形成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共享,任何一方要用作商业用途,须取对方的书面许可。

  十、乙方保证派往甲方开展各项咨询、培训活动的顾问师均能遵守本协议,并愿意为此承担责任。

  十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顾问费用:人民币_________ 元/年,并承诺于签约后一周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十二、在签约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1 、不少于_________ 个工作日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2 、在乙方或乙方的地区代理举办的公开培训课程中,甲方可享有_________ 个免费名额(仅免学费、资料费);

  3 、购买乙方拥有知识产权的书籍、教材、光盘、软件时可享有_________ 优惠;

  4 、在乙方每年举办的质量督导师(qsa )特训营培训中,甲方可享有

  _________ 个免费名额(仅免学费、资料费);并可以优先参加注册质量经理、注册质量工程师的考试辅导,以及国际“质量mba ”的考试辅导,并可享有优惠。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或协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各方共同遵照履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根据项目进程和乙方要求,及时、全面、客观、合法地提供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有关文件、资料、信息,并如实陈述全部相关事实,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并保证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涉及的其他相关事实或陈述等甲方资信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客观。

  2、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建议和方案,应及时反馈意见和做出决策,并对乙方为项目实施而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积极配合。甲方须在乙方提出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则视为接受乙方方案。

  3、为乙方顺利完成本次独立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以及相关的后勤支持。

  第二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足够的勤勉和谨慎,为甲方提供准确、全面、充分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分析报告及实施方案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在甲方负责提供的基本文件、资料、信息、陈述或其他相关事实情况并无重大遗漏、违法与失实或不存在不可预见或未明确提前告知乙方可能影响本项目方案制定与实施的甲方未来相关事宜或相关因素的重大调整与情势变更,且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或政策背景和社会环境也没有出现重大变化的前提下能够得以顺利实施。

  2、乙方利用专业经验和应有的职业审慎,主持方案的设计、调整、培训等一系列工作,按照项目约定的时间规定完成项目。

  3、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为甲方提供以下咨询项目成果:

  第三条 项目时间

  本项目自20xx年 月 日开始,不迟于20xx年 月 日完成。整个项目周期大约为 周。

  第四条 项目费用与支付方式

  本咨询项目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提交 之日起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履行协议,按约定的时间提交相应书面工作成果并由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相应推迟付款日期;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未按期履行服务义务,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对未完成阶段扣除相应咨询服务费。

  第六条 保密

  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项目结束时,乙方应返还或销毁或妥善保管甲方为本项目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已掌握的上述信息应予保密,如需公开、援引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以下无内容,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分期付款合同法律顾问合同范本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顾问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因甲方在中国大陆房地产投资的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服务期限届满需要延期的,甲方应当最迟在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向乙方提出续约的书面通知;续订协议的相关内容由甲乙双方根据当时的情势另行约定。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 投资顾问服务

  2.1.1 投资前期的投资顾问服务

  2.1.1.1 受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集信息,进行市场调查,选择房地产开发的类型,寻找有利的投资机会。

  2.1.1.2 乙方根据其收集的信息和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围绕资金筹措、融资方案制定、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出具《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1.1.3 乙方协助甲方对《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2.1.1.4 乙方参与设计房地产项目投资架构和交易模式。

  2.1.1.5 乙方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并参与房地产项目投资谈判。

  2.1.1.6 乙方负责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并办理相关工商事务。

  2.1.1.7 乙方负责协调甲方同房地产项目所在地政府及房地产相关主管部门的关系。

  2.1.2 投资实施期的投资顾问服务

  2.1.2.1 受甲方委托,乙方起草拆迁安置与补偿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参与同原业主的谈判和法律文件的签订。

  2.1.2.2 受甲方委托,乙方参与“招牌挂”活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预登记和登记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1.2.3 乙方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建设、房地产销售等过程中需要的审批手续和相关证照。

  2.1.2.4 乙方协助甲方对房地产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2.2 融资顾问服务

