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

时间:2022-04-29 06:43:09 计划 我要投稿

有关专项计划汇编10篇

专项计划 篇1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工作, 提高育龄群众避孕药具易得性,最大限度减少计划外怀孕和违法生育,有效控制性病、艾滋病的传播。从根本上控制计划外怀孕,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香格里拉社区计生办一直长期坚持不懈做好药具工作,着力加大以下措施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工作。

有关专项计划汇编10篇

  首先,完善药具管理服务机制。抓好药具发放渠道建设,确保畅通,服务群众。做好药具需求计划,在社区和流动人口中推行药具免费供应制度,扩大免费避孕药具发放规模,提高药具发放覆盖面,满足多层次育龄群众避孕需求。

  其次,要做好药具服务咨询随访工作。药具管理工作员主动了解育龄群众的避孕需求,指导随访并认真做好记录。

  此外,深入开展避孕药具知识宣传。普及避孕药具使用知识的宣传利用居民来社区办理户口、生育服务证、低保等各种手续的`大好时机,发放计生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材料建立多渠道药具发放新模式,更好地为育龄群众服务。

  最后,提高药具管理人员服务能力。药具管理人员通过定期培训学习公文写作、电脑网络、避孕药具使用方法等知识和技能。做好新婚、孕产期、哺乳期及重点流动人口管理对象妇女避孕节育地服务工作。

专项计划 篇2

  一、工作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实施,确保事业部在建项目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现场消防设施标准化,控制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保证消防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计划。

  二、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济南市安全文明施工图集》和集团《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指引》等规范标准为编制依据。

  三、检查范围:

  事业部在建开发项目及有关参建单位和人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检查小组:小组成员为事业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程部

  五、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责任制。

  2、消防安全目标管理。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防火技术方案。

  5、消防安全交底制度。

  6、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7、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8、动火作业制度。

  9、可燃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0、安全用电制度。

  11、班前消防安全活动。

  12、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1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4、消防安全平面布置图。

  2)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是否与平面布置图相符,是否畅通。

  2、现场防火安全标志、标牌、宣传标语的张挂情况。

  3、有无设置现场吸烟室,现场是否存在随意吸烟现象。

  4、材料是否堆放整齐,易燃易爆材料是否分类存放。

  5、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充足、分布是否合理。

  6、有无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人员准备情况。

  7、消防水源能否满足消防规范要求,消防泵专用电源,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口,并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管径不小于100mm。

  8、有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9、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有无明显划分,临设防火间距是否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10、宿舍、办公、生活区有无应急疏散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 否满足消防要求。

  11、临时用电是否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 一箱的规范要求,线路、配电箱与机具、设备的用电功率是否匹配, 现场是否存在违章用电。

  12、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 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13、宿舍住宿人员是否拥挤,是否满足消防要求,在建建筑物内严禁设置宿舍、食堂、仓库、配电室。

  14、宿舍内冬季取暖有电线路是否单独设置,是否满足用电功率需求。

  15、板房材质是否满足阻燃要求,是否检测合格。

  16、板房内是否存在生火做饭现象

  17、板房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18、板房地板是否使用木质材料。

  19、板房用电线路是否满足用电功率需求,是否安装过载保护功能、是否电缆线路穿管保护。

  20、板房照明是否使用36V安全电压。

  21、安全网是否满足阻燃要求,是否检测合格。

  22、脚手架的搭设,根据济南市建筑质安监站要求,不易使用竹芭。

  23、外墙保温作业是否按照外墙保温施工规范设置防火隔离带。

  24、现场废料、垃圾是否及时清理,是否工完料清。

  25、圆盘锯切割作业有无防护挡板,电焊机有无专用开关箱,电气焊高处作业有无防火接盘、有无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和安排现场监护人员。

