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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时间:2022-04-09 21:30:14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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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等级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本标准中的安全隐患系指非煤矿山系统中,因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及工艺的不安全状态,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性因素。

一、制定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水平,便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排查隐患,有针对性地指导矿山企业进行各类隐患整改,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二、制定依据

《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规程》等。

三、制定原则

按照可能酿成事故的危险程度,将隐患分为三类。一类隐患指可能引发重特大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破坏生产系统,对环境和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隐患;二类隐患指可能引发一般伤亡事故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对环境和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隐患;三类隐患指可能引发伤亡事故或造成财产损失,对环境和社会造成一定影响,不及时治理将会升级的隐患。

四、隐患等级

露天矿山

1.开采高度超过20米的矿山未分台阶或未分层开采,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开采方式。

2.爆破作业影响范围内有居民点、铁路、等级公路、高压电线和通航水体。

3.与其他矿山之间未设置大于30米的保护隔离带;在地下矿山开采的塌陷区或岩石移动区内采矿。

4.威胁其他企业、居民点、铁路、道路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排土场。

地下矿山

1.矿井未形成两个以上独立的直达地面间距30米以上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未形成两个以上便于行人并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的出口;巷道长超过500米,开拓系统末端下盘无安全出口。

2.矿井未形成机械通风系统就投入生产,独头巷道和独头采场不采用局部机械通风。

3.矿山的主要井巷布置在岩石移动区。

4.开采矿体上部或岩石移动区内有水体、铁路、等级公路、居民点和其他企业,且开采工艺中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合理。

5.有突涌水危险的矿井,不制定、不实施预防突涌水的安全技术措施。

6.井下两个以上中段采空区不按设计及时处理。

7.地面储量50吨以上的爆破器材库与井下分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

8.购买非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非法储存爆破器材,非法使用自制的炸药。

尾矿库

1.经鉴定属于危库的四等以上尾矿库,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

⑴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不符合安全规定,不能确保坝体安全。

⑵排水系统严重堵塞或坍塌,排水井显著倾斜,排水能力明显降低。

⑶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2.经鉴定属于险库的四等以上尾矿库,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

⑴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不符合安全规定,但平时对坝体安全影响不大。

⑵排水系统部分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有所降低,达不到设计要求。

⑶坝体出现浅层滑动迹象。

⑷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出现较大的管涌;渗流在堆积坝坡有较大范围逸出。

田黄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2015-06-20 22:47 | #2楼

根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邹城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观”统领全局,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和自身监管责任的落实,大力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下面就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立重点、责任分工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针对工作要求,我镇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力量到位,职责明确,确保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并及时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治理年”各项活动,提出目标任务,明确治理内容范围、方式步骤,强调责任,要求会后立即行动起来。

2、确立重点、责任分工

按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要求,我镇确定了专项排查治理重点为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水利设施等,为确保排查治理效果,我镇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非煤矿山由镇安监站负责;镇村镇办办、派出所负责危化品、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镇村镇办、水管站负责水利设施及水利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镇教办、派出所负责公众聚集场所隐患排查;教育由党建办负责。通过整体部署,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了实处。

二、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我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精神和市邹安字【2015】32号文精神,及时组织人员,分组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做到了宣传到位,各项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目前,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1、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突出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大监管执法的力度,对于安全隐患屡查不改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查重罚,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停产整顿,限期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切实消除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2、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我镇目前共有    户危化品经营单位,其中加油站     户,加油站     户,农药经营门市部     户。我镇始终把危化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做为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了“三级”安全教育卡,增强了安全意识,有力地夯实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同时加强隐患排查。按照“一户一证”,一个经营单位,一套管理人员的要求,由安监办牵头,协调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共开展危化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     次,检查危化品经营单位      多户/次,查处隐患     多处,当场责令整改      处,使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惩处。

3、建筑行业安全隐患排查。镇安监办联合镇村镇办对我镇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了     次联合执法安全大检查,共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       份,整改安全隐患        处,杜绝了建筑施工企业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中小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入汛以来,为了排查校舍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镇教办会同安监、村镇办等部门,对全镇8所中小学校舍安全进行了一次专项大检查,对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设施设备、校舍险情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隐患逐一进行了排查,并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措施、步骤和具体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这阶段的跟踪督查,我镇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主要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薄弱环节: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的问题还没得到根本的解决,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齐,专不起来,一些企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没有真正深入抓落实,停留在一般要求上,一些企业在隐患排查工作中管理制度、措施方法、职责分工等不具体,不能较好地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个别企业重视不够。虽然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很重视,但仍有个别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安全隐患排查过程,自己不搞也不会出事,没有什么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的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在排查的隐患中,整改力度不强,措施方法不当,资金严重短缺,整治力度十分吃力。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把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继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落实,企业全面负责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协调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一线、逐企排查,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措施近移,人盯死守,严管重罚,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确保全镇安全生产无事故。

2、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完成隐患排查任务。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先检查后督查的方式,全面认真、广泛深入、一户不漏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现场下发整改指令书,对拒不整改的,严管重罚,坚决不允许开工生产,确保全县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管理零缝隙、安全监督零距离、安全事故零纪录的目标。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水平。进一步加强企业民工、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民工培训考试合格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100%,切实提高民工和经营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管理操作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我们将全力以赴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年”的各项任务,克难攻艰,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巩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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