  2.2.1 融资前期的融资顾问服务

  2.2.1.1 受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和投资可行性分析。

  2.2.1.2 乙方根据其收集的资料和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编制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2.1.3 乙方协助甲方制定融资策略和融资方案。

  2.2.1.4 乙方协助甲方对其房地产项目进行包装。

  2.2.1.5 乙方协助甲方设立项目公司或对已有公司进行规范化整顿。

  2.2.1.6 乙方负责筛选和推荐有实力和有意向的境内外投资者。

  2.2.2 融资实施期的融资顾问服务

  2.2.2.1 乙方协助甲方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推介和路演。

  2.2.2.2 乙方负责修改和优化融资方案。

  2.2.2.3 乙方负责起草《投资协议书》、《融资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2.2.4 乙方负责引见投融资双方或多方见面直接洽谈。

  2.2.2.5 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完成评估、审计、验证、法律等相关事务。

  2.2.2.6乙方参与融资谈判并积极促成投融资双方或多方签订《投资协议书》或《融资协议书》等其他法律文件。

  2.2.2.7 乙方负责督促投资方积极履行《投资协议书》或《融资协议书》的相关内容,争取资金尽早到位。

  2.2.2.8 乙方提供资金到位后的其他融资顾问服务。

  第三条 服务团队

  3.1 乙方至少指派投资专业人员、财务专业人员、法律专业人员、联络人员各一名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

  3.2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可以更换其他人员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

  3.3 甲方应当指定至少一名联络人员和乙方负责联络。

  第四条 服务流程

  4.1需要乙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的,甲方应当首先和乙方签订本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4.2 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材料、房地产项目详细信息和相关材料以及联络人员的联系方式,以方便乙方建立客户档案,及时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4.3 乙方联络人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向甲方负责人反馈上月工作进展情况。

  4.4 甲方或乙方或甲乙双方认为对方工作内容或工作进度需要调整的,应当积极与对方协商,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4.5 涉及到委托授权业务的,甲方还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其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权文件。

  第五条 服务费用

  5.1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投融资顾问费分为两种形式的费用:一种是固定的顾问年费;另一种是占募集资金一定比例的融资顾问费。

  5.1.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顾问年费为人民币拾万元整。

  5.1.1.1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年费人民币伍万元;

  5.1.1.2本合同签订后第6个月,甲方再向乙方支付顾问年费人民币伍万元,如果当时本合同已解除或终止,则免除甲方支付该部分费用的义务。

  5.1.2 募集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按照募集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按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5.1.2.1 募集资金在人民币伍仟万元以下部分的,按3 %支付融资顾问费;

  5.1.2.2 募集资金在人民币伍仟万元以上(含本数)壹亿元以下部分的,按2%支付融资顾问费;

  5.1.2.3 募集资金在人民币壹亿元以上(含本数)部分的,按1%支付融资顾问费。

  5.1.4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商业计划书》的撰写和编制费用不包含在投融资顾问费之内,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2 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主动安排接待的除外。

  5.3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和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代理等中介机构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经过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应当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银行开户相关信息如下:

  户 名: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帐 号: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必须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一切相关资料都是真实的、合法的。

  6.2 甲方应当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信息,便于乙方与投资者商洽有关事宜。

  6.3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相关主体或其房地产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投融资顾问合同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

  6.4 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投融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6.5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固定年费和融资顾问费。

  6.6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与乙方推荐的投资者接触并私下达成损害乙方利益的协议或承诺。

  6.7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没有续约的,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三年内,因乙方已经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促使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者达成融资协议的,甲方仍必须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数额的融资顾问费。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固定年费和融资顾问费等报酬。

  7.2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7.3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相关义务。

  7.4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报告相关事务的进展过程。

  7.5 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促成甲方与投资者签订相关协议。

  7.6 乙方应当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行事,除此之外,不得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或损害甲方利益其他任何行为。

