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事故反思

时间:2022-05-23 12:26:45 事故反思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煤气事故反思

4月11号上午,北京朝阳区和平街某小区发生的煤气管道爆炸又一次警醒我们:发生爆炸的楼房一角整体坍塌,旁边的建筑物也受到严重损坏,已造成6人死亡。关于爆炸的原因,官方正在调查,尚没有统一说法,但根据媒体记者的采访,该小区的居民在前几天就闻到浓烈的煤气味,已向燃气公司报修,燃气公司也派人进行了维修,但结果没想到维修后没几天就发生了爆炸事故!无独有偶,当天下午,新疆乌鲁木齐八钢4管区也发生了一起煤气爆炸事件,楼房墙体局部被炸塌,多人受伤。这些消息让人非常揪心,但在悲伤之余,我们需要深刻反思、总结一下这类事故中血的教训:燃气管道爆炸是谁之过?以后怎样才能避免发生类似的事情,不要让悲剧再此重演?  

煤气事故反思

从燃气设施的建设者,到燃气的经营和服务者,再到燃气灶具的安装和维修者,最后到燃气的用户,都涉及燃气安全,一环扣一环,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那么,各个环节的参与者应承担什么责任呢?根据国务院2011年3月1日刚开始实施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我们这里来了解一下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责任。 

首先,燃气经营者的责任。《条例》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

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燃气经营者应当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据此,燃气公司负有对小区公共区域的燃气设施,包括燃气管道等进行维修检查的义务,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但此规定存在几个问题:第一,燃气公司仅对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即公共区域的燃气设施承担责任,那业主专有部分以内的燃气设施由谁负责呢?如果用户家里的管道、灶具发生泄露,该找谁维修呢?《条例》对此没有规定,我们知道,对燃气设施的维修检查需要非常专业的技术且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显然用户不具备这种技能,也无法承担这种责任。 

第二,“定期安全检查”到底是多长时间进行一次?《条例》对此规定比较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说给了燃气经营者太大的自由裁量权,一个月一次是定期,一年甚至十年一次也是定期。 

第三,燃气管理部门是否在监管环节存在缺位?作为管理部门,应对燃气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据报道,这次发生爆炸的楼房属于老旧建筑,在燃气泄露很严重居民已经报修的情况下,仍然未能避免惨剧的发生。当然,我们首先需要反思:燃气公司是否对该小区的燃气设施尽到了维修检查的义务? 

此外,燃气公司应制订好发生重大燃气事故后的应急预案,在爆炸事故发生第一时间采取紧急应对措施,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并对事故原因及时进行公布。这次事故发生到现在已两天,但燃气公司却没有任何回应,这凸显出燃气公司在危机应对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 

其次,燃气用户的责任。《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这一规定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如果用户不遵守安全使用规则,例如使用假冒伪劣燃气灶,或是橡皮胶管老化破损造成漏气的,应承担什么责任?《条例》对此没有规定,显然在用户使用这个环节责任不明确,这导致很多用户在实际生活中无视法律的规定,增加了安全隐患。第二,如果出现用户不遵守安全使用规则的情况,从立法的角度考虑,燃气的管理部门、燃气经营者应采取何种措施予以监督、补救呢? 

笔者认为,《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燃气管理,保障了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但为更好地执行该《条例》,各地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对条例中“定期安全检查及检查范围”等做出详细规定,使法律的规定更具有操作性。笔者相信,如果对燃气设施的日常维修检查以及使用安全都形成常态化机制,并通过法律明确各方的责任,燃气管理部门、经营者、还有燃气用户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信会极大地降低发生燃气爆炸的危险,我们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就都有了更多的保障。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煤气事故反思。

【煤气事故反思】相关文章:

事故反思报告事故反思范文03-27

事故反思05-05

事故的反思04-18

企业煤气中毒事故成因有哪些及防范措施04-07

事故反思的范文03-30

事故反思总结04-04

关于事故反思02-17

地铁事故反思03-24

生产事故反思01-28

关于事故反思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