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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人事办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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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人事办工作总结

榆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县人大人事办工作总结

——2014年5月21日在榆社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榆社县人大会主任    赵向平

各位代表:

我受榆社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十四届人大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也是全县上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全力实施“十一五”规划,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和“富民强县和-谐榆社”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县十四届人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的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继往开来,开拓进取,为推动全县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榆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协助筹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积极贯彻会议精神,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

2014年,会积极协助筹备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我县历史上第一次以名义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对于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是我县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会议取得了两项重要成果:一是出台了《中共榆社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会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发挥县、乡人大代表作用,切实加强县、乡人大的自身建设等提出了具体措施,是今后一段时期开展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二是印发了《榆社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度汇编》,该制度汇编共有29项工作制度,是依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充实和完善创新。这部工作制度汇编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法律、法规,在榆社行政区域内的具体实施办法。在榆社范围内对于坚持和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进一步明确县人大及县“一府两院”的法律地位和行为规范,具有法律效力,为人大及其会依法履职奠定了基础。

会积极贯彻落实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开展工作,继续坚持重大事项向请示汇报制度,在依法履职中坚决贯彻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自觉把依法行使职权与坚持党的领导统一起来,把依法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统一起来,完善工作制度建设,确立规矩,明确职责,正确摆位,依法站位,听人大该听的,说人大该说的,做人大该做的,既不越权出位,也不失职缺位,既要领会和贯彻党委意图,又要关注和反映群众意愿,坚持听党领导不打折扣,听一件,做一件,件件到位;为民说话不打折扣,说一句,是一句,句句落实;使权履职不打折扣,合法度,顺民心,务求实效,切实为协助、支持政府推动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支持法检两院为我县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保驾护航,发挥了人大应有的作用。

二、以创新的精神,依法行使监督权,监督实效明显增强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人大及其会的一项重要职权。2014年是《监督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十四届人大会依法开展监督的第一年,会坚持把增强监督实效作为监督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工作思路,以创新的精神,不断推动监督方式、监督程序和监督手段的创新,以创新监督促进监督实效。一年来,共听取“一府两院”6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了3次集中视察,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了环保执法检查和劳动法执法检查等3次执法检查。

(一)严格法定程序,监督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

会按照《监督法》,结合我县人大工作的实际,制定出台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程序》、《关于计划和预算监督的若干规定》等6项监督工作的专门规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程序》强化了对“一府两院”提交工作报告的程序与时间要求,规范了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行为,维护了法律和人大监督的严肃性。计划和预算是关系全县发展和人民福祉的两项重要工作,加强人大及其会对计划和预算的监督,是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推动科学发展的主体作用的必然要求。《关于计划和预算监督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对计划和预算的监督,为县人大及其会真正代表全县人民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奠定了制度基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施意见》,目前在全市的县级人大实践层面也是一个首创性的探索。对于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榆社范围内的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榆社境内公民的法定权利具有积极作用。《关于执法检查的若干规定》、《特定问题调查工作程序》和《质询案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分别对会的执法检查权、特定问题调查权和质询权予以规范。这一整套关于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出台,使会的监督工作真正实现了制度层面有法可依、操作层面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了会工作的规范性。

(二)推行阳光监督,监督的公开性进一步提高。

十四届人大会履职一开始就明确提出:“要扩大公开范围,提高透明度,让人民、让社会认识人大、了解人大、监督人大”。会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全方位推行监督公开。建立健全了事前公告与事后公告相结合的重大事项公告制度,执法检查年度计划公开、检查报告公开和审议意见及办理落实情况公开的执法检查“三公开”制度,以及会会议议程和重点工作公开制度,为推行全方位的监督公开奠定了制度基础。其次,把扩大会会议的列席范围作为监督公开的一个重要途径。十四届人大会开始,坚持邀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城-管委人大联络组长和5名县人大代表列席,同时邀请与会议议题有关的“一府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县政协领导列席。一年来,共有162人次的各类人员列席了会会议。第三,对作出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等全部予以公开。会29项工作制度、《关于双峰水库续建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决议》等2个决议和《关于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等6个审议意见以及《关于农村沼气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等5个调研报告全部向社会全文公开。此外,会还十分注意和重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在新浪网专门开通了“榆社人大”博客,通过网络公开监督工作,倾听网民-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了监督的透明度。