  第八条 变更和解除

  8.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8.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2.1 乙方重大过错,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的(“重大损失”是指损失的经济价值在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

  8.2.2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没有继续履行必要的。

  第九条 保密义务

  9.1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9.2 甲乙双方应对投融资事项涉及的所有商业秘密保守秘密,除用于本合同目的外不用于任何其他目的,不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披露。

  9.3本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后,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继续适用,并无时间限制;除非该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晓。

  9.4 一方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之时不能预见、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出现的阻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所有事件。此种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国内或国际交通故障、政府或公共机构行为、传染病、民众骚乱、罢工和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其他情形。

  10.2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期间应中止履行并自动延期,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 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随后15 天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充分证据。

  10.4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案,并尽一切合理努力,将此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本合同第二条、第六条约定的相关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1.1.1 甲方没有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固定年费和融资顾问费的,经乙方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应当向乙方承担数额为未支付部分20%的违约金。

  11.1.2 除前款约定的情形外,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11.2 乙方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本合同第二条、第七条约定得相关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违约但相关义务仍然可以履行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11.2.2 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的,甲方同意不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减少或免除固定年费。

  11.2.3 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是于港澳台注册的法人主体或自然人的,应当同意本合同使用中国大陆的法律)。

  1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通知、送达

  13.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首页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将新的地址、电话或开户银行、账号书面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2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一般条款

  14.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修改或变更,甲乙双方应依修改或变更后的国家法律、法规更改有关条款,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甲乙双方皆有履行其余条款的义务。

  14.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终止。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栏)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基础管理、发展战略、组织管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与评选、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管理咨询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咨询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

  乙方提供的常年管理顾问服务分为日常管理顾问服务和专项管理咨询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专项的管理咨询服务。

  (一)日常管理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基础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管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与评选、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项方面的日常管理顾问服务。内容包括:

  企业基础管理:对甲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和管理流程的建立提供指导和咨询;

  企业发展战略:对甲方公司总体战略、发展战略(经营模式、管理模式与盈利模式)与竞争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指导和咨询;

  组织管理:对甲方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三定工作(定编、定岗、定员)、工作流程设计、组织创新与变革等提供指导和咨询;

  企业文化:对甲方公司的企业文化的建立和创新提供指导和咨询,包括企业愿景目标、企业使命、宗旨、经营理念、管理哲学等的建立和创新;

  人力资源管理:对甲方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岗位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与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创新,人才招聘与评选工作的开展及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提供指导和咨询。

  服务方式

  乙方保证每个月至少 天驻点在甲方公司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专用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乙方应参与甲方组织召开的有关公司发展方面的会议,每个季度至少一次,并建设性的提出咨询指导的建议和意见。

  (二)专项管理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1、管理培训。乙方为甲方提供现代管理观念、管理理论和管理与领导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服务。

  2、专项管理咨询。对甲方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对某个管理领域(基础管理、发展战略、组织管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等)取得重大突破,或需要对这个管理领域进行创新和变革时,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的管理咨询服务。

  服务方式

  对于管理培训和专项管理咨询服务必须另外单独立项,特别对于专项管理咨询服务还必须签署专项管理咨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顾问费用与支付方式:

  日常管理顾问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顾问服务的费用标准为 元/天(乙方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社会公开标准费用为3000~5000元/天)。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管理顾问服务,甲方应于每个月的月初向乙方支付日常管理顾问费用 元。

  专项管理咨询服务:

  1、管理培训服务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管理培训服务的费用标准为500元/小时(乙方为企业提供管理培训服务的社会公开标准费用为800~1200元/小时)。()对于已经在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专项管理咨询服务中明确界定的管理培训内容,甲方不必再向乙方单独支付管理培训服务的费用。

  2、专项管理咨询服务费用。对于专项管理咨询服务,按照在咨询项目的重要性与紧迫性、项目操作期限的长短、项目操作的难度、项目操作的最终效果等因素,甲方应以每月 万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项目咨询费用。专项管理咨询服务费用的支付必须在签署的专项管理咨询的补充协议中进行明确的说明。

