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安全制度>《矿山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矿山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时间:2022-04-11 06:29:28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矿山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凤台联营煤矿安全管理奖惩条例

矿山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安全管理奖惩条例是我矿安全管理法规性文件,执行上坚持教育先行、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三条:鼓励开发安全生产新技术,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经验,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需制定阶段性的安全奖惩办法时,由矿安监科制定,矿务会研究决定后,下文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全矿范围内从事井上、下生产辅助及地面单位和各岗位职工。

第二章  奖  励

第六条:对安全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

(1)、为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者;

(2)、及时制止“三违”,避免了事故发生者;

(3)、安全生产管理中改革创新,其管理方法被推广应用,效果显著者;

(4)、积极进行事故抢救,阻止事故蔓延,减少事故损失者;

第七条:对以上人员的奖励与其它有关奖励规定发生冲突时,奖金标准就高不就低。

第三章 井下三违界定及处罚规定

第一节  严重三违及处罚

第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三违:

1.违反规程措施规定,情节严重;

2.空顶作业或超控顶作业,情节严重;

3.有冒顶、透水预兆强行作业;

4.瓦斯超限强行作业,排放瓦斯、启封盲巷不执行规定;

5.工作面停风不撤人无风或微风作业,擅自打开或进入花闭、密闭;

6.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7.瓦检员空班漏检,填写瓦斯检查图表弄虚作假;

8.破坏通风设施或其它安全生产设施;

9.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

10.放炮不按规定警戒或警戒不负责任的;

11.违章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12.放明炮、糊炮或不用放炮器放炮,严重的短线放炮;

13.打开闭锁强行送电或违反停电规定;

14.井下电器设备有明显失爆;

15、带电作业、明火操作、井下打开头灯;

16.擅自甩掉电器安全保护装置;

17、非专职人员停、开矿扇;

18.私自拆除风电及瓦斯电设施;

19.斜坡运输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

20.斜井(巷)运输作业不设警戒或警戒不负责任;

21.斜井(巷)运输作业超挂车或不挂保险绳;

22.在倾斜巷道中断电放车或放飞车,溜滑轨道;

23.趴、蹬、跳车,坐矿车、坐输送机、刮板机;

24大巷作业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25.爆破作业未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

26、罐车无碰头,无护绳、无车尾

27、携带烟火下井或井下吸烟

28、洒后下井作业

29、高空作业不作用防坠落保护设施

30、井下盗窃火工品及井下物资

31、拆除、起吊、拖拉、运输、安装大型设备不招待作业标准,不捆-绑不执行有关安全作业标准

32、拆除液管未停泵就释放压力

33、在桦木、白松、腐朽木头或直径小于要求的棚梁下吊挂导链起吊重物

34、起吊设备使用铁丝和麻绳或使用大链时联结环不上螺丝、不紧固

35、千斤顶与设备之间不加楔直接接触

36转载机桥部安装不打木垛就施工

37、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或入井人员不佩戴自救器

38、井下岗位人员及要害场所岗位人员擅自脱岗

39、殴打、报复或不听从指挥安监人员或通风管理人员管理

第九条:井下严重三违的处罚规定

1、开除或开除留用一年的处分

2、给予撤职、免职、或效益工资等级降级处分

3、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4、在安全宣传栏上公开亮相,参加学习班和参加矿义务劳动7天的处罚

5、联保合同其它成员不少于50元的连带经济处罚

第二节  井下一般三违及处罚

第十条:通则

1、作业前未向作业人员贯彻有关规程、措施或贯彻后签名盖章

2、未参加班前会或未学习有关规程措施的作业人员,

3、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牌或施工图板

4、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可靠

5、专业检查人员不按规定携带安全监察仪器、仪表,

6、阻挠、刁难安监人员检查,

7、井下工作人员未持安全资格证上岗

第十一条:启动采机前司机未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无人后开机

第十二条、采煤工作面未保持两个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其断面和高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超前支护的距离小于规程规定

第十三条、采煤工作面前后出口和机头、机尾的支护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新工作面初采前未配足工作面所需的梁、柱、未按规程要求进行支护,

第十五条、采煤工作面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老空、煤柱或冒顶队时,未制定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采煤工作面移架、移溜的距离超过规程规定

第十七条、采煤工作面两头的切顶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提前回切顶密集,

第十八条、采煤工作面的伞檐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15-07-07 21:27 | #2楼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订,以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确保矿山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为目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班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设备

点检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矿山出入井挂牌制度等。

(一)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发现隐患,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有关领导。若隐患危及自身安全时,可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3)爱岗敬业,应熟知本岗位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设备,并能处理常见故障。

(4)机械设备实行专人专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意转借他人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组长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写好各种记录,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

(8)团结互助,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9)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0)不准带病作业。

(11)关心爱护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交-班现场做好准备。接-班人未按时到达,交-班人不能离岗。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将生产现场和设备运行状况填写好,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材料、工具和备件;做好生产现场卫生。准备交接-班。交-班人应交如下内容:

(1)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

(2)存在的问题;

(3)其他有关应说明的事项;

(4)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应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后,应对设备进行启动试车,确认设备正常和现场环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况和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实现“五不交”:

(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不清不交;

(2)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

(3)工具摆放不整洁、数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隐患和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

(5)记录填写不清不交。交接-班经双方认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须遵守出入井挂牌登记制度,入井时先登记后入井,出井时先出井后登记。

