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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时间:2022-04-11 23:46:5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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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牢固树立“医疗安全第一”的观念,坚持医疗管理中安全有效的原则,杜绝事故,减少差错和缺陷。

2、努力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强化观念。严格执行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基本医疗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落实《安全医疗责任书》签属工作。

3、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会诊转诊制、危重病人抢救制、值班、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术前谈话制度、手术分级和手术审批制度,重大手术、疑难、死亡病例讨论等医疗制度。

4、严格执行卫生部和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及时、真实、完整、正确书写病历。严格执行知情同意的原则,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健全和执行患方签字制度,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5、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定期门诊,主治、高年资医师门诊把关。科室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医疗防范措施,强调岗位责任制,人人在岗在位,随叫随到。

6、急诊科按各科抢救常规进行抢救,抢救常规图表上墙。做好急诊登记,保管好留观病历。7、护理部、药房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防发错药、配错药、用错药、打错针、搞错剂量、贴错标签、写错用法,不发配伍禁忌或不符合规定、皮试阳性或需做皮试而未经皮试的药物。发现错误的处方或医嘱要退回,由医师更正后方能发药。

8、保障抢救药品供应。急救器材、药品定量、定位、定人管理,使之处于应急状态。

9、麻醉、剧毒、贵重药品按规定保管。

10、严格执行院感的有关规定。

11、严格执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发血、输血等相关规定,避免和减少医源性的事故发生。

12、医技科室必须做好室内、室间质控。加强与临床联系,避免因缺乏沟通而造成纠纷。

13、加强对进修生、实习生管理,严格执行进修生、实习生带教的有关规定。

14、严格执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和医院急救预案,防患于未然。

15、坚持医疗缺陷、事故登记、报告、讨论、处理制度。

16、每年修订医疗安全保障方案,一切从医院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医疗安全防范。

17、严格执行病历保管、借阅、复印制度。

18、坚持开好每季安全医疗例会,分析缺陷、差错、事故所致医疗纠纷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把医疗安全落实到实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15-07-17 22:36 | #2楼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为了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指定本制度,以便分清责任、便于追究。

2、临床各科室所出现医疗安全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认真负责。

3、药剂科室出现相关安全生产事件,由药剂科及其相关科室主任负责。

4、水、暖、电、电梯等事件影响医疗工作的由后勤科负责。

5、出现偷盗等事件,由保卫科负责。

6、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保健院院院长,直接责任人是分管院长。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为了能使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2、各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所须购置的物品经院方审定为必须的后,必须保证经费投入并于第一时间投入。

3、安全生产物品所须资金 ,必须优先考虑优先安排。

4、医院安排专用资金及保证金,用于安全生产设备的购置。

5、各个科室、部门,一旦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并作出补救处理。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妇幼保健院所有建设项目指医院正在进行的建筑及改造项目。

2、妇幼保健院所有建设项目均应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3、妇幼保健院所有建设项目均应接受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建设。

4、妇幼保健院所有建设项目,凡有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项目建设并重新设计。

5、建设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归项目建设有关负责人负责,院长负总责。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为保证安全生产有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院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分成两类,即医疗性质和非医疗性质类。

3、本院医疗性质设施和非医疗性质设施、均归设备后勤科管理。

4、所有设施、设备均应定期维护、检修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各科室均要建立设施设备维修、使用记录,以便更好的了解设备情况。

6、各科室设施、设备中易损物品更换需经相关科室备案。

7、设施、设备损坏后,须经相关科室认定后,方可更换新设备。

8、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归设备所有科室负责,且必须符合操作规范。

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保障医院医疗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各科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体工作重中之重来抓。

3、临床科室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确保病人得到正常的治疗,并且保证病人不受到医疗损害。

4、其它相关科室以保证临床正常运行为重点,以病人为中心,保证病人能安全就医。

5、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主任为各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6、各种安全生产问题,一旦出现,医院将根据事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院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全院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院长负责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各级负责人要尽职尽责。

2、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履行自己岗位的防火职责。

3、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规定》,根据防火和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要做到定期检修、更新,保证齐全、有效。