(三)扩大民-主参与,监督的民-主性进一步提高。

会在监督过程中坚持集体行使职权、民-主审议和决定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民-主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引入民-意,监督的民-主性进一步增强。

第一,监督从听取民-意开始。会十分重视通过调查研究听取民-意,制定了专题调研工作办法,并由副主任带队,组织了对沼气建设、义务教育法实施和中央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多项课题的调查研究,并作出了调研报告。而且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之前,都要进行专门的调查研究,选择人民群众热切关注或反响强烈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作为监督议题,要求“一府两院”进行专项工作报告。2014年,会在调研中发现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程和“两区”项目“万头驴”养殖基地项目倍受干部群众关注,反响强烈,而且也确实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会第三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两区”项目“万头驴”养殖基地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报告》,并就两项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会的审议意见,认真组织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沼气建设和服务水平,把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推进村购置和配备沼气抽渣车列为今年政府要办的实事之一,强化了对“两区”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确定了一名副具体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

第二,监督过程扩大公民参与。会为使工作能够更加贴近民-意,在扩大公民参与上进行了大胆探索。在会议议题选定和作出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等环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之外,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公民旁听会会议的暂行办法》。允许公民旁听会会议,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这不仅在榆社县是第一次,而且在全市都是首创!该暂行办法经十四届人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会第三次会议就设置了旁听席,来自箕城镇农村的周太文、张艳军、常跃清等5位普通公民全程旁听了会议。程序的一小步,民-主的一大步。公民旁听会会议的做法和实践在不断的探索和完善过程中,必将对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动我县的民-主政治建设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第三,监督结果交给民-意评判。会坚持监督代表人民、监督为了人民,把监督结果交给民-意评判。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调研报告等,特别是“一府两院”关于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全部向社会公开,让人民来评判会工作到位不到位,说话算数不算数,能不能替群众说话,愿不愿为百姓办事。

(四)关注民生问题,监督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

会在监督中格外关注民生问题。一是推动构建公共财政,从根本上为改善民生寻求破解之法。改善民生,主要在政府,关键在财政,只有不断增强财政实力和支付能力,构建全县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公共财政,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惠及全县13万人民,改善和解决民生问题才会有希望。会把加强对政府财政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作为关注民生的重要着力点,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就增强财力、改善民生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政府要下大力气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实力,同时要爱惜民力,节约用好每一分钱,加大财政支付向教育、医疗、住房和“三农”倾斜力度,改善群众上学难、看病难和住房难问题,改善农民生活。县政府认真落实会的要求,承诺在今年投资完成农村寄宿制学校饮水安全和食堂改造工程,以及疾控中心检验大楼和县医院住院大楼建设工程,规划建设40个村卫生室,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此外,会还专门针对财源建设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工业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二是加大对民生具体问题的监督力度。改善民生,必须落实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具体问题的解决上。会去年专门针对民生具体问题进行了调研和集中视察,并就调研发现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通道绿化、规模养殖和沼气建设补贴资金兑现不到位,学校周边的治安混乱及中小学校的校医短缺、农村幼儿教育的师资水平低下、网吧管理混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偏低以及物价上涨幅度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等民生具体问题,在会第二次会议上,要求县政府予以重视解决。县政府高度重视会提出的问题,作出了具体回应,特别是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偏低的问题,把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并免费为参合农民进行体检,列为政府今年的“九件实事”之一。会还专门就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县笨鸡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2014年调研工作方案确定的4个方面20个课题的调研重点,其中就有农民收入构成及变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7个课题直接关系百姓民生,充分体现了会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三是通过创新监督方式,促进监督实效。会首先从改革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表决方式入手,把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举手表决改为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强化监督的落实。其次,会加强了对监督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一府两院”要就人大及其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向会提交正式报告。去年,会共听取了“一府两院”2个关于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再次,会强化了对落实监督的硬约束。如果“一府两院”提交的工作报告经二次表决仍未通过,会将按照程序规定依法对提出报告机关的负责人启动相关法律程序。

