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制度

时间:2022-04-11 15:35:21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安全制度范本

校长负责制度

小学安全制度范本

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度,其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此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1、校长全面领导全校的工作,校长代表学校向上级和政府负责。校委会成员协助校长工作,并一起对校长负责。

2、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长具有最后决策权。当然也必须为全校的工作承担责任。

3、校长有权安排教师的代课情况,教师需无条件服从。

门卫制度

1、非本校教师的自行车、机动车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校内。凡要进入校内,先与门卫管理人员联系,经同意,方可入内。

2、双休日、节假日期间任何人不准在校内玩耍、活动。

3、凡上课时间,家长有事来校找子女,须先与门卫管理人员联系,不得擅自进入学校叫喊,以免影响教学。

4、外来人员来校,请先在门卫处办好来客登记手续,然后再进入学校。

5、教学期间,学生不准进出校门,如确需进出校门的,须经门卫审查,说明进出原因,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

6、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随时有人。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及时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查处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1、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

2、按边查边改的原则,学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学校有力整改的应立即进行整改。

3、对学校自身力量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相关部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认真贯彻执行。每学期举行一次消防安全讲解和演练,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4、计算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课后代课教师及计算机室负责人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应加强校舍管理,为师生创造安全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2、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应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校长。

3、配备专人,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校长报告。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五金等件齐全,不松动,维护及时。

二、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脑、录音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

3、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意识和安全用电意识,对消防器材和电线线路,每学期开学均由学校派专人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按规定在教室、计算机室及楼梯拐角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楼梯及拐角等处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突发情况下师生安全。

(4)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学校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校长反馈,我们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将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

2、加强学校卫生管理,每天做到勤通风换气,勤打扫教室,以确保教室内空气清新。

3、大力提倡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4、不喝生冷饮用水,远离”三无”食品,确保身体健康。

卫生防疫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促使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杜绝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制定此制度:

1、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注意卫生运动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卫生防疫、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并把此项工作贯穿在师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之中作为文明班集体建设的内容之一。

2、学校配合有关卫生部门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做到早预防,早治疗。

3、学校加强两课、两操的管理,认真组织师生参加体育锻炼为广大师生提供和创造体育锻炼的机会,不断增强师生的身体健康素质和防疫抗病能力。

学校卫生保健制度

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确保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订本制度。

一、教学卫生: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1~6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期中后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

1、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并计入当周流动红旗评比。

2、以班为单位,落实卫生地段。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实施”弯腰”工程。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做到确保校园净化。

三、个人卫生: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2、定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卫生教育。

3、认真做好预防近视宣传和教育工作。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安全,保护学生的隐私,让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学生的异常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1、在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内,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要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2、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要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如发生应该告知家长的情况又无法电话联系的,班主任要及时到其家中进行通报。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2015-07-12 21:20 | #2楼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一条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校作息时间表中明确规定在校时间。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延长授课时间和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二条学校和家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学生中普遍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第三条 学生家长和教师都必须更注重对孩子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督促孩子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在期初口头或书面通知家长学校作息时间,安全知识注意事项,让学校和家庭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学校集会、做操应由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七条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如出现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及时上报,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整除。发现学校门前和两侧摆摊设点,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到小摊小贩上买东西,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每学年初校长与各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落实责任制,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第八条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及辅助用房进行检查,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要及时维修。各校负责教师平时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线路和设备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并由专人负责。要配足消防器材。学校的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条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要重视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第十一条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抗洪救灾活动。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期末作为考评每位教师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教师对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镇政府和市教委备案做好,主要做好每月安全报告工作。安全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十七条实行领导值周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教师值周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

第四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晨间谈话、班队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不同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五章 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十二条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分管领导要经常在中心校、村小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初要组织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食品是否卫生等。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二十三条任何形式的集体性外出活动(包括教育、教学计划内的),必须书面报告校长室,再由校长室报请上级审批,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则,组织者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循有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四条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落实“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内容:

(1)组织学生看一本安全教育录像;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

(4)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每位教师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上级部门,及时疏散学生,全力救护伤员,减少伤亡,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第二十八条实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小学安全制度】相关文章:

小学安全制度03-20

小学寝室安全制度05-18

小学安全保卫制度12-23

小学安全各种制度05-11

小学食品安全制度04-22

小学安全制度(精选15篇)03-20

小学安全制度15篇03-20

小学安全制度(15篇)03-20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02-25

小学学生安全制度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