  3、支付方式。专项管理咨询服务(包括管理培训)的费用每个季度末支付一次,支付的'标准的为这个季度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管理咨询服务和管理培训服务费用总额的70%,余下每个季度30%的专项管理咨询服务的费用,将在年底甲方对年内乙方提供的每个专项管理咨询项目的运行和相关制度实施的效果进行合理评估后统一支付。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管理咨询和管理顾问服务。

  1、2 要求乙方按时提供各专项管理咨询项目的方案,并对提供的各项方案享有完全知识产权。

  1、3 按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材料,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1、4 按时支付顾问费用。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按时保质保量向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2、2 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提出建议,可要求甲方另行提供必要的材料。

  2、3 按时向甲方收取顾问费。

  2、4 遵守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2、5 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四、合同的终止: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顾问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乙方提供管理顾问和管理培训服务的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且经过2次改进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时,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因以上原因终止,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发生在合同终止后的顾问费用,已经甲方确认的前期管理顾问服务和专项管理咨询的工作成果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顾问和咨询费用。

  五、协议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第一笔日常咨询顾问费用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3、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在协议书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6、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日期:

  日期:

顾问合同 篇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拟定收购兼并事宜的咨询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咨询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委托乙方处理与甲方收购兼并有关且需乙方处理的事宜;

  2、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向乙方提供为起草有关本次收购兼并咨询顾问报告所需的真实、准确、完整之文件、资料;

  4、按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5、对乙方所提出的建议书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责任

  1、作为甲方咨询顾问,向甲方提供有关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事宜的咨询顾问服务,比如:收购兼并前期与目标企业所在地政府、大股东及相关利益主体的协调,协助并购谈判工作,协助向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的申报工作;

  2、为甲方本次收购兼并提供策划、咨询服务,协助甲方拟定相关收购兼并方案,并就其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提交相关建议书;

  3、为甲方选择其他专业中介机构提供相关建议,就公司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和财务遗留问题的处理提供咨询建议;对其他当事人向甲方出具的文件提供咨询建议;

  4、对甲方本次资产重组的运作、信息披露等有关事宜提供咨询服务;

  5、对甲方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之关联交易出具咨询顾问报告;

  6、有义务在对甲方的经营、财务及法律状况进行调查中知悉的甲方非公开的有关数据及文件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7、指定专门人员,组建工作班子,从事上述各项工作。

  三、费用与支付方式

  根据本协议第二条所述之乙方责任(即工作内容),以及对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预算结果,并参照有关收费标准,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咨询顾问的咨询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咨询顾问费用分为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费用总额的50%,本协议签署后的7日内,由甲方将其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第二次,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费用总额的50%,收购兼并协议签署后的7日内,由甲方将其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背本协议第二条规定之保密义务,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2、若甲方违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支付义务,延迟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工作费用,则每日按所延付金额的.仟之五算罚息,直至实际支付止。

  五、甲方承诺

  经双方协商,甲方承诺以本次合作为基础,在甲方收购兼并项目中将选择乙方为主要合作伙伴。

  六、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有关开户银行及联络方式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XX年 月 日止,如需续签,应在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3、本协议双方的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执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7

  甲方 :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技术总顾问,全权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时间。时间总计为期三年,自 年 月 日开始起算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 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技术开发成果奖励,按照每提供或研制开发一项符合市场推广标准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在根据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销售 个月后,确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按照双方在投入生产之前商定奖励金额支付。乙方不再要求该技术生产推广的利润中有任何分成或奖励。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 等技术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技术成果的标准要求及开发时间、验收。

  六、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乙方在 期间的生活费用,如电话费、住房费、生活费自己负担,因公出差费用由公司负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十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顾问合同 篇8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专利服务范围

  2.22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 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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