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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事档案存放地点

时间:2022-11-24 21:10:15 人事档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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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事档案存放地点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企业人事档案存放地点,希望能帮到你。

企业人事档案存放地点

  企业人事档案存放地点

  因为刚毕业,涉及到档案存放的问题,之前自己也是迷雾团团,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后,众说不一,不能很好的解决疑问,现通过权威资料读阅后将个人总结通过问题解答的方式一一列出。希望能对现在对于档案问题心存疑问的毕业同学提供帮助:

  1、什么是档案,档案对于一个人有什么用?

  简单的说,个人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生命轨迹的缩写,是用人单位了解一个人情况的非常重要的资料,也是一个人政治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可小看和忽视。一个人只要需要工作、需要生活,就离不开与社会上一些单位、一些部门、打交道,建立起个人档案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社会的需要,更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这是单位或企业了解一个人的重要手段。而档案大部分时间自己是看不到的,都是由相关部门进行托管。档案对于工作的人来说是计算工龄的一个重要凭证。如果你以后有机会进国企,人事单位或者打算考公务员,考研,档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材料。

  统招统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毕业时,要签订三方协议,学校根据三方协议为学生办理派遣手续,并将学生档案转到派遣单位。在派遣过后有一年的见习期,期满后身份变成正式的国家干部身份。这时候的.档案变成了人事档案,可在人才市场上流动。

  非统招统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成考、自考等社会性质),由于并不调取考生的学生档案,所以档案很有肯能在高中所在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这种类型的学校在考生毕业后发的档案为学籍档案,要与高中时的档案合并,不合并也没太大关系。这种学籍档案,拿在自己手里也没关系。

  千万要记住,学生档案和人事档案不能自己保存,否则档案不被承认。需要人才中心,劳动局,街道办事处,人事局,职介等能够存档的机构。

  2、毕业后档案都可以存放到哪里?

  学校、生源地人事局、人才市场、劳动局,街道办事处,职介

  3、存放地点的选择和利弊?

  生源地人事局:若你所就读学校就是你的招生源地,毕业前工作无落实,则档案由学校寄往当地市人事局,若你不是学校所在地的生源,毕业前工作无落实,档案发回你生源地人事局,返回原籍一般是市级教育局外省的就是省教育局。

  街道办事处:档案在街道的话,一旦有单位录用你需要调取档案的话比较的麻烦。而且档案放在街道一样要交存档费用。

  学校:一般学校都是毕业后两年,两年后如还没单位接收就和户口一起打回原籍了,打回的过程中很容易把档案搞丢。

  公司/单位:现在一般公司都是把员工档案统一放在公司所在区的人才市场的,你要是换工作的话还是要新公司开调档函调到新公司放档案的人才市场如果有可能,档案还是不要归公司管理,因为如果你是个人才或重要部门的话,走的时候档案很有可能被公司扣留。

  人才市场:人才市场在择业期限内,一般免费保管,超过择业期,则收取一定费用。具体费用120——200/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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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范例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 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 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 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

  (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

  (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

  (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 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四、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五、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编制销毁清册。

  六、人事档案存放应配备档案库房、档案橱窗等设施。档案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尘、防污染。

  七、人事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方能入卷存档,不得直接入卷。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校对工作。

  八、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第八条 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传递

  一、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应由部门出具证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公司级领导、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可不经审批查阅员工档案。

  四、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职工档案的情况做好记录。

  五、档案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提交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六、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七、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

  八、员工被任免中层以上职务,应在任免职务后一个月内移交其档案。

  九、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已办理离公司手续者,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通讯或派专人送取,并履行登记手续,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十一、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员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第九条 新接收档案,档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接收档案后,应将基本档案资料录入计算机内。员工调出,档案材料转出时,应从计算机内注销员工基本档案情况。

  第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第十一条 本管理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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