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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内容

时间:2022-04-05 17:05:01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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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内容

一、员工守则 

员工管理制度内容

第一条  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 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 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日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1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五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六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十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8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15多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付 

1. 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 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3. 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四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8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五条  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六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 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 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 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 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七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应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穿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穿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标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标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标公司徽标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各级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3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三、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第一条  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员工识别证 

第二条  员工识别证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第三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室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配带识别证以资识别 

第四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未按规定配带识别证者禁止出入 

第五条  员工识别证应配带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第六条  员工识别证不得转借他人 

第七条  员工于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单位注销 

第八条  员工识别证如有遗失应交附工本费5元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 

第九条  违犯本准则者依其情节轻重签请总经理议处 

第十条  本准则未尽规定事项悉以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办理 

第十一条  本准则自签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 

四、公司员工礼仪守则 

(一)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  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 

第三条  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0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二)日常业务中的礼仪 

第四条  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1. 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账簿和文件对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及时关闭 

3. 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4. 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 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客户间以先生小姐等相称 

6.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五条  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1. 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 

2. 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 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4. 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三)和客户的业务礼仪 

第六条  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 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2. 有客户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 

3. 来客多时以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 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5. 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6. 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第七条  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1. 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应该对介绍负责 

2. 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3. 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4. 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第八条  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1. 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2. 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3. 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4. 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五、人员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  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 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 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 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 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 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  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 定期:每年Χ月和Χ月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另行规定组织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 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 

3. 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单位推荐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1.人事部门依据组织政策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事部门以人事通报形式发布晋升者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1.副董事长特别助理与总经理由董事长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总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 

4 第七章 员工管理制度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一级单位主管提议呈总经理以上人员核定报董事长复核 

4.普通员工由各级单位主管核定报总经理以上人员复核并通知财务部门与人事部门 

第七条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第八条  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  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晋升职位 

第十条  本办法于20ΧΧ年Χ月Χ日正式生效 

六、公司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  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二)辞退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3次者 

2. 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6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 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 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 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 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7.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 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第五条  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1. 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10日前告之 

2. 连续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20日前告之 

3. 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20日前告之 

第六条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  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的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第九条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处人事副总裁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三)辞职管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事部门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1个月 

第十四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四)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第十七条  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所有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八、员工离职处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二条  员工离职区分 

1. 自请辞职 

2. 职务调动离职 

3. 退休离职 

4. 解雇离职 

5. 其他原因离职 

第三条  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第四条  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3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1份存原单位1份离职人保存1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第五条  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1)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1年以上的免) 

(2)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3)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5天内办妥 

第六条  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第七条  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第八条  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第九条  本规定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十四、员工离职处理细则 

(计算机应用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各级人员移交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是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第Ⅹ条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职员经解职或调职时应办理移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职员的移交分下列级别 

1. 主管人员指部经理室主任科股长 

2. 经管人员指直接经管某种财务或某种事务的人员 

第四条  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1. 造具移交清册或报告书(格式另定) 

2. 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簿册书类图表文具印章轮锁等) 

3. 应办未办及已办未结各案应交代清楚 

4. 其他应专案移交事项 

第五条  主管人员的移交清册应由各该层次人员或经管人员编造经管人员移交清册应自行编造并均由各有关人员加盖印章做成3份1份送人事科另2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留存 

第六条  移交清册应合订1册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应分别签名盖章监交人在科由主管科长部科长以上人员由经理经理协理由副总经理或派专人办理 

第七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倘是调任或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八条  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表册凑齐致使后任无法接收或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限补交者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员呈报以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论徇情不报的并予议处 

第九条  后任核对或盘查交案发现亏短舞弊时应会同监交人员或单独揭报上峰倘有隐匿并予议处外应与前任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员工规章制度2015-04-29 19:58 | #2楼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 一盘棋” 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 岗薪制” 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 勤俭办企业” 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 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 、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 、机器设备;

3 、电子设备( 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 、运输工具;

5 、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 、房屋及建筑物35 年;

2 、机器设备10 年;

3 、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 年;

4 、其他设备5 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 、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 、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 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 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 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人) 。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 含合资、合作企业) 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 重合同、守信誉” 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 的原则和“ 价廉物美、择优签约” 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 、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 、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 、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 、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 、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 万元的; 投资10 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 、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 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 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 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 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 重合同、守信誉” 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 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 ,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 、合同的文本( 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 ,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 、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 、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 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 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 、建立合同档案;

2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 、填写“ 合同情况月报表” 。

工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 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 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 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

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 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 重合同,守信誉” 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 ,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

十八、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制订商品房营销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十九、市场营销部会同投资发展部、项目技术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现场查验土建、水电等配套设施并核实房屋面积,确认无误后( 竣工房屋面积须经房管部门书面认可) ,查验人员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竣工建筑明细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营销部据此编制房屋销售结算清单,报财务部备案,不得擅自变更。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 秘密” 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英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 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樱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樱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英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 元/ 月,投资发展部100 元/月,财务部60 元/ 月,城建资产部100 元/ 月,市场营销部200 元/ 月,项目技术部130 元/ 月,会议中心50 元/ 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 天以内的( 含1 天) ,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 天以内的( 含3天) ,由副总经理批准;3 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 分钟至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超过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 超过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 次者,扣发5 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3 次以上5 次以下者,扣发10 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5 次以上10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 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10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 每月累计旷工1 天者,扣发5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每月累计旷工2 天者,扣发10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 次处分; 每月累计旷工3 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 次处分; 每月累计旷工3 天以上,6 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 每月累计旷工6 天以上者( 含6 天) ,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 天处理; 当月累计2 次的,按旷工2 天处理; 当月累计3 次的,按旷工3 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 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 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 元; 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 元; 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 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 档案员) 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 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 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 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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