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考勤制度

时间:2022-05-18 15:57:24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中心考勤制度

为确保“中心”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中心考勤制度

一、“中心”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制度。窗口工作人员每天分三次指纹录入签到,其中,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上、下班各一次,不得代录入。

二、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串岗、溜岗、打游戏、看电影、吃零食,严禁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包括带小孩)带入办公区。

三、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上班时间擅自脱岗,超过1小时视为缺勤半天。

四、审批事项确须到现场勘察的,由窗口负责人按报告程序,履行报告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未经同意视为擅自离岗。

五、严肃请销假制度,因故请假的,需按规定程序报批。请假半天以内的,由窗口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审批服务科考勤员(于海波)批准;半天至一天以内报审批服务科科长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报 “中心”分管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报中心主任批准。各类请假手续均及时送服务科备案。

六、各类请假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内部不能调剂的,应由窗口部门及时安排顶岗人员,保证窗口有人在岗。

七、各类请假必须经批准后方能离岗,严禁捎假,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八、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者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取消“中心”年度评优、评先,并通报单位作相应处理。

九、审批服务科负责工作人员出勤的日登记、月统计,月末将结果进行汇总存档,作为月(年)度考核依据。

十、中心领导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其抽查。

十一、有下列特殊情况不记迟到、早退:

(一)对需接送7岁以下小孩入园的,允许下班提前30分钟,有此情况的人员应书面报告中心审批服务科备案,审批服务科要严格把关。

(二)哺乳期内需给婴儿哺乳的人员,允许上、下班时间推迟和提前半小时。

十二、本考核勤制度由“中心”审批服务科负责组织实施。

十三、本考核勤制度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本考勤制度从20xx-x年1月1日起执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中心考勤制度。

【中心考勤制度】相关文章:

行政服务中心考勤制度范本03-11

酒店考勤制度04-05

企业考勤制度04-10

会议考勤制度04-12

教工考勤制度04-01

工厂考勤制度03-31

严格考勤制度05-30

学生考勤制度12-26

打卡考勤制度11-28

考勤制度的通知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