三、以负责的态度,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人事任免工作更加贴近民-意

行使人事任免权是人大及其会的法律地位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一年来,会共依法任命、决定任命42人次,免职7人次。会坚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人大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职权,把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起来,在任免程序上进行了大胆创新:一是明确提名程序和时限。会任免干部要经过人事代表工委初审、法律考试、电视公告、表决和电视表态等程序,提请机关应在会议召开10日前将人事任免案报送会。二是严格提名要求。新修订的《人事任免办法》第13条规定,曾担任或正在担任独立核算单位正职的拟任免人员,提名时须提供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三是提高透明度。对拟任人员实行任前公告和任后公开表态承诺,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共进行了4次会会议的人事任免议程电视公告和42人次的任后公开表态承诺。四是高度重视民-意及拟任人员有关问题的澄清。会按照新修订的《人事任免办法》,在每次人事任免之前,都公布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的检举。对拟任人员任前公告期间,接到人民群众检举、反映问题的,责成提请机关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落实,并向会作出书面报告。会认为必要时,对拟任人员进行民-意测评与任前工作视察。对举报反映的重大问题,依法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程序,直至问题得到澄清和落实。在举报问题没有得到澄清之前,会将对被举报的拟任人员暂缓任命。

四、以服务的理念,依法推进代表工作,代表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县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做好代表工作是会的重要责任。会高度重视发挥代表作用,形成和完善了一整套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制度和办法,代表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一是在坚持为代表订阅《人民代表报》的同时,向代表赠阅会会议公报等文件资料,帮助代表更多地了解全局的情况。二是扩大代表对会活动的参与,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共邀请代表列席会会议96人次,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129人次。三是坚持联系、走访代表,倾听代表意见,丰富代表活动。四是加大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力度。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行统一交办、跟踪督办。同时,将代表议案建议反映集中的问题列入会监督的重点,议案建议督办和工作监督双管齐下,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收到的47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办复率100%。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五是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代表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的决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办理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和《代表质询案的提出和办理办法》等5项制度草案,将提交本次大会审议通过。这5项工作制度将为促进和保障代表履行职责奠定基础。六是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加强代表培训,代表服务工作得到加强。七是制定出台《信访工作制度》,人大信访工作实现规范,去年共接待代表和群众来信12件,来访243人次。

五、以开放的思维,着力强化会自身建设,人大形象进一步提升

县人大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加强会自身建设,对于充分发挥人大及其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至关重要。

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一是选人。人大党组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从维护人大及其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形象出发,摒弃一些人认为人大是休闲养老、进行照顾性安置干部单位的错误思想,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向推荐、选拔能独当一面、勤谨干事业的优秀干部,为人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和人才基础,受到了全县人民的认可和赞誉。去年,结合人大换届及换届以来,在的重视和支持下,共提拔人大机关干部3人,重用交流3人,充实4人。二是用人。会围绕建设“学习型、履职型、务实型、廉洁型”会及会机关,高标准、严要求管好、用好会及工作机构一班人,提出了“四有”“四讲”的要求。“四有”就是:一要有正气,要维护党的领导,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严守道德规范,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二要有才气,勤学习、练本领,看问题要有思想,议政事要有水平,搞调研要有成果,做工作要创一流。三要有勇气,一事当前,要以党的利益为重,法律尊严为重,人民利益为重,不计个人荣辱得失,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讲真话,敢于为民负责。四要有骨气,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坚守党性、坚守职责、坚守人格,自尊、自爱、自重。“四讲”就是:一要讲团结,工作上讲规矩,同志间讲感情,坦诚相见,相互尊重,维护四大班子之间的团结,维护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之间的团结。二要讲大局,人大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事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13万人民根本利益的大局。三要讲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和依法办事,行使权力要抛开个人恩怨好恶,出以公心。四要讲纪律,遵守党的纪律,遵守人大工作纪律。三是保障。会机关的工作保障得到了的重视关心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会新设城建环保工委和信访室两个工作机构,人员编制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工作多、人手少的矛盾将得到进一步缓解。机关的运转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用车问题得到解决,办公条件得到改善,为“两室六委”配备办公电脑已列入政府采购计划。

一年来,会的自身建设及各项工作,在的高度重视下,“一府两院”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市人大的肯定与表彰,得到了全县人民的认可。去年,中共榆社是全市唯一受表彰的重视支持人大工作的先进,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晋中市市县两级人大主任联席会议相继在我县召开,这些对我们人大工作乃至全县工作都是肯定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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