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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罐作业安全制度

时间:2022-04-11 13:30:19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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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罐作业安全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罐内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

洗罐作业安全制度

2、范围:进人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责任者:安全部、罐内作业单位

4、程序:

4.1切断

4.1.1 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对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1.2 对动力电源的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2.清洗、置换和清理

4.2.1 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

4.2.2 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醚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2.3 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3采样、分析或检测

4.3.1 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设备内前,要对设备内的状况进行分析或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

4.3.1.1 含氧量在18~21%之间;

4.3.1.2 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

4.3.1.3 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4.3.2 对危险设备内的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设备作业前30分钟,所采取的样本应是设备内的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4.3.3 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4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

4.4.1 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4.4.2 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4.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4.4 在设备内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4.5 设备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4.4.6 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设备内通风。

4.5安全监护

4.5.1 设备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4.5.2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4.5.3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4.5.4 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4.6罐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6.1 《罐内作业许可证》由危险设备所属单位专职安全员认真填写许可证上设备所属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内介质、检修作业时间、检修作业内容、设备切断置换安全措施、单位负责人签名等内容后,交由检修单位填写。

4.6.2 检修单位在接到《罐内作业许可证》后,检修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该证上检修单位、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名、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和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等内容。

4.6.3 在完成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经现场分析或检测检查合格后,依序由现场检测分析人、危险设备所属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和公司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签名后,《罐内作业许可证》生效,检修单位方可开始作业。

4.6.4 《罐内作业许可证》为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部留存,第二联由检修单位留存。

4.6.5 进入罐内作业涉及动火的,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执行并办理相应的动火许可证。

4.6.6 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现场监护人(包括设备所属单位和检修单位)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对于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窜入或析出危险物质的情况下,现场检测分析人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并最多每隔30分钟进行检测分析一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设备内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待采取措施并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进入作业。

油罐清洗作业安全技术要求2015-07-11 19:46 | #2楼

油罐清洗防中毒、防窒息

1.汽油和某些化工产品具有较大毒性,其它石油产品也能引起神经麻痹失往知觉,甚至使人窒息。为了防止清洗作业职员中毒,必须做到:

①、任何浓度条件下进进含毒化石油化工储罐内进行清洗作业的职员,必须内着白色衣裤,外着整体防护服,对全身进行保护后作业。为避免有毒介质和油泥与皮肤接触。不准使用橡胶手套和长靴,如没有聚氨乙烯长靴时,应穿白色长袜再穿长胶靴。

②、任何条件下,特别是油气浓度为该油品爆炸下限4℅-40℅时,进进含毒罐内作业职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每次作业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同时每个工作日最多重复作业6次,相互间隔不少于一小时。

1.隔离式防毒面具,应选择罐外空气呼吸。呼吸管内径一般要大于20mm,长度不少于20m。

2.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其规格大小应保证佩戴合适,性能良好,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中的各项技术规定。呼吸软管内外壁表面不应被油类污染,不得使用橡胶质呼吸供气软管,应选择聚氯乙烯或尼龙等制成的软管。

3.防毒用具,防护用品及其他机具设备每次使用后,必须擦拭干净,专管、专用,。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之前应仔细检查。

4.清洗职员作业前严禁饮酒。

5.严禁在作业场所用膳或饮水。作业职员天天饭前应在指定地点洗澡更-衣,换下工作服,用肥皂洗净脸和手并刷牙漱口,然后就餐。

6.作业场所应备有急救箱,并有专人值守。

7.因作业影响而使罐内油气浓度上升超标时,施工职员应迅速撤离现场,重新进行透风,直到油气浓度降到规定值时,方可继续作业。

油罐清洗防火、防爆

1.当作业场所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20%时,其35㎡范围内均为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进进该场所进行清洗作业时必须做到:

