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卫生制度>《农村环境卫生制度

农村环境卫生制度

时间:2022-03-22 17:35:30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农村环境卫生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需要和领导组要求,特制订督查工作制度。

农村环境卫生制度

第二条 督查人员由岢岚县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组领导成员组成,共分四个督查组,分别负责四大-片区的督查任务。

 第三条 督查内容为乡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存在的问题;经整治后出现的反弹苗头;乡镇、村落实各项创卫任务的进展情况;乡镇村在创卫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

 第四条 督查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个督查组到乡镇、村查每周不少于三次,每个督查组集中督查讲评每周不少于一次。

第五条 督查与工作组交办的督查任务相结合。要把交办任务落实情况经常与一线人员沟通,对未完成件做好催办,已完成件要防止反弹。

第六条 每个督查人员配备一本督查日记,详细记录督查的时间、地点、参巡人员、存在问题、交办意见、办理结果等详细情况,有疑难问题要写成书面报告,提交工作组领导处理。

第七条 每个督查人员要既当督查员,又当调研员、宣传员、联络员。

第八条 发现一般性的问题,根据管辖责任分工,由督查员直接向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提出口头督查意见,并作出书面记录,下发《督查通知书》。

第九条  发现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向乡镇领导组提出整治意见,并作出书面记录并下发《督查通知书》。

第十条 有需要各部门单位联合整治的,写成书面报告,提交领导组采用交办书形式处理。

第十一条 督查组在每周例会上就督查情况进行督查讲评, 汇总情况在简报上通报。

第十二条  对屡次督促仍无改观的问题,由领导组向创卫指挥部汇报、通报批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等办法处理。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农村环境卫生制度。

【农村环境卫生制度】相关文章:

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制度04-18

农村环境卫生清洁制度04-14

农村环境卫生清扫制度04-17

农村环境卫生考评制度范文04-06

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制度04-17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07-28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04-14

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条例04-06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1篇02-08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1篇)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