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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

时间:2023-05-25 17:24:33 兆波 人事档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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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精选11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精选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精选11篇)

  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 1

  一、查阅人事档案应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

  二、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须经办领导审核同意,并在"审批表"备注栏内写明原因,用毕立即归还。借阅单位应对档案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给无关人员翻阅。

  三、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四、查阅、借用人事档案,均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折叠、抽换和损坏。

  五、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审批后才能复制(拍摄)。

  六、凡查阅档案完毕,应办理利用档案登记手续。

  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 2

  一、利用档案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因特殊情况确需借阅者,须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并根据需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二、部内人员借阅档案,也须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涉密文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借阅档案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天,到期后仍需利用的.,须向档案室说明理由,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四、本部门档案一般不对外开放,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有区级及区级以上单位的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五、退回借阅的档案时,收卷人应当面核点无误后注销,如发现有缺页、缺卷应立即追查处理。

  六、借阅者要爱护档案资料,并注意保密。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注、污损、折绉。对批准摘抄、复制和借出的档案,不可私自公布、翻印、转借,如有违犯上述规定者,按《档案法》依法处治。

  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 3

  (1)借阅的`档案资料,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带出,只准在办公室内查阅。

  (2)借阅的档案、资料需摘录时,需经管理人员允许,资料应摘录在工作手册上。

  (3)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图点、划道,注字、涂改和折页等,严禁把档案、资料弄脏损坏。

  (4)借阅人员要爱护办公室内的物品,保持安静,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5)如因特殊情况,借阅的档案需要带到单位外,应妥为保管,不得损坏丢失。不准私自转借他人。借出档案、资料要按时归还,如因故不按时归还,应电话联系延长时间,并在借出档案、资料手续单上注明延期归还时间。

  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 4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审计工作保密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国家机密,确保档案保密安全。

  二、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私自复制档案材料。

  三、借阅档案的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查阅案卷的内容。

  四、确应需要查阅机密档案,必须由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在档案工作人员陪同下查阅。

  五、机密档案要妥善保管,加强保密措施,发现丢失、泄密等问题,要立即报告,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 5

  一、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保存期满的各类档案按时组织鉴定、销毁。

  二、档案的鉴定工作应在分管局长领导下,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主任、档案工作人员和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三、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许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两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四、销毁的档案须在案卷目录中注明,销毁清册应永久保存。

  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 6

  一、本局人员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或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局主管领导审批,进行登记后,方可查阅。

  二、借阅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抄录、复印和拍照,因工作需要时,须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相关业务科室和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月,并按时归还。如确需继续使用者,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机密和声响档案一律不得借阅。

  四、借阅人员要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严禁在案卷上勾画、涂改,不得污损、抽页、拆卷、转借及遗失,并应对所借案卷内容注意保密,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档案法》追究责任。

  五、归还档案时借阅人员应向档案工作人员反馈利用效果。

  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 7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武汉理工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可以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

  三、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须经学校外事部门介绍以及档案馆负责人同意。

  四、利用本馆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须经档案形成部门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涉密档案资料按《武汉理工大学秘密资料管理办法》查阅利用。

  五、档案利用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利用者姓名、单位、利用目的和内容等。

  六、档案利用者须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翻阅其他与所查内容无关的档案,严禁涂改、污损、抽拆和增删档案内容。

  七、本馆档案原则上限馆内查阅,一般不外借。校内有关部门确需借出档案时,须持有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借阅申请,经档案馆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出两周,不得转借。需要续借应持档案到档案馆办理续借手续。借出档案者须对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负责。

  八、档案利用者需要复制档案的,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加盖本馆档案证明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九、查阅利用档案用于公益目的的,本馆不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本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赠的档案,本馆无偿和优先提供。

  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 8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机关档案工作制度。

  二、收集、整理和保管本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资料,监督和指导机关各科室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熟悉所保管档案情况,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及时准确的提供档案、资料,为领导决策和审计工作服务。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负责档案资料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五、对档案的收集、移交、保管、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档案部门。

  六、按照有关规定对保管的档案定期鉴定和销毁,并向县档案馆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 9

  档案是我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当前和今后工作查考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宝贵的文化财富。因此,爱护档案资料,人人有责,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切实保证其完整与安全。

  一、档案员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经手查找调卷,督促借阅者履行手续,无关人员非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档案室开箱取阅材料。

  二、凡借阅档案资料者,均要按照《查阅档案资料登记卡》的.栏目进行登记,本校人员调阅其业务范围的档案材料,可直接由档案员提供,借阅非隶属业务范围的材料,需经办公室主任或校领导批准才能调阅。

  三、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必须持借阅单位的介绍信,经本校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但一般不外借。

  四、借阅者要确保档案材料的机密与安全,不得折绉、污损、拆散、私取或裁剪档案材料或在文件上划线、圈点、打叉、涂改等,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五、借阅者未经本校领导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摘录翻印、复制或公布档案材料。

  六、借阅者均要在档案室内阅读,严禁带到公共场所阅读,如有违反或遗失,要追究责任。

  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 10

  1、档案属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部门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人事档案的借阅制度 11

  一、本校教师、职工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的阅档单。

  二、本校学生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生证及学生科的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借出。

  三、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必须持有本人单位介绍信,并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利用。

  四、利用档案人员一律在档案室阅览,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需经分管校长同意,并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且限期归还。

  五、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经档案室主任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并按期归还。

  六、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涂改、损坏、私自抄录、复印、圈点、批注等。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归还的'档案,如有破损、丢失、涂改等情况,立即追究责任,并向档案室主任报告。

  八、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应以引述或节录档案原文为主要方法,并仔细校对、审查、加盖公章,确保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九、查(借)阅档案及归还档案,均应在档案查阅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对重大或重要项目的查阅,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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