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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9 11:04:1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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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井运输特殊车辆运行安全管理,强化特殊车辆运送过程的精、细、化操作,进一步规范运输秩序,确保矿井运输安全,特制定《特殊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

特殊车辆:凡车辆在封车后长度超过4米,高度超过1.7米,宽度超过1.18米,重量超过4吨的车辆统一定为特殊车辆。

1、各单位运送大件时,必须由分管矿长牵头制定《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并在矿调度会上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

2、《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由技术科组织机电科、运输区及相关单位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对大件车辆尺寸及所载重量、装载车辆的选型、车辆装载重心及沿途轨道、道岔、环境、绞车等进行校核。运送前,必须先察看沿途、轨道坡度、车场、绞车、安全设施、巷道尺寸等环境状况后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副井绞车运行速度及配重、大巷行驶速度。

3、《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一名参与作业人员,贯彻签字后报送井口信息站备案,凡违反措施或者没有按照措施施工者,一律按“严重三违”论处。

4、运送大件所用的车辆必须由施工安全负责人详细检查,确认车辆各部完好,连接、缓冲和闭锁装置可靠后方可装车。装车后,必须对大件车的实际长、宽、高、重心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可安排人员护送。

5、首次运送的超重、超长、超宽、超高大件,应使用模型在运输线路上预先试送,确保线路畅通。

6、坑代科负责监管工字钢、单体支柱、梁装车;保运区负责链板机、皮带机装车;机电科负责大件设备装车;机厂负责采掘设备装车;运输区负责副井上下口各种特殊车辆安全把关,不合格车辆不准入井或升井。

7、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车场)必须在显要位置悬挂运送大件的长、宽、高、重等最大数据。

8、运送大件期间所在单位必须派副职以上干部会同经验丰富的技师现场跟班,指导装车、沿途运输和卸车,并负责沿途《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安监处负责监督。确保在运送过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9、每次运送大件,车辆上都必须配备液压复轨器,以备随时使用。

10、从各采区拉出准备升井的设备,装车不合格者,运输区不准拉送,并要及时将信息用小灵通报告到区值班和矿调度所;在新副井上口安设电视录像24小时监控,调度所三班负责电视监控,并通知安监处。

二、副井提升

1、大件装罐前,由机电副总安排机电科分管负责人会同“四大件机工、电工”对绞车、钢丝绳、罐笼及井筒装备等进行安全确认;井口扒钩工负责对特殊车辆装载和连接等情况进行安全确认,无误后,方可装罐。

2、提升前由机电安全确认人员和井口扒钩工对特殊车辆在罐笼内装载及固定情况进行确认,无误签字后,方可向信号工联系走钩。

3、运输区、机电科等单位机电安全确认人员和井口扒钩工应严格按照《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对车辆进行核对,确定副井绞车速度及配重。

4、下大件需要拆除安全门及保险档时,必须严格按照《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在未恢复时,井口应设置保护绳及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提升时绞车司机应严格按《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的速度及停车位置进行操作。

6、人员与特殊车辆不得同时提升,装卸时上下口不得同时作业。

三、平巷运输

1、主运平巷运送大件,要提前1天在矿调度会上提出,运送前与运输调度员联系、同意后,方可运送。

2、运送大件车,必须使用圆钢轧扁钻孔方式连接车辆。(连接件的曲线半径必须符合巷道运行状况)

3、电车司机在运送大件车前,首先必须对机车及连接装置的完好状况、大件装载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捆-绑牢固、可靠、重心有没有位移,再检查连接装置是否符合该运行区段曲线半径的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输。否则,严禁开车。

4、平巷用机车运送大件车时,必须设专人跟车。严禁跟车人员乘坐大件车。机车在行驶过程中,司机要时刻注意前方,在接近弯道、道岔、风门、噪声大、前方有人、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发出警号,并减速慢行。其它车辆会车时,停止运行,待大件车辆通过后,方可继续运行。

5、平巷运送大件车,需要用人力推车时。每次只能推一辆车,两车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掌握好速度,严禁放飞车。

6、大巷运送大件必需专车专运,不允许附挂其它车辆,挂车顺序为:车头→人车→大件车。

7、运送大件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四、斜巷运输

1、全矿小绞车根据轨道坡度和绞车制动力等技术数据,统一校核提升重量,并标注在显著位置上;提升前必须对绞车提升能力再次进行校核,确认提升能力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运行。

2、走钩前维护人员和绞车司机必须对机电设备、绞车生根、钢丝绳、钩头、连接装置、安全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扒钩工对巷道情况、轨道质量、安全设施及其它设备进行安全确认。无误后,方可走勾。

3、斜巷运送大件时,每钩只准运一车大件。

4、扒钩工必须确认斜巷和阶段各车场没有人员方可走勾。

5、绞车司机要严格执行“六不开”,信号、扒钩工要严格执行“六不挂”。

五、掉道处理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掉道就是事故”管理理念,所有掉道车辆必须就地停止作业,依照“八不准”和“八必须”的原则,结合现场实际,认真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指挥落辙复轨。