4、全院范围内除特殊许可地方外,严格实行“严禁吸烟"的制度。

5、普及消防知识,对职工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和考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达到“四懂”、“四会”。

6、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奖罚。对违反消防规定制度的科室和个人,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医疗卫生单位成立专职职业病管理组织,明确分工,专人管理,建立并完善如下职业病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本单位职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制度并公布上墙。开展对职工的培训,做好培训记录,按年度上报卫生监督部门。

2、职业卫生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根据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职业病危害状况,建立职业病危害控制机构,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建相关组织,加强人员培训,购置相关防护用品,保障应急事件的及时处理。对单位新、改、扩、续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放和使用”规定,制定规划,落实“三同时”,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完成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3、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针对职业病及伤亡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按照《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避免更大事故的发生。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医院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完成对本院监督、监测、职业病健康检查工作的同时,制定本院监督监测工作规划,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熟悉并掌握本医院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状况,建立并完善医院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医院监督监测档案。

5、尘、毒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医院专人定期对尘、毒防护设施进行检修与保养,做好检修保养记录,确保尘、毒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

6、宣传、信息反馈制度。法律法规培训,确保各级各类人员学法、懂法、守法,加强对本院宣传工作的报道。

7、卫生检查制度。职业性卫生检查工作应纳入科室的日常工作之中,科主任为相关责任人,负责检查卫生防护设施的运转、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与更新,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8、职业卫生奖惩制度。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在本院成立以科主任为项目负责人,所有接害职工为直接责任人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尘、毒防护设施运转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执行奖惩,细化奖惩制度,严格操作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妇幼保健院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由后勤科负责。

2、各科领购防护用品,统一由各科主任指派专人到后勤科领购。

3、劳动防护用品分为日常应用品和特殊应用品,日常应用品可直接到后勤科领取,特殊应用品须经院长、主管院长审批方可领取。

4、劳动防护用品消耗每月报后勤科,由个人原因(如丢失、损坏等)造成缺失,由责任人个人负责。

5、各科室负责人具体管理各科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以安全节约为原则减少浪费。

安全生产逐级监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为了把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做的更扎实到位,特指定本办法。

2、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分成院、科两级,逐级监察,并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3、医院每季度对各科室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摸排,并督促各科整改。

4、各职能科室及相关科室,每月对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5、对排查中发现的整改困难问题及时上报院方,以便及时整改。

6、对各科室自行排查不到位和整改不力者,院方给以相应惩罚。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为了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根据单位不同科别,定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检查。

3、检查结果院方将定期作出通报,并根据检查情况作出奖惩。

4、对于各科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根据情况给以相应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①情节较轻,无不良后果,给以通报批评并适当经济处罚。

②情节较轻,有不良后果,给以批评、罚款及待岗等处理。

③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给以重罚乃至开除处理。

5、各种安全生产问题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裁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l、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医院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操作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单位安全技术知识,环境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科室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在本单位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职工缺乏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员工实行科室三级教育。科室教育包括:介绍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容易发生事故的操作注意事项。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科室安全交流会、事故现场会、科室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必须引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必须保证有专题会议制度。

2、医院每季度要有一次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各科每月要有一次专题会议。

3、专题会议要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不足并部署下阶段工作。

4、医院所谈安全生产不单纯是指水、暖、电、火灾等,更包括医疗安全。

5、院安全生产会议每季度由院办负责召集各科专题会由科主任负责召集,并上报办公室。

6、安全生产会议须有记录,并定期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负责人。

5、负责人接到接负责人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接主要负责人,并请示上报市、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6、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7、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报告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

1、医院建立各科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各科按人员数量及风险系数上交责任保证金。

2、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由医院财务科具体负责收缴、存放、使用。

3、各科室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件,经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定若属于责任过失则扣取相关保证金,若不属责任过失则不扣保证金。

4、各中层科室亦可以留取部分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以处理相应事件发生。

5、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属专款专用,不经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动用。

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持证上岗制度

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2、协助主要负责人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4、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解决;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确保医院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落实到位;

7、指导和督促医院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

8、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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