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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质量安全事故的反思

时间:2022-05-22 17:38:15 事故反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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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质量安全事故的反思

据介绍,日前住建部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各级住建部门深刻吸取“7·23”甬温线动车追尾等事故教训,做好保障性住房和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在内)的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坚决遏制重大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据了解,从7月底开始至9月中旬,住建部将以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重点,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

对质量安全事故的反思

大检查,又是大检查,这是真正的“中国特色”,大检查总是在出了事之后。温州动车事故后要发起铁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吉林大厦和上海高楼火灾事故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北京奥的斯电梯事故发生后就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伊春坠机事故发生后民航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三聚氰氨、“染色馒头”、“墨汗粉条”、“瘦肉精”等事件发生后全国各地启动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前几年频发的特大矿难发生后立即频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年年大检查,年年出现大事故!

自从懂得管理的皮毛后,我就对这类“突击”、“大干苦干100天”、“大检查”的作风既厌恶又蔑视!且自幼就见识并体验到了这种“一阵风”、“运动式”的做法,还见到了那些撞上风头而倒霉的人。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曾经断言:“一个管理得好的企业总是没有激动人心的故事发生”,海尔也说:“企业每天都没有惊天动地的事情发生,这才是正常的、成功的。”什么时候中国才能把这种“大检查”变成每个责任者每天都应该认真去做的日常工作?什么时候中国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正视并下定决心解决这些问题?仅靠这种“大检查”靠谱吗?

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发生24小时后,铁道部党组书记、铁道盛光祖宣布要发起一场持续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个人疑问:为什么不宣布发起一场持续100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这是盛光祖上任后掀起的第二次安全大检查。今年2月15日,盛光祖到任铁道部的第三天,即掀起了一场为期一个半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也是高铁线路。

但是,始于2月份的这场运动式的安全检查活动,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就在检查期内的3月24日,一列从武汉开往合肥的D3070动车组因供电线路故障,晚点两小时。检查期后,高铁事故仍未完全杜绝。4月15日和17日,合武客运专线上再度发生供电接触网故障。

随着6月30日京沪高铁开通,高铁安全又有了新焦点。这条仅耗时两年多即告建成的高铁,开通后便故障不断。据媒体公开报道,从7月10日到14日,四天发生四次故障,其中近三起事故系雷电导致供电系统失效,据不完全统计,从开通至今,京沪高铁已经累计发生五次大的行车故障。

安全大检查——这种内部整改的抓安全方式在铁道部由来已久。

早在2014年胶济铁路4·28火车相撞事故发生的次月,时任铁道刘志军随即开展了安全大反思、大检查活动(铁道部4月29日5时召开全路运输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4·28”胶济线旅客列车特别重大事故的重要批示和重要指示精神。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动员全路广大干部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杜绝严重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稳定铁路运输安全局面);仅一个月之后,广西柳州再度发生列车脱轨事故,导致4人死亡,此时,铁道部的安全大检查仍未结束;2014年,湖南郴州发生的“6·29”列车相撞事故后,铁道部同样开展了类似的安全大检查。

从2014年到2011年,几乎每年铁道系统内部都要进行安全大检查,但温州动车追尾事故还是发生了。每次事故相关领导在大反思时都表示要杜绝严重事故的再次发生,接着就是事故用事实来“打领导的脸和嘴”!这种内部监督的失控,最终凸显了外部监督的必要性。

住建部闻风而动,宣布将开展建筑质量大检查,好一个“吸取动车事故教训”!的确,建筑质量问题的症结与动车事故所代表的问题有异曲同工之处。

我们先看一下铁道部的“牛黄狗宝”,很多有识之士分析道:

铁道部“集路网垄断者、主导运输商、价格制定者、运行总调度、行业管制者和行政性执法者多重角色于一身”,至今“铁路部门最基本的财务信息仍不透明”。

这样一个机构,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规则的执行者,还是规则的游戏者,而且是唯一的游戏者。

我们发现铁道部一是集各种资源于一身,二呢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在这样一种机制下又如何实现有效监督,保证不出经济问题甚至安全问题?

建筑行业的体制弊端与铁路行业何其相似?中国现行房屋质量检验状况:房屋施工质量由开发商组织自己选择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方四方共同验收(四方核验),实际上等于开发商自检,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验收程序是否合法,并不对具体验收结论承担任何责任。而由开发商组织的房屋验收缺乏必要的细致的检验和复核,并且是由开发商自己请的“伙计”进行自行验收,他们既是实施者,又是验收者,相当于自查自纠,对于大的问题和涉及到开发商利益的问题一般都是得过且过,很难做到严格按规范评定验收。

显而易见,如果不从体制上动手术,以上谈论的类似问题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的,按下葫芦浮起瓢,“动车”、“楼倒倒”、“楼脆脆”、“钱三桥”等各种重大事故、质量问题仍会再次爆现。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体制问题涉及到各方面、各部门、各阶层的既得利益和历史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得了的,道路是复杂的、曲折的、漫长的。

那么,除了勒令相关单位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细处,并长期坚持下来,政府还能做些什么呢?难道只有“耐心”等待历史的进步、改革的进程吗?

我觉得政府至少可以做的,正如上面所说“内部监督的失控,最终凸显了外部监督的必要性”,政府至少可以扶持外部的监督力量,重视和扶持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和发展社会的第三方检查、监督力量。我想这比单调而无奈的“大检查”要有创意得多吧?

例如,对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检验,律师建议授权第三方检验:

陕西高谨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谨表示,分户验房确实进步了,但让有着利益共同体的建设单位自建自验,有可能使这种验收方式流于形式。目前,商品房安全质量问题基本一直处于盲区,要想真正落到实处,监督机制还得加强。高谨表示,分户验房有利于提前杜绝房屋质量问题,但政策落到实处,必须要有强制性管理手段,必须要有立法依据。她建议授权第三方去验房,这个第三方既要有民间的成分,又要有专家组成的专业队伍,还要有政府相关部门,三方聚在一起力量会更大,监督力度也会更有分量,才能真正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利益不受损,给出的验房结果也应该更具说服力和可信度。

最后,预祝我们早日走出“年年大检查、年年大事故”的令人疲惫无力的“迷魂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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