2、平巷运送大型物料车,处理大件车掉道时,应遵循以下步骤:

⑴、首先报告到矿调度所,调度所接到报告后,通知相关单位值班人员和安监处,安监处派人监督。施工时,掉道物料车的两端各两米以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物料车的两侧不准任何人行走或施工。施工人员需在两侧行走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确认无问题,并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进行。

⑵、施工时,施工人员应分别在物料车的两端进行施工。即:一端施工时,另一端不得施工。

⑶、施工时,现场负责人要检查掉道车是否有侧翻的可能,如有,必须在有侧翻趋势的一侧搭制可靠的防侧翻装备(焊接四方体铁框架),否则不准施工。

⑷、施工前,先将物料车在道上的车轮用木楔掩住,防止拿道时物料车移动,然后严格检查物件的固定和捆-绑是否可靠,松动时重新紧固、绑扎。

⑸、必须使用专用复轨器进行复轨。将复轨器放置在车辆的下方、道心的枕木或基础较好的地面上(承载机构上面垫上皮带机胶皮,防止抬起时发生滑动)。操作复轨器的纵向移动手柄,将掉道的一端慢慢抬起,待够高后,操作横向移动手柄将抬起的车辆横向位移到所需位置,落下复轨。用同样的方法将另一端车轮复轨。

3、大型物料车在斜巷掉道,应遵循以下步骤:

⑴、大件车在斜巷掉道后应立即停车,并刹住绞车的制动闸。绞车司机的手不得离开制动闸把,同时停止电机运转。

⑵、大件车在斜巷掉道后,跟班管技人员要及时查看现场并向单位值班人员汇报。并及时会同其他专业技术、经验丰富的技能人员进行复轨工作。

⑶、施工负责人要及时的在斜巷的各进出口安设警戒人,设警戒线。严禁无关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⑷、施工期间,严禁人员进入掉道车的两侧施工,行走或逗留,确需要在两侧行走时,要有防侧翻的措施。

⑸、掉道物件车如有侧翻的可能的,必须在有侧翻趋势的一侧搭制防侧翻装备(焊接四方体铁框架),并严格检查物件的固定和捆-绑是否牢固可靠,如松动时重新绑扎牢固。

⑹、施工时必须将掉道大件车的钩头用2根Φ18.5的钢丝绳分别对称的卡在轨道上,所卡部位应在轨道和枕木的结合处。

⑺、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掉道物件车的复轨同平巷掉道车的复轨,但必须先拿掉道物件车的下端再拿上端。

六、机车、矿车落辙复轨“八必须”和 “八不准”

(一)机车、矿车落辙复轨“八必须”:

1、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复轨。

2、必须坚持就地复轨的原则。

3、必须在本列车后方设专人截车或在距尾车40米外挂红灯示警。

4、使用复轨工具处理掉道车辆时,必须把复轨工具垫牢固、坚实。

5、必须将复轨地点的电缆、电话线、设备保护好。

6、必须清理好周围环境的障碍物。

7、在罐笼、翻车机两侧复轨时必须与信号工联系好。

8、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车辆,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复轨。

(二)机车、矿车落辙复轨“八不准”:

1、不准利用机车牵引进行复轨。

2、不准通过或利用道岔进行复轨。

3、不准用支撑的方法进行复轨。

4、不准使用不完好的复轨工具。

5、在斜井复轨时不准将上挡车器打开。

6、在斜井复轨时不准用向下松车或向上拉车的方法进行矿车复轨。

7、在斜井复轨时不准摘除连接装置进行复轨。

8、不准没有措施进行复轨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车辆。

七、小绞车操作“六不开”和“六不挂”:

六不开”:

1、绞车不完好不开;

2、钢丝绳不合格不开;

3、安全设施及信号不齐全不开;

4、超挂车不开;

5、信号不清不开;

6、“四超”车辆无措施不开。

“六不挂”:

1、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

2、信号联系不清不挂;

3、“四超”车辆无措施不挂;

4、物料装车不合格不挂;

5、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

      6、斜巷内有行人不挂。 

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制度2015-06-15 10:14 | #2楼

#e#

随着分公司的不断发展,车辆人员大幅度增加,为了适应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维护分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保护职工和乘客的人身安全,避免车辆在场院内行驶发生事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各队要认真执行公司、分公司关于场站车辆行驶、摆放的管理规定,并对全体职工加强宣传教育,知晓率要达百分之百。 

二、全体司乘人员要熟知并认真执行公司车辆场站伤害事故的五项措施,车队各级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三、驾驶员在场站内移动车辆时,应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乘务员要协助驾驶员做好移库、倒车等工作。

四、车辆在场站内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出入。

五、为确保行车安全,严禁在停车场上下乘客,减少停车场内的人员流动,在场站内的职工、乘客应远离已启动的车辆,避免发生事故。

六、夜间收车停放时必须有专人照看,要保证站内的照明设施良好,不留死角,防止发生意外。

七、故障车辆在修复过程中进行调试移动时,必须设专人看护,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八、值班干部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密切注意场站内的各种动态,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此管理规定分公司所属各运营单位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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