⑴、引进现场的电气及设备安装,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和安全规范。

⑵、现场严防铁器撞击。

⑶、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进作业场所,必要时应暂停油品的收发、转运等作业。

2.禁止在雷雨天(低气压)或风力在5级以上的天气进行油罐清洗作业。

3.电气及设备检查、试验时,必须在间隔作业油罐35m以外的安全地带进行。

4.油气浓度的测试及清洗作业职员禁止使用氧气呼吸器。

5.清洗作业前,应在作业场所的上风处配置好适当的消防器材,现场值班职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油罐清洗防静电

1.清洗作业职员严禁穿着化纤服装。不得使用化纤绳索及化纤抹布等。进罐(塔、槽)作业时必须穿着防静电服装。

2.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20%时严禁使用压缩空气,禁止使用喷射蒸气及使用高压水枪冲洗罐壁或从油罐顶部进行喷溅式注水。

3.引进油罐管线的喷嘴等金属部分以及用于排出油品的胶管都应与油罐作电气连接,并做好接地。

4.透风机械应与油罐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5.对丙B类油品可不考虑防静电要求。

油罐清洗 防工伤

1.清洗作业时,为避免罐(塔)顶构架,罐(塔)内附件、工具或其它物件落到作业职员身上,施工职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2.清除罐底污杂时,作业职员,应穿着合适的工作鞋,以防落物或搬运过程中砸伤脚趾及污染皮肤。

3.防止从脚手架、斜梯上摔下或在油污表面上行走时滑倒碰伤。

4.使用隔离式呼吸用具时,其软管末端应放置在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并留意供气压力适宜,同时要进行过滤,防止空气中的砂粒被吸进而伤及面部。

5.采用人工手动吊运油污时,其麻绳耐拉力应大于荷重的5倍,且每次作业均应检查有无破损断股和机械损伤。

6.作业职员腰部宜系有救生信号的绳索,绳的末端留在罐(塔)外,以备随时抢救。

7.清除罐内油污运杂的通常做法:

⑴、人工用特制铜(铝)铲(撮子)或钉有硬橡胶的木耙子,清除罐底和罐壁的油污及铁锈;

⑵、用特制加盖铝桶艳服污杂,并用适宜的方法运出罐外;

⑶、罐底用铜铲进行清除,并用棉纱布擦净油污;

⑷、对于严重锈蚀的油罐,当油气浓度降到爆炸下限20%时,可用低压力(压力不超过0.5MP)水进行冲洗。

8.清洗油罐污杂的绵纱应保持湿润状态,以防自燃。

9.清洗作业所清出的污杂,应立即用专用容器进行封装,运往指定地点进行环保溶化处理。

油罐清洗照明和通讯安全

1.必须采用防爆照明设备,其最低悬挂高度一般不小于2.5m,供电电压不超过12V。

2.轻油罐清洗作业时的照明,一般采用防爆手电筒作局部照明。手提行灯的电压不应超过12V。

3.油罐清洗作业中应加强联系,特别是对于洞库及覆土隐蔽库的油罐清洗作业,宜采用防爆型有线或无线的通讯设备。

油罐清洗 竣工验收

1.清洗后的油罐一般应达到:

⑴、属于改储其它油品或用于储存高级润滑油和性质要求相差较大油罐的重复使用,应达到无明显铁锈、杂质、水份、油垢。用洁布擦拭时,应不呈现明显的脏污油泥、铁锈痕迹。

⑵、属于定期清洗,不改储其它油品时,应清除罐底、罐壁及其附件表面沉渣油垢,达到无明显沉渣及油垢。

⑶、属于检验及内防腐需要清洗的油罐,应将油污、锈蚀积垢彻底清除干净,用洁布擦拭时无脏污、油泥、铁锈痕迹且应露出金属本色,即可进行内防腐和检验。若需动火,除按上述清洗要求外,必须进行油气的测试,符合动火条件方可动火。

2.验收合格后的清洗储罐工程在有监视的条件下,立即封闭人孔、光孔等处,连接好管线,恢复设备的原来系统。一般应采用谁拆谁装的作法以防遗漏。

3.油罐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由专业技术职员对清洗设备进行调试,防止“跑、冒、滴、漏”发生,并做好相关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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