(2)凡饮酒、精神失常、视觉不清、听觉不灵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严禁下井。

(3)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整齐、不规范者,不准下井。

(4)下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轨道上。

(5)井下人员不得在井内乘坐非载人车辆。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一人进入偏僻地段和危险区。

(7)作业前应了解清楚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前必须撤离危险区域。

(8)爱护安全生产设施、安全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牌;严禁触动非本人的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

(10)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落石,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11)如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点。

(12)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和串岗。

(四)安全确认制

安全确认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设施技术状况和工作现场进行认定,确认安全可靠后,进行准确操作。

(1)操作确认制。个人在操作或控制某个对象之前,应认定该操作不会引起人员伤害和连锁性有害反应或他人不知道的关联动作,工作环境的有害因素确实已经排除。非连续工作岗位或非连续工作时间,每日上班时首先检查确认设备状况是否完好,环境是否安全,下班离岗前检查本岗位生产状况是否完好、有无事故隐患,尤其是作业现场是否有片帮冒顶、透水的危险。

(2)联系确认制。是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不同地点协同进行作业时,必须通过电话、信号、声响等方式进行联系,避免一方操作对另一方产生伤害,如一方在检修,另一方误送电,导致检修人员发生触电事故或设备动作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3)行走确认制。无论是在露天还是在井下,行人都应沿着规定的人行道行走。前进时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沟、溜井、障碍物等,顶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顶的危险,声光、信号等标志是否正常,在拐弯或穿过电机车轨道时,应前、后、左、右看清楚,确认安全后方可前进。遇到危险情况要避让,并及时处理、报告。严禁人员为抄近路而跨越铁路轨道、运输机皮带、坑、沟、溜井等。

(五)点检制度

点检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对生产设备按点检卡进行检查的制度。检查力方法是通过人的感官、简单的工具以及安装在设备上的仪表及信号标志(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油压表、气压表等),对设备规定的部位按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技术标准进行详细的检查、诊断。其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故障的发生,预防带病作业,避免人员及设备事故。

(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是指班组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此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激发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会讲安全注意事项、班后小结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事故现场分析会、班组安全竞赛、提安全合理化建议、办安全黑板报、出安全专刊或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各级领导和工段技术人员以及岗位生产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检查,了解各部门、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环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和纠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1.定期检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是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周期根据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集团公司一次/半年、矿一次/季、车间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指个别的、日常性的、巡视性的检查。这种检查一般是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现场大型生产设备检修,作业工作面有严重的危险因素等情况下进行。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

这种检查是指针对季节性气候条件的变化,按以前发生事故的规律对易引发事故的潜在危险重点进行检查。如防汛、防冻、防中暑、防雷电、防煤气中毒等检查。由于节假日(春节、元旦、国庆节、五一节等)前后,是事故多发期,因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是指针对某个专项问题,如施工生产、大型设备、设施、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指矿组织安全专业部门及有关部门对下属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组织生产时是否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组织、指挥生产时,是否有违章指挥行为;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岗位“三大规程”(即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状况;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等。

(3)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电气裸露设备是否采取绝缘、屏护或间距,以及防止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的防护措施;是否采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预防电气事故的安全措施。

(4)检查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是否完好;设备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安装、设备的技术性能状况是否良好、能否正常运行、有无超负荷运行作业等情况。

(5)检查露天矿边坡稳定状况,作业现场是否有危险因素。

(6)检查井下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要求;顶板是否稳固;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通风质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尘浓度是否达标等。

(7)建筑施工场地的检查。建筑施工场地是否按规定设置围墙和铁栅门,设置安全标志牌;工地现场的洞、沟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搭设和安全网或防护挡板等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是否保持完好,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良好。

(8)矿内机动车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转向装置、制动装置、传动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②车辆的前后灯光是否齐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

④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⑤车辆的各润滑点是否注入润滑油。

(9)厂房内工作环境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厂房内照明是否良好。

②厂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达标。

③厂房内通风是否良好。

④特种作业地点是否悬挂安全警示牌。

⑤厂房内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的宽度。

⑥危险通道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备有各种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隐患整改制度

隐患整改是消除现场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各级通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矿)的原则,进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为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综合素质,为保障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安全教育的形式分为以下几种:

(1)对新人矿的职工进行“三级”(矿、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3)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4)复工安全教育。

(5)外来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

(6)外单位调入矿内人员的安全教育。

(7)全员每季进行一次再培训的安全教育。

五、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防护用品,因此,《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劳动部的相关法规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作了明确规定,矿山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六、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是矿山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主要生产工具,因此,矿山企业必须制定详细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购买新设备的要求。

(2)新设备的安装规定。

(3)设备操作规范。

(4)设备使用期限。

(5)设备的更新。

(6)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修的时间及技术要求。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调动各级组织、激励个人搞好安全生产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因此,矿山企业应重奖那些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对重生产、轻安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事故时有发生的单位及个人应予以重罚,以教育广大职工提高遵章守纪、按章办事的自觉性,促进安全生产。

矿山安全是我们每一个矿产从业者所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它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个人等方方面面的利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就是因此而制订。

【矿山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相关文章:

矿山安全奖惩制度05-08

安全管理奖惩制度05-08

学校安全管理奖惩制度05-08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01-31

非煤矿山(石灰石矿山)安全管理情况汇报05-04

安全奖惩制度05-10

学校管理奖惩制度05-08

仓库管理奖惩制度05-08

疫情管理奖惩制度05-08

仓库管理及奖惩制度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