  26、气瓶间距是否小于5米、距明火是否小于10米、有无隔离措施,氧气、乙炔瓶是否分类存放,乙炔瓶严禁平放,气瓶有无防震圈、防 护帽。

专项计划 篇3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奋斗目标,突破创卫工作的重点、难点,根据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会议精神和《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类推进”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思路,着力优化沿线市民生活环境,改善沿线城市景观,展示地域文化特色,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因地制宜确立建设标准和整治任务。通过整治,切实改变铁路沿线“脏乱差”现状,努力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综合整治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峰区铁路沿线和火车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 组 长:xx

  成员单位:石峰区公安分局 田心公安分局 城管局 环卫局 株洲北站 株洲机务段

  三、整治标准

  (一)铁路沿线

  1、铁路红线范围内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破旧建筑和乱拉乱挂现象;

  2、有专门清扫保洁队伍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制度落实,无垃圾(含建筑垃圾)、污水积存;

  3、绿化带整齐划一、疏密有度,无荒芜和损坏现象;

  4、建筑物相对整齐,立面粉饰一新或修建统一格式的安全隔离墙体;

  5、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

  6、无废品收购站、点。

  (二)火车站

  1、有垃圾专用设施,垃圾收集密闭化(有适量的垃圾箱及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粪便收集有专用收集车辆,并做到无害化处理。

  2、空气质量符合国家要求,有完善的监测材料,有明显的控烟标志和劝阻吸烟人员,无烟草广告。

  3、食品和饮用水卫生。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布局合理,生熟分开,餐具消毒,经营的食品索证制度健全,包装符合卫生要求,无过期、变质食品。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储水罐、加水车设施完好,有旅客饮用水处,饮用水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4、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场地,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5、公共区域实行24小时清扫保洁,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室内卫生达到“五净一整齐”。

  6、车站广场应绿化面积绿化率达到95%以上,场内无垃圾污水,无乱摆摊设点、乞丐人员、无乱搭棚亭、乱堆乱放,无乱停放车辆,无烟草广告等现象。

  四、整治时间、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3月下旬—4月15日)

  各牵头和责任单位组织摸底调查,列出清单,制定详细整治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16日—5月31日)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参与单位对照方案,按照各自分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整治工作进度及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区创卫办。

  (三)评估验收阶段(6月1日—6月6日)

  区创卫办组织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对整治区域开展全面评估与验收,对未达标的区域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按《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奖惩办法》启动有关处罚措施,确保整治按标准100%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整治任务作为当前创卫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抽调1—2名领导和足够工作人员,组成精干高效的`整治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专抓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

  一是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铁路沿线火车站专项整治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对行动快、任务落实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拖着不干的进行曝光。二是各单位在分段整治的同时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对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定期进行整治。三是不断探索和完善铁路沿线、河流及排水沟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

  (三)强化配合协调。

  整治工作涉及到单位、部门多,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安排,合理调度,各责任、参与单位要服从指挥,按照整治组的要求,保证人、财、物和工作到位,齐心协力开展整治行动。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应及时向区创卫办汇报。

  (四)严肃检查督办。

  铁路沿线和火车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检查、指导,抓好部门和单位责任制的落实。区创卫办将根据《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奖惩办法》对铁路沿线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专项计划 篇4

  一、工作目标

  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加强路面扬尘管理。禁止在禁燃区内燃烧秸秆、垃圾。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6%。

  二、组织领导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由镇创模领导小组牵头,各相关人员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月)

  对影响空气质量因素进行调查摸底,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8月)

  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本阶段整治效果应满足创模验收需要。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9月以后)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二)工作安排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详细摸排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增添措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施工扬尘等问题予以重点整治,切实解决问题,务求工作实效。

专项计划 篇5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减少城区噪声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市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规定并按照创模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在区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城区工业噪声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规范社会生活噪声排放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确保镇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2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7分贝以内。

  二、组织领导

  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由镇创模领导小组牵头,各相关人员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年2月)

  对噪声源进行调查摸底,并按噪声分类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年3月—8月)

  3、巩固提高阶段(年9月以后)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二)工作要求

  社区居委会、镇属相关部门要详细摸排集镇噪声排放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增添措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施工、文化娱乐、社会生活噪声问题予以重点突破,务求实效。

  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由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区三创办及区三创指挥部各级领导。

  四、整治内容

  (一)工业噪声

  (二)交通噪声

  (三)建筑施工噪声

  (四)社会生活噪声

专项计划 篇6

  湖南省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三大计划,分别是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湖南省今年调整了高校自主招生与“贫困专项”三大计划两者的投档录取顺序。湖南省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自主招生录取后进行,为准确测算高校自主招生录取时需要参考的模拟投档线,今年湖南省将先进行贫困专项计划录取(含贫困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再进行高校自主招生录取。

  具体为:需要政审、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27日,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其他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其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4日8:00-18:00,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投档前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可按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交报考申请,并逐级进行复核。经我省统一组织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与投档和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今年高考录取资格。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招生6万人,增加1万人。湖南省的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考生具有湖南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由湖南省一本院校(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8所)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依据教育部要求制定,不少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湖南省共有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参与招生。

专项计划 篇7

  1. 编制依据

  1.1西城区西便门东里1、9号楼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图纸

  1.2 国家现行有关试验的标准、规范、规程。

  1.3《西便门东里1、9号楼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1.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1.5京建法17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

  1.6京建法5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

  1.7京建质578号《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2.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旧楼改造工程,主要涉及实验大项为屋面保温材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及电线、砂浆、瓷砖粘接剂、网格布、橡塑保温、内墙涂料等。

专项计划 篇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二零零八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工程管理单位,河道采砂企业(个体户),水利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影响水利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专项整治排查范围

  全镇在建水利工程,各类病险水库,各类堤防和水域范围内所有河道采砂经营企业(个体户)。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7、检查施工作业现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8、各村(居)防汛安全责任制、渡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

  9、对病险部位巡视检查情况;堤身、堤基的质量安全及堤防维修养护情况;堤身及禁脚范围内生物危害情况;堤岸的稳定和崩岸情况。

  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二零零八年4月15日至12月30日,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8月1日):根据统一部署,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村(居)的水利工程、河道采砂进行调查摸底。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检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实施重点整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30日):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安委会,并迎接各级督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镇政府成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伦建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的同时,也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要着重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检查、总结交流等方式,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治理资金、责任人、措施、时限和监控措施。

  (三)完善制度,务求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涉及面广、关联性强、任务艰巨,在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搞好舆论的监督。

专项计划 篇9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建设厅和市建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如在防高坠方面,加大了施工现场钢管脚手架的推广使用,架体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在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各种证件齐全、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用电方面,基本淘汰了木质电箱,做到了“三相五线”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专项治理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今年我市建筑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省建设厅《二○○四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20xx年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除继续开展对施工围墙、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外,还将开展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和市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为:

  一是塔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实行“一机一档”;

  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拆模前,其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

  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钢管脚手架专业搭设的覆盖面;

  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动房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措施方案;

  五是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管,要把市政工程纳入安全报监和监理的范畴,市政土方和管线敷设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三、实施综合治理,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要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应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报监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责任人落实等作为安全报监审查的一项重点内容;

  三是要与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的,一律不得申报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

  四是要与事故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加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度,特别是未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计划 篇10

  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素质,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按北京市房山城建集团及上级各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项目部“农民工夜校”专项培训计划。

  一、组织培训形式

  1、项目部选派一名主要的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农民工夜校”事宜,另外配备一至二名讲课老师。

  2、各施工队要安排一名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对的施工人员的日常学习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

  1、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相关文件;

  3、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知识等。

  6、公司、项目部制定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三、培训学时

  1、对每一位农民工培训的时间为每月、每人不少于二次(四个学时),并做好记录。

  2、每月1-4日晚7:00-9:00对木工、瓦工培训。

  3、每月5-8日晚7:00-9:00对钢筋工、焊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4、每月9-12日晚7:00-9:00对水暖安装、电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5、每月13-16日晚7:00-9:00对油漆工、抹灰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6、每月17-22日晚7:00-9:00对教授级搭设人员、起重及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四、组织管理

  项目部设立专人负责对农民工培训工作,将分期分批对